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幕冰雪原,一个终年为冰雪所覆盖的地方;酷寒且人烟罕至,虫鸟不驻,草木不生,冷风呼啸,雪花四起。放眼望去,天地一片银白,辽阔且无丝毫温度,置身其中,孤独绝望的感觉曾往剎那间击溃一切。这日,依旧是风雪肆虐,一大一小两个身影蹦珊地出现在地平线那头;是一个脸色比雪还白的清丽妇人牵着个年幼的孩童。妇人数度跌坐在雪地里又挣扎站起,在白色的雪上留下一摊摊怵目惊心的红色血迹。“娘!我好冷,蔻心想睡觉了。”童稚的声音不知是第几次响起,而这回妇人已无力挤出抚慰的笑容,泪水滑下了无感觉的面颊,随即被冰雪同化。已经不行了,已经不行了啊!再次仆倒在冰雪中,妇人恐惧地想着,她感觉仅有的一丝清醒正逐渐离她而去,一旦黑暗吞噬了她,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醒来,再也看不见她可怜的孩子。她身中数刀,气力用尽,虽然逃入冰雪原摆脱了追兵,等候她的却是这样的大风雪!难道天真要亡她?她们母女俩注定逃不过这一劫...
楔子每次看其他作家的书宝宝,我只要一看到女主角被欺负得惨兮兮的,还死心塌地的爱着男主角,我的心里就有一把火往上冲。所以,我绝不写软弱无力、可怜兮兮,只会流眼泪鼻涕的傻蛋女主角。要欺负也该是男主角被欺负才对。这一切都是大女人主义在作祟。先是戴了顶绿帽子,后来又要养别人的小孩,其是忍辱负重呀!所以,小女子偶手下留情,让他不要太凄惨,最后还是抱得美人归。这算是皆大欢喜了吧!第一章曲凌霄烦躁的把手中的家书揉成一团,愤恨地丢出窗外。‘少爷 ’他家少爷真是任性。石砚奔出房门想把家书拾回来,却让曲凌霄拦了下来。‘不许捡。’‘少爷?’石砚不明所以的望着曲凌霄。少爷今天是怎么回事?居然把老爷写的家书丢出去。莫非是信上写了什么让少爷不高兴?见少爷无意为他指点迷津,他只好主动开口询问,‘少爷,老爷信上写些什么?’曲凌霄皱着眉头,甚为不耐的回道:‘爹来信催我回家和佟家小姐成亲。’‘这是喜事呀!...
楔子中原附近有一座大岛,约是中原的一半大,属于龙族的领地。龙族是一个富庶的族群,有三股强大的势力,分别由三个兄弟领导。岛屿上有许多山脉和河流,分别为红色山脉、棕色山脉与蓝色山脉。他们三兄弟各据一方,同时有默契的不干涉各自领地,且彼此支援协助。二十年后,这三兄弟所生的儿子长大成人,并且在同一天继承王位。长于所生之子,龙景俊,二十八岁,黑发黑眸,继承红色山脉的海格摩尼亚王国,居住在拉罗斯皇宫。个性火爆,狂傲不拘,武功高强,因为个性坦率,说话冲,所以有“火爆国王”之称。次子所生之子,龙文豪,二十九岁,黑发蓝眸,继承棕色山脉的拜索斯王国,居住在伊拉姆斯皇宫。由于他的母亲是英国人,他承袭了母亲的个性,温柔多情,不懂武功,喜爱吟诗作对,因此有“诗人国王”之称。三子所生之子,龙皓天,三十岁,黑发黑眸,继承蓝色山脉的伊斯王国,居住在宾多拉斯皇宫。个性冷酷少言,武功高深莫测,有“...
