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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过客匆匆-第16部分

小说: 过客匆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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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程少臣笑嘻嘻地说。
“你大概以作文为名给女老师写了情书吧。”
“少污蔑我了,才没有呢。”程少臣继续打呵欠,“你相信爱情不?”
“不信,一瞬间的错觉而已。幸运的人把爱情化作亲情,就自以为拥有了一辈子,倒霉的人把爱情变成伤口,也要痛上一辈子。不过聪明人当然会让自己好过啊,总会弄清楚主菜跟调味品的区别,痛过一阵子就会慢慢忘记了。”大概因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话,沈安若也乐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聪明人了。真遗憾,沈小姐,我还指望你会爱上我呢。”
“你很无聊呀,我爱你做什么?你又不缺人爱。你想体会被人爱慕的感觉时,找你的美丽女同事去。”
程少臣嘀咕了一句,她没听清,又低头绣图,过一会儿,竟见程少臣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睡着时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唇微微翘着,眉头轻轻皱着,头歪向一侧,很像个小孩子,跟他平时的样子大不同。沈安若看得有些出神,觉得心里有些柔软的情绪在蔓延,但很快便将这种情绪丢了出去。虽然是夏天,但屋里开了空调,还是有些凉,她将温度调得高一些,将他的头扶正靠在靠垫上,又起身替他拿来薄被盖上。心里倒是懊悔,跟他说那么多话做什么,这个奸商,指不定哪天又成他的把柄。
程少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去洗了脸,吃了她做得面条便离开了。沈安若松口气,她本来很担心他晚上要留在这里。
不过从那以后程少臣周末时就经常会过来。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程少臣还在远处时,她觉得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全然是翩翩贵公子,如今见多了他百无聊赖坐着发呆的样子,竟也习以为常。
也许是工作累,他连吃和玩都没了兴致,更多地混在她的小公寓里吃她煮的菜。他一向吃得过于讲究,沈安若本以为他极难伺侯,其实他在家里吃得很简单,只吃清炒的蔬菜与米饭稀粥。偶尔她也到他那边去,但路很远,周末车上人也多,程少臣就说过来接她,结果他开了近一小时的车过来后,便懒得再开回去。他周末里电话也不断地响,起初还算耐心,后来就烦了:“不要再罗嗦,我们周一谈。”最后把手机都关机。再后来周末与他相处时就再没有电话骚扰了。
程少臣静处时大多时候都很无聊,有时候就只是坐在一边看她绣花,一看就是半小时,盯得她都不自在,还经常挖苦她:“上次我来不是已经绣到这里吗?进展这样慢。”“你怎么越绣越少,是不是绣错又拆掉了。”“嗯,装模作样,假装贤淑。这样浪费休息时间,不如雇个人来帮你绣。”沈安若嫌他捣乱,便作势要拿针扎他,于是他跳起来飞快地逃开。
沈安若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公寓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但程少臣也不觉得闷,每次来的时候都自得其乐,很少打扰她,比如他总是去吓她养的那几条鱼,然后拿她的电脑玩一两小时的游戏,有时也翻了她的影碟看,总是看到一半的时候就睡着了。沈安若都疑心,他总是莫名其妙地来,通常在她这里睡上一下午,莫非她的沙发能够让他快速入眠?他近来总是一副睡眠不足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再后来他终于找到了沈安若家里一样有趣的东西,那是一副跳棋,沈安若上大学时总爱逛文化市场,看各种稀奇小玩意儿,有时也淘一些回来,后来突发奇想,拜托了一位江苏的水晶商帮忙订做了与玻璃弹珠一样大小的天然矿石珠子,纯天然的水晶玛瑙和玉髓,恰好六种颜色,每样十颗。一直也没找到合适的棋盘,毕业后便请木匠替她做了一个。其实一共也没花太多钱,那些珠子的品级并不高,不过那副跳棋看起来还是十分的烧包。程少臣对这副跳棋感兴趣极了,便总是拖着沈安若来一起玩,但是不管他怎么让着她,也很难输上一回,直骂沈安若笨,见她兴致缺缺,便索性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饰两角,后来三个人,最后六组棋一起下,沈安若看一眼凌乱的棋盘都觉得头晕,简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劳累过度还是精力过剩,竟把脑细胞用在这样无聊的事情上,而他自己却玩得起劲。再后来,他连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顺手,就坐在地板上用她的水晶和石头珠子打弹珠玩,沈安若的地板总擦得十分干净,他就常赖在地上,还从书架上搬了很厚的书摆成五行阵,当成玩弹珠的阵地。沈安若见他这样糟贱自己的宝贝,气得要命,直抗议。程少臣斜她一眼:“真小气,弄碎你一颗珠子赔你一颗钻石好了。”
“谁稀罕钻石啦?”
