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眠晨光曦微,“得、得”的清脆马蹄声就在跑马地地区响起来。那不是噪音,并不扰人清梦,却与淙淙的流水声有异曲同工之妙,很能使酣睡的人一边听,一边睡得很舒服。于彤搬到这区的一层小公寓之后,一住三年,不肯再搬出去,其中一个原因是她舍不得这好听的马蹄声响。听在于彤的耳里,教她忽尔有种远离尘嚣俗性的舒畅。在闹市中的居停能有住在荒郊的感觉,无疑是难能可贵的。当然,于彤之所以没有搬走,最主要还是为了方便。忠实一点说,是为了方便陶逸初来看她。陶逸初是医生,每天都要到座落于这区的医院巡视病人,于是溜过来,在公寓内逗留一两小时,是绰绰有余的。且陶逸初可以随时随地有借口就往这区跑,即使是半夜三更,只要一想见于彤的面,他就可以如愿。试过很多次,还是他妻子亲自开车把他送到医院门口的。作为一个医生的妻子,不应该不习惯丈夫有责任响应病人的呼唤,让医院随传随到。然后,陶逸初走进医院里,巡视一圈...
序每一天每一天有多少人出生呢?富贵的贫穷的,被祝福的被诅咒的,美的丑的。无人有选择出生的权力,无人能选择出生后的境遇。第一声啼哭所包含的是否是对命运“公正”的嘲弄?每一天每一天又有多少人死亡呢?无悔的有怨的,壮烈的无名的,善的恶的。英雄和狗熊都只会化为泥土,成为天上的秃鹰与地下的蛆虫的粮食。闭目的一瞬间,死神的镰刀所折射的青光是否是人生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绝对的“公平”?生命,一条源于不平终于公平的离奇曲线。这些天多隆尔汗的宫殿里叠压着层层的期待不安和欣喜,搅起这连绵暗波的却是第三皇妃乌梅莎腹中即将出生的婴儿——多隆尔汗已年过六十,这恐怕是他最后一个孩子。对普通的牧民来讲这实在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大汗已经有十二个孩子了——四个王子,八名公主,最多只是有多了一个要供养的主子。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能做甚麽呢?那麽娇嫩的肉团也许吹吹草原上的烈风就没气了。男人们喝着大碗的酒,围...
112岁时爱上他我平生第一枝玫瑰由宜中送给我。那一年,父亲猝逝,母亲一夜白了头发,不住啼哭,问我:“女儿,从今后,咱们可怎么办呢?”宜中说:“师母请节哀,以后有什么帮得上忙的地方,我一定尽力。”他叫我妈妈师母,叫我小师妹,是先父生前的得意高徒,读中医,课余在父亲诊所做助手,毕业刚一年,分配入中医院工作,前途无量。父亲是救死扶伤的神,悬壶济世,寡言少语,但每说一句话都掷地有声,被患者视为华佗扁鹊。然而能医者不自医,正当盛年却突然死于脑溢血。他死了,家里的顶梁柱也就塌了。追悼会上,妈妈被两个阿姨扶着哭得死去活来,我牵住宜中的衣角寸步不离。姐姐白芍来唤我:“白术,这边来,别缠着人家。”宜中温和地劝:“就让他跟我吧,不碍事。”父亲的死,使我在骤然间失去了生命最重的倚赖,视宜中为惟一稻草,近着大师兄,就好像近着父亲。他带我走出临时灵堂,来到房后的乐游原山坡上。纸钱飞了一天一地...
楔子·精彩内容载入中·轻快的华尔兹音乐,从远扬饭店的会议厅流泻而出。程灵萱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拉着裙摆,随着音乐节拍,哼着歌小步舞着。会议厅里正举行着专属于有钱人的贵族派对,对程灵萱来说,这里的世界,根本不属于她。从一进会场,程灵萱就躲到角落去尝遍美食,反正那些人的对话她无法融入,又何必给自己找难看?她只是个坐领干薪的普通护士,和这些出身豪门世家的子弟大相径庭啊……而且,她有喜欢的人了,是同医院的冷医师……只是,耀眼的他,是永远不可能多看平凡的她一眼……最后,她甚至坐到了吧台前,吩咐酒保调制饮品,灌下了一杯又一杯以前连尝都没尝过的酒。现在的她,一定是喝醉了。反正醉了也好,如果可以因此让她抛去矜持,给自己勇气,说不定今天这场派对还能带给她从未有过的惊喜……没错,就让她借着酒意,趁此机会卸下保守理性的束缚吧……或许就这么把自己卖了……暂时……将灵魂卖给一个愿意抚慰她心...
