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修仙狂少-第7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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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她犹豫不决,即怕丁毅用什么邪魔歪道的神通害她,又有点想练,十分纠结。
正在纠结中,突然外面传来一个声音。
“混沌真君,居无涯院长求见。”
“传。”史胜男话音未必,居无涯已经大步走了进来。
“你怎么还在这里。”居无涯表情有点紧张:“三大学院的大军集合完毕,正前往弧恒星域,你快去集合,一起前往黑暗星系。”
“无涯院长,太子他们上次杀我的事就不说,可以当个人恩怨,但是我帮你约好了丁毅,他一定会来,你现在动员学院对付他,你考虑过居无命的感受没?据我所知,居无命的性命,可是被丁毅抓在手上?”
“我有什么办法?仙界特使降临,亲自点名,怪就怪丁毅得罪了雷尊仙君,雷尊公器私用,买通了仙界特使,这次下凡挑选弟子是小,主要的目的,可能就是杀丁毅。”
“特使们找表仙界天庭,谁敢违背?”居无涯长叹:“你照去就是,按我所说,出工不出力,丁毅是生是死,看他的造化,他是聪明人,看到你出工不出力,一定不会怪你和我,自然不会为难居无命。”
居无涯也有他的苦处,上面仙界有压力,下面儿子的命被丁毅抓着,左右为难。
所以他打算出工不出力,混沌学院两百万弟子去没关系,只要史胜男这种厉害的高手不出力,对丁毅的压力自然就小了。
“我能不能问你一件事?”史胜男突然幽幽道。
“什么事?”居无涯微微一愣。
“为什么我对自己以前的记忆毫无印象?丁毅说的是真的吗?我以前,是他的妻子?”
“这………”居无涯顿时愣在当场。
沉默了数秒,他摇摇头:“你以前是不是他妻子我真的不知道,如果丁毅来了,我可以带你们去一个地方看看,但是现在,我无法回答你………”。
居无涯这话音刚落,史胜男脸色微变:“好,他来了。”
什么?居无涯有点不敢相信的扭过头。
“居院长,我上次救了你的混沌金笔,你就用两百万大军对我?”丁毅一声朗笑,如神出鬼没,嗖,出现在大殿之中。
“你………你怎么进来的?”居无涯看的目瞪口呆。
三大学院都有自己最强的守山大阵(守院大阵),平时是打开的,能自由进出,最近算是战争时期,混沌学院的守院大阵已经启动,每天消耗一亿上品灵石。
没想到,丁毅还是神不知鬼不觉的摸了进来。
“天下间没有我丁毅去不了的地方,哈哈哈。”丁毅这也会是牛逼哄哄的,把居无涯整的一愣一愣。
居无涯儿子的小命在丁毅手上,当然不会发作,而且丁毅说的没错,上次太子他们联手对付史胜男,也亏的丁毅救了她一命。
“即然你来了,混沌也有问题,走,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做笔交易。”居无涯说着,手掌一动,刷,掌心出现一座铜钟。
这铜钟不过巴掌大小,通体散发着淡淡的仙气,隐隐藏着无比可怕的力量在其中。
连丁毅也是脸色微变。
现在人间仙器典指可数,三大学院贵为正统,受仙界册封,仙界赏赐下来的仙器,就是为了镇压其他人的法宝,当然法力通天了。
“什么地方?什么交易?”丁毅小心的问。
他现在什么地方都敢去,但是居无涯有仙器在手,丁毅也要小心一点,不要上了他的当。
居无涯淡淡看了眼史胜男:“我用混沌的来历,和你换我儿子的自由之身。”
嘶,史胜男和丁毅对视一眼,俱是一震。
这个交易,真是想不做都不行。
“进来吧。”居无涯手心一翻,刷,那混沌钟立刻乍放一道光华,整个大殿被照的一片雪亮。
光华中出现一道半透明的大门通道,居无涯自己率先一步,刷,跨入其中,消失不见。
混沌想都没想,一步跟上,嗖,也消失在现场。
“等等等等,进他的仙器,这太危险了。”小仙虫哇哇大叫。
丁毅也在犹豫,这进入别人的仙器,等于肉在砧板,任人宰割了。
万一要是太子他们全埋伏在里面,加上居无涯仙器主人的力量,丁毅绝对是难逃一死。
他有点纠结啊,想了想问:“你的时空虫洞,逃的出来不?”