楔子在一处偏僻的农舍里,麦惟刚正焦急无措的望着躺在凉席上不断痛苦呻吟的妻子,她已经阵痛了六个小时,却依旧得不到丝毫的援助。由于这孩子比他们预期的时间提早了一个多月到来,所以他根本就来不及去接产婆。而现在,他又不能放任妻子独自一人在这儿挨痛。紧张、焦虑、无助,全在此时撕扯着他,让他紧总的情绪像是随时会爆发的火山口,一发便难以收拾。凉席上的妻子捧着肚子,脸色苍白得骇人,虽是寒冷的冬天,但是,一颗颗豆大的汗珠还是从她的部头上滚落,濡湿了她额前的发。“万能的神明啊!请救救我的妻子和我的孩子吧!只要她们母子能平安无事,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他在心底虔诚的默祷着。不知是神明过于忙碌,无暇顾及他;或是他的祈祷词上不了天庭,总之并没有任何的奇迹因为他的祷告而降临。麦惟刚失望的跌坐在地上,对冰冷的地面毫无感觉,此刻他只想着濒临死亡边缘的妻子,还有他那未出世的孩子。他们是他在这世上仅有...
正文第一章黄昏的时候,霞光万里,很暖和的春天。一条大街的拐角处,有一条很深的巷子,一直延伸,不能一眼望尽。只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路边水果摊摆设在巷子与街的交口处。大街很喧闹,但巷子里却很沉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阿大……阿大……喂,等一等……喂!阿大,叫你等一等啊!”夹杂着焦急与委屈的声音听似很柔弱的传来,顺着声音的来源,就可以看到一个黄毛丫头,货真价实的黄毛丫头,因为满头的头发,绝对的黄色,不要误会,不是染黄的,而是天生如此,极少的黄毛有些枯燥的扎成一个马尾辫,垂在看似只有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背后面的肩上。小姑娘迈着急速的步子,追着前面那个一身灰白牛仔的少年。少年个头出奇的矮小,头发乱蓬蓬的,有少数朝天冲刺,有多数则服服帖帖的顺着少年的头,他的面孔有些偏白,也因为如此,让他那双乌黑的眼珠子,黑得亮晶晶的,就像黑色的宝石,而口里不知嚼着什么,从他的表情看来,似乎有滋...
第一章故事,是否都应当从头说起呢。抑或,挑中间比较有趣的情节先让读者看了,然后才把剧情往前推?那是需要很大的技巧的吧。还是从头做比较好,条理也清楚些。况且,陈绮罗与甄蔷色这对母女的关系,大扺要从头细说的。母第一次看到女,是在十二年前。那时蔷色约十二岁,长得高且瘦,肤色欠佳,似营养不良,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有蛀牙,怎么看都不算一个标致的小孩。可是蔷色有一个好处,她性格十分沉静,而且,即使乏人督促,功课一流,霸定第一。绮罗已与甄文彬约定,由她先开口。于是,在甄家,她先自我介绍:“我叫陈绮罗,你可以叫我罗姨。”蔷色点点头,不出声,穿着新裙子的她拘谨地在一边坐下。甄文彬的神色略见焦急。绮罗不慌不忙,“我叫你什么?”甄文彬已抢答:“在家,我们就叫她蔷色。”绮罗嗯地一声,“蔷色,我与你父亲,打算下个月结婚。”蔷色低声说:“父亲已与我说过。”绮罗问:“你愿意来参加我们的婚...
题记刀在心上,为忍。接受己所不欲的一切,是耐。忍耐是一种痛苦。忍耐是一种磨难。在痛苦中,有的人学会了思索,变得聪明,变得睿智;在磨难里,有的人走向了成熟,变得深刻,变得平淡。忍耐是一种沉默。只有沉默的忍耐,才是真正的忍耐。忍耐是一种挑战。战胜自己的挑战。只有沉默才能全神贯注;只有忍耐,才能积蓄力量。一旦战胜自己,就会感到强大无比,就会发现江清月朗,野旷天低。于是,才真正懂得忍耐的涵义。于是,才明白必须忍耐。于是,学会忍耐便成了必须。引子高高低低的海岸边,他选择了最矮的一块岩石。坐下。凉凉的。但,这已不算什么。“真是不容易的,”他想,“不容易的海岸,日复一日,面对着风的凌厉,浪的侵蚀……”可是人就不行。人有感觉,风来的时候会冷,浪打的时候会痛。“坐多久了?”他自问,又凄然的摇了摇头。算了,时间还有什么重要的。抬起朦胧的眼帘,穿透出一片灰暗。这里的海水也是灰色的,夹...