亲亲小懒猫作者:乔安楔子话说某年——黄昏的公园里,到处是嬉笑跑闹的孩子,有的结伙游戏,有的个别玩耍,热闹中带着一股静谧的安和感。“二哥,我要玩那个。”一位年约四、五岁的小女孩扯动另一位九岁男孩的手,指着公园一角的秋千。“不行,不能玩那个,太危险了。”男孩拉着小女孩往公园另一侧走去。“蓝仲达,你怎么又带你妹妹出来了?”公园里另一群同龄的男孩纷纷朝他们走来,有的人还会调皮的拉拉小女孩的头发。蓝仲达耸耸肩,带着小女孩走进沙坑堆里,低头说道:“阿妹,你在这里玩,哥哥没回来前不要乱跑,懂不懂?”他将手里的小水桶和小铲子递到女孩手中。“我也要玩球。”小女孩指指其中一个男孩手上的球。男孩们不约而同地现出见鬼的表情,纷纷向蓝仲达使眼色,要他将这黏人的小东西打发掉。“阿妹乖,你一个人在这边玩,晚上回家就有好吃的蛋糕可以吃了。”蓝仲达哄道。“今天是阿妹生日,有蛋糕吃。”小女孩附和地...
楔子·精彩内容载入中·深夜时分,狂风、骤雨。一顶四人抬的轿子无惧风雨、悄悄来到京城东南街道的转角,在一间十分雅致的铺子前停下,其中一名轿夫冒雨踏上铺子前的石阶,在两扇紧闭的门上用力敲了好几下。过了好一会,两扇门“呀”的一声从里头打开,探出头的是一名十多岁的白衣少年,他瞥了一眼停在门口的轿子,跟着转向轿夫,很有礼貌地问:“这位老伯,请问有什么事吗?”“我家夫人有很重要的事情,想要拜访这里的主人。”轿夫大吼,努力不让哗啦哗啦的暴雨声盖过自己的声音。白衣少年听完后没说什么,但神情显得有些迟疑,轿夫看了心里有些着急,急忙从腰间掏出一锭银子塞到少年手中。“这位小哥,请你帮帮忙,无论如何,请你为我家夫人通报一声。”就在这时候,一只洁白如上等美玉、十分美丽的女人的手掀开了轿帘,而这只手的主人也跟着微微探出了头。她有一张白皙娇媚的脸蛋,头上的金簪随着她探头的动作轻轻颤了颤,在夜...
亲爱的好辛苦作者:(孟妮)楔子「那是我的女儿贺行云。」观察了这个年轻人一整晚后,贺振寰终于开口了,这话也成功的吸引了方以敬的注意,将他的视线从一个美丽、优雅的女孩身上移开。方以敬看着这个中年男人,他沉着稳重,双眼炯炯有神,浑身散发着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他是贺振寰,他的精明狡猾和他的财富一样闻名。「她是我的独生女,也是我的掌上明珠。」语气中有为人父的骄傲。方以敬略微挑了挑眉,不置一词,只是定定的看着他,评量着他说这些话的含义。在这衣香鬓影的宴会里,聚集了上流社会的名人和达官显要,舞池里,有一个曼妙起舞的娉婷身影,她双眸灿亮如星,笑起来温柔动人,那份飘逸的灵气,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想得到她,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贺振寰意味深长地道。方以敬再次将视线挪到她身上。他一向不善言,严肃沉默的表情令人难以亲近,喜欢从事科学研究的他,向来理智又实际,行事作风一丝不苟,且律己甚严...
序《欢妃恋》本来早该写的,拖到现在又成了一个独立的故事,花颜写书的速度真是慢得连自己都想摇头叹息,它的相关作品有《烙印》 、《卿卿》和《求全》 ,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翻花颜的旧作看看,不过除了《烙印》里的主角人物有出现在《欢妃恋》里以外,基本上《卿卿》和《求全》与这本《欢妃恋》的牵连不深,不用看也无所谓啦。花颜穷极无聊时就会翻自己的书出来看,感受总会随着时间不同,有时会惊叹这些书真是我写出来的吗?有时会严格的挑自己的毛病,这里不对,那里还可以更好,还有的时候会把以前不想写的配角拿出来搅和,看可不可以让他们重出江湖。杂乱的思潮随着时间沉淀,可以酝酿出更成熟的故事,这一点我感受深刻,并奉为至理名言。不过,这样会不会太不负责任了呢?嘻!第一章“站住!我不管你们是谁派来的,想要做什么,把国帆妃留下来,不然你们一个也别想走!”欢让挡在一群黑衣人面前,他表面上怒气冲天,却在心...