“你难道没听梦露唱,‘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比男人跟钱都更可靠。你就是太年轻,还体会不到。”
沈安若说不过他,便不再理他。不过他连玩弹珠的技术都相当的好,直到他玩烦了这个游戏,也没弄坏一颗她的宝贝珠子。
偶尔他们也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较劲(1)
沈安若接到去省城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也没告诉他。那天他们话不投机,沈安若觉得心烦,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整齐厨房,也不管他们本来约好了下午节目,甩了门就走了。其实也不算吵架,因为虽然她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他住的那小区甚大,沈安若走得不快,走了半天也没走到门口,以前总是他开车送她出来,倒没觉得这样远。那时已是盛夏,大中午的,阳光炽热,跟蒸桑拿似的,呼一下就全身出一层汗。走的时候根本就没指望他要跑出来追她,欲擒故纵的小把戏她非常不擅长,但心里仍有几分后悔,就算要找别扭,也该去寻程少臣的麻烦,干嘛折腾自己呢,屋里那样清凉,外面却跟蒸笼似的,他们本计划好了下午要去玩人工滑雪,怀念一下冬天。
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其实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后来还笃定地跟她说:“你尽管跑,我才不追,动不动就使小性的女人最惹人烦了,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跟她们一样?”
她那时气也消了,便笑盈盈:“我本是大俗妞一枚,你当我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么,你可真抬举我。”
“自恋狂。”
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XX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
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KFC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于是她立即强忍着胜利的得意换上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蛋挞?烤鸡翅?饮料要咖啡还是可乐?”
“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
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关于对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然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她都觉得江浩洋仿佛是关于她上一世的记忆了。
总算走出小区出口,大街上竟也有小两口在吵架。女孩子呜呜地捂脸哭,男孩低声下气:“我错了好不好,你别哭,别哭啊。要不你打我吧。”女孩回手就是一巴掌。“啊,你还真打啊,好疼啊。”“就打你,打死你,大混蛋!”女孩的拳头连续地落在那男孩身上,男孩躲躲闪闪,最后一把抱住女孩子,死死地搂着。
多么年轻。沈安若看得嘴角都弯起来,一时间竟有冲动,跑回程少臣的家,也这样揍他一顿。后来想想自觉得无趣,再说,回去的路也太远了,这么毒的太阳,多么不值得。她试着把刚才那一对的模样换成她跟程少臣,单是想像一下程少臣这副低声下气的模样她都觉得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样想想气更消了大半,对他没追出来更觉得无所谓。恰好有空的出租车经过,她招手示意,义无反顾地上车回家。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竟然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时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窜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她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秒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混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也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帐,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程少臣从不纠缠,说“你继续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挂电话,也不揭穿她。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还不算太笨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的精准结论。
这日程少臣电话又到:“公司还是家里?”
“我在XX市。”沈安若觉得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儿去做什么?”
“公司派我过来进修。”其实是开会一周。
“多久?”
“不太长,最多半年而已。”
“很闷吧。”
“怎么会,当年暗恋过我的帅哥排队请我吃饭,已经排到下个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帅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别吃太胖,免得回来后没人认识你。”
较劲(2)
连续开了四天的会,确实很无聊,一坐便是一整天,到了晚上都有点腰酸背痛。与她同住的那位小女生,晚上饭局散后回了房间便捧着手机与男友煲电话粥,窃窃地嘻笑,低低地撒娇,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那可是长途加漫游,沈安若都忍不住替移动以及联通公司感谢他们。她专注地看杂志,不作偷听小人,无奈屋里太静,还是免不了魔音入耳。
所以到了周末,沈安若早早打算好了去逛夜市,才要出门,手机便响了。看一眼,又是程少臣,真是阴魂不散。
“我很忙。你有事说事,没事快挂电话。”
“沈安若,我迷路了。怎么办?”
“迷路找警察叔叔,或者拨打110,找我有什么用?”
“……你火气怎么还那么大啊,刚才下那么大的雨也浇不灭,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三昧真火?”程少臣在电话那头轻笑起来。
“你才三昧真火呢。……咦,你怎么知道刚下过雨?”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浮上心头,“程少臣,你在哪儿?”
“不知道。我都说了我迷路了。”
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讲,是谁故意说错这条路的名称让我兜圈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故意的?我又没这在这里住过四年。”程少臣的表情无辜极了,“我说去你住的宾馆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知道辩论一向赢不过他,转移话题是正道。
“当然是因为十分的想念你。”
“你当我三岁啊,”沈安若朝他尽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对不对?”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
“……”
“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你以前喜欢到哪里去吃饭?”
“这附近有一家老字号的怡和园,很有特色。”沈安若随口回答,两秒钟后突然想起什么,“唉,算了,那条路后来改建,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了,你发呆的样子真傻。”
虽然那条路已经面目全非,怡和园却仍然还在原地,连装修风格都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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