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王子变青蛙-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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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小婶一直对她好,即使后来要她申请助学贷款,她知道那也是没办法,家里的环境她是知道的。
他们没办法再多挤出一分钱了,可他们从来没要她放弃学业。
读私校的时候,小婶总跟她说,住宿手洗衣服太累了,放假时带回来用洗衣机洗比较快。
她看着可茜、可浩、可君,可洋出生,五人的身高都依照年代刻在墙壁上,他们就是一家人。小婶从来没有开口要求她帮忙,如果不是因为工作不方便住宿舍,又为了安全所以选择比较高级的小区,她会给小婶更多。
什么叫做“为自己打算”?
当初小叔义无反顾替她处理爸妈留下的各种问题、带她回家,甚至在当时未婚妻以退婚要挟他把年幼的自己送去育幼院时,可从没想过为自己打算啊。
所以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心甘情愿的。
宝石这几天很烦躁。
因为寒流走了,春天来了,小区里不知道何时溜进了几只漂亮的野猫,楼下野猫喵喵叫,宝石也跟着喵喵叫。
程可凉进出门时开始特别小心,生怕宝石一不小心溜出去谈恋爱,带回女朋友,然后生一窝孩子给她。
一只巨无霸已经很花钱了,她可无法再负担一窝猫猫。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关好窗户、进出注意,不让它有机可乘。
想当然耳,宝石更加烦躁。
于是有一天,她回家时,诡异的事情发生了——门明明只开了一个小小的缝,小猪仔般的宝石居然挤了出来,三两步往外跑,她放下东西赶紧追。
五分钟后,顺利在小区草坪寻获逃猫。
刚开始宝石还一直往凉亭那望去,后来被她拎着脖子训了一番后,终于乖了。
“再逃一次家,我就不要你了,知道吗?”
喵呜~
为了发泄多余的精力,宝石只好每天在家里奔来奔去,在柜顶走走,又跳下来,在她腿边待个三十秒,咻的一声又往阳台去。
窗台、地板、洗衣机上面,跳,跑,跳,跑。
其间,故意打翻饭碗两次,抓破垫子一枚。
就这样过了几天,终于……
那天是星期三,程可凉趁着下班跟上课中间的空档,赶紧把积了几天的衣服洗一洗,没想到晾衣服时,宝石突然窜出,死命咬住她刚刚洗好的运动鞋,好像那只鞋子是它的世仇一样,嘴巴咬紧紧、表情恶狠狠。
她试图取下鞋子,可巨猫头一撇,就见那只鞋子随着这个动作往窗台外飞去,还来不及教训近日脾气暴躁的宝石,就听见一声“啊”,然后有东西倒下的声音。
打到人了!
程可凉探出窗台一看,看到散步道上倒着一个男人、一台脚踏车,还有一只显眼的白色鞋子。
把宝石赶回房间,她连忙下楼。
拜托,千万不要有事。
大概是听到她的祈祷,当她奔下楼时,男人已经自己坐起来了,揉着头,显然那是第一冲击点。
还好没有头破血流,她稍觉放心,“你还好吗?”
“还、还好。”
听见男人回答,她松了一口气,“有没有受伤?还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帮你叫救护车?”
“不用,我没事。”
男人说着就要站起来,但很显然的冲击后遗症导致他重心不稳,摇晃了下,程可凉见状连忙扶住他。
“你住哪一栋?我送你回去。”
她住的这个小区算是中高级的,保全工作很彻底,门禁森严,除了磁卡还需要密码才能进来,现在是早上八点多,这人又在散步道上骑脚踏车,显然是晨间运动,除了住户,不可能会是其它人了。
只是他们这个小区有点大——十二栋大楼,每栋都超过三十五层,保守估计超过一千个门牌,实在很难知道他住哪里。
“我住在……”男人话未说完,看起来又快要往旁边倒去。
程可凉看他晕乎乎的样子,有点担心,“还是叫救护车吧。”
“不用,坐一下就好。”
坐?这里是路中央啊,而且看起来快下雨了……她想了一下,提议,“到我家休息可以吗?等你好一点,再打电话给家人,请他们来接?”
