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佬二三事-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行吧。”我特别装逼的回答他,高冷气息不言而喻。只是视线始终盯着那边看,连上来收钱兼勾搭的群主都没有放在眼里。
“呸!我看你是被勾了魂了,眼睛都恨不得贴在那个人上面!”小K一脸鄙夷,伸手从裤带子里拿出一张一百的钞票,“诶群主,那边那个点唱机前面的叫什么?我朋友可看上了啊。有没有朋友啊他?”
群主找了钱,往点唱机那边瞄了瞄,“那是墨雨,怎么你不认识?”
“墨鱼?好像没见过啊。”小K再接再厉,打算勾搭出更多消息。
“他平时群里讲话讲的少,今天刚好路过就来了,一开始都没登记的。也才来了没几分钟。”群主不以为然,听小K科普过,通常GAY群组织活动不请自来的人都不太受大家待见。“长得倒还可以,勉强原谅他了。”
“呸!说得好听,我看你是看见他骚的合不拢腿吧!”小K半点不留情面,直指群主要害。
“我的小心肝儿!”群主捂胸娇羞状,差点让我喷他一脸口水。受成这样……估计只能万受无疆了。
群主和小K找了个小角落开始YY点唱机面前的帅哥,而我则选择大胆的走上去露露脸。本来嘛,想要别人记住你光在角落YY顶个屁用,就应该上前去秀两把。
到点唱机面前,我才真的仔细看清楚吴子博的长相。他其实没在点歌,皱着眉头盯着屏幕上的连连看,一脸凝重的表情。
我看看他,再看看连连看,觉得帅哥也许都是愚蠢的,不然怎么连这个都弄不出呢。我上前去随便两点,就把他卡死的地方解开了。
他抬起头来看我,盯了很长时间才木愣愣的开口问,“你点歌?”
“…………嗯,点歌。”
这是我和吴子博说的第一句话,直到今天他还不停询问我连连看的诀窍。当时他说他简直惊呆了,他坐在那儿持续十五分钟,愣是没人敢上来点歌,就我上去了。我抓准了这句话的核心,一箭命中要害,“你看了十五分钟还没看出哪两个能连?”
他沉默了,然后发生了人神共愤午夜档事件……
那天大概是自己心里看到心仪对象加之那个翘兰花指唱歌攻的刺激,我当了回标准的麦霸,但是遗憾的是吴子博并没有表示出特别的关注。之后小K也拿打趣我,连压箱底的本事都拿出来了,无奈那个帅哥看不上你。下回换一套热火的衣服来,哪个GAY来群聚会相亲的时候穿的你这样的?
我对他的言论表示不屑,就是要这样特别的才好好嘛!
之后吴子博也对我那天的打扮颇有印象,他说我穿得很有个性。虽然我总觉得他咧着嘴吧,满脸□□的看着我,并且嘴巴里说出个性之类的词总那么不是滋味儿,但好歹也是夸我不是?
总之这场聚会在撕心裂肺的死了都要爱中结束了,GAY大叔GAY正太们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而我也和小K告别,独自坐上了43路公交车。我刚坐定,就看到一个人气喘吁吁但装作镇定的跑向公交车,挥着手示意司机等等。
你要知道当时武汉的司机都是认死理的,你要是没坐上车,哪怕就差那么几步路他都不给你开门。可是今天那司机阿姨可不一样,后视镜里一看吴子博那德行,立马踩了刹车开了门,顺便一嗓子吼了后面那些因为急刹车而抱怨的乘客,“后头去后头去!没看到还有人没上车么!”
……
吴子博挤上了公交,有意无意的搜索着每一个乘客。我立马掏出手机,佯装发短信的样子,心里默算吴子博大概就快找到我的时刻。
“嘿!真巧。”他略带粗气的嗓音传来,我就不知道怎么了,脸红的可以。‘我靠!’我当时心里只有这两个字在咆哮,完全忘记刚才心里盘算的高贵冷艳的回答方式。
例如什么,“诶?你是谁?”或者“你好啊,也做这个车?”再不行就“嘿!真巧。”
可是我什么都说不出来。茫然的抬起头呆愣的看着他。
我想,这就是我陷进吴子博这个圈套的起始点。
“坤儿?”
“坤儿?”