“………”小仙虫。
逃是当然能逃出来,她连仙界都可以钻出来,不过,你知道这时空虫洞有多危险的,搞不好时间扭转几百上千年,到时小仙虫无所谓,丁毅肯定要哭了。
“拼了。”丁毅现在也很想知道,当年到底发了什么事情。
嗖,他也一步跨入其中。
轰隆,眼前一片天旋地转,无数光华映照眼球,剌的他眼睛都在短时间内无法睁开。
数个呼吸之后,砰,他感到自己踩到了大地,眼前的光华也暗淡了许多,睁开眼睛一看,已经来到了一座如钟形般的古怪大殿中。
大殿就像一座大钟的形状,中间还有悬挂的摆锤在半空。
看这样子,丁毅就知道他们三人已经来到了混沌钟内部空间。
居无涯和史胜男就站在他边上不远处,看到丁毅进来,居无涯伸出手掌,凌空对着史胜男一指,捏了个法印。
“刷”史胜男身上突然大放光华,接着丁毅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
嗖,史胜男飞起,飞向居无涯的手掌,最后光华消失的时候,史胜男已经不见踪影,居无涯手上,多了一支笔。
通体金色的毛笔,和普通的毛笔一样大小。
“我在哪?我怎么了?为什么我被关起来了?”史胜男的声音从这枝笔中惊叫。
“混沌勿慌,你现在正在混沌金笔中………一会向你解释。”居无涯长叹,慢慢把笔道到丁毅手上。
“你现在应该明白了,史胜男已经死了,她最后的意志,就在混沌金笔之中,我们混沌学院的混沌真君,从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法宝,没有人,愿意做混沌真君。”
丁毅呆呆的拿着混沌金笔,感受到金属的冰冷,完全感觉不到人类肉身的温软。
他终于明白当天太子他们围杀史胜男时,为什么说她不是人了。
原来在混沌学院的历史上,混沌真君,就是指混沌金笔,根本没有混沌真君这个人,只有混沌金笔这件法宝。
史胜男死了,只不过她最后的意志,被保存在这只笔里。
“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她的意志会在其中?”丁毅连忙要问个清楚。
“我们混沌学院,历史上就没有混沌真君这个人,只有混沌金笔这件法宝………”居无涯慢慢向丁毅解释,这是他们混沌学院最大的秘密,只有每任院长才知道。
这也是他为什么要躲进混沌钟向丁毅解释的原因。
第一千二百七十一章 混沌仙君
混沌金笔这件法宝,对外说是仿造仙界天庭仙帝的无上法宝‘众仙之笔’,其实另有出处。
他原本是混沌仙君的至宝‘混沌天地钟’里的锤摆,也是混沌天地钟的器灵。
只有王品仙器才会可能产生器灵,器灵就像儿童,可以成长,有自己的意识,成长到成年人的智商后,王品仙器,有机会渡过天劫,化仙为道,成为道器。
道器可不得了,仙界现在的仙帝都没有道器,传说中,只有当年的圣人黄正,以十二件王灵器,合成了一件道器。
道器可以化成人形,拥有和仙君一样的实力,还可以自我修练,自动杀敌,总之有万般好处,得到一件道器,等于有了个仙君级的帮手,而且法宝自身的威力,会几何式的增强。
这混沌仙君为了让自己的法宝产生器灵,把锤摆弄成笔的外形,漫天过海,放在混沌学院,让它经历人世间的种种劫难,体会凡间的各种磨练,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它能开通灵智,拥有自己的智慧,最后可以把混沌天地钟,成长仙界中的第一件道器。
但是这锤摆放在人间还是不行的,它必竟是王品仙器上的一部份,很容易被仙界发现,于是混沌真君封印这件法宝的仙气,同时让混沌学院的历代院长,在死亡的高手中,找到他们的灵魂,收进混沌金笔,使他们以为自己是混沌真君,他们在人间修行,做事,等于带着混沌金笔一起,体会和经历人间的过程,积累经验。
当年史胜男架驶战舰要去恒古学院找丁毅,战舰在太空中出事,破败,史胜男逃出战舰,独自在太空中飞行。
但她那时境界太低,人仙四劫左右,又没什么厉害的法宝,在太空中根本生存不长。
而且宇宙之大无穷无尽,她一口气飞了半年,都没有找到一个能落脚的地方,全身力气都快耗尽。
这时又遇到星空风暴,被席卷进去,顿时身体四分五裂,横死当场。
