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鹿之中原-第26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家也没什么别的能拿出手的,只有两块家传的血玉还算上得了台面,草民便给王爷带了过来,这两枚血玉在张家传了几十年,成色价值都还能拿得出手,还望王爷务必笑纳。”
顾仙佛按住两方锦盒轻轻往前推了推,笑道:“张族长说得哪里话,有道是君子不夺人所好,血玉的名头本王是听过的,逢凶化吉替主挡灾那是灵验得很,能养成一方血玉便是不错,若是能养成一雄一雌一队血玉,那可是得天独厚才能办到的,张族长想必对这对血玉花费了不菲的心血,张族长还是收回去为好。”
张璟按着锦盒又往前推了回去,态度坚决道:“王爷这是说得哪里话,刚才杨族长说得好,什么贺礼不贺礼的,都只是我等的一片心意,还望王爷念在草民一片拳拳之心上,就收下这一对血玉吧。”
顾仙佛这才笑了笑,拿起两方锦盒也没有打开,便直接交到了身后监察院谍子手里。
除了顾仙佛以外,所有人都或有意或无意的把目光投向最后的王曲阳。
张璟端起一盏春神猢新茶拿茶盖刮了刮茶沫细细品了一口,心中那是无比地舒坦。
王曲阳笑呵呵地放下手里茶盏,从怀里掏出一纸略显发黄的文书契约,轻轻放到顾仙佛面前,简洁道:“王爷啊,今日王爷办接风宴,草民心中也是十分欣喜,只是王家虽然有点家底儿,但是人多吃饭的嘴也多,贺礼有不周全之处,还请王爷谅解。”
张璟端着茶盏,嘴角却还是露出一丝更加得意的笑容。
顾仙佛接过文书,只是看了一眼便面色大变。
王曲阳轻声道:“王家确实没有拿得出手的,只有这一条铁矿还算能拿得出手,草民知道王爷带着西凉军,盔甲兵器是个大头,有了这一条矿脉虽说不能坐吃山空,但好歹在这一块支出上,能有些作用。”
一条矿脉的价值,远远高于今日顾仙佛所收到的所有贺礼总和!
顾仙佛心中五味陈杂,拿着文书契约不知该说什么。
张璟面色铁青,双眼欲喷出火来。
任颜冠表情玩味观察着在场所有人,这个接风宴,越来越有趣了。
第四百零六章 王德贵
王德贵趴在骆驼刺组成的草堆后面,一口一口地吃着随身携带的肉干。
虽然是拍在草堆后面,但是王德贵的进食极其有规律,每一口都只咬一点,确保咀嚼不会发出太大的声音,而吃七口之后,就会拿起身边的水壶轻轻喝一小口水,喝水倒是不会发出太大的声音,但是执勤的时候,水有尤其金贵的东西,为了保证身体的灵敏和协调,外出执勤的甲士都携带的是最小的水壶,里面装的水撑死了也就小半葫芦,但战场之上,老天爷却不会管你带了多少干粮多少水,只要出现了紧急军情,连续奔袭三天三夜是常有的事情,这时候决定生死的:一是马,二则是水。
王德贵现在是屠字营的一名斥候,斥候中的伍长,在西凉军中,斥候是尤其珍贵的兵源,所以编队与寻常甲士略有不同,五人成伍,三十人成标,百人成营。而在斥候之中,正侧营帐往往是有上方直接调过来的心腹担任,负责把控大局与审时度势,真正精锐的老谍子,则是出在伍长与标长之间。
王德贵之前并不隶属于屠字营,在一个月以前,他是率属于乾字营的一名斥候,众所周知,在西凉军中战力最强的两营便是乾字营与佛字营,这两个营房中的斥候那自然也是精锐中的精锐,摸哨、刺杀、奔袭各个都是好手。
王德贵从军十七年,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按照大乾的普遍说法,现在的王德贵正是最黄金的年纪,没有生瓜蛋子的锐气,也没有老人的暮气,既凶狠,又狡猾,能打得了惨烈的攻坚战,也能杀得了重要的刺杀目标,王德贵是一名玄字中品的刀客,但是在他从军的十七年里,却成功狙杀过十三名与他同等级别的谍子或者武夫。
这些年里,他不是没有升迁的机会,毕竟做谍子的升迁再难,王德贵身上的战功也足够让他安安稳稳做一个普通营里的标长乃至副校了,但是王德贵依然混迹在乾字营的斥候队伍之中,这里面原因说起来倒是也简单,一是王德贵确实习惯了做斥候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二是王德贵把积攒下来的战功全部换成了银票寄了回家,家里那瞎了眼的老娘、自己多年的婆娘和一年见不了几次面的宝贝儿子全都指望着王德贵一人过活,靠着王德贵寄回去的银票,孤儿寡母加上那瞎了眼的老娘日子过得还算滋润,前些年也盖了一个小院,重新修缮了自己的房子,宝贝儿子也有机会去私塾读书,也正是因为有着一个壮丁在西凉军中服役,所以王德贵家的孤儿寡母虽然是家里没有男人,但是却从来没有泼皮无赖敢上门欺负。
想起自己为数不多的那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王德贵即使是趴在沙堆里,也是感觉心里热乎乎的,自己这些年在外面风吹日晒,每天与兵戈和死人打交道,为的啥?自己就是一介粗人,国家大义什么的,自己听着心里是热乎,但是也理解不了,自己选择这种生活,还不是为了能让自己的老婆孩子和那瞎了眼的老娘能过上安安稳稳的日子?
