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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风起天阑-第3部分

小说: 风起天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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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面前,黑风寨的寨主是风雅她爹,虽然风雅她爷爷当时身体硬朗,孔武有力,却早早将位子传给了儿子。
  彼时的黑风寨拥有所有山贼窝典型的特点,肮脏、凌乱,寨众们一个个长得一脸山贼样。真是山贼界的代表,山贼中的精英。作为山寨里站在塔尖上的人物,武艺高强长相刚毅的风雅她爹毫无疑问地问鼎“全山寨最佳梦中情人”的宝座,并拥有“全山寨最有安全感男人”的称号。多少妙龄女山贼夜夜唤着他的名字入睡。只可惜……
  在一个春天的上午(赵忠祥老师附体:又到了繁殖的季节……),那是一个春光明媚连山猫都□□的好日子,风雅她爹抢了一个姑娘上山,碎了一寨少女的芳心。这姑娘就是后来的风雅她娘。
  风雅她娘不但是个大家闺秀,更是个官家小姐,她的爹在京里供了职位的。被劫上山之后,风雅她娘要死要活,就是不愿意和风雅她爹好。风雅她爹又是个犟脾气,发了誓非风雅她娘不娶,让一寨子少女又为他的痴情感动起来,自发组成了“说亲团”。她们一个个轮流的开导风雅她娘,也为风雅她爹后来攻垒成功建立了压倒性的优势。一群年龄相近的少女为同一个男人围在了一起,却奇异的没有隔阂。同龄的朋友套起话来就特别方便,套完了再告诉风雅她爹。一个姑娘对阵一群姑娘+一个纯爷们儿,后者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阶段性的胜利。风雅她娘嫌风雅她爹没文化,风雅她爹就恶补诗词,险些没改行去考秀才;风雅她娘嫌寨子里太吵闹,风雅她爹连忙去建了一间竹屋单独给她住,还起了个“风芸居”的名头来显示自己的文采;风雅她娘觉得山贼太血腥,风雅她爹立刻立下只越货不杀人的规矩……
  只是当风雅她娘说家里人不会允许她嫁给一个山贼时,风雅她爹默了,风家祖祖辈辈都是山贼,这是天生的没法改。
  就当大家都以为风雅她爹要打一辈子光棍时,奇迹发生了。
  老天爷,显灵了!
  在一次除了男主的身份是山贼而不是将军或侠客外,剧情完全符合所有怀春少女心中英雄救美要求的事件里,风雅她娘的芳心成功许给了风雅她爹,造就了一对佳偶避免了两处心伤。由此可见,文化不是问题,职业不是差距,真男人才是硬道理!
  两人和和□□的过了六年,婚后次年风雅她娘就生了风雅。风雅五岁生辰之时,她爹决定——归顺朝廷。五年后的黑风寨与五年前已是大不一样,只差没改名叫“黑风村”。风雅她娘不能回娘家一直是两人的一块心病。风雅她爹觉得五年已经足够改变黑风寨了。就在风雅过完生辰入睡之后带几人下了山,却,再也没有回来
  “半个月后,老爷子派人下山寻找,这才知道寨主和去的那几个兄弟都被捉了起来,斩首示众。尸身被丢进乱葬岗,寻都寻不回来。他们的头颅被挂在城楼上,已经辨不出模样了。”阿红姨娘说得眼圈都红了,听得长歌眉头紧皱。这些时日呆下来,他知道这些山贼本性都不坏。
  “听了这个消息,风雅她娘当时就晕了过去。等她醒了之后,她带着风雅上了山顶。当初他们夫妻就在那里定的亲。我们原想她只是去透透气,毕竟雅雅还那么小,她总不舍得丢下她吧。可是第二天雅雅从山上跑下来,说她娘亲不见了。我们上去才知道,雅雅她娘在她睡着之后投湖殉情了。”接口的翠花姑姑已泣不成声。
  窗外月光如水,室内一灯如豆。清风送来阵阵竹叶清香,长歌默然坐在案前沉思。离阿红姨娘告诉他风雅爹娘的旧事已过去了几天,长歌心中有挥之不去的烦闷。案上的纸虽然被镇纸压着,却仍然被风吹得哔哔做响。
  索性,长歌将纸铺开,笔蘸浓墨,信手写下一个字,却是一个“风”字。回过神来,长歌不禁失笑,正准备继续写,却听得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闯了他人房间的风雅丝毫没有闯入者的不适:“长歌,你看我买了什么?”献宝似的将一个尺余长的盒子递过来。长歌搁下笔,笑言:“你倒是习以为常了,若是下次我在沐浴,你推进来那还了得?”这不问而入的毛病可得好好叫她改改。风雅面色飞红却两眼放光:“你洗好了,我不介意的。”那语气是一个隐忍决绝,好似下了多大的决心似的。长歌黑着脸咬牙挤出几个字来:“我介意。”
  听长歌语气不善,风雅讨好似的笑笑:“长歌你快看这个。”将手中的盒子塞进长歌手里,风雅一脸期待。
  长歌打开盒子,愣了一下,盒子里是一支发簪,墨玉的簪身有古朴的纹路。
  “你喜欢吗?”风雅小心翼翼地问,眼中有不确定。长歌微微一笑:“我很喜欢。”
  “我就知道!”风雅的眼睛笑成了月牙,“下午我和姑姑婶婶们出去采办,一眼就相中这支簪子。我觉得它一定很适合你。”
  风雅叽里咕噜讲了一大堆下午采办的事,长歌很耐心地听着,看风雅笑的那么开心,长歌凝碧似的眼睛透出愉悦的神色。
  “唉?长歌你方才在练字么?”说了一会儿,风雅决定歇一歇,突然发现案上的纸,双眼好奇得发亮。
  见她兴奋异常,长歌勾起唇,点点头。
  风雅扑到桌子上,缓缓念出:“风……”猛的抬起头,“是要写风雅么?”
