【黑手.诗】【绿色浪潮】当你快乐时,请别忘记我爱你。当你忧伤时,请别忘记我爱你。当你寂寞时,请别忘记我爱你。一直都记得,我爱著你。你的微笑引领昨日风骚,你的眉毛牵动今日早潮,你的唇角勾勒明日光耀,我的眼眸,被你完全俘虏无法遁逃。总是看著你的笑,那么真切,那样自然;总是看著你的笑,那么醉心,那样可掬;可掬取,可掬取的是,还那么在乎著你的我的心。只是我的心,开始碎了满地。却不只为你的精灵,赌上的竟不只是美好,而已。我想到,曾经你对我好,我想到,曾经我们都要到老,我想到,曾经你的说暮暮朝朝,也没有放下彼此内心的,绿色海潮。淹没我的一阵一阵,笼罩你的一波一波,我在有你的回忆的海岸吹风,我在有你的身影的沙滩破浪,我在,你的碧绿海滩,等著你向我走来。直到,...
楔子暗暗沉沉的夜,笼罩着一丝浮动的诡谲,在这人人酣然入梦的时刻,却有一道疾光般的流影飞快掠过天际,定定停驻于床前数步之遥处。一身夜行衣,裹住她属于女子的玲珑身段,覆于其上的面纱,掩住了她也许绝艳、也许平凡的容颜,寒星一般的瞳眸,宛如无波井水,不带任何情绪。唇一抿,修长的纤指间不知何时多了根细如牛毛的银针,在微弱月光的折射下,那抹银光竟夺魂般令人心惊,只见她皓腕一扬,似有若无的银针飞射而出,空气中如真似幻的化出一道蝶影,同一时间,银针已直逼床中男子的咽喉!然,世事毕竟不能尽如她掌控,弹指间,本以为已熟睡的男子竟飞身而起,躲过她的暗袭,直逼她而来,她一惊,身为杀手本能的迅捷反应使她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应对,侧身闪了过去。该死!她太大意了,竟忘了无尘的训诫:时时保持最高警觉,方能全身而退!但,无妨的,“绝命门”盯上的猎物,从不曾有过逃脱的纪录,在她手里也不能例外。思绪翻...
好想好想谈恋爱作者:李樯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第一部分:秘密情人我们寻找爱情还是爱情寻找我们这一段时间里,谭艾琳快要被鲜花淹没了。许建豪在用一种穷追猛打的方式向她表达爱意。许建豪是香港富商之子,自己是商界新贵,名下的“豪冠科技”人气直升,而他钻石王老五的名声更是大过于他的商业名声。他不停地穿梭在香港与内地之间,常常在下班后赶往北京,只是为了陪谭艾琳吃顿烛光晚餐或是听场音乐会,之后,又连夜搭机返回香港,次日早晨照常出现在办公室。谭艾琳一觉醒来,迎接她的经常是快递公司送来的爱情信物:手表、鞋、高级时装、信用卡……她想,照此下去,用不了多久,她就能开一个高级百货品商场了。这些礼物让她觉得不适,她想自己不能再缄默下去了。这天谭艾琳让许建豪取消了听音乐会的安排,而把他约到了自己的书吧里。谭艾琳说:“建豪,我想和你认真地谈谈。”许建豪像是猜到了什么一口答应下来,神情里有一点儿兴奋...
第九章 多情恁少年“我要你背我。”好一个任性的要求。在房里张罗着盥洗的清水和早饭的青年只是不疾不徐地响应:“来,先洗把脸,漱个口。吃过早饭后,我去借匹马送妳回家。”“我要你背我。”坐在床上的男装少女,没穿鞋袜的两只赤足悬在床沿,表情固执。青年手中温热的布巾替她抹去一脸惺忪,又倒了一杯水、递上清洁牙齿用的柳枝,温和地道:“自己来,好吗?”终究任性得不够彻底,少女勉强接过柳枝和茶杯,仓促地漱了口。见青年别转过身去盛饭,她獗着嘴又道:“我要你背我。”青年盛了半碗饭过来,白饭上有几样鲜蔬。他拉了一张板凳坐在少女面前,扬起一抹微笑。“妳昨晚没吃饭,一定饿坏了吧?咯,吃吧。”将饭碗连箸一起递给她。迟疑了片刻,少女接过碗筷,一双秀丽的长眉紧紧蹙着。“你故意的,对不对?”青年不答,只端来另一碗饭,定静用餐。少女眉心一紧,搁下饭碗,赤着脚就往门外走去-拐着昨晚扭到的左脚。下一刻,...
