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顽女让他伤透脑筋,好不容易等她毕业了,他才知她没照他安排去念教会女校,反而跑去一所校风开放的男女合校,Shit!这女人准定是玩疯了,疯到要抢他从不离身的项炼,还威胁他不给就裸奔迈阿密海滩,他可是个尽责监护人,为了守护她的清白只好全听她的,结果这疯丫头还玩不过瘾,一下说要跟根胖“萝卜”结婚,一下又穿著清凉比基尼对他告白,还说她的“第一次”一定要献给他,天啊!他快被她搞得精神错乱啦!我眼中的简璎 ◇金萱美女璎是个史前美女。此话怎讲?一、她对科技的东西接收度超差,就拿我们吃饭的家伙电脑来说好了,大概就在三年前,她还在用DOS下的汉书、PE2之类远古时期的文书工具在写稿,差点没把萱吓得口吐白沫。二、她对新进的东西资讯接收度也是超差的,就拿大家应该都知道的“纸拖把”来说好了,她在听闻萱说它处理地板的毛屑超好用时,当场惊为天人的又叫又跳说她都不知道有这种东西,她也...
第1节:不是雪国的孩子第1节:不是雪国的孩子新锐少年男作家卷圣火祭我叫冥焰,二十年前流亡到这片雪的世界。我听这儿的人说,这是雪国,魔法世界最寒冷的地方。我才二十岁,一个很小的孩子,一个还不会说话和走路的孩子。我在这儿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一个年迈的老人将我抚养长大。他叫做沧觉,雪国中的幻术师。我喊他爷爷。雪国成天都在下雪,大片大片的在空中飘散,然后落下,聚集在地上,凝结。铺满了地面,满目苍白,一种很刺眼的颜色。我小的时候,沧觉总是喜欢用幻术将雪变成很多种漂亮的样子给我玩,有翱翔苍穹的潮雪鸟,有驰骋树林的独角兽,有浑身白色,在大雪中独自行走的孤雪狼。沧觉把这些雪国的动物做的惟妙惟肖。我的童年,在沧觉的爱和这些美丽的冰雕中悄悄离去。我八十岁的时候,已经会了很多雪国的幻术。这些都是沧觉交我的。我会用手指屏蔽周围的雪花飘落,我会把雪变成坚韧无比的匕首,然后杀人。有的时候,...
第一章“快快!准备氧气罩!注意血压!”救护车的声音呼啸而来,刺耳的警铃声令六月下午后的感觉更为闷热,匆匆忙忙被推进医院担架推车上的伤者浑身沾满了血迹,他犹如死尸般的躺着,肥大的脸又青又肿。纪芷丞的双眼不由自主地随着伤者移动,医护人员正在为他做紧急心脏按摩,看样子他伤的很严重,不一定会醒过来。这不是警匪枪战片中才会有的血腥场面吗?想不到在现实生活里还真有人会伤成这样。她难受地蹩拢了秀气的眉宇,眼底是一片震撼与茫然。“我的老天,小姐,别看那个,你会受不了的。”正在帮她排队挂号的高姨回头警告她。芷丞困难的吞了口口水,轻轻地点头应承高姨,高姨很满意地继续排她的队,边排边抱怨着,虽说是市内极负盛名的医院,不过这队伍也实在太长了。开医院还真好赚耶!“你们听好,他妈的别让他死掉,他是这个案子的重要证人!一阵阵暴怒狂吼想龙卷风般的横扫进来,宽敞的挂号大厅全笼罩在来人的低...