人总不容易从回忆中抽身出来,就好像当年美好,现在却盛景不再。我以为吴子博会一辈子这样对我,追着公交而来,对我说真巧,你也在这里。
吴子博叫醒了正在发呆的我,把我带出了雪弗莱,回了家。之后他在家里各个角落不停地翻找,最后把一大摞方大同的专辑和海报堆在了我面前。
“你挂淘宝卖了吧。”他如是说。
“嗯?”我吐了一口气,随意翻看起那些或崭新或泛黄的CD底纸,似乎像在翻看吴子博的过去一样。
“卖了吧,我不喜欢他了。”吴子博生硬得说,可是又有坚定的意味在里面。
“你喜欢的,我知道。”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就好像那一年在KTV我们第一次对视一样。
良久,吴子博才慢慢的俯下身搂住我,避开我无动于衷的视线。
然后我在他背后听到他说,“但是我更喜欢你。我爱你,沈坤。你应该也知道的。”
…………
不知道为何,这样的场景何其熟悉。可结局又何其不同。这就是我最后放弃了等待邱洪泽而爱上吴子博的缘由吧。吴子博喜欢各种各样的东西,也对许多人事有着让我嫉妒的好感。可他终究把我放在了第一位,他终究爱的还是我。
作者有话要说:
☆、小K的初恋,我的吴子博
我第一次去见现实世界里的小K,是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就和他告诉我的故事一样。让人憋屈,而又不得不耐受。
我们两个人都属于炸呼呼类型的,发狂的时候很吃得开,沉默的时候很阴冷。大概就是我们俩的尿性差不离,所以混成了哥们儿。哪怕是吴子博给我施加再多的压力,连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地威胁我,也不能让我们俩停止勾肩搭背的动作。
我想,如果在我知道自己是GAY后没能认识小K,也许我一辈子都不会认识吴子博,也永远不敢和他在一起。
小K穿的很随意,牛仔裤,短T恤。我一直以为小K是那种鲜亮奔放的GAY,到哪里都会成为焦点,轻易捕获一个男人,带到床上去。可是实际上他保守的要死,和当时的我一样,是处男一枚。
我们俩嘻嘻哈哈了很久,根本没有只点了一杯九珍果汁就在肯德基里坐了三个小时的自觉。他很健谈,让我明白了网上那些什么网络上说话犀利的人现实生活都是闷葫芦之类的言论都是骗人的。
再说完最后一个笑话之后,他突然正经起来。
我能明白那种突如其来的严肃——我就是这样的人。也许是一句话中的一个词,也许是你微笑眼角瞥到的一个场景,就会带你回到某一个时间节点,然后开始回忆。
小K告诉我,判别攻受的不是肌肉,不是性能力,也不是责任感,而是你是否细心,是否感性。
我不知道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但是我依稀能够明白他的说法。
他告诉我,他想给我说一个事儿。
我也正经的回答他,言简意赅的说。
“我喜欢了十年的人,他两年前结婚了。”小K似乎意识到自己落寞的表情很傻逼,所以又无所谓起来。
我长长的舒了一口,他也抬头看了我一眼。老实说,我有点不适应这样的小K,但却不自觉的说了句,“仔细说说。”
故事很简单,却也复杂。简单的流程,复杂的情感。两小无猜的两个人,一个是GAY,一个是直男。GAY爱着直男,而直男拿GAY当作兄弟。
GAY之间的情感大多有直男的身影。许多GAY渴望被保护,这种内心铸造了他们爱上直男的结局。先不说别人吧,我喜欢的初恋,也是一个直男。
这本来不是一个多了不起的故事不是么?然而把主角的一方换成小K,那个个性要强,又刻意伪装的人,就显得跌宕起伏的多。
至少我很感动,甚至还偷偷抹了一下眼角——趁小K不注意的时候。
小K是个张扬的人,农村的田地里滚大的那种。他偷过别人家养的螃蟹,也偷偷放掉过人家抓回家的野山鸡。他带领一山的孩子在水库里洗澡,也奋不顾身的救起过一个溺水的小姑娘。
我开他玩笑,“她没想着嫁给你?”