作者:方蝶心楔子吻合!亲子关系的DNA 监定结果完全吻合。侯竞琰看着刚出炉的检验报告,心情起起伏伏,是忐忑也是震惊。因为张子翎突然带着个孩于上门认父亲,家中因而被搞得乌烟瘴气,结果闹了半天,那两人却认错了人,孩子的父亲不是他们说的侯竞语,而是他——侯竞琰。不假思索,侯竞琰直觉想到孩子的母亲是她吧?那个他深埋在回忆中的女子。年少时,他错过了唯一深爱过的女子,说不定这意外寻上门的孩子,可以让他找到消失许久的她,那将会是让人多么欣悦的消息啊!“张子翎、张子希,这么相像的名字,我怎会粗心到连基本的联想都没有?”侯竞琰不断的斥责自己的胡涂。“先生,你还好吧?”一旁的医护人员担心的问。在这工作环境下,老是看到许多光怪陆离的亲子关系,只希望这一次别又毁了一个家庭才是。“没事,我很好。”侯竞琰赧然一笑,随即迅速往外走去。无暇理睬旁人狐疑的眼光,也顾不了家人听见真相后会怎么吃惊错愕,...
全文第一章她从来没有改掉趺倒的“习惯”,她仍然在跌倒、摔跤、弄翻某些物品、打碎某种东西,只不过是以另外一种方式。记忆中,她似乎总是在摔跤,总是跌得头破血流的,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是这样了。大人们每每拿出以前的相簿笑着对她说:你小时候总是在跌倒,撞到墙壁或是被桌子、椅子绊倒,我们一不留神,你就摔得鼻青脸肿的。而旖欢——她的双胞胎姊姊却总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旖欢似乎从来不会跌倒。相片中的她的确很少有张完整的面孔,不是有个黑眼圈就是跌破了皮、擦伤了脸,他们说那时候要分辨她和旖欢,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察看她们哪一个身上有伤口,因为她几乎没有不受伤的时候。旖欢总是安安静静的坐着,甜甜蜜蜜地微笑着;旖欢不会摔跤,不会跌倒,更不会莫名其妙的去撞上某个明明就在那里的椅子或桌子。记忆中母亲每次看到她身上的伤痕总是摇摇头,无可奈何地问她:你没长眼睛吗?在家里打破茶杯、摔破碗盘、砸碎窗...
序以浪漫为食的现代女人李馨认识茜茜以前,我一直思考着一个问题:什么叫现代女人?现代女人又应该像什么样子?那时存在我脑海的只有模糊的意念,大概列出几条必须具备的内涵,诸加:现代女人该似“另类大丈夫”能文能武、能柔能刚、能屈能伸,能为理想信念坚持等等。始终只是扑朔迷离的谜团,电视上演的总觉得和现实有段距离,难道只要打扮入时就能称为现代女性吗?认识茜茜以后,我还是在思考一个问题——现代女子一旦如同她这般完美后还缺什么呢?我的答案是不能,所以只有乖乖伏案为她写这篇序。前些日子跟着她参加了港都文艺协会所办的座谈会,一场是她朋友谢先生主讲,一场她亲自披挂上阵,由于座谈是很自由地根据自己意见发言,就发生了挺有趣的情况。首先是在谢先生的座谈会上,我们针对“末世纪的情爱观”,展开热烈的讨论,各有各的观点,“末世纪”这三个字带给人的迷思与震撼以及其间接造成的种种现象使人不免...