“不问我的意愿,自作主张地离开我,这叫残忍!自己决定做一个委屈求全的女人,成就伟大的形象,却陷我于不义,这叫残忍!走出我的人生,却还想操纵我,这叫卑鄙!在我身边安插眼线,居心叵测,这令人恶心!你凭什么跟我说残忍?残忍的是你!以爱为名义,什么是不能做的?”雷御近乎咆哮的怒吼,声声震碎了钟缇的心!不,他怎么能忘记,那些甜蜜的过往都仍历历在目啊……是,她是任性,任性地下了决定瞒骗他,任性地下了决心离开他,远走他乡!可如今她已带着满腔温柔与爱回来,他为何仍如此狠心?莫非这个错误的代价,真要她用一辈子来偿吗……第一章电脑萤幕上的数字不断地随着滑鼠的移动而跳动,然而萤幕前的那双眼眸却显得不大专心。电脑的主人终于决定放了可怜的电脑一马,随意地往身后的皮椅一躺,却在萤幕的反光下看见自己的眼眸,是那样空洞而带着躁意。“我讨厌婚礼。”他看着手表,表上的时间已经超过他该出现的时间了。...
买新娘之「番」外篇·精彩内容载入中·于澄心我就说嘛!有人天生就不适合写有关系列的故事,澄心就是这种低智商的笨人。(唉!好羡慕那种写系列比吃饭还要容易的作者喔!)这都要怪读者们的“甜言蜜语”太厉害了,硬是“拗”出澄心一本系列来,加上澄心恰巧喜欢汝雪这个角色,脑中又有她的题材,所以在误以为很简单的情况下,便“失足”写下了汝雪的故事。不过,既然已经完成了,还是希望读者能喜欢这本新书。(尤其是那些威胁澄心的可爱读者们,可别忘了去买来看喔!)经过这次的痛苦尝试后,澄心日后不太可能再去做这种蠢事了,所以喜欢秦展扬的大小读者们,快死了这条心吧!谁教澄心是个超级大懒人,情愿重新开创新故事、新人物,也不愿回头翻资料,希望众家美女们能原谅澄心的惰性,而且,妳们大概也不忍心对一个记性差的人要求太高吧!好!步入正题吧!在快完成这本新书的尾声时,澄心抽空(也可说是偷懒)出国玩了一趟,在里...
第一章“小姐、小姐,你就别为难奴婢吧,你这样子出去,到时候老爷知道的话,菊儿的小命不保哇!”李家的大宅院中,从西厢房里传出阵阵私语,显然是两名女子压低了声音在对话。“菊儿,你在操什么心啊?真是没用、胆小、怕事、软弱的家伙,我这又不是第一次了。”李家二小姐李蓉蓉正忙着更衣,丝毫没将丫环的话放在心上。哎,她为什么这么苦命,别的丫鬟伺候的都是温柔婉约的小姐们,就她,要伺候这个随时会出乱子的主儿……菊儿心里大叹命苦,脸上不禁露出苦恼的神色。“快快快,帮我把这条布巾系好。”李蓉蓉拍了下菊儿的肩膀。“你在发什么呆嘛,听说马家的比武招亲再过一刻就要正式开始,我再不快点可就会错过这场好戏了!”“是是是,奴婢一定让你赶上这场好戏。”菊儿低头替小姐系上布巾。心里想着,要不要将这件事告诉大小姐呢?这李家上上下下,也只有大小姐对付得了二小姐,连老爷和夫人都拿二小姐没辙呢。瞧瞧她们二小姐,...
作品相关《野望+深灰》章创作谈“野望”是一个不常见的名词,在成渝地区,野望指的是或在街上闲逛或搬一把椅子做在临街的地方,尽量的浏览过来的人,俗称“打野眼”。当然,常进行这种行为的人多为少青年男子。每一个人都曾有过当君子的时候,每一个人也渴望着了解自己所认可的异性,这里的君子指的是类似于“坐怀不乱”的情况,即唾手可得,却因某种理由而放弃了。时至今天,我们应对这一成语有更深刻的认识,即“坐怀不乱非全君子也,实欲行却先怯”。书中的“阳光”正是这样的一个人物,他有着难以自制的对女性了解欲,但天生的羞怯感却让在他每每在临事时行为由羞涩情绪主导了外部行为,在这样的心理状态下,所以阳光老说着看似无聊的话,而深灰也正基于同样的理由,孜孜不倦的与阳光进行着局外人所不了解的对白,而他们的心理状态也正是每一人在少年时期所曾发生过的。这很悲哀,但并不可笑,或者这是身为人者的不足之一,但却...