序以浪漫为食的现代女人李馨认识茜茜以前,我一直思考着一个问题:什么叫现代女人?现代女人又应该像什么样子?那时存在我脑海的只有模糊的意念,大概列出几条必须具备的内涵,诸加:现代女人该似“另类大丈夫”能文能武、能柔能刚、能屈能伸,能为理想信念坚持等等。始终只是扑朔迷离的谜团,电视上演的总觉得和现实有段距离,难道只要打扮入时就能称为现代女性吗?认识茜茜以后,我还是在思考一个问题——现代女子一旦如同她这般完美后还缺什么呢?我的答案是不能,所以只有乖乖伏案为她写这篇序。前些日子跟着她参加了港都文艺协会所办的座谈会,一场是她朋友谢先生主讲,一场她亲自披挂上阵,由于座谈是很自由地根据自己意见发言,就发生了挺有趣的情况。首先是在谢先生的座谈会上,我们针对“末世纪的情爱观”,展开热烈的讨论,各有各的观点,“末世纪”这三个字带给人的迷思与震撼以及其间接造成的种种现象使人不免...
全文第一章她从来没有改掉趺倒的“习惯”,她仍然在跌倒、摔跤、弄翻某些物品、打碎某种东西,只不过是以另外一种方式。记忆中,她似乎总是在摔跤,总是跌得头破血流的,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是这样了。大人们每每拿出以前的相簿笑着对她说:你小时候总是在跌倒,撞到墙壁或是被桌子、椅子绊倒,我们一不留神,你就摔得鼻青脸肿的。而旖欢——她的双胞胎姊姊却总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旖欢似乎从来不会跌倒。相片中的她的确很少有张完整的面孔,不是有个黑眼圈就是跌破了皮、擦伤了脸,他们说那时候要分辨她和旖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察看她们哪一个身上有伤口,因为她几乎没有不受伤的时候。旖欢总是安安静静的坐着,甜甜蜜蜜地微笑着;旖欢不会摔跤,不会跌倒,更不会莫名其妙的去撞上某个明明就在那里的椅子或桌子。记忆中母亲每次看到她身上的伤痕总是摇摇头,无可奈何地问她:你没长眼睛吗?在家里打破茶杯、摔破碗盘、砸碎窗...
作者:方蝶心楔子吻合!亲子关系的DNA 监定结果完全吻合。侯竞琰看着刚出炉的检验报告,心情起起伏伏,是忐忑也是震惊。因为张子翎突然带着个孩于上门认父亲,家中因而被搞得乌烟瘴气,结果闹了半天,那两人却认错了人,孩子的父亲不是他们说的侯竞语,而是他——侯竞琰。不假思索,侯竞琰直觉想到孩子的母亲是她吧?那个他深埋在回忆中的女子。年少时,他错过了唯一深爱过的女子,说不定这意外寻上门的孩子,可以让他找到消失许久的她,那将会是让人多么欣悦的消息啊!“张子翎、张子希,这么相像的名字,我怎会粗心到连基本的联想都没有?”侯竞琰不断的斥责自己的胡涂。“先生,你还好吧?”一旁的医护人员担心的问。在这工作环境下,老是看到许多光怪陆离的亲子关系,只希望这一次别又毁了一个家庭才是。“没事,我很好。”侯竞琰赧然一笑,随即迅速往外走去。无暇理睬旁人狐疑的眼光,也顾不了家人听见真相后会怎么吃惊错愕,...