他被我逗乐了,“她眼光太高,看不起我们家的毛坯房。”
天不怕地不怕的小K自己走出了山村子,到了武汉落户。他搬过砖,发过传单,兼职过必胜客,甚至在饭店里当过厨子。
我重新打量起小K的形象。不高,瘦瘦的一个小人,居然有这么大的能量。但他毫不避讳的卷起一小截裤管,露出了满是肌肉的小腿。
“怎么样?你没有吧?”他得意洋洋,但是我知道得到这些肌肉的代价远远高于那些花钱去健身房的名媛们。
“你怎么想着来武汉?这么多人打工,机会也没有沿海多。”我搅着九珍果汁,不知怎么的觉得今天的肯德基脑残了,九珍果汁都这么酸。
“因为他来了武汉啊。”小K轻轻一笑,是很轻松,又很沉重的矛盾感。
小K并没有他外表那么坚强。他说他就喜欢那个人坐在山头上和他讲关于大城市的故事。他穿的很干净,弄得小K每次和他出去都要把自己的指甲缝仔细检查一遍。他觉得自己的衣服虽然是土黄土黄的,可里子是里子,外面穿的不能作数。
“有一次我拿剪刀刮指甲缝,还把手指戳破了,疼得厉害。”
大概十指连心的疼痛隐约藏着爱的味道,只是小K太笨,没有嗅出来罢了。
最后,那个人考上了华中师范大学。小K才明白原来自己和他的差距并不只有指甲缝里的灰尘那么简单。飞出山头变凤凰的他,马上就要离开这座小山头了。而那时候的小K才刚满15岁。
他恍惚觉得过去五年,他每次坐在山头上认真听那人说要如何离开这座小山村的事都不是做白日梦。那个人做到了,但是小K却做不到。
后来不知道他通过什么方法说服了爸妈——或者根本就没有说服。这点他没有提起,只是匆匆带过。但我隐约觉得这里他一定放弃了许多,可能远远大于他爱着那个人的心情。
爱一个人的时候,脑子都是浸过水的状态。你会忘记掉很多类似责任,梦想等等等等。所以小K不顾一切的来到了武汉,然后慢慢摸索,滚出一条路来。他没有告诉那个人他也来了武汉,他甚至都不敢到华师附近找工作。广埠屯,街道口,这些地方的兼职他都拒绝。
“我那时候连那个指甲缝里都是灰的小子都不如,我怎么能见他?”小K吸完了最后一口九珍果汁,打开盖子看了看里面残余的液体,然后一股脑儿倒进了嘴里。
“后来你也没见到他?”
小K听了我的话笑了笑,然后狠命的揉了揉眼角,“见过啊,怎么没见过?”
小K去打工的地方工资都低的可怜,童工不敢要,兼职给的少,但是他白馒头配老干妈的走了过来,他也打趣的说,“就是那时候没吃好,现在一米七出点头儿,不然一定比你长得高。”他一脸鄙视的看着我,觉得我的身高是对他最大的羞辱。
“我今年过年回去的时候,那些小时候跟着我混的弟兄每一个都比我高,但是他们还是听我的,这就是成就感!”他特别调皮的把成就感的调调上扬,却还是掩盖不了其中类似九珍果汁酸涩的味道。
那个人顺利的从华师毕业了。也终于在家人口中得知原来小K也在武汉,并且找到了小K。
小K说他和那人住在了一起,当时他在找工作,而家用都是小K打工的工资出的。他很感谢小K,觉得从小没有白交这么一个兄弟。
他们也会在空余的时间聊天,聊初中的时候小K帮他追过的女孩子,聊他的初恋,聊小K从没有找到过女朋友的糗事。
小K没有告诉那个人,女孩子偷偷写给他和那人的情书都被小K留了下来。自己的那些还干净如新,而写给他的,全都被小K反复翻看,连页脚都折起厚实了许多。有几封信,在小K第二次被赶出出租房的时候遗失了,小K心疼了很久,但那人却从来不知道有过这些信的存在。
他们依旧一起住。小K会煮白萝卜火锅,放的料很多,但是煮散了就什么都看不出来。小K愿意中午是白馒头老干妈对付对付,到了晚上来一锅热腾腾的火锅。
“你不知道萝卜锅冬天吃起来多带劲!别用电锅烧,我们那时候就拿的工地里的工业酒精,混着烧的,越烫越好吃,你下次也试一试。”小K砸吧了一下嘴巴,不知道是九珍果汁的味道在嘴巴里变成了涩味儿,还是在回忆萝卜锅的香气。
后来小K说起了他们住在一起的琐事。他说的很乱,完全没有章法,似乎是想到什么就说了什么。说了他们清明一起去了寺庙拜佛,他们一起坐在二手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