幕起“走开啦!你们好烦哦!一直跟着人家。”甜腻的童稚声中有些抱怨。“不烦不烦,小奴最可爱咯!两颊红通通的像个小仙女。”“是呀!是呀!我们最爱小奴了,心地善良又善解人意,是天上仙佛下凡来。”虚伪的谄媚声和骗死人不偿命的甜蜜言语,围绕着一位三、四岁大的小女孩。“不要就是不要,你们不要再来缠我,不然我哭给你们看。”小女孩斩钉截铁地慎目皱鼻,嘟着可爱的菱形小嘴,作势要哭给他们看。两个叱咤风云的大人物立即慌了手脚,百般安抚这位小祖宗。“小奴乖嘛!现在坏人好多,学点剑术好防身。”独孤轻狂挤着一张笑脸轻声哄拐。“对啦对啦!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背熟这本毒经包你行天下路无人敢挡。”化冰毒仙千丈雪扬着笑,手拿波浪鼓诱惑着小女孩,一心要她软下心肠。然而名唤小奴的小女孩只是抿抿上唇,用很生气的眼神瞪着两位不死心的“大叔”、“大姥”,小小手背叉放在腰际,一副很不耐烦的...
第一章雨中的中环,鸡飞狗走,兵荒马乱。天桥上挤满一双双溅满污渍的皮鞋,在忙乱的走动着,很有你践踏我、我践踏你的情势。分明已是有盖遮头,依然撑着伞子赶路者大有人在,雨水沿着伞边滴下,搅得旁的人一头一脸尽是狼狈至极的湿濡。没有人有多余的闲情去作理论和分辩,好像都认了命似,只管急促地加强脚步,尽快离了场才是正经。那容许计程车停下来上落乘客的交易广场转角处,乌压压地聚了一群人,守着、候着,偶尔驶来一辆计程车,他们就活像一群饿透了的苍蝇,飞扑到那一滴红艳艳的血上去似。乐秋心是那人群中的一个。但,她决不像一只饥不择食的苍蝇,纵使在这横风横雨、乌天黑地的劣境之中,乐秋心仍然是一只色泽鲜明、神采飞扬的粉蝶。身上那件齐膝宽身湿漉漉的嫩黄色雨衣,娇艳欲滴得近乎反叛与放肆,在灰蒙蒙的天色之下,如此的耀人眼目,完完全全地鹤立鸡群,别树一帜。黄雨衣使乐秋心的周围像捆上了一条淡金的边边,把...
序序呷好倒相报梓涵在写这本《抢亲公主》的日子里,梓涵突然疯狂地迷恋上一道食物,那就是咸猪肉。当朱皓月与孟少麟在花轿前相遇时,我心里想的是咸猪肉,当朱皓月与孟少麟在柴房里接吻时,浮现脑海的还是咸猪肉,就连孟少麟为朱皓月疗伤时,计算机屏幕上也出现了咸猪肉的影像。害得梓涵在完稿之后,紧张地检查稿件,就怕里头不小心出现了「咸猪肉」三个宇。嘻……还真是有点给他不好意思。喜欢上这种「俗够有力」的传统食物似乎不怎么唯美。虽然说梓涵平时偏好的是巧克力、起司蛋糕、冰淇淋、布丁、蜜饯、珍珠奶茶等甜食,但最近就是反常地想吃咸得会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咸猪肉。光是想到咸猪肉配上热腾腾的白饭,梓涵就忍不住垂涎三尺。梓涵向来是那种想吃什么食物就非得吃到的人,否则绝对会痛苦得难以入眠,而一旦吃到梦寐以求的美食之后,则又感动得几乎痛哭流涕。因此,为了能常常吃到咸猪肉,梓涵开始研究自制咸猪肉,并且决定...
