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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纹身姑娘-第10部分

小说: 纹身姑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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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呢?手臂呢?丰满的胸部呢?”
“说了画不好。”
“那应该画个脸,画个胸部,这样链接起来模糊像个人呀!”
“画不了。”
陈青推开哲顺,将纸揉成一团扔掉,弯着腰,一边走一边笑,回头问“没吃吧!饿了没,想吃什么?”哲顺感到饿,但不想吃点什么,将陈青从厨房门前拉回沙发里,温柔的说“别动,静静的。”陈青顺从的停下笑脸,问“静静的,接着呢?”哲顺回答“接着让我感到爱你。”陈青无声的微笑起来,双手抓住哲顺勒在腰间的手臂。哲顺突然明白了一些东西,在久长的学习工作之外,终于感到一丝悸动,符合陈青哀伤说起过的那些东西,就在拥抱着陈青,像没有拥抱着一个人,而是比一个人更珍贵的物事,当然,这物事的的确确在怀中,但哲顺心不在陈青这个□□口渴的女人身上,以为自己拥抱着一团空荡荡的,漂浮在半空沙漠里的海市蜃楼,似乎连手臂上温柔的触感都体会不到,但温与柔又的确被在内心里欢呼雀跃着!哲顺真的饿了,咬在陈青肩头,定然不会撕下一块肉来吞进肚子里去,却不妨碍饿了,想吃点什么东西,就想吃掉陈青整个人。哲顺处在冷静之中,沉默着倾斜着眼球看房子的墙壁,不一定要看到什么,却不能停下来这样的姿态,似是如此能让灵魂飘到很远的地方。犹如将死之人回光返照,躺在床上,露天里看着蔚蓝的天空,或是屋子里看着单调的天花板,看得无比认真,让看到他们眼神的人也沉重的以为无比认真,其实他们只是深深的盯着某一处毫无吸引力的点,什么也没看到,就留下一个类似于明悟,明悟后感叹生命的眼神。感叹什么呢?感叹生命里的什么呢?谁也不知道,或许他们想用生命最后的时光开个玩笑,说“人活着总要到死去的一天才懂得什么才是最珍贵的,而我这一生注定被定义成失败者,你可不能像我一样,一定要活出一个美丽的样子。”听他说话的人当这话语是他临终遗言,自然心里重视几分,加之这是一个人临死的珍贵感悟,是用生命换来留给活着的生命的经验,更重视几分。于是纷纷接受,把这话语记在心中,发誓一定要活得与这人不一样,可他只是开了个玩笑。闭上眼留给世界最后一个微笑,全是对生命的告别,却让看到的人以为他看到自己受教的模样而得到安慰,哪知他只是觉得自己这个玩笑可笑,骗了人还让人一点察觉不到,这冷幽默冷得有种超凡脱俗,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自豪感,自得道“我哪懂得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错事做了很多,也的确是个失败者,可那懂得那么多。我说人死了才知道什么是最珍贵的,可是我就要死了,根本不知道什么最珍贵。骗人,的确很有乐趣,也很有成就感。”可是,他匆匆死了,留下了一个无人可知的谎话,被人当真,当成名言警句,座右铭,记在心中。哲顺即是如此。他在自我感受到的温柔里,触碰到陈青与自己说话,拥抱的特别意义,有了生命的联系,自然就将往前一直想不明白,也从未认真思考过的陈青突然重视起来,像塞进了身体中。