第九章 多情恁少年“我要你背我。”好一个任性的要求。在房里张罗着盥洗的清水和早饭的青年只是不疾不徐地响应:“来,先洗把脸,漱个口。吃过早饭后,我去借匹马送妳回家。”“我要你背我。”坐在床上的男装少女,没穿鞋袜的两只赤足悬在床沿,表情固执。青年手中温热的布巾替她抹去一脸惺忪,又倒了一杯水、递上清洁牙齿用的柳枝,温和地道:“自己来,好吗?”终究任性得不够彻底,少女勉强接过柳枝和茶杯,仓促地漱了口。见青年别转过身去盛饭,她獗着嘴又道:“我要你背我。”青年盛了半碗饭过来,白饭上有几样鲜蔬。他拉了一张板凳坐在少女面前,扬起一抹微笑。“妳昨晚没吃饭,一定饿坏了吧?咯,吃吧。”将饭碗连箸一起递给她。迟疑了片刻,少女接过碗筷,一双秀丽的长眉紧紧蹙着。“你故意的,对不对?”青年不答,只端来另一碗饭,定静用餐。少女眉心一紧,搁下饭碗,赤着脚就往门外走去-拐着昨晚扭到的左脚。下一刻,...
好想好想谈恋爱作者:李樯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第一部分:秘密情人我们寻找爱情还是爱情寻找我们这一段时间里,谭艾琳快要被鲜花淹没了。许建豪在用一种穷追猛打的方式向她表达爱意。许建豪是香港富商之子,自己是商界新贵,名下的“豪冠科技”人气直升,而他钻石王老五的名声更是大过于他的商业名声。他不停地穿梭在香港与内地之间,常常在下班后赶往北京,只是为了陪谭艾琳吃顿烛光晚餐或是听场音乐会,之后,又连夜搭机返回香港,次日早晨照常出现在办公室。谭艾琳一觉醒来,迎接她的经常是快递公司送来的爱情信物:手表、鞋、高级时装、信用卡……她想,照此下去,用不了多久,她就能开一个高级百货品商场了。这些礼物让她觉得不适,她想自己不能再缄默下去了。这天谭艾琳让许建豪取消了听音乐会的安排,而把他约到了自己的书吧里。谭艾琳说:“建豪,我想和你认真地谈谈。”许建豪像是猜到了什么一口答应下来,神情里有一点儿兴奋...
楔子暗暗沉沉的夜,笼罩着一丝浮动的诡谲,在这人人酣然入梦的时刻,却有一道疾光般的流影飞快掠过天际,定定停驻于床前数步之遥处。一身夜行衣,裹住她属于女子的玲珑身段,覆于其上的面纱,掩住了她也许绝艳、也许平凡的容颜,寒星一般的瞳眸,宛如无波井水,不带任何情绪。唇一抿,修长的纤指间不知何时多了根细如牛毛的银针,在微弱月光的折射下,那抹银光竟夺魂般令人心惊,只见她皓腕一扬,似有若无的银针飞射而出,空气中如真似幻的化出一道蝶影,同一时间,银针已直逼床中男子的咽喉!然,世事毕竟不能尽如她掌控,弹指间,本以为已熟睡的男子竟飞身而起,躲过她的暗袭,直逼她而来,她一惊,身为杀手本能的迅捷反应使她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应对,侧身闪了过去。该死!她太大意了,竟忘了无尘的训诫:时时保持最高警觉,方能全身而退!但,无妨的,“绝命门”盯上的猎物,从不曾有过逃脱的纪录,在她手里也不能例外。思绪翻...
【黑手.诗】【绿色浪潮】当你快乐时,请别忘记我爱你。当你忧伤时,请别忘记我爱你。当你寂寞时,请别忘记我爱你。一直都记得,我爱著你。你的微笑引领昨日风骚,你的眉毛牵动今日早潮,你的唇角勾勒明日光耀,我的眼眸,被你完全俘虏无法遁逃。总是看著你的笑,那么真切,那样自然;总是看著你的笑,那么醉心,那样可掬;可掬取,可掬取的是,还那么在乎著你的我的心。只是我的心,开始碎了满地。却不只为你的精灵,赌上的竟不只是美好,而已。我想到,曾经你对我好,我想到,曾经我们都要到老,我想到,曾经你的说暮暮朝朝,也没有放下彼此内心的,绿色海潮。淹没我的一阵一阵,笼罩你的一波一波,我在有你的回忆的海岸吹风,我在有你的身影的沙滩破浪,我在,你的碧绿海滩,等著你向我走来。直到,...