作品相关单车上的爱情烦躁,让我的《单车上的爱情》失去了世界文学的桂冠情雨还赞美写出了不少其他作家都未写出的东西。说里面有很多经典的段落,像对徐琳身上的香味的比喻,那种遐想真的让人如痴如醉;尤其是文中对初恋的那种懵懂的写得非常好;而且文中对那种学习的气氛烈军描写也很现实。情雨说了不少文中精彩的段落。最后说到了本文的不足之处,那就是缺少情节,缺少矛盾冲突,里面的独白太多,另外一点就是男女主人公的关系发展到第三章(现第四章)显然太突然了。那时,我真是激动异常,能得到一个人真心的赞美,并在赞美之后挖掘出你的不足,并告诉你是多么美好啊,而又有几个人能得到这般真心的美好呢?根据情雨的批评,我用了好几天的时间将原四章做了部分改动(原文第一章开头那段刘晓丽与王雪莲的故事就是在此时加上去的),同时又增添了一章,也就是现原第三章,并将原三四章合为了章。回到家后的很长...
“摔锅~~~~~~~~老娘要摔锅~~~~~~”一个长卷发的女子酡红着脸,在床上边打滚边含糊的乱叫。这个女人,就是传说中的一杯倒了,无论杯大小,一律一杯就倒。这么传奇的女人居然会是我的死党,我到今天还是有些想不通。她的名字叫丁灿,不过我喜欢叫她烂烂,灿烂灿烂,总是分不开的。“这个女人又干嘛了?”丁冕皱着眉头不耐烦的问,披在额头的刘海让他看起来非常可爱,象个小男孩,不过他确实也小,他是烂烂的亲弟弟,比我们小了三岁。“咦?”正在给烂烂宽衣解带苦命的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眼前的一切不是很明显吗?“她喝醉了呀。”“我知道。”他速速接口,好像我侮辱了他的智商,“喝醉了和男人有什么关系?”唉,就说小男生不懂老女人的伤悲。“大一娇,大二俏,大三醉着叫,”我指了指现场版的醉着叫,“没听说过啊?看人家卿卿我我,被刺激了呗,这都大三了还没男人……”流行真是个坏东西。我们高中的时候刚好流...
第1章“噗~~噗~~噗噗噗~~”重型机车低沉的咆哮声由街口响起,一个隐在计程车底盘下的男人晃动了下,由车床底部钻了出来,手上拿着各式的修车工具,工作服上沾满油污。远远的,一朵红色镂空、沾满雪亮亮粉的心形直朝他的方向奔近,迫使他的双眼越瞠越大,傻不愣登地盯着那朵镂空红心,仿佛要将它印进眼瞳似的。“唧——”刺耳的煞车声终止在他面前,坐在那辆重型机事上的骑士拿下头上“嗨,阿达,你又在修车啦?”爽朗的清嫩嗓音,属于跨坐在机车上的女骑士。“我说过,别这样叫我。”男人的脸沉了下来,他努力维持冷静,却对这个让大家拿来当神经病代名词的名字感到莫可奈何。“咦?”红发女孩眨眨眼,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那不然怎么叫?任达骅?MYGOD!你有人家的帅哥费司吗?呵呵——”末了,还补上哈哈两声满是调侃的娇笑。男人的额上冒出敷不清的黑线,额角的青筋隐隐浮动。没错,他是好死不死跟那个港星的名字谐音,...
序 大头华杂记(一)陈毓华这一日,难得徐姐说要序,阿华很乖地蹲到电脑桌前敲打。也不是说我很皮啦,是因为一个脑汁被榨干的人,(要是还能称之为人,不是叫木乃伊的话。)惟一最想做的事,就是两眼呆滞的窝在沙发上听雨、看云、睡大头觉,当然,上街瞎拼浪费自己赚来的血汗钱也是道德的。也许是最近过得比较像人,情绪波动也大,我居然很乐意写这篇没头没脑的杂记。换个角度想,不用局限于故事情节,不用非要谈情说爱,可以有一块喘息的园地让我胡说八道,岂能不珍惜、不感恩。说到珍惜跟感恩,就想到最近的不景气。(阿华,你就不能聊一些五四三,非要讲这么严肃的话题吗?)嗯,大家忍耐一下,要是忍不下去,就给它“浪”过去也不要紧啦。(糟糕!说台湾国语不合乎美女的标准,下次一定改进啦。)(还啦,连多个啦字也不及格!)(阿华的大头上出现小丸子的黑线,越来越多。)不景气,...