“头儿,我娶你吧!”这话说的随便,又突然。在安静的房子里连一个回声也没有,哲顺很安静,甚至乖巧,不看怀中的陈青,看着对眼的墙壁。陈青喜极而泣,从哲顺怀中扭转过来,双手拉住哲顺的头,愣愣的看着,紧紧的盯着,死死的等着,笑容变得癫狂,像地板上与臭鞋子较劲的小狗,还在笑容里流满了泪水,以额头撞击着哲顺的嘴唇,声音欢喜而哀怨,说“哲顺,你娶我,别叫我头儿,不叫我陈青,叫我青儿,老婆,或者其他一个字,俩个字的都行。”哲顺又没想过这个问题,皱眉问“有什么不同吗?我不叫你头儿,不叫你陈青,你怎么确定我要娶的人是你?”陈青挣脱起来,推开哲顺,在房子里转圈,用光着的脚,平脚板跳天鹅舞,旋转着撞到墙壁上,摇晃片刻,继续旋转。她泪满的笑容里,带着癫狂的味道,哲顺双手撑起下巴,感到一丝满足,一丝惊喜。
这事定了下来,陈青在哲顺所见的生活中,第三次出现了跨越式的进化,进化的结果将一个女人变成了一片创口贴,就贴在皮外套的袖口处。哲顺自然不会感到不适,正巧这段时间,上一部分的工作有了可喜的结果,结果的成型带来新的美容产品,哲顺感到事业的巨大成功,如有此功勋,功成名就,早些如此,就连那时总与自己争吵的陈青也不用放在眼里。如今,与陈青约定婚姻,往前的日子变成了回忆,模糊中显得不够真实。
一个月后,在陈青这片创可贴的药效作用下,哲顺也近乎于一块牛皮糖。俩人连在一起的日子,大约阳光若太炽热,能轻易将他们融化成地面一滩糖水。这天,哲顺做完了工作,与陈青一同申请了假期,到了此时,陈青对婚礼无比重视,哲顺也早早对婚礼产生了期待,大有比陈青急迫的预兆。之所以心里从不清不出,变得急不可耐,是由于哲顺明白了陈青的话“男人爱一个女人,尤其只有一个。”这被哲顺当做了心中一条最不能违背的准则,束缚自己而自己由衷赞同的法律,为此,哲顺愿娶陈青为妻,想到自己成为丈夫,陈青成为妻子,俩个人确定是彼此的唯一,也被世界知晓并承认是彼此的唯一这种公开的永恒固定性的存在模式,哲顺一刻也不愿再等待。途中告别回家陪伴父母的陈青,哲顺来到了名典小屋,不为了见纹身姑娘,只是想分享自己的快乐,并且感谢,告诉纹身姑娘她在这场意外的婚礼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乎于改变自己与陈青相处方式的关键点上的人,纹身姑娘,哲顺前来感谢她,并将邀请她参加婚礼。
哲顺带来一份简单的礼物,被陈青用掉了一片残留下来,代表着哲顺那段时间钻研,努力工作成果的美白产品,与市面上已经在销售的美白产品拥有大同小异的美白成分,但包装不同,产品的模样也不同。包装很简单,近乎于一张纯白色的牛皮纸,而产品看起来作用了太多不必要的修饰,画满了极其张扬扩散的线条,线条自是于名典小屋墙壁上的花纹大体相似,由哲顺凭借记忆大概临摹出来的,只不过面膜上的线条虽然同是花纹,色彩却不似小屋墙壁上以暗红和浓黑为主,让人觉得暗沉,而以鲜红和浅绿表达轻快活力。哲顺亲手完成每一个部分的作品,一直藏着,今日带来送给纹身姑娘,作为邀请她参加婚礼,并感谢她的礼物。纹身姑娘正与王家老头在小屋门外喝下午茶,准确的说,王家老头喝着杯中的热茶正冷冷的看着纹身姑娘杯中的红酒,老头冷冷注视的理由很正派“你这丫头,不应该给我茶自己喝酒,让我想喝酒。你又只喝红酒,没给我备点红酒。”老头说话很不满,大有纹身姑娘继续保持仰躺在椅子里,缓缓喝酒无比享受的模样,他就要把拦住砖石路的桌子掀翻的架势。哲顺一旁听完老头的抱怨,感到俩人的快乐,专注的看到椅子里的纹身姑娘,她尽管躺下来,也总如在栏杆上悠闲的晃着脚,像一只飞翔在蔚蓝天空里的鸟,她说的鹧鸪鸟。
哲顺走来,加入俩人的桌局,没有凳子坐下,哲顺也不勉强,倾斜着靠在栏杆上,微笑着不说话等待。
“好久不见,客人,想清楚纹身了吗?”纹身姑娘懒懒询问,看往栏杆下勉强只能看到一半的小河。老头仔细打量一遍哲顺,起身离开,带走了手中的杯子,也不与纹身姑娘道别。
“好久不见,不能总是重复同样的话。”哲顺顺势在老人离开后空下来的椅子坐下,随即学着纹身姑娘的样子,微微倾斜着像躺下。继而皱起眉头:这样看天空,晴天似乎总是夕阳,看夕阳的人多么舒适,却总像是悠闲的老人。
纹身姑娘喝干了酒,起身坐到栏杆上,背对哲顺,仰着头又在晃脚。
“我拒绝与确定不是客人的人说工作以外的话!”