王德贵轻轻侧了侧身,抬起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胸膛,那里在层层包裹之下,有着一块白布,白布上啊,是王德贵那九岁儿子满月的时候,他娘给他用红泥印了一个脚印,托同乡给王德贵送来的,王德贵收到这一块白布的时候,当天晚上泪流满面,他知道自己老王家有后了,他王德贵有儿子了!
以后的这些年里,每次外出执行任务的时候,王德贵都会带着这一块白布,每当空闲或者无聊的时候,王德贵都会抬手摸一摸这一块白布,他知道自己有后了,老王家有后了,在他身后,有老娘,有媳妇,有儿子等着自己,他就啥也不怕了。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他也敢闯一闯。
一个月前,屠字营突然接到调令,要开拔到娘子关附近的黄莺城,屠字营的校尉钟毓秀知道这个任务的艰巨程度,所以她向乾字营以“高价”借调了三十名斥候,王德贵就是其中之一。
不同的是,王德贵是自己要求过来的,不为别的,就为钟毓秀开出的高价每天两钱银子,杀掉一名契戎蛮子奖励三两银子,杀掉一名契戎骑骁奖励十两银子。
娘子关历来就是西凉与契戎的必争之地,整个边关地区,死人最多的就是这个娘子关,就算一个三岁幼童拿着铁锹随意挖两下,都能在娘子关附近挖出一具白骨来。
这倒不是袍泽不想给死去的同僚收尸,而是死去的人太多了,收尸根本就收不过来,最后干脆直接把娘子关当成了一个巨大的坟墓,死去的袍泽就直接埋在这里。
娘子关三个字,就是这些战士的碑了。
王德贵当然知道娘子关是最凶险的地方,但是老话说得好:“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王德贵知道自己多大年纪了,最多再拼两年,自己就拼不动了,他打算这次能多赚一点就多赚一点,能多杀一个草原蛮子就多杀一个草原蛮子,然后便带着真金白银回老家找自己的妻儿老小,安安稳稳过两天踏实的日子。
王德贵拨弄了两下自己眼前的骆驼刺,换了一个角度,继续聚精会神地盯着自己眼前的那一片开阔地,前两天听袍泽回来时说起过,契戎的骑骁已经推进到了娘子关附近三十里地的地方,可谓是大胆得很。
屠字营所驻扎的黄莺城是一个小城,与娘子关遥相呼应,娘子关、黄莺城再加上西边的会泽城,三者共成一个犄角之势,进可同攻,退可同守。
黄莺城距离契戎蛮子最近,也是受到契戎蛮子的骑骁袭扰最严重的一个城池,严重时期每日在黄莺城之外都要死上数十人,哪怕是现在的时期,驻扎黄莺城的斥候每日也是枕戈待旦,把脑袋别在了裤腰带上。
所有斥候都明白,只要出了城池大门,那就是死活都在一线间了,要么割下契戎骑骁的脑袋带回去,要么,自己长眠于此地。
王德贵身为一个十七年的老蛮子,自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盯着远处的眼神,格外锐利。
第四百零七章 对战
黄莺城现在的最高统帅是金刀,一个略显俗气的名字,地字中品的高手,善谋略,有书生气,亦有几分胆色,虽说是叫金刀,但是十几年前就弃刀练剑,一手君子剑玩的相当风生水起,金刀是屠字营的副校,也是钟毓秀的副手,跟随钟毓秀南征北战这么多年了,二人的配合自然是亲密无间。
在金刀的安排之下,现在黄莺城每日撒出去的谍子足有两标之多,而且在这两标西凉斥候之外,还有人数不详,实力不详的西凉卫,这也算是能在斥候之战中一战定胜负的重器,人数不多的西凉卫被金刀如指臂使一般的以三人位一个单位撒到了黄莺城周围的角落里,具体这些西凉卫现在存在于哪个位置,只有金刀自己一人知晓。