男人欣然接受,“麻烦你扶我一下,头有点晕。”
程可凉点头同意。但他坐在地上的时候还不觉得,一站起来,妈啊,竟比她高了一个头!她只到他的肩膀,好难扶……
千辛万苦把这个庞然大物拖回小窝,她把他安置在沙发上,看他闭着眼睛,她想等会再问他电话号码吧。
宝石大概也知道自己闯祸了,居然躲在棉被里,一声不吭,她看了忍不住想,笨猫,猫在被窝里有什么用,尾巴在外面啊。
今天的第一堂课是十点,她还有两个小时,虽然沙发上有个“意外”正在休息,但她还是决定如期完成计划——期中报告的资料收集。
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正预备打开计算器时,沙发上的男人说话了,“可以给我一杯吗?”
声音有点低,还满好听的。
“我只有速溶的喔。”她每次喝咖啡时都会觉得,自己也许是这个高档小区里唯一喝速溶的人。
她不是有钱人,住在这里单纯是安全需求。
“不要紧。”男人说,“我喜欢浓一点的,不要糖。”
于是,程可凉照他说的弄了一杯无糖浓咖啡。
闻到香气,男人睁开眼睛,拿起咖啡喝了一口——程可凉从他的表情看得出来他并不是很喜欢速溶的味道,但还是很有礼貌的又喝了两口才放下杯子。
“好多了?”
男人点点头,温和一笑,“好多了。”
幸好。
问了名字电话,把人送回去,应该就可以结束今天早上的这场意外,再找下资料,她也差不多该去学校了。
“我叫程可凉,你呢?”
面对她的问题,男人笑了笑,“我叫……叫……”开口,笑容消褪。
看男人似乎有口难言,她颇感疑惑,看他的样子不像是中文不好啊,就算是中文不好也不至于连自己的名字都讲不出来吧?
“有件事情要跟你说。”男人很平静的看着她,“那个,我好像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
第二章
面对男人吐露的讯息,程可凉睁大眼睛,心里大喊——不、会、吧……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
他说自己很好,没事,手脚一点破皮都没有,连黑色的休闲裤都没沾到灰尘,为什么会连自己的名字都想不起来?
不~
程可凉一双眼睛盯着他——你在开玩笑对不对?如果你现在承认自己是在开玩笑,我绝对不会介意,还会配合哈哈两声说你好幽默,快点,承认吧!一切都是心血来潮的恶作剧,只是想看我惊慌失措而已。告诉你,我现在惊慌失措了,事实上我剉死了,所以告诉我,一切只是开玩笑,求求你大爷……
大概是她散发的讯息太明显,男人略带歉意的又说了一次,“头不晕了,可名字真的想不起来。”
程可凉拿起咖啡喝了一口,低下头,皱眉,一分钟后,再度抬起头,看着他,“你是说……”
“想不起来。”
“不是我的幻听?”
“你没有幻听。”
简单五个字打碎她最后的希望,青天霹雳也不过如此。
这人头壳没破却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这是要请警卫帮忙广播找人,还是去警察局报案捡到失踪人口?
如果他家人来认领追问他为何突然变这样,她是要怎么回答?
抱歉,他被我的鞋子打到,所以他失去了记忆……鞋子为什么会飞出去?因为我养了一只笨猫,它最近处于发情期脾气很暴躁,我没管好它……
这样她是要怎么去上课?
今天早上十点是点名狂魔的课,还连续两堂,吼!
她扑向床铺,把罪魁祸首从棉被中揪出来,“程宝石,我要把你的毛剃光,然后带到凉亭那群母猫那边,让她们嘲笑你。”
嗷呜,嗷嗷呜~
“还敢反抗?哼,我过去纵容你,不代表我这一次会纵容你,不要以为可怜兮兮的看着我就会没事,我告诉你,你完蛋了!”
