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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老九门同人)[老九门]归途(启丽)-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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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人自己上去的。于曼丽刚才告诉他第一案发现场在牌坊旧址,所以会不会是他死后害怕被什么人发现,而故意“爬”到树上了呢?
张启山给副官使了个眼色,副官得令,立即打电话给齐铁嘴。
齐铁嘴正在客栈里急得团团转。曼丽活是活了,可啥都不记得了,关键是曼丽来找他时还好好的一个人,被他用钥匙戳了一下就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说佛爷,他自己都觉得对不起曼丽。可惜昨晚翻遍所有书籍,全部都没有类似的记载。还魂门是霍家最古老的秘技,里面错综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他根本找不到是哪里出了问题。刚开始想问佛爷,又不知道佛爷长沙的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后来想问霍仙,可又怕霍仙知道了曼丽的行踪。落得个左右为难,急得他差点连近视眼都治好了。
电话一响,看到是副官,齐铁嘴一个激灵,佛爷难不成知道了?哆哆嗦嗦地接了电话,在心里盘算了半天该怎么跟佛爷交代。没想到副官问:“你在哪?这里有桩离奇的命案,得请八爷你过来瞧瞧。”
齐铁嘴擦了擦一脑门的冷汗,嗨,能躲一劫是一劫吧。
副官又道:“要过去接你吗?”
齐铁嘴赶忙争取良好表现:“我自己过去,自己过去。”
——
因为大家都默认了不在现场勘查搞出太大动静,所以整个过程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
齐铁嘴过来时规定流程已经走完了,警队的人也都走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更多的是需要看录像、向各学院确认,以及到处走访盘查,调查死者身份。
佛爷把白手套丢给他:“你怎么没背行李过来?”
齐铁嘴一头雾水:“佛爷什么意思?”
张启山割开手指,把血抿在罗盘上,罗盘霎时间嗡的一声,向外散开。当然,这个声音只有九门中人和张家人可以听到。
张启山指着尸体:“把这件事情调查清楚之前,你就住在这附近,难道还指望我每天那么久的车去接你?”
齐铁嘴喏喏点头。过了一会,却发现不对来:“佛佛佛爷,他他他,他好像不是死了,而是被人,也可能不是人,把魂魄给抽干净了。”

☆、第 45 章

若是一般死人的魂魄,碰到张启山的麒麟血一定会被定在原地,然后凭这定格的一瞬间罗盘上会指出魂魄的方位。若是魂魄已经彻底消失的死人,则麒麟血会环绕在尸体周围,盘桓一阵之后就会散去。
可这次不一样,麒麟血在半空中如腾龙一样翻了几个跟头,又回到了罗盘上,并且绕了一团黑气。因为他的魂魄尚在人世,却与人的身体活生生分离了。做类比的话,就是像把人皮在人还活着的时候,生生地从人的身上剥了下来。
所以齐铁嘴才会那么害怕的说,这个人的魂魄被人抽走了。
副官道:“佛爷,会是什么人呢?”
张启山把罗盘收了起来,以免被别人注意到:“掌握抽魂术的,除了汪家,怕没有别人了吧。”
副官道:“可这个人又是什么人、能跟汪家有什么深仇大恨,以至于汪家能用出这种术数来对付他呢?汪家的确有那么几个固执的人,也有几个心狠手毒的人,可这个人值得他们动用抽魂术?”
齐铁嘴擦了擦汗,他这一趟出来只是想出来玩的,顺便见证下九门大嫂的诞生,谁能想到先后经历了这么多事,现在还有什么抽魂术。齐铁嘴推了推眼镜道:“佛爷,我想回长沙了,香堂一直关着也不是办法。”
张启山推了推树:“老八,你怎么又怂起来了,许久不见你这么怂,倒有些不习惯。”
副官也揶揄他:“八爷,我可是刚开始觉得你特别有种,你就开始怂了。”
齐铁嘴撇撇嘴:“你们别说了,激将法也没用,我八爷就爱喝喝小酒,下下象棋,我准备回去了。这案子我看跟我没多大关系,别人家的恩怨,咱们还是别牵扯进去了。再说了,我就是怂又能怎么样?你还能用枪架着我不成?”
张启山忽然想起什么:“话说回来,一直让你找曼丽,你找的怎么样了?”