黑王的新娘 作者:花间第一章春寒时节,翠叶吹凉,正是红衰绿减之时。长安城虽是才子佳人云集之所,然而伤春之哀弦只飘荡在渭水河畔的温柔乡中,对柳云龙这等寻常百姓而言,他们只求在乱世中能安饱。但是熬不过妻子的哀求,柳云龙只好放下手边繁忙的工作,一家人进城来采购过节用品,其实一家人也不过是他们夫妇与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摊贩的叫卖声,炒热了喧嚷的市集,有的摊位前站满了好奇围观的群众,叫卖声此起彼落好不热闹,有的摊位则是乏人问津,但是这些也与柳云龙无关,他早已拟好要购买的商品与店家,正带着妻儿往目标走去。“秀才且慢!”突地一声苍老的声音唤住他。柳云龙停下脚步往发声处望去,但见一个瞎眼、干瘪的老者坐在算命摊前向他招手。他不禁好奇道:“你怎么知道我是个秀才?”老者亲切一笑。“请让老朽看看那个女娃儿。”柳云龙暗忖道:“奇了,这老头明明是个瞎子,怎知娘子怀中有个女娃儿?莫非是个匪类…...
前言我很想写一个伴君如伴虎的故事。这个故事,关系到明初的「靖难」,事情要从朱元璋开始说起。明朝洪武三十年,太子朱标病死,明太祖朱元璋必须另立太子以继皇位。然而,当时最适当的人选是四皇子燕王朱棣,但因二皇子、三皇子仍在,考虑到他们的反应,此想法便被众臣推翻,朱元璋立了嫡孙朱允炆。而后洪武逝世,朱允炆继位,即为明惠帝,改元建文。朱允炆登基之后,考虑到「诸王以叔父之尊多不逊」、「拥重兵,多不法」等因素,便参酌了大臣齐秦——莫非用唱的进谏?和黄子澄等人的意见,进行削夺诸藩的动作。当然,此举定引来诸藩不满,尤其是燕王朱棣,他对其侄之登基早就心生下满,故以「清君侧、靖内难」为名,于建文元年七月在北平誓师讨逆。这一仗一打就是四年,直到建文四年攻入南京,明史记载「都城陷,宫中火起,帝(建文)不知所踪」。朱棣攻陷京城后,于是年六月即位,定隔年为永乐元年...
序时光匆匆,一转眼又是两三个年冬过去,算算和凌惰姊认识的时间,也要迈入第四年了。还有谁还没看过的啊?赶快列书店找找。因为明明就悲伤的让人哭死的地方,却碍於旁边的室友,穗下能乱哭;然後看到爆笑的情节,後面正坐著学姊,穗下能狂笑,只能暗暗憋在心里内伤。更惨的不是我啦!话说穗的同学在上国文时偷看「坏心大少」,看到雷法厉酒後乱性,在自家庭院裸奔的昼面後,下顾几十双眼睛正瞪著她,当场大笑不止。呃,问我她的下场?还好国文老师下跟她计较,下然就:-死当罗!然後往後一翻,嗄!女主角名字中又有一个蓝,从这里就看得出来凌情姊有多爱蓝不管是这个字抑或这个颜色。像之前「夺爱浪君」里的蓝若爱、「龙门新娘」女主角伊涵蓝、「抉择之深情篇』的男主角蓝建辚,算一算凌情姊出到「坏心太少」这本,在二十四本主角名字中,「蓝」已经出现四次了,机率是六分之一呢!很可怕的一个数字吧!凌惰姊有没有发现呢?呵呵……其实还...
正文序我是个相当低调的人!不喜欢逛街、不喜欢说话,有时候连笑都觉得累,若不是有形体会呼吸,经过我身旁的人大概感觉不到我的存在。不过像我这类人大都有些闷骚,脑中的相心法、水远比外在表现出的行为来得激烈、狂放,甚至惊世骇俗。所以缺钱的时候会想去台湾首富蔡先生家应征当清扫;心情郁卒的时候会有股到总统府前广场裸奔的冲动;看新闻报导时希望能做两颗原子弹再作翻日本广岛、长崎一次。当然,小时候的志愿就是当武则天二世。这些脱轨的想法便是我创作的灵感来源。写稿期间正是我人生中最非心惨的黑暗期(我的人生好像也没有光明过?!),生活中充满了被拒绝的挫折,和朋友吵架、功课被当、寄信被退,甚至连公车都拒载,但这些都不算什么,最过分的是我暗恋了五年的男生,他竟然还是不理我,天啊!枉费我那么努力地用我近视五百度外加散光乱视的‘美眸’电他。所以在这‘天时地利人和’三缺的情况下,我塑造了书中的最佳...