第一章初春时节,春山淡冶而如笑。微弱的晨曦缓缓照进一处清澈的山涧,也照在一名傲然出色,却面带不悦的黑衣男子身上。端木野拧起眉头注视着山涧里那个浑身是伤、昏迷不醒的女人,他已立在山涧旁观察她快一炷香的时间了。这女人竟从隐泛微紫、天色未亮的天空中“莫名其妙”地掉进冰凉的山泉里。放眼望去,这蓊郁苍翠的林区除了这处山涧外,附近并无任何可疑的突起物好让这女人跳下来自尽……偏偏她就“平空”掉了下来,高高溅起的涧水还泼醒无辜的他……真是倒霉,连睡在杳无人迹的山涧边都不得安宁。这女人被湍流的涧水冲到岸边,动也不动地半躺在水里。他到底要不要救她?烦呀!救了她,怕给自己增添无谓的麻烦;不救她,又违背自己的良心。唉!救与不救皆烦人!端木野深邃的黑眸写满了不耐,大步跨到水边抱起那浑身湿冷的女人,放在他刚才休憩的地方,打算闭着眼睛替她褪去湿漉漉的衣裙,然后丢给她一张温暖的毯子。这样,他就...
第一章她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扬州瘦西湖畔。在熙熙攘攘、人山人海的大庙会中,一双稚龄小女娃儿手牵着手,伫立在湖畔哀嚎不已。没人理睬他们,任由她们泪湿了衣襟、哭哑了嗓子,只因为,香客游人太多、嬉闹欢笑声太大,她们人儿太小,根本没人注意到她们,就算注意到了也会当作没看到。自己都顾不了自己的爷爷奶奶、弟弟妹妹、老婆儿女、猫猫狗狗了,哪管得了别人家的小鬼头啊!于是,眼看他们就要被人潮挤入湖中了,她正想从画舫中飞身过去搭救,一条淡黄色的人影却抢先赶到,及时扶住了那两个小女娃儿。那是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相当高的身材,可惜稍嫌胖了点儿,令人颇为讶异他如何能有那般敏捷的动作。不过,他倒是有一张非常讨喜的脸孔,圆圆的脸蛋、清秀的五官,胖胖的双颊上,笑起来时还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看起来充满童稚的可爱。然而,他最吸引人的却是那双嵌在长如扇子般睫毛下的眼睛,乌溜溜的,且又大又圆,闪烁着慧...
他是人狼族之王的胞弟也是部落里的神医,翌日变成狼身却不幸地被人射伤,而这中弹位置刚巧在他「重要部位」附近,还好有她解救和细心照料他的「伤处」,可是他明是狼,为何她老认为他是只狗咧?不但如此且还买了宝路狗罐头和项圈给他,更好笑的是她还好心替他介绍狗女朋友,天!他啥都不要,他只要细心温柔的她,谁教他的「雪白之躯」已被她看个精光,这下他更有名正言顺的理由赖定她了第一章一家简陋的医院内,一名英俊得要命的男子穿着白色的医生制服自手术室内走出来,抬手拭去额际的汗水。一群家属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问:"医生,病人的情形如何?""手术十分成功。"那名英俊医生倚仲君微笑道。"谢谢!谢谢!"家属纷纷感激涕零地道谢着。"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当医生的职责。"倚仲君拔掉手上的透明手套微微笑道,说完他穿过人群走回医生的休息室。他放松全身窝进皮椅之中,一晃眼他也已经在此地服务近五年了,不少人曾问过他,以...