“为什么要拒绝呢?这样不留给人一个说话的机会,做朋友也拒绝!哪能没有朋友呢!越多越好才对。”哲顺仍旧感到忘却很久的冷漠。自然记起冷漠,也记得这股因为冷漠总要滋生的气。
“我乐意。”
“我很有诚意,没有恶意。这是你的作品,我想不适合作为商品出售,但你定然喜欢。”
纹身姑娘拿起哲顺放在桌上的袋子,打开来取出一片,迎着阳光撕开,拉开产品对着阳光观看,近乎于一张湿润的油纸,破洞的部位属于眼睛与嘴,将阳光捆出来一道柱子形状,落在纹身姑娘脸上,哲顺从侧脸看去,看到光,是跳动的方块盒子,正滴滴答答的打在纹身姑娘脸上。而挡住阳光的部分,映下来花纹的阴影,像条条蠕动的蚯蚓在她脸上挣扎,若不动弹,全是灰暗的伤痕。“我很喜欢,但这不是我的作品,我什么也没做。客人,这是你的礼物,你纹身应该付钱,但不应该送礼物。”
哲顺站起来,站在纹身姑娘身后,注视着她遮挡阳光后的背影,总感到自己的无奈。不是对她总是冷漠的无奈,而是无法让自己忽视她的冷漠的无奈。这情绪极古怪,哲顺隐隐感到自己似乎在愤怒,想到今日前来的目的,这才甜蜜的微笑对纹身姑娘说“我们应该熟识了,熟识了至少算半个朋友。我知道你是纹身姑娘,你知道我是吴哲顺。相识这个开始可以度过了。我有一场婚礼,希望你能参加,祝福我,所以提前前来表达谢意。”
“谢我吗?”
哲顺说完了纹身姑娘的出现带给自己与陈青的改变,叹息这离奇的经过。纹身姑娘回头,瞪了哲顺一眼,眼球似乎从眼眶里挣脱出来,带着恶狠狠凶意。哲顺以为,真可爱。
纹身姑娘不在意哲顺的谢意,倒也没有再推哲顺走,从栏杆上下来,走进小屋取了杯子,替哲顺倒了浅浅的酒,再往椅子里坐下,视线偏向远处的天空,说道“婚礼啊!你完成了婚礼,可要好好的幸福。”
“这是祝福?”
“嗯!祝福。”
哲顺感到是叹息,更是向往。祝福哲顺,就像纹身姑娘对自己祝福。
“总是一个人生活在名典小屋,没有想要完成的婚礼吗?”哲顺好奇的问。纹身姑娘总像个活在天空里的飞鸟,对于着陆看到的地方,总当做没看到。
“有的呢!我很急迫,只是不能任性,得等等。”
“怎么能等呢!如果一个男人深爱你,尤其只爱你,会迫不及待的想娶你。”
“你正是迫不及待吗?”
“嗯!”哲顺自豪而肯定的回答。
“我可不能任性的。你看,我不是个普通人,我咬人,喝过人身体里流出来滚烫的血。”纹身姑娘迎着阳光得意的漏出尖牙。
“这有什么关系呢?那只是一颗牙,多么平常,若真让你感到不平常,磨平了就是。”
“这可不行的,这牙一点也不平常,我不能磨它。小时候我有一对这样的牙,多像是吸血鬼,然后我自己断了一颗,这颗留了下来。就像传宗接代,新出生的孩子都有特别的意义,我这牙也得有传宗接代的意义。可不能就这样断了后续的香火。”
“那是牙,断了还能长。”
“不能。我被送进医院里,当个会吸血的小怪兽,丢给医生边研究边治疗,为了我的一对尖牙,先确定我不是爱吸血的小怪兽,然后拔掉我的一对牙,才能让我离开。我惧怕冰冷的医院,坐在医院的角落里,拔牙。那时小小的我挺可爱呢!没有拔牙的力气,我说拔牙,不过是湿漉漉的蹲在角落里,俩个手指捏住一颗牙,流着眼泪不停地摇,要在能承受的疼痛范围内,适当的调整摇动的幅度。这样渐渐摇出满嘴的血,血流到嘴角裹着眼泪继续流,流到脖子里。旁边有路过的医生不小心看到摇牙的我,他应该以为我的确是嗜血的小怪兽,咬人吸血都不够,连自己都不放过,他捂住嘴滋滋的吸冷气。我虽不懂他在害怕什么,但确定他一直不敢看我嘴里的一对尖牙,我觉得自己很可怕,于是加大手上的力气,疼了如他一般滋滋吸冷气。牙突然就掉下来,留在牙龈上一个浅浅的血坑。我不要自己有丁点可怕的样子,于是决定忍着痛苦一次拔掉俩颗可怕的牙。可惜我没能如愿以偿,也不再觉得它是可怕的牙,反而庆幸呢!小时候的牙,有一颗被称为智齿,我留下来一颗本该被拔掉的牙,像智齿一样留给这颗牙一个意义,我就称它情齿,它不可怕反而可爱,被我隐藏在嘴唇里。我想我只是个小女孩,哪知道什么事爱情呢!但我称它为情齿,它的确是,无疑。为什么呢?因为一道我擦掉眼泪咯咯笑起来的情愫,我甚至不懂什么情愫,可不论是不是爱情,我确定那是深情。作为引导并见证确认这份深情的物件,它是一颗牙齿,是情齿被保留珍藏起来,不错吧!像挂满愿望彩带的大榕树,叫许愿树。像对面那个斜坡许多人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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