题记刀在心上,为忍。接受己所不欲的一切,是耐。忍耐是一种痛苦。忍耐是一种磨难。在痛苦中,有的人学会了思索,变得聪明,变得睿智;在磨难里,有的人走向了成熟,变得深刻,变得平淡。忍耐是一种沉默。只有沉默的忍耐,才是真正的忍耐。忍耐是一种挑战。战胜自己的挑战。只有沉默才能全神贯注;只有忍耐,才能积蓄力量。一旦战胜自己,就会感到强大无比,就会发现江清月朗,野旷天低。于是,才真正懂得忍耐的涵义。于是,才明白必须忍耐。于是,学会忍耐便成了必须。引子高高低低的海岸边,他选择了最矮的一块岩石。坐下。凉凉的。但,这已不算什么。“真是不容易的,”他想,“不容易的海岸,日复一日,面对着风的凌厉,浪的侵蚀……”可是人就不行。人有感觉,风来的时候会冷,浪打的时候会痛。“坐多久了?”他自问,又凄然的摇了摇头。算了,时间还有什么重要的。抬起朦胧的眼帘,穿透出一片灰暗。这里的海水也是灰色的,夹...
第一章故事,是否都应当从头说起呢。抑或,挑中间比较有趣的情节先让读者看了,然后才把剧情往前推?那是需要很大的技巧的吧。还是从头做比较好,条理也清楚些。况且,陈绮罗与甄蔷色这对母女的关系,大扺要从头细说的。母第一次看到女,是在十二年前。那时蔷色约十二岁,长得高且瘦,肤色欠佳,似营养不良,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有蛀牙,怎么看都不算一个标致的小孩。可是蔷色有一个好处,她性格十分沉静,而且,即使乏人督促,功课一流,霸定第一。绮罗已与甄文彬约定,由她先开口。于是,在甄家,她先自我介绍:“我叫陈绮罗,你可以叫我罗姨。”蔷色点点头,不出声,穿着新裙子的她拘谨地在一边坐下。甄文彬的神色略见焦急。绮罗不慌不忙,“我叫你什么?”甄文彬已抢答:“在家,我们就叫她蔷色。”绮罗嗯地一声,“蔷色,我与你父亲,打算下个月结婚。”蔷色低声说:“父亲已与我说过。”绮罗问:“你愿意来参加我们的婚...
正文第一章黄昏的时候,霞光万里,很暖和的春天。一条大街的拐角处,有一条很深的巷子,一直延伸,不能一眼望尽。只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路边水果摊摆设在巷子与街的交口处。大街很喧闹,但巷子里却很沉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阿大……阿大……喂,等一等……喂!阿大,叫你等一等啊!”夹杂着焦急与委屈的声音听似很柔弱的传来,顺着声音的来源,就可以看到一个黄毛丫头,货真价实的黄毛丫头,因为满头的头发,绝对的黄色,不要误会,不是染黄的,而是天生如此,极少的黄毛有些枯燥的扎成一个马尾辫,垂在看似只有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背后面的肩上。小姑娘迈着急速的步子,追着前面那个一身灰白牛仔的少年。少年个头出奇的矮小,头发乱蓬蓬的,有少数朝天冲刺,有多数则服服帖帖的顺着少年的头,他的面孔有些偏白,也因为如此,让他那双乌黑的眼珠子,黑得亮晶晶的,就像黑色的宝石,而口里不知嚼着什么,从他的表情看来,似乎有滋...
楔子在一处偏僻的农舍里,麦惟刚正焦急无措的望着躺在凉席上不断痛苦呻吟的妻子,她已经阵痛了六个小时,却依旧得不到丝毫的援助。由于这孩子比他们预期的时间提早了一个多月到来,所以他根本就来不及去接产婆。而现在,他又不能放任妻子独自一人在这儿挨痛。紧张、焦虑、无助,全在此时撕扯着他,让他紧总的情绪像是随时会爆发的火山口,一发便难以收拾。凉席上的妻子捧着肚子,脸色苍白得骇人,虽是寒冷的冬天,但是,一颗颗豆大的汗珠还是从她的部头上滚落,濡湿了她额前的发。“万能的神明啊!请救救我的妻子和我的孩子吧!只要她们母子能平安无事,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他在心底虔诚的默祷着。不知是神明过于忙碌,无暇顾及他;或是他的祈祷词上不了天庭,总之并没有任何的奇迹因为他的祷告而降临。麦惟刚失望的跌坐在地上,对冰冷的地面毫无感觉,此刻他只想着濒临死亡边缘的妻子,还有他那未出世的孩子。他们是他在这世上仅有...