就连跟他们一同潜伏在外面的西凉斥候,也不知道自己这些袍泽现在隐藏在什么地方。
王德贵缓缓地挪动了一下姿势,尽量让自己的动作轻如狸猫,以便不发出任何声响,做谍子的潜伏功夫,并非是如顽石一般找一个地儿趴下就一动不动,长时间保持一个动作很容易让人血液流通不畅,四肢僵化,这样遇到险情之后,反而不利于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如何能在狭窄细小的空间里摘转腾挪,在最大角度地活动自己躯体的同时还能不发出声音,这也算是一个谍子的基本功。
王德贵作为一个十余年的老谍子,就算闭着眼睛睡觉的时候,也能把这些事情做的丝毫不差。
如灵蛇一般换了一个角度之后,王德贵举起右手,向身后另一个凹陷之地里隐藏着的副手做了一个指令之后,便把关注的目光放到了另一个方向的地带,这个地带狭长,三百丈之外有一个拐角,往往是最适合契戎骑骁偷袭的地方。
王德贵自然对此心知肚明,他把呼吸放到最缓,右手把腰间的西凉刀轻轻拔出来,这口二代西凉刀跟随王德贵三个月了,一直被他以黄油保养得极好,在拔刀的过程之中,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斥候所用的刀与寻常甲士所用的西凉刀略有不同,刀身较为狭窄,厚重程度上又重上三分,利于刺杀而不利于格斗,最重要的是斥候所用的西凉刀刀身都是哑光的黑色,这是为了在偷袭之战中能最大程度地不被敌人事先发现。
在黑市上,一把寻常的西凉刀能卖三十两银子,但是若是斥候专用的这种西凉刀,足足能卖到八十两银子的价钱,而且还是有价无市的。
王德贵仔细地抽出西凉刀,放在手里轻轻掂量掂量之后便放到自己右手边最合适的地方,然后拿右手手掌轻轻捧起一些细软的浮土慢慢洒在刀身上,最后只留下刀柄露在外面。
做完这一切之后,王德贵又极为轻巧地把自己后背上的鱼凫弩给摘了下来,鱼凫弩是西凉军中斥候的标配,相对来说便宜一些,威力也比不上黑鸦弩,但是却胜在轻巧便捷,适合近距离作战。
虽说用弩箭杀人更为安全也更为简单,但是在西凉斥候之中,却很少有斥候喜欢拿弩箭作为克敌制胜的法宝,一是拿弩箭作战远远不如拿西凉刀爽快,二是弩箭一般情况之下也只有发射一发的机会,一旦射出第一枚弩箭,那就说明射箭之人的位置已经暴露,而且射箭之时一般还要保持静止不动的姿势,往往第一发弩箭发射出去,发射弩箭的位置就会被对方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契戎蛮子的刀剑或许比不上西凉军,但是在契戎骑骁之中,飞索这种特有的兵器,却有不少人玩的出神入化,十步之内,一记飞索下来,若是击中头颅或者胸腔这样的要害部位,生还的几率少之又少。
王德贵轻轻从腿边的箭筒之中抽出一支弩箭来,极为轻巧地塞到鱼凫弩里面,然后板动卡簧,随着咔哒一声,整个鱼凫弩便成为了蓄势待发的状态。
把鱼凫弩放到自己的左手边,王德贵有些小小的得意,寻常的鱼凫弩虽然轻便,但是缺点就是杀伤力不够,如果不是射中心脏或者头颅的位置,根本不可能一箭射死人,但是王德贵随身携带的这十只弩箭,箭头却都在马粪里泡过,只要射中人体内没有及时取出来,那这个人就算是废了。
弓上弦,刀出鞘,就等着敌人过来了。
现在的黄莺城与往常不同,大战在即,一股子黑云压城城欲摧的磅礴气势笼罩了整个黄莺城,王德贵知道,现在虽然寂静,但是这种暴风雨前的宁静,不会持续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