  见她一脸兴奋的样子,原本“是的”二字被咽了回去,长歌兴起捉弄她的念头。也不答话,长歌添了一个字上去。“风起……原来不是要写风雅啊……”风雅的脸看起来有些沮丧,引得长歌又有些不忍心。
  “原来你认字啊。”长歌转移话题,可惜不是很成功……
  风雅白了他一眼:“不要那么瞧不起山贼,我们也是很有文化的好不好。”长歌默了。
  “嘿嘿,我也要写!”风雅劈手夺下长歌手中的笔,端坐在椅子上,脸上正经的神情只有在她练刀时出现过。手腕轻动,风雅的字纤细秀丽。
  长歌点了点风雅写的“天”字:“会难一点的么?”
  风雅严肃地用笔杆敲了敲头,在“天”字后面跟了一个“阑”字,还吟了一句:“瀚海阑干百丈冰。”
  长歌笑言:“这瀚字可要比阑字难写。”
  风雅嘟嘟嘴:“风起天阑。这个比较有意境。”长歌明白过来:“是谁教你的?”风雅眨眨眼看他,眼中闪过一丝痛楚,轻声回答:“我娘。”长歌呼吸一滞,他还没想好要怎么和风雅谈起她娘,一时神色莫名。
  风雅一脸平静地看他:“你已经知道了吧?阿红姨娘她们一定告诉过你了。”
  长歌心中莫名涌上一股哀愁,不知道怎么开口。“长歌,”风雅第一次那么认真地叫他的名字,头低垂着,刘海微微挡住眼,“有时我会想,如果你也是一个山贼就好了,无拘无束,无牵无挂的,可以一直和我在一起,避开世俗纷争。咱们在黑风山做做山贼逍遥自在。”
  长歌低下头:“可我是一名琴师,家有父母,也不会……”风雅抬起头,漾出笑来:“那也很好啊,你不会武功,我就可以保护你了。”脸上笑着,眼中的哀恸却挥之不去。长歌爱怜地将手覆在她的眼睛上:“风雅,不要害怕。”她在害怕。
  双眼堕入黑暗,她却不想挣扎:“长歌,我总觉得像在做梦一样,每夜每夜的不敢睡,就怕这是一场空梦。我怕有一天,连你也不见了,就像爹爹和娘亲一样,一觉醒来就不见了。”风雅看不见长歌的神情,长歌却能感到手心漫开一片水泽,那是风雅深藏在心底的最深的梦魇。
  “我没有爹爹勇敢,长歌,我只能当一辈子山贼,可我只是想你就在我身边。长歌,我怕我太粗心,会把你弄丢了……”
  长歌将风雅揽住,风雅的头埋在他腰间,以指为梳,长歌细心地打理她的长发。
  暖黄的烛光跳动,长歌的声音轻柔却坚定:“风雅别怕,我会一辈子就在你身边。”
  那张纸早已落在地上,平铺开,前两字沉稳而飘逸,后两字纤细而秀丽。
  窗外吹来的风将纸角微微吹起,发出轻微的声音。
  好像悄然的悲鸣。

  ☆、五

  风雅的婚礼筹备了整整一个月,全寨上下热火朝天,个个喜笑颜开,当然,除了小黑。心上人嫁给别人,让小黑男人的自尊心很受伤。但是,在群众的欢欣里,小黑的那抹小忧伤直接就被淹没了。
  这几日天气都很好,偏到了十六这一天却是阴云密布的样子。
  “看天色可能要下雨了。”风雅趴在窗头上,皱皱小鼻子。正在看书的长歌往窗外望了望:“下雨也挺好的。”听长歌这么说,风雅严肃地点点头表示赞同,长歌却被她一脸正经的样子逗笑了:“你点头做什么?”风雅连忙凑到长歌面前:“好雨知时节呀!”长歌有些失神地看着风雅,她的脸上带着甜美的笑意,年轻而富有朝气。
  长歌正想说着什么,却被一众女声打断:“哎哟我的小姑奶奶,你怎么还在这儿哟。”风雅还没来得及吃惊就被姑姨婶婆们拖走了。见此,长歌笑着摇了摇头。
  放下手中的书,长歌走向床头。今早刚送来的礼服鲜红如血的摆在那里。长歌的手轻轻抚过,阿红姨娘的手艺很好。