楔子中原附近有一座大岛,约是中原的一半大,属于龙族的领地。龙族是一个富庶的族群,有三股强大的势力,分别由三个兄弟领导。岛屿上有许多山脉和河流,分别为红色山脉、棕色山脉与蓝色山脉。他们三兄弟各据一方,同时有默契的不干涉各自领地,且彼此支援协助。二十年后,这三兄弟所生的儿子长大成人,并且在同一天继承王位。长于所生之子,龙景俊,二十八岁,黑发黑眸,继承红色山脉的海格摩尼亚王国,居住在拉罗斯皇宫。个性火爆,狂傲不拘,武功高强,因为个性坦率,说话冲,所以有“火爆国王”之称。次子所生之子,龙文豪,二十九岁,黑发蓝眸,继承棕色山脉的拜索斯王国,居住在伊拉姆斯皇宫。由于他的母亲是英国人,他承袭了母亲的个性,温柔多情,不懂武功,喜爱吟诗作对,因此有“诗人国王”之称。三子所生之子,龙皓天,三十岁,黑发黑眸,继承蓝色山脉的伊斯王国,居住在宾多拉斯皇宫。个性冷酷少言,武功高深莫测,有“...
楔子每次看其他作家的书宝宝,我只要一看到女主角被欺负得惨兮兮的,还死心塌地的爱着男主角,我的心里就有一把火往上冲。所以,我绝不写软弱无力、可怜兮兮,只会流眼泪鼻涕的傻蛋女主角。要欺负也该是男主角被欺负才对。这一切都是大女人主义在作祟。先是戴了顶绿帽子,后来又要养别人的小孩,其是忍辱负重呀!所以,小女子偶手下留情,让他不要太凄惨,最后还是抱得美人归。这算是皆大欢喜了吧!第一章曲凌霄烦躁的把手中的家书揉成一团,愤恨地丢出窗外。‘少爷 ’他家少爷真是任性。石砚奔出房门想把家书拾回来,却让曲凌霄拦了下来。‘不许捡。’‘少爷?’石砚不明所以的望着曲凌霄。少爷今天是怎么回事?居然把老爷写的家书丢出去。莫非是信上写了什么让少爷不高兴?见少爷无意为他指点迷津,他只好主动开口询问,‘少爷,老爷信上写些什么?’曲凌霄皱着眉头,甚为不耐的回道:‘爹来信催我回家和佟家小姐成亲。’‘这是喜事呀!...
序幕冰雪原,一个终年为冰雪所覆盖的地方;酷寒且人烟罕至,虫鸟不驻,草木不生,冷风呼啸,雪花四起。放眼望去,天地一片银白,辽阔且无丝毫温度,置身其中,孤独绝望的感觉曾往剎那间击溃一切。这日,依旧是风雪肆虐,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蹦珊地出现在地平线那头;是一个脸色比雪还白的清丽妇人牵着个年幼的孩童。妇人数度跌坐在雪地里又挣扎站起,在白色的雪上留下一摊摊怵目惊心的红色血迹。“娘!我好冷,蔻心想睡觉了。”童稚的声音不知是第几次响起,而这回妇人已无力挤出抚慰的笑容,泪水滑下了无感觉的面颊,随即被冰雪同化。已经不行了,已经不行了啊!再次仆倒在冰雪中,妇人恐惧地想着,她感觉仅有的一丝清醒正逐渐离她而去,一旦黑暗吞噬了她,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醒来,再也看不见她可怜的孩子。她身中数刀,气力用尽,虽然逃入冰雪原摆脱了追兵,等候她的却是这样的大风雪!难道天真要亡她?她们母女俩注定逃不过这一劫...
