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江山薄幸 >

第108部分

江山薄幸-第108部分

小说: 江山薄幸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孤芳环顾一周,“请问,林公子……”
  “啊他出去了,出门去了。忙生意,忙,真的,特别忙。”
  “哦……”孤芳有些失望,便要起身,“那我就先……”
  “啊不忙走不忙走,坐,我可以陪姑娘聊一聊嘛。”
  “……”孤芳重新坐好,“请问,您和林公子是……”
  “我是他大舅哥。”
  “大舅哥?”孤芳费力想了想,“你是他大舅哥,你的孩子喊他舅舅?”
  “呃,这、这……”公玉侯王也低头掰嗤半天,“好像是不大对……嗨,就那么随便叫叫,我们大男人的,不在乎这些。反正是一家人就对了。”
  实则小秋和寒水都是慕广韵的孩子,也就是公玉侯王的外甥。为了避免遗孤身份给他们带来的麻烦,对外人都说是公玉侯王的孩子。而公玉侯王隐姓埋名后,也已改名赵公玉,故而孩子唤作“赵忆秋”和“赵寒水”。
  “你看,咱们都是生意人,又是街坊邻居,今日呢我就跟姑娘讨论讨论这生意经。你看,姑娘开的是斫琴坊,这乱世里风雨飘摇,所谓温饱方可以思……这样那样的,那想必云和坊生意不怎么好吧?姑娘要不要考虑跟我们逍遥无天合作?我们近来新推出一个计划,就是,这个这个,我觉得军营操练呢,若用真刀真枪,未免耗损太大,所以我们想推出一系列木制兵器,专门用于练兵。那么这样一来就巧了,听说云和坊刚好善于斫木……”
  “云和坊生意一直还不错的其实。”孤芳温文有礼道,“您也知道,乱世往往能激起文人的惜才情怀,风雅永远都有市场,而我呢,也不求大富大贵,只想赚够孩子们的衣食用钱,要是顺便能把我所知的传世名曲付诸笔端流传后世,也算功德一件。”
  切,拉倒吧,那些男人不过是看你长得漂亮,附庸风雅罢了。再说要不是你有后台,你看那些酸腐文人会不会来调/戏你。公玉侯王腹诽一句。
  孤芳说完又笑笑:“起码我的生意不损于世。不像阁下……一边做着武器生意,一边又行医济世……”
  “哎?哎?我怎么听姑娘这话是对我逍遥无天有意见?”
  “不敢不敢,只是不理解。”
  “一边发国难财一边假慈悲是吗?不难理解,姑娘,如今战火纷飞,我不做武器生意,自会有大把的人去做,战场上并不会因为我个人的慈悲而少死几个人;而行医济世,救民水火,这样的人,当然是越多越好,多一个都难能可贵,尤其像我这样医术高明的人,可是珍贵药材都是要钱的呀,很贵的呀,我用卖兵器的钱来买药材,这样有何不可?顶多是杀人无形救人有形。哎,没有办法,这世道里,大人物做大事,小人物做小事嘛。”
  “……”
  “听起来是挺像谬论的哈,不过没有关系……”
  “这玉璧……”孤芳却被公玉侯王腰间的半枚玉璧吸引了目光,也不知刚才的话有没有认真去听,“这玉璧?”
  “啊,瞧着眼熟是不是?纯属巧合!”
  公玉侯王一边大笑一边汗颜。天杀的慕广韵,自己逃之夭夭,老子快漏底了!
  “说起这玉璧,我就要给你讲一个悲伤的故事了……”公玉侯王突然抚着玉璧一脸深沉,仿佛陷入深深回忆,几番欲言又止,无语凝噎,“其实,我有一个失散多年的亲妹妹……”
  “……哦,她……死了?”
  “啊没有没有,也没那么悲伤啦……”
  “抱歉……”
  “无妨无妨。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父亲呢,是一个水性杨花的男人,我的母亲呢,是他的青梅竹马,糟糠之妻。怎么说呢,后来想想,他应该是爱过我母亲的,大概是因为计划做一些不顾性命的大事情,为了保全我们,才把我和母亲赶去乡下居住,与他断绝关系的。可是后来他爱上了他手下的一名女杀手,然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中间又乱七八糟发生许多事情,结果那女杀手不明白他的心意,还当自己一直只是被他利用的棋子,并且他那时命令她杀死她心爱的男人,于是女杀手投奔了她心爱的男人并且用了一些手段灭亡了我们的故国,并且杀了我父亲。后来呢我就长大了,我就想看看这个抢走我父亲又害死我父亲又灭亡了一个国家的女人和他们的女儿到底是什么鬼样子,如果当真可恨的话我就顺便替天行道杀了她们。结果却发现这个妹妹品行非但不坏,还很善良可爱。”
  孤芳听得一头雾水,理了半天才勉强理清楚“他”和“她”和“他”的关系:“那然后呢?”