  傍晚时分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打在竹叶上噼啪做响。风雅早上就被拉走了,长歌难得过了一天清净日子。
  时辰快到的时候,长歌给自己换上喜服,一身红色,足踏玄色云靴,发间的簪子是风雅送的那支墨玉的。
  来知会长歌去拜堂的人,是小黑。小黑苦着一张脸领着长歌向山寨大堂走去。雨中的路有些泥泞,长歌却走的优雅。
  走在前面的小黑突然停了下来,转身对长歌说:“头儿是个好姑娘,你一定要对她好。”
  看小黑一脸严肃表情,长歌微笑。小黑没听到长歌的回答。听漏了吧,公子哥的声音本来就小,小黑想。
  两人到达大堂时,天完全黑了下来,雨越下越大。大堂里张灯结彩,叫新郎官到了,寨众们都呼喝起来。
  在吉时行礼以前,新郎官都是要好好招待客人的,什么喝酒啦,划拳啦,比拳脚啦……
  可是喝酒,看着这个新郎不胜酒力的样子,要是喝死了入不了洞房,他们还不被新娘抽死。
  再说划拳,你能指望一个连喝酒都不会的人会划拳么?猜拳还差不多。
  比拳脚,全寨最好的就是他媳妇了,打他,找死!
  没有热闹的前奏,婚礼难得的祥和。
  吉时到了,新娘被几个姨娘扶出来。一身艳红如火的嫁衣,衣上绣纹精致。鸳鸯戏水的锦帕盖着,长歌看不见风雅的面容。
  如花姑姑把一条红绸塞进长歌手中,红绸的另一端牵在风雅手里。一条红绸就可以牵一世的姻缘了么?
  “一拜天地。”两人向门外拜了一拜,门外的冷雨丝毫没有浇灭门内的热情。
  “二拜高堂。”两人向供奉着的各位祖先的牌位拜了拜,自今日起,两家变一家。
  “夫妻对拜。”执子之手,能相伴白头吧?
  沉浸在喜悦里,众人皆没有发现新郎的一晃神。大家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准备一醉方休。
  “这么大的雨,你们可过去啊。”翠花姑姑有些忧愁,新房可在风芸居。
  “无妨。”长歌出声,“我们早些过去就成了。走的慢一些也就是了。”
  “可是这雨天路滑的。”翠花姑姑看着盖了喜帕的风雅,这喜帕非得要新郎用喜秤挑起来才行的。
  一旁的林嫂嫂嘿嘿笑着,不好意思地对几人说:“我正要说这喜秤落下了,要他们捎上,索性就在这里掀盖头好了。”
  林嫂嫂的提议得到了众男人的拥护,虽然闹不成洞房,他们都想瞅瞅新嫁娘的模样。
  众情难却,长歌接过林嫂嫂递来的喜秤,挑开了风雅头上的锦帕。
  风雅本来就长得好看,是山寨公认的“寨花”,精心打扮之后的风雅显得更加可人。
  长歌含笑赞了一句:“真好看。”风雅瞪了他一眼,似嗔似羞。
  收拾一番后,在众人祝福的目光中,两人相携共伞而去。留下其他人把酒言欢。
  长歌一手搭在风雅的肩上,另一手执伞。风雅自然地环住他的腰,微微依在他身上。,另一手执灯笼。
  灯光打亮了长歌的脸,清瘦却清俊。这个人就是她喜欢的人啊,风雅心中蜜似的甜。
  山路泥泞,两人相持倒也不那么难走,风雅想,他们可以这样走过一生的风雨。
  大堂渐行渐远,雨声盖过了喧哗。
  大雨滂沱,掩盖了所有的声响。
  两人到风芸居的时候,多多少少有些淋湿。风雅吹灭了灯笼,兴冲冲地将长歌拉入房中。
  “就没见过像你这么着急的姑娘了。”长歌笑她。
  “你和很多姑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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