第一章“寂寞边界”,这两年才崛起的音乐餐厅,不同于一般夜店,经营方向着重于音乐与美食,讲究气氛、品味和格调,营业时间从傍晚五点半到凌晨三点,每天都有歌手、乐团驻唱,吸引了许多走在流行前线的时髦男女,以及小有事业成就的都会雅痞。餐厅角落,一名男子独坐,相较于成群结伴的其它客人,落了单的他略显突出——通常吧台旁才是独行侠们的宝座。他五官端正斯文,金框眼镜戴在笔直鼻梁上,发型简单利落,穿着天蓝色线衫搭配白色休闲裤,整体而言,干净清爽,但在满屋子俊男美女中其实并不出色,可从他身上散发出的浓浓书卷气,反而令他整个人有种鹤立鸡群的独特。方慎行不是有企图的落单,也没耍心机搞独特,会格格不入的出现在鲜少涉足的夜店,纯粹是应学弟杨国尧之邀。说是学弟,其实他们同年龄,只不过就读医学院时,他提早一年完成学业,硬是占了便宜,当上昔日同窗们的学长。不过因为同在医界服务,所以即使忙碌,偶尔...
正文简介这是我的第五个故事。《少年啊少年》讲述 “我”少年时代的故事。这个时代是一个很奇怪的时代,你所有的理想、爱情、亲情、友情、家庭等等都与你的财富有着很大的关系。财富决定着你是否快乐。我在《少年啊少年》中提到许许多多的爱情,有真的有假的,总之没有纯真的。好不容易遇到几个纯真的爱情也都是让人悲伤欲绝。我和金刚一起长大,一起做了许多好事和坏事。后来金刚因为一个女人最终走上了不归路,我也因爱过一个女人被那个女人骂做流氓。后来我进入了另一个流氓圈——写作圈。我的搭档老刀,一个北大的毕业生沦落为卖猪肉的猪肉贩,后来又沦落为和我一样的卖字为生的写字的。我在书中提到很多男人和女人,很多所谓的爱情所谓的游戏。比如老七为他的女人空守一生;我和小小相爱却又阴阳相隔;老刘被女人骗的精光;年少时的爱情也只不过是打发无聊寂寞的时间。我不喜欢把生活写的丰富多彩,我总认为丰富多彩的东西都很...
倾君恋月作者:拓拔月亮第一章「小姐!」一名头发梳成两条粗辫的丫头,蹑手蹑脚的走进花园,双手突然用力的按向一名,躲在花丛内偷窥的女子。那女子吓了一跳,回头低喝:「死晴儿,妳想吓死我是不是?」女子回过身来,旋动身上所穿著的金黄色郁金裙,郁金香的花香味,阵阵飘扬。丫头晴儿作势闪躲了一下。「小姐,妳穿著这件在郁金香花瓣汁液中浸染过的罗裙,真的好香喔!」晴儿深吸了一口气,做出陶醉的表情。「那还用得着妳说!」年纪和丫头相仿的小主子,一身华丽的衣裳,全是上好布料制成的。因为她爹是县太爷,县太爷的千金,衣、食、住、行当然是不同于一般的老百姓!「妳这丫头,真是讨厌!妳喊那么大声,是想让我出糗吗?」印恋月两手扠在腰际,噘着小嘴儿,俏脸有着薄怒。「小姐,妳放心,宁捕头他听不到的!」晴儿自认把音量控制得很好。这可是她失败多次后,自行训练出来的结果!要不,这半年来,她家小姐已不下百余次躲...
金萱 >> 狠魅琤魂序我是被逼的寄秋说来很哀怨,我为什么要帮这个败家女写序,一边吃着香蕉一边泪流满面,大喊我好命苦。不要在一旁鬼吼鬼叫,我知道你一定在抗议,可敢叫我帮你写序就要认命,你不晓得美丽阿秋除了手快外就是有张毒嘴,不毒死五湖四海的螃蟹怎甘休。咦?你问什么意思?啐,不懂事,全是一群不懂事的凡夫俗子,不毒死它们横行秋怎能横着走呢!天下之大我独行,其他闲杂人等滚远些,莫要来挡路,不然我用口水毒死你。话说向来勤俭持家的贤慧秋是将一块钱当十块钱用,有进尽量不出的省吃俭用,谁知一遇到败家女金小开之后,我就被带坏了。呜……我好可怜喔!同情我就给我钱。“去,你剽窃‘无家可归的小孩’台词,你会被告……啊——”不好意思,刚才那一声啊是敞人家的小贱魔在练嗓音,我叫他惦惦去墙角反省。接下来还是该讨伐那个吃不胖,拚命增肥的可恶女人,都是她害我跟着败家。什么?!善良秋一时耳聋,听不见败...