第一章搞不清楚!何欢低声诅咒。奶奶那食古不化的脑袋,怎会想出这么个歪点子?五百元的生活家!不花钱的天生玩家!创造财富的艺术家!谁办得到呀?如果真有轮回转世这码子事,她一定是走错人间、投错胎,才会误打瞎撞地闯进妈妈的子宫里,不幸成为何氏家族的一员。在印尼,华侨几乎掌握了百分之八十的经济命脉,而何氏家族更是富中之富,权力几可敌国。何氏子孙,是衔着金汤匙出生的,谁不羡慕?但那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由于祖先是白手起家,何氏家族规定所有子孙也都必须有白手起家的本领,不能坐享其成。一过完十七岁生日,就得到台湾受教育,同时接受家规考验,直到年满二十岁。没想到奶奶的出的点子,竟是这么大的难题:五百元生活费过一个月,而且食衣住行都必须是一流的水准。学会吃喝玩乐的本领,却不能花一毛钱。做个艺术家,却必须是会赚钱的艺术家,而不是苦哈哈的艺术家。以为她是神啊?即使是在物价低廉的印尼,要...
陈毓华 >> 华丽的恶魔序一翻开友谊的一页 徐姊第一次见到毓华是在台中一位作者的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她送了一大捧的紫玫瑰给那位作者,时间过得真快,一晃眼也近九年了。那个夏日的午后,大家在一起天南地北的闲聊,好不惬意,我躺在观景窗旁,仰望著天上飘移的白云,轻柔的音乐流泄四周,这个情景在多年後的今天,回想起来,还是一段美丽的回忆。这几年,除了工作繁忙外,随著时间的流逝,心境也不一样了,再也不曾这么随兴、毫不拘束的跟作者闲话家常了,有的只是写作上的话题,全然放松的聊天已很少了。跟毓华的相处一直像个老朋友,哪怕在多年後,她成为“新月”的作者,我跟她还是像朋友一样,什么话都可以谈,虽然她很少北上来出版社,但是两个女人的热线总是少不了,从生活聊到工作,以及对许多人事物的看法。毓华是个很谦虚的作者,她会花很多时间看许多作品,她的包容性很广,对许多作品都不吝赞美,她都看到别人的优...
全文第一章 半个馒头12月中旬,我被招兵入伍。做梦都想当兵的我如愿以偿,但是走这样的路子,我觉得很别扭。打点好一切的老妈在走时对我说了句话,差点没让我一个哆嗦把刚发下来的作训帽惊掉地上了:“部队有人欺负你,就打电话回家告诉妈,谁敢欺负咱儿子!”。就这样,过分的溺爱使原本应征入伍的我,变成了走后门的“关系兵”,稀里糊涂的开始我的军旅生涯,总是有种被卖了的感觉……从进了军营大门后饥饿训练立刻就开始了……残酷的新训三个月,把这些原本拍板、叫号、起高调的“优秀青年们”都改造成了只会服从和接受。当你从这里走出去的时候,意志的棱角被削平了,磨圆了,也就代表你合格了。在这里的人们忘却了时间。每天除了饥饿的时候才会多问一句:几点了?还不开饭。剩下的时间都在养成区、训练区、卫生区三点成一线的活动。除了训练的科目不同之外,每天基本都在重复昨天活着。每天除了特别累睡不好之外,那就是吃不饱...