  “然后我就决定不杀她了,但是像我这种潇洒不羁的性子,也决计不会给坏女人的女儿做‘忠犬’嘛,于是一个华丽转身就行侠仗义闯荡江湖去了。然后我也爱上一个女杀手,可是……她后来死了,我没能保护她。”
  “哦,抱歉……那你妹呢?”
  “我妹跟我妹夫之间又乱七八糟发生许多事情,分分合合,正赶上战乱,最后就失散了。然后我就和我妹夫一起,两个鳏夫搭伙过了。反正我们也是多年的莫逆之交。”
  “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孤芳惋惜道,心里却想看来他们俩都是喜欢女人的嘛,亏她还误会他俩是那啥,“那么你的妹夫想必就是林公子了吧?”
  “哎?重点抓的非常对嘛!姑娘你莫不是对我妹夫有意思?”
  “没有没有,随便问问。”孤芳顿了顿,“所以你妹妹现在还没有找到吗?”
  “唉,生死未卜。”
  “那他怎么可以另娶别人!太不像话了!”
  “他要娶谁?”
  “啊?没有没有,随口一说。”
  “哦……”公玉侯王捏着下巴若有所思,高深莫测地笑了笑。
  “不过说来说去,这些事情跟那玉璧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一点关系也没有,真的。不信你把你那半枚拿出来瞧瞧。”
  孤芳从怀里掏出来,递给他。公玉侯王把两枚玉璧往一块儿凑了凑:“你看,是同边的,根本合不起来嘛!这是一种很普通的玉器,可以是你的传家宝也可以是我的传家宝,撞见一样的也没什么稀奇嘛,是不是……”
  好像的确是同边的啊……“但是,你怎么知道我也有玉璧?”
  “我猜的,猜的。开玩笑,混江湖这么多年,赌场上摸爬滚打过来,这点本事还是有的嘛……”
  公玉侯王眼看越说越漏多说多漏,忙起身说:“时候不早我们改日再叙。”就送客了。
  孤芳走了两步又回来叩门。
  公玉侯王:“落东西了?”
  孤芳:“请问,昨夜里是谁在弹《秋水》?”
  公玉侯王:“不是我,绝对不是我,我连棉花都不会弹,弹什么春/水秋水。八成是伶伦那小子。”
  ……
  慕广韵一走月余,孤芳……或可以称之为薄媚,再未去隔壁找过他。
  手头的相和大曲写完了序章,灵感突然有些枯竭。案头放着各色传奇、话本,里面变着花样描绘着慕广韵和薄媚当年婚姻生活里的声色犬马,写得那叫一个生动形象活色生香,倒好像他从来就是一个色令智昏的男人,她从来都是一个狐媚祸国的女人。后来慕广韵负了薄媚,两口子闹了次悔婚,慕被情人蛊惑夺了薄家天下。后来他又回心转意了,为了搏原配妻子的原谅,拱手相让江山。最后天下倾覆,都是他俩瞎闹的。
  薄媚总觉得这些故事是不对的,是世人的臆想。有点太异想天开了吧,起承转合都那么生硬。
  所以总也写不好《尘世香》。
  林伦说他知道一些不为人所知的内情。可是他怎会知道呢?他又知道些什么?总觉得,如他那般器宇不凡之人,绝非平庸,便只是那半片薄铜面具,和面具下时常似有若无的笑,还有句句话里引人遐思的玄机,都为他徒增一层神秘。
  再有,他和赵公玉,到底是不是她的故人?又是玉璧,又是《秋水》,又是话里有话,怎么想,都微妙可疑。假如是,为什么不承认呢?她又是如何失忆的?难道从前发生过什么,不能被提及的事情?