第一章为了逃婚,章亚莉与刚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友麦可来到了台湾,本欲就此躲起来的她又担心老爸断了她一切金钱供给。唉!想想没钱度日的生活可比要了她的命更痛苦呢!再怎么说,她也是纽约章氏企业的堂堂大小姐,怎么会碰上被逼婚的事,这教她怎么不呕呢?「麦可,你说我该怎么办?」她紧勾着他的手臂,其实她并不爱他,只是现在出门在外她必须仰赖他。「妳放心,妳爸爸就只有妳一个掌上明珠,又怎么舍得真不管妳?」麦可轻拍她的手,给她心理建设。如果问他,为何要和这么一位骄恣的大小姐交往?他也回答不出来,或许爱上了就一切都无所谓了吧!「真的吗?可我却不敢这么乐观。」她无奈一叹。更让她意想不到的是,逼她结婚的人居然是威名远播的「天旗」金控总裁孟席!而老爸却因为事业遇上困难得靠他纾困,怎么也不愿站在她的角度想,至于母亲就更不用说了,她成天只会找她的牌搭子赌钱,或许就算她嫁给瘸子、聋子,她都没意见吧...
楔子“冷族”是在近几年兴起两闻名世界的组织,它的发源地在台湾,是一个只闻其名而不见其影的组织。外界对这个组织一直很好奇,却没有谁可以一探究竟,这个组织将它的一切隐藏得滴水不漏,黑白两道始终对它束手无策。冷族不是个单纯的组织,它的底下份有四大门派,各有其领导人,而这四大门派原本全部成立于台湾,不过其中有三大门后来将组织的势力延伸至其他国家,并且在那里落地生根。较早之前,冷族是以训练杀手保镖起家,培养世界一流的杀手保镖,从小训练组织所吸收的人员,使他们成为优秀的杀手保镖,为主人效命。只要有人愿出高价,各个杀手保镖将不计任务困难危险与否,而全力效力直至交易结束。达成买主的要求是杀手保镖一贯的信念,也因此冷族曾在黑白两道造成一阵喧腾与讨论。不过到了第二任族长接任后,她成功地将组织转型成企业化,投资各种事业,将门下的人逐渐导入正当行业并享有优渥生活。不过冷族的传统并没有被...
作品相关《金匮要略方论》《金匮要略方论》,简称《金匮要略》,是一部以内科杂病为主的临床专著。东汉张仲景撰于三世纪初。仲景原撰《伤寒杂病论》,经西晋王叔和编集后,其古传本之一名《金匮玉函要略方》。北宋校正医书局孙奇、林亿等根据王洙在馆阁中发现的蠹简文字,重新加以整理编校,取其中杂病为主的内容,改名《金匮要略方论》。书中附有一些东汉以后医家的方论。《金匮要略》3卷25篇,第2篇至22篇介绍以内科杂病为主的多科病证脉治,论述精要,为读者提供了辩证论治及方药配伍的一些基本原则,是我国中医临床医学的奠基著作之一。书中重点论述了内科病证,诸如痉、湿、暍、百合病、狐惑病、阴阳毒、疟病、中风历节、血痹、虚劳、肺痈、咳嗽上气、奔豚气、胸痹、心痛、短气、腹满、寒疝、宿食、风寒积聚、痰饮、消渴、小便不利、淋病、水气、黄疸、惊悸、吐血、下血、胸满、吐血、呕吐哕、下利等40多种。同时还论述外科、...
正文孤寂是我的朋友你是我最亲近的朋友你说你叫做孤寂快乐是Happy生气是Angry你的英文名字叫Lonely你都会跟我在一起不管何时与何地翻开流力课本你安静地躺在偏微分方程式里跑到安平海边溅起的浪花是你的叹息我上BBS你默默地注视着我用这台老旧的486PC走在校园你随着秋天的落叶轻轻飘进我的心坎底叁个多月前有个女孩将我的心占据并赶走了你她的轻声细语填满了你不在时的空虚我已经忘了你我甚至不知道你跑到哪里?今晚回到家你突然又来与我相聚你说你并未离去你只是暂时躲起原来我虽然可以忘掉孤寂但孤寂一直没有把我忘记天蝎的原罪你怪我是天蝎因为我的直觉敏锐能看透你的一切内心却不愿被你挖掘你怪我是天蝎因为我的爱恨强烈我的爱让你无法拒绝我的恨却往往令你情怯你怪我是天蝎因为我的冷漠似雪总是不由自主地让你流下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