齐铁嘴连忙拉住副官的手:“诶,副官,我早说了帮你看手相,快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副官把手抽了,对着地上的人道:“你还是看看他的手吧。”
——
半夜11点,于曼丽已经在牌坊外面的肯德基里坐了两个多小时了,不为别的,因为只有那里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曼丽点了一杯她一点不爱吃的冰淇淋,嘴里含着一根棒棒糖。
大街上偶尔有一辆车过去,终于最后一个在牌坊门口拍照的人也离开了,曼丽才走出来。
外面开始下起小雨,曼丽没有打伞,任由冰冷的雨拍在脸上身上。
头上一把伞罩过来。
曼丽猛地回头,正看到佛爷微微低着头,抬目,似因第一次做这种事情而有些不好意思,却又很是得意和开心。
于曼丽向伞外一躲:“你怎么还跟上我了呢?跟屁虫。”
张启山把伞向于曼丽的方向拢去:“荔枝味的,应该给你带一些了。”
于曼丽干脆停了一步,从伞下面躲出来:“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找到我的?”
张启山搂住曼丽的肩膀:“回头淋雨生病了还得我照顾你。我公务缠身,总分不开心照顾你。”
于曼丽挣了一会没有挣开,张启山眯着眼睛笑看着她:“我说过了,你是我张启山的妻子,你手腕上只要戴着这二响环,我就能找到你在哪里。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你把这二响环还给我。”说着伸手去摘。
曼丽连忙把手向后一缩:“凭什么?这是我的,你也不能证明是你的。”
张启山勾唇笑道:“我也从没想过从你手上摘下来。”
曼丽吃了个憋,心道真是没趣。索性不与他理论。
走到牌坊下面,曼丽拿出罗盘放在地上:“你真不走?一会看见什么你可别害怕。”
“害怕?”张启山忽然凝视住她,“我唯一害怕的是,你真的把我忘记了。”
他的每一字每一句,都似本能似的说了出来。而越是本能,就越发衬得他目中带火,连嗓子都干得冒了烟。
——
————我是时间回到傍晚的分割线————
襄阳的雨也连着下了几天了,到了晚上,一点都没有停下的趋势。
小卖店的老板把帆布抖了抖,盖在货架上:“哎,昨天半夜刮大风把外面的箱柜全掀翻了,今天恐怕得看一整夜,不能睡了。”
老板娘从里头拿了一件洗的出了毛的大棉衣给老板披上:“那也没办法啊,总不能任由风把货给吹了。都怪那个老槐,提前送货,东西只能堆在这儿了。要不你守前半夜,我守后半夜。”
老板立即挺起胸脯:“那怎么行,我要守就得守一整夜。”老板有一句至理名言,妻管严的原因不是妻子管得严,而是他听得严。
正说着,外面一辆车呼啸而来,到了门口,“嗖”一声停下。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先下了车,然后小跑着为后座的人开了门,伞适时地举在他头上。紧接着司机也下了车,一共下来四个男人,都穿着黑色西装,身形魁梧。
司机冷冷地问:“你们这里是不是来过一个女人?”
老板点了根烟:“女人?”
“大概两天前,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
老板娘狐疑地看了看这几个黑衣人,又看了看车,难不成那女人跟什么黑道结仇?怪不得她有个朋友叫八爷。搅进这种事里绝不是什么好事。“我们这里来的女人多了,二十岁的女人也多了。”
“你知道是哪个人。”司机打断她,“你只需要告诉我们,她去了什么地方。”
老板哭丧着脸:“我就说不该帮她吧,瞧瞧帮出了什么事。”
老板娘连忙一个眼刀过去,可惜已于事无补。
最后下车的人一把将老板娘按到在地:“快点说,人到底去了哪里。”
老板娘担心说出来才会被杀,不说出来可能还有一线生机。老板却害怕这群人伤害老板娘,于是屁滚尿流地拉开把妻子按到的人:“武汉,应该是去了武汉。”
“哦?你还知道什么?她在武汉的什么地方?”
老板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支付宝,支付宝上有收钱方,你们看看收款人的位置,说不定能找到她。”
————我是回到现实的分割线————
轰隆一声,天降惊雷。曼丽整个人都斗了一下,张启山便伸手把曼丽揽在怀里。
正此时,后面跳出来两个身穿黑衣的人,身形魁梧,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长刀。
曼丽忙把张启山推开:“小心!”