  心里隐约有了个大胆的猜想。不过由于该猜想实在太大胆了些,她真的只敢想想而已。转眼又觉得是自作多情。
  ……
  就这样,林伦消失了很久很久。说起来,他好像只出现了两三面,远比没有他的时间要短得多。可是,有些人就是这样,一眼难忘,叫人不自觉地,牵肠挂肚。
  六月底,又起战了。这一回是九国联战,战火燃遍九州,阻断了南北运河和东西通路。
  上阳城里日子还是照常过,如四年来的每一天。隔壁的小丫头也曾带着弟弟过来找她家的孩子们玩过几回。只是时不时的会突然想到,那人也不知是去多远的地方谈生意了,会否赶上战乱,能否安然归来。
  有一晚雨狂风骤,她半夜里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是漫天漫地的大雪,大雪的尽头有一株参天大树,满树的白华泛着莹洁白光,美得仿佛仙境。她看不见自己的脸,只能看到自己的脚,大红的凤头履,踏着雪一步一步向那树下走。
  总也走不到啊,好远……
  渐渐看到,树下一个青衣红伞的影,在等。
  她越是焦急,越是走不到。
  短短的几步路,眼前却走马灯似的上演了许多仿若隔世的戏,一幕幕熟悉至极却又万分陌生的画面。细细看来,她突然惊了惊,怎么好像……是故事里薄慕两人之间的事呢。
  却又分明……跟她看过听过的哪一篇故事都不太一样。细枝末节,那么清晰,就是看不清辨不清,空令人心头百般感动,万般苦涩,雾里花般,朦胧真切。
  然后她伸出手,唤那青衣红伞的影:“伶伦……”
  然后被自己这一声惊醒。醒时梦境已忘得差不多了,只是那柔肠百结、怅然若失的感觉,久久不能挥去。
  她在黑暗里失笑,笑自己真是走火入魔了,为了一曲《尘世香》,入戏入到梦里去了。
  至于为什么会喊隔壁林公子的名字,大概是因为他的形象无意中符合了她心目中对慕广韵的想象吧。她从来不觉得慕广韵该是一个丑陋愚蠢的人,便是昏庸,也必然不会平庸。
  第二天她就微染小恙,想是那一场梦太耗费心神,或者夜间窗子没关严又出了一身汗的缘故。
  可是刚一起身,宫里(其实就是齐瑧的临时府邸)就来人了,说是孤薇生病了,请姐姐进宫去陪侍。传话的人脸色很难看,问详细的他们就支支吾吾不肯说,看来孤薇这次病的不轻。
  ……
  慕广韵赶到乐邑时,看到的是满目疮痍。沧海桑田,繁华兴盛了一百多年的都城乐邑,曾经万国来朝声名远播的王者乐邑,终于也轰轰烈烈地走向了灭亡,一场场战争付诸焦土,如今只剩了一片杳无人烟的废墟。
  早就听说齐瑧火烧了皇宫,血洗了乐邑。后来几方混战,重新划分疆域,乐邑及其以北的地方归了一个吴氏集团,而乐邑城则因不再适宜重建居住而彻底被荒废了。四年来第一次亲眼看见,方知痛心。
  在此之前慕广韵以为自己的心已经死了,再不会为世事苍凉悲伤。
  多少感到愧疚吧,他曾经拥有过主宰天下人命运的权力,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他不知道假如当权者仍然是他,眼下的生灵涂炭会不会稍微不那么严重一些。也或许根本改变不了什么,因为他那时候其实也在不停地发动战争、参与战争。只是那时站在高处,看不到这么多活生生的死亡,只能听到数字。
  也或许即便是他继续主宰天下,也根本避免不了现状。
  年少时“以战止战”的梦想,恐怕都是空想。但凡有人的世界,就有野心欲望,就有争夺哄抢,就有战争死亡……会有和平,但不会久;会有战争,也不会久。和平与战争,总是交替着上演的,这是天下的宿命,纵使他是天子,是至高无上的权力拥有者,也只能自叹无力。
  做了一回皇帝,他算是参透了。许多事情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活着就是有心无力。
  ——更令他感到有心无力的一件事是,他翻遍了旧皇宫的废墟瓦砾,没有找到那瓶化蛇胆,连可疑的渣滓和线索都没有。
  那瓶子上标明了内装何物,瓶子本身也是古物,很打眼,应该不会被轻易破坏。怕是早就被人拿走了。
  四年前皇宫是被齐瑧扫荡的。难道……化蛇胆现在他手里?不知用了未。
  慕广韵没多逗留,立即返回上阳城。
  路上为了躲开战火绕了几段远路。夜里投宿时翻看从废墟里挖出来的几本昔年追随自己的苍慕史官的记事册,偶然间翻到一个久远到几乎忘得一干二净的名字,突然让慕广韵感到凛然一惊——明昭国世子,温孤薇人。
  那还是他与薄媚成亲的第四年,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