不过她意志坚定,信念坚定,脑海中一直有股意念,要找到丁毅,虽然人死了,这意志没有消亡,随着星空风暴,来到了混沌星系。
此时上一任的混沌真君意志刚刚死亡,这个意志以前是混沌学院的一个半步真君,在外面被天魔杀死,居无涯把他最后的意志收进混沌金笔,让他又多活了一百多年,当了一百多年的混沌真君。
但这种意志存活时间有限,现在这人意志要死,代表混沌真君也要消失。
正好居无涯外出,遇到这片星空风暴,在里面发出了史胜男的强大意念。
史胜男是人仙高手,意志强大,让居无涯一眼看中,当时就问史胜男,原不原意跟着自己。
他可以让史胜男的意志再存活一百年左右,不过前提条件,是要进入混沌金笔,以后做混沌学院的下一任混沌真君。
史胜男念念不望丁毅,还想再见丁毅,当然不甘心就这么死去,当时她如果不同意,最多再过一两个月,她的意志就要彻底消望在星空风暴中,于是,她同意了居无涯的要求,但是她也提出要求,希望将来,能看到丁毅。
之后史胜男的意志被封印进混沌金笔,她也直接拥有了混沌金笔的力量,成就了真君。
也就说,现在她是混沌金笔的身体,史胜男的意志。
其实就是一种借尸还魂,不过这身体是更高级的法宝。
混沌学院历年都是这样,找死人的意志进入混沌金笔中,可以发挥混沌金笔自身的力量,不管这死人是什么水平。
在这样时刻有人性的带动下,有朝一日,混沌金笔如果能产生自我的意识,那证明混沌仙君的目的达到了。
到时,他就会收回这件法宝的器灵,回到仙界。
听到这里,丁毅也隐隐感觉到了一些什么。
小小的一件事,也折射出仙界天庭的秘密。
仙界不准仙器下凡,这个混沌仙君,私自把器灵放下人间锤炼,还想练成连仙帝都没有的道器,这个想法就很大胆啊。
难怪居无涯肯见自己,甚至准备出工不力的帮自己,看来三大学院也不是铁了心要跟着仙界天气庭。
“我真是丁毅的妻子?”史胜男听到这幕,也是无语之极。
她现在完全没有以前的记忆,听到自己真是丁毅的妻子,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但不知为什么,她知道自己这一刻,心里并没有抗拒和不满。
“你是不是丁毅妻子我不知道,只知道当时你失去记忆前的一刻说过,将来要见你的男人宁毅。”
“宁毅的另一个名字,应该就是丁毅。”
现在织田成佑,姜唯他们都和太子联手,丁毅的原名也是传的天下皆知。
“现在我同时完成两位的愿望,丁毅,你是不是也要把居无命的自由还给我?”居无涯苦笑。
“等下,我个人很感谢你救了史胜男。”丁毅说的没错,要不明居无涯帮史胜男这么一弄,史胜男也活不了这么久。
“但是你现在把她弄的人不像人,鬼不像人,身体是法宝,思想还忘了我,你说我是要谢你,还是要恨你?”丁毅不动声色的道。
居无涯不停苦笑:“人最后的意志,其实就是你们常说的灵魂,我不救她,她就会魂飞魄散,连转世重生的机会都没有,现在我把她的灵魂封印在混沌金笔中,至少给了她活下去的希望。”
“只要你他日成就仙君,或者到了仙界找到仙君帮忙,以无上的法力,抽取她的灵魂出来,换具肉身就可以让她真正借尸还魂,又或者,找地狱的守门人帮忙,把她灵魂带到地狱,让她转世投胎,十八年后,你们就可以再次结婚了。”
居无涯这意思,我好歹也算帮了你们的,你可要说话算数,放了我儿子。
当然了,现在的史胜男是有点惨,人不像人,法宝不像法宝,简直就是人形怪物。
等我练到仙君何年马月?而且借尸还魂就要换个身体,已经不能算是原来的史胜男,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快点投胎,转世重生。
但这种抽出灵魂事情,也不是丁毅现在能办到的,要么是仙君,要么就是要找地狱的守门人。
丁毅沉默了一会,突然问:“混沌仙君是天庭的人吗?”
“先有混沌后有天,洪荒还在仙界前………不知你听没听过这两句话。”居无涯傲然道:“我们混沌学院,是混沌仙君在人间时所创。”
“仙君出生很早,在混沌时代就存在天地之中,当时天地未分,仙界未立,仙君是洪荒的一团混沌古气所化,资格老,辈份大,而且混沌古气算是洪荒灵宝,本来应该前途无量,有资格做仙界的第一任仙帝。”
“不过后来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