第一章我穿着泳衣,躺在长条木板的小型码头上晒太阳,黄昏的阳光照在肩膀上,觉得温暖温暖。这真是美妙的假期,我想。那只叫“莉莉白”的游艇,仍然停在湖中央。昨日我听到洋汉子朝我吹口哨的声音,今天呢?我可以看到游艇甲板上有人走来走去,我眯着双眼,湖两边鸟语花香,多么好的风景,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呢?我转了一个身。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号象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开来,电光火石之间,化为一片火海,几乎是一两秒种间,就听到轰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强烈的热气浪向我侵袭,乌烟火舌把整艘游艇吞没,一切化为乌有,碎骸被炸出老远,有些就落在我身体,打中我身体,发出激痛。我惊得呆了,非但没有伏下,反而站起身子来。木条码头被震得上下浮动,我几乎站不稳,正在此时,有人捉住我双足,我蓦地尖叫起来, 低头一看, 那双手全是血,人头!一个人头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爱徒生的童...
第一章 大学之前·精彩内容载入中·织桥的嘴唇很热,她只有这个感觉,呼吸并不很讨厌,推开织桥她一把擦掉他吻的地方,好像她赢了一样地嘲笑他:“没胆!”织桥“嗯哼”地不置可否,转过身去看楼下的一对,自言自语:“对着白痴果然就是没感觉。”“很无聊啊——”M市春天空气潮湿郁闷的街道,一个穿着校服裙子的女生背着书包提着一大叠复习材料慢腾腾地在大马路上晃荡,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阴天,没下雨,但是看起来心情很差。“孝榆啊,下星期高考了,你真的一点都不紧张?”和她一路的女生也背着同样重的书包和提着同样杂乱的材料,“我打的回去比较节省时间,再见了。”说着她拦了一辆出租车说了一句“南里”,出租车扬起一阵尾气飞驰而去。“喂!”叫做“孝榆”的女生追之莫及对着出租车的影子大叫了一声,过了一会儿耸耸肩:“嗳,事到临头抛弃朋友,势利的女人……”她叫方孝榆,M市第二中学三年六班的学生,一个星期后...
序·精彩内容载入中·香车美人金未来大师的预言还真不是盖的,果然很神——所做的“爱情预言”居然全都成真了!没错没错!“爱情大饭店”上次活动所造成的话题沸沸扬扬,获得广大的回响。于是饭店顺应民意再次办活动,预计再度礼聘国际名预言师金未来为饭店活动出面预言。可惜——金未来大师不愿出面!原因无它,还不就是上一次所做的预言成真,使得大师因而更加声名大噪、大受欢迎;不仅上门要求预言的人多不胜数,让他疲于应付,就连他的一举一动都成为记者的追踪焦点,不堪其扰。不过,在盛情难却下,大师并不直接拒绝,反而丢出了个难题给饭店——必须找到十二名不同时辰出生的女子,他才愿再度为饭店出席预言。什么?!这……不是在为难人?不!是饭店!还真是XO#¥!可饭店会就此举白旗投降吗?才不呢!办法是人想出来的,所谓“人定胜天”、“铁杵磨成绣花针”……总而言之,在努力、不妥协加上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精神下...
红枫相关关于番外卷先让我笑一笑~呵呵~呵呵~~~~~呵呵呵~~~~~(傻笑中……)咳咳,恩!恢复正常!一眨眼,草希写红枫就写了一个月来~~今天刚好是一个月哦`~~所以草希一上来就傻笑。草希是第一次写长篇哦~~~以前都是写写短篇的~一般都是五六千字吧~最多一次也就写了三万多……如今已经要过十万了……真不容易啊~~我觉得写长篇连载,不管好坏,真的是贵在坚持啊!不是每个人都能坚持下来的……就比如我,我一向没什么耐心和恒心,写连载对我来说是一个挑战~如今坚持了一个月来,真是该欢喜一下下~~~哈哈,我想再继续坚持下去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也希望大家可以一直和草希一起~坚持下去~~下面谈谈为什么要写番外吧~首先吗,也是为了庆祝自己连载一个月啦~~其次吗,《誓情忠》这个故事草希其实构思好久了,本来是想以这个故事来写长篇的,可是最后考虑了下,还是放弃了,因为草希不擅长写宫廷戏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汗,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