参观校园 ̄风波录取通知书的降临出书准则:一:构思和内容属于首创。二:每天更新一章。(若点击率高则更新二章)三:本人说到做到。“干——干”,高考刚结束的晚上,哥几个在好运多酒家畅快的对饮着。“酒中知己千杯少”的风格在我们几个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在等录取通知书的这些日子里,那真是一个字“慌”!~~~~不过上天还算眷顾我。终于让我收到了“通关”文书。正准备打电话向父母报喜。我哥走了过来,拿起我的录取通知书,嘴里念叨:“垃圾学校”。(在他眼里也就北大和清华不算垃圾了)我不服气的答道:“正所谓鲜花也要绿叶来衬托嘛!可赞的是着些学校不顾他人那世俗的眼光,敢于开创新天地,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精神,正是我不报北大和清华,而报考该校的主要原因!”看见我哥一旁装吐的模样。我忍不住举起我的右手,仰天长啸:“天也!你莫因我哥不懂事而惩罚乎!~要惩罚就惩罚我吧!惩罚我的舍身救哥之心。”顿时...
楔子河北涞水县,云溪水峪。红砖绿瓦、规模宏伟的怡王陵前跪满了一地男男女女、老老幼幼身著孝衣的家眷,只有一人静静伫立著。雪白的纸花灵幡在风中漫天飘荡,哀乐悠远,夹著隐隐哭声,在冷风中显得格外悲凉凄怆。“十三弟,此处三面环山,依山傍水,林木丰茂,是朕亲自为你选的万年吉地,你还喜欢吗?”那唯一站著的男人便是雍正皇帝,他神情悲怆,望著自己亲笔所写的碑文,心中涌起一股苍凉孤寂。“十三弟,朕身边有你相助,便百事也应付得来,你这一走,朕再也找不出忠诚不二、肯为朕奔走效命的人了。朕的身边除了你以外,不知道还能信任谁?”雍正仰起头遥望苍穹,眼中蒙上了泪影,娓娓低喃著。“此时朝局复杂,兵部、刑部还有军机处都没有人能代替你,明知朕不能没有你,你还是舍朕而去……十三弟,你让朕孤独一人身在旷野中无人相伴,你让朕尝到了断臂之痛,朕现在……连个说句话的人都没有了……”家眷们听得泪如泉涌,再也...
第一章·精彩内容载入中·芷晶对儿时的记忆很模糊,她只记得,他们都是孤儿。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都是在失去双亲后,被送到南海一座小岛上的私人孤儿院里等待领养。岛上的孩子原本就不多,而且每年总会被外界收养一些,随着时间一年一年的过去,孩子逐渐减少,最后只剩下六个人。当有飞机降落在岛上时,就代表又有人将被领养,他们六人就像一家人,都希望不要被分开,希望能继续相亲相爱,互相扶持的在岛上过平静的生活。这个梦很快就破碎了,在她八岁那年,她和孪生妹妹若晶是六个人中首先被领养的人。自此以后,她童年的回忆便局限在一张泛黄的照片上。收养她和若晶的人,是一个带有口音的中年男子,当时他像是在挑选猫狗般地在六个人中挑中她,顺便将与她形影不离的若晶一块收善带回台湾。后来她才知道,收养她和若晶的人叫城贵川,是台湾黑帮的龙头老大。她和若晶从此有了姓氏,但被收养的日子并不如她们想象中的美好,而是另...