两把刀已经一齐劈砍过来,张启山用伞格挡,然后他丢了伞,按住地面,重心向下,横腿一扫,已拔出青铜短刀。
曼丽则向后纵跃,顺手抽出银鞭,去钩其中一人的长刀。然而银钉一碰到那刀,竟然消失在雨中,但银钉明明还有重量感。曼丽连忙向回收,银钉果然又出现了。
曼丽一沉眼,袖中推出金钉,绕在银钉上,冲另一个朝她而来的黑衣人甩出去。金钉触到他的脖子,却没有见血,只有一条黑色的线。
曼丽冲张启山道:“这恐怕不是人,刺他脖子。”
张启山闻言,不再手下留情,一手握着刀鞘防止黑衣人近身,另一手执刀拼刺,招招致命。中了刀的黑衣人在雨中化作一团雾气,消失不见。
张启山环顾一周,没再发现有异端,正要收了刀,到于曼丽这里,却见曼丽忽然窜了出去,向学校里面跑去。
张启山无暇询问,连忙跟在她后面。两人在雨中狂奔许久,到了旧图门前才停下。
张启山这才有时间问:“你发现什么了?”
于曼丽看着图书馆的大门:“我刚才好像看到一个人在监视我们。”
张启山指着里面:“他进去了吗?”
于曼丽试探着向地下停车场的方向走:“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感觉。”
张启山跟她一起走过去,突然后面打过来一条手电筒的光亮:“你们在这里干什么?”
于曼丽和张启山扭过头,只见有一个披着墨绿色雨衣的男人,像是巡逻的人,在用手电照他们的脸。
于曼丽问:“你刚才见有人过来吗?”
巡逻人员保持着安全距离:“你们不是学校里的学生吧?你们这么晚来这干什么?下这么大雨你们不回家?”
张启山忽然想到了什么:“你每天都来这里巡逻吗?”
巡逻人员道:“你问这个干什么?赶紧走。”
张启山走过来,掏出□□:“我们在调查一宗案件,需要你的配合。”
巡逻人员的手电筒向下晃了晃,才低沉着声音道:“警官,我有事想向您反应。”
——
巡逻人员把张启山带到了在小院里旧式单元楼,他家住在楼顶,客厅里没有沙发,只有几张椅子。灯还是老式的白炽灯,光都是黄的。
他倒了两杯茶水,放在折叠桌上。

☆、第 46 章

我叫刘山,今年三十六岁了,光棍一条。
我的父母原来是大学后勤部门的员工,所以我就成了武昌大学的子弟,99年中专毕业之后,我直接进了武昌大学保卫部。99年的时候,你知道,一块钱还能卖两根冰淇淋的时候,我一个月能拿好几百块钱,我一没学历,二没手艺,能赚这么多钱已经心满意足,每天想的就是晚上几点出去巡逻,哪天应该值班,哪天应该“上卯”,我都记得牢牢的。
后来有一天,大概1999年前后,时间我记不太清了,有个同事,也是个子弟,突然告诉我说,他那天晚上有事,不能上夜班了,就叫我跟他换班,我就跟他说没问题啊,小事一桩。换个班而已,多大点事,能有什么事。
但是没想到,事情偏偏就发生了。
那天下午,我先在家里睡了一觉,准备养足精神晚上就去值夜班。临出门的时候,也就是八点半左右吧,一个穿着黑色雨衣的人找上了我。
他问我:“你今晚上在图书馆里值夜班吗?”
我刚睡醒,还没完全迷糊过来。就问他:“你有什么事情吗?”
他压了压帽子:“我想请你做点事情。”
他压帽子的动作引起了我的注意——他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明明穿了雨衣,却还在雨衣的帽子地下戴了一个棒球帽,还戴着口罩,楼道里面黑黢黢的,根本连张脸都看不见。
我就在想,难不成传言是真的,有学生晚上在图书馆里面偷情。嗨,这种事情嘛,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心火盛,我也跟他们一样大,都能理解。
于是我趁他提出要求就先告诉他:“图书馆晚上可不让进,去找别的地方吧,别看一本书不太值钱,那一书馆的书可值钱得很,我不能把工作丢了。”我那时候谈了个女朋友,人非常好,非常漂亮,在大学的附属医院里当临时工。我其实很理解他,因为我也在热恋期嘛,所以想事的时候难免要往这上面靠。
他却好像非常吃惊我知道他的意图似的,因为他一直都低着头,从头到尾只有听到我说晚上不让进的时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
哎呦,那时候我就应该发现什么不对的,都怪我当时光想着男女私情了,警惕性低了不少。他那双眼睛可真吓人啊,我到现在都忘不了。你要问怎么个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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