花儿 千金法宝没新意内容简介她是美人巷里鼎鼎有名的孙家千金,如花美貌加上行事果断,年纪轻轻便扛起一家子生计,慕名上门提亲者不乏达官贵人,但,连门槛都快被踏破了,她却还嫁不出去啊!而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个不要脸的夏侯宁惹出来的,害得她现在只要一碰到男人,全身发痒算小事,脸上红疹起的连娘都快不认得她,没办法,只好死马当活马医,听从好友意见派人将神医绑来治病,可麻布袋一开,天哪!怎么会是她的天敌──夏侯宁……第一章江南的雨是细雨,是飘逸的、雅致的,说下尽的诗情画意。美人巷边的春花是灿烂缤纷的、暗香浮动的,让人眼花撩乱。而专做医馆香榧生意的孙家女人们,则是天生薄命的、非常遗憾的,连续两代都守了寡。老天爷似乎拿她们一贯的美丽开玩笑,在她们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关上了幸福快乐的那扇门。孙家的男人一概的福薄、命短,只留下一屋子的寡妇,叫人下胜欷吁、同情。所以说,在美人巷的孙家女眷,她们的美丽是使人...
第一章“喂……等等嘛!别走得那么快……”踩着小碎步,徐文兰不停地叨念着。“逛街哪有人像赶路似的,你走慢一点嘛,行不行?”“拜托,我等一下还有事耶!”城珺白了徐文兰一眼。“你也帮帮忙好不好?自己是个无业游民有钱又有闲,想逛街偏来找我这个勤奋工作的人,我真是衰毙了。”“别这么说嘛!生活压力过重会早老耶!”徐文兰扬高声音说道。“你要学学我,放慢生活的步调,什么事都得慢慢来才行。”“是喔……那是因为你有钱、有闲,如果我也有一张金卡可以随意刷的话,或许我就可以体会到放慢生活步调的乐趣了,可惜的是,我只有身份证和健保卡。”城珺与徐文兰的身家背景差了十万八千里,能成为知己也算是奇迹。徐文兰生性浪慢、凡事慢慢来,对生活的一切不甚在意。她父亲是一所中型医院的院长,所以她并不愁吃穿,就算是每天“瞎拚”,也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只要她父亲的医院不要经营不善就可以了。而在城Ĩ...
一妻两妾人一老,就格外地喜欢追忆从前,追忆以往的悲欢离合,爱恨情仇。追忆昔年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参加的第一个派对,追忆几个小姐妹戚戚嚓嚓地谈论某男某女,两男如何为一女大打出手,两个手帕交又是如何为一个男子反目成仇……追忆曾有的花前月下,蜜月幽期……人总是喜欢回忆自己最辉煌的年代,我亦亦然。我的思绪常会飞到老早以前的幼年时代,那时候我家仍是名门望族。 我在家中排行第五,乳名便唤作“妩媚”,通“五妹”之音。我是最最痛恨这个名字的 ,总觉得它辱没了我的身份。女孩中我最小,虽是庶出,但由于母亲深得父亲宠爱,且是众妻妾中唯一有男嗣的,故而我也格外受到父亲的宠爱。那时的我漂亮尊贵的如公主一般,家中的人都要让我三分。我家中人很多,但是在我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不是暴躁易怒,不可一世的父亲,也不是美丽端庄,工于心计的母亲,更不是大妈、二妈,或是我那班兄弟姐妹们。这位令我至今想起就心存感激...
《黑夜爱神》小说简介:一年前——她在威尼斯被恶徒击昏,好不容易获救,却有个伴游俱乐部等着她的“加入”,若不是这“伯爵继承人”──马尔斯救了她,自己曝早已下海接客,可是,他“见义勇为”的目的竟是要收自己当“他的女人”?哼!这假仁假义的“野兽”不仅软禁她,还撤走家中所有的电话,想让她求救无门,不’过以她钟宇洁的聪明才智,还怕走不了吗?……一年后——马尔斯竟摇身一变成了她的教授?还霸道地宣布“毁灭游戏”即将开始──俊逸潇洒的他故意对她“过份关心”,害她成为全校女同磬的“公敌”,他甚至还在拍卖会上跟她抢夺他们钟家失落的传家宝“黑夜之箭”!是可忍,孰不可忍,她决定“绝地大反攻”了……楔子爱神的箭是盲目的。被爱神的箭射中会如何呢?这问题问钟氏家族的人应该是最清楚的了。据说钟家远古的祖先正是爱神丘比特,但也许有人会问,一个希腊传说中的神只怎么会和台湾的家族扯上关系呢?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