序 四月天 陈毓华本来以为完稿后可以不用再跟咖啡你侬我侬,结果一觉醒来才发现写短短的序也非要咖啡不可。平均一天会用马克杯喝两到三杯,这是自己给的极限,再喝,怕脑袋会烧掉。第一杯咖啡,真是人间极品。第二杯,纯粹为了提神醒脑。第三杯,很难喝完,几乎都要吐。咖啡、水,是我这几年来相依为命的饮料。齿缝间的清凉,很能解渴。最近呢,职业病发作,胳膊痛得厉害,为了不堪的骨头着想,开始戒咖啡。两三天要去复健师那边让他蹂躏我的手,然后带一堆淤紫回来,那一晚就能舒坦着胳臂睡觉。觉得自己已到非休息不可的阶段了。要谢谢宜纯小美女、小可爱、小精灵、小天使……(好想看看宜纯妹妹的庐山真面目喔!)基于逃避的鸵鸟心态于是写出了不用工作,每天吃喝玩乐发呆出神的女主角。好羡慕。不过,这段期间,我过的也多是这样颓废的生活,投影在书里面,给自己一份纪念,...
序·精彩内容载入中·写作,其实一直是个梦想。一直到出了社会,才重拾信心,试着去完成脑海中的故事,从短篇开始,一直到写完长篇,不管故事的精采与否,文笔的流畅与否,那时只觉得欢欣,认为自己已经突破自己,至少,我也能完成一部完整的故事。从来没想过说自己可以将笔下的故事出成书,让别人一起融入自己编织的爱情梦想中。这一路走来,并不如想像中的顺遂,经历过一连串的退稿,也浇熄了我对于写作的热忱,但在许多朋友们的鼓励下,我还是继续坚持下去,毕竟走自己的梦想,怎么说也不能如此轻易的放弃。感谢喵喵屋愿意给我这个机会,让我继续完成自己的梦想,将笔下的故事呈现给各位读者朋友们,如果没有你们的支持,也不会有今天的我。谢谢梅加一路以来的支持与鼓励;黎沁一起相互勉励,让彼此能更坚持自己的梦想;认真朝自己目标前进的席雪;写出令人感动好文的晨羽;还有终于浮出水面呼吸的牧羊女孩……感谢的人实在太多...
序曲「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快乐的小甲虫,我的翅膀又薄又亮,我的甲壳又硬又坚,我的肚子又圆又大,我的腿又短又粗,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快乐的小甲虫,没有烦恼,也没有忧愁,抬抬腿呀,煽煽翅,我飞,我跳,我爬爬爬……」一只又圆又小的甲虫飞进一片夜莺花丛,一边唱歌,一边努力煽动自己的翅膀。但是因为实在太胖了,即使飞起来也是歪歪斜斜,根本就没有任何美感。它笨重的身体「叭」的一下重重跌到夜莺花的花瓣上,那夜莺花一阵颤抖,仿佛忍受不了这么个小东西的重量而摇晃了几下。小甲虫努力爬到夜莺花的茎部,伸出长长的舌头,轻轻刺入花茎,满意地吸食着夜莺花的汁液。「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快乐的小甲虫,我每天吃饱就睡觉,睡完就吃饭,满园的夜莺花呀都是我的食物。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快乐的小甲虫,虽然我是只害虫,可是我很快乐……」小甲虫一边进食,一边继续唱着歌。笨拙而圆滚滚的身子在花枝...
「我讨厌他!」倒是有一次和一位新识的朋友聊起,才知道她和她老公就是很典型的青梅竹马!不但是邻居,而且从小学开始一路同校到国中,只是两人差了两岁,所以不同届。高中时因荡各自读男校和女校,终于不同校了,可是到了大学又碰在一起。据这位朋友的说法,其实她小时候是很讨厌她老公的,因为她老公是那种很典型的读书机器,平时没怎么见他在用功,可是每次考前临时抱佛脚,总考得比任何人都好。相形之下,她的父母就常拿「隔壁那个谁谁谁」来教训她,让她对这个「隔壁谁谁谁」气得牙痒痒。「我讨厌他!」她重重地说。最让她生气的是,因为两人年纪相近,又是邻居,两家父母每次在街上遇见了,闲聊几句,都爱把他们两个人送作堆,一副将来非得邻家变亲家,让她更讨厌!心里赌咒过好几次,自己才不会嫁给那个闷骚男呢,嘿心都嗯心死了。「我讨厌他!」凌某人越听越觉得大开眼界,原来不是所有青梅竹马感情都很好,真的有那种从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