喵呜~
“我要把你送去流浪动物之家,如果有人问为什么这只猫会被送来,我就会说因为这只猫很坏,给主人惹了大麻烦,所以主人不要它了。
“你再也没有这么好的床垫可以睡,寒流来的时候也别想有电毯可以躺,还有,你再吃不到最爱的那种零食棒,没人给你撒娇,你就只能孤伶伶的在笼子里,别的猫也不会来找你,因为它们都会知道你是一只坏猫。而跟你在一起会学坏,坏猫是找不到新主人的,你就一辈子待在流浪动物之家吧!”
喵喵喵~
贺天霁饶有兴味的看着一人一猫的表演,主人杀气腾腾,虎斑猫不断凑上去示好——刚开始只觉得新鲜,等到主人煞有其事的开始训话时,男人嘴边已经忍不住扬起一抹笑。
比他想的还有趣啊。
他是没养过小动物,不过如果猫咪这么有趣,以后倒不妨养几只——男人当然没失忆。
头有点晕是真的,不过休息一下已经好了。等看到这个小窝、看到这个女生,他突然觉得如果是这里的话,躲一阵子应该没问题,而且日子也不会太难过。
是的,躲。
贺天霁前几天才从德国回来,正确的说法是,被他爷爷病重的消息骗回来。
一下飞机,他忧心忡忡的奔往医院,但媲美饭店套房的病房中,神采奕奕的爷爷跟他说,自己老了、累了,想好好休息,乖孙子啊,寰英就交给你了。
末了,还跟他说,年底前跟芙佳定下来吧。
张芙佳是“丽至游轮”的千金,她喜欢他这点他是知道的,但都已经二十一世纪了……他又不是动物世界中的兔子,为什么要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而且最奇怪的是,张芙佳已经开始自称是他的未婚妻了。
爷爷说,芙佳这么漂亮,你还有什么不满意?
虽然他也爱美女,但美丽只是皮相,人终究会随着时光逐渐老去。假设他因为芙佳的美貌娶了她,可等她青春不再时,本来就无话可说的两人会变得相敬如冰,他要怎么办,或者,她要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你眼光没这么烂。”跟他通风报信的朋友说,“不过因为她现在的名字已经从“张芙佳”变成“贺天霁的未婚妻”,所以还是跟你说一下。”
最麻烦的是,好像除了新郎之外,双方亲戚都对这件婚事乐见其成。
寰英的事情他勉强能接受,未婚妻这实在不在他能忍受的范围内。
从小由爷爷带大,爷爷当然对他十分了解,怕他抵抗,于是趁他去医院“探病”的时候,让人把他的护照、身份证……等等,所有能证明他身份的档案都收走了,而且收走信用卡、提款卡,他身上只有一些欧元,连一块钱新台币都没有。
那他要怎么过活?奶奶配了一个万能秘书给他。
万能秘书下面还有好几个事务秘书,贺天霁享有完全的指挥权——他可以指挥秘书买下东区的任何一间出售中的店面,却无法走进便利商店自己付钱买一罐矿泉水,很尴尬的一种阔气。
他不是没想过利用计算器转账,但前提是要有卡可以去ATM领,补办卡片得有身份证明,这又回归到最开始,他的身份证与护照已经被忠心耿耿的老管家连夜送进瑞士体系的保险箱了。
因此贺天霁自从四天前回国后,一直过着有点奇怪的日子——住斑级华厦、出入有司机开著名车接送、有助理随行打点大小事务,想要什么吩咐一声,万能秘书会立刻办理,但他就是彻彻底底的,无法从口袋拿出一块钱的那种人。
病房中,爷爷笑得开心,“钱这种东西要自己去赚嘛。”
但历年毕业证书被奶奶以“要挂在家里墙壁上”的理由拿走了,他连小学毕业证书都拿不出来,是要找什么工作?而亲戚们大概早就接到老人家的圣旨,所以不准先借钱给他,就某种层面来说,他好像除了去寰英上班,没有其它的路。
他从很久以前就知道寰英将由自己接手,但他的想法是在三十岁左右,而不是现在,博士论文收尾的时候。
虽然没有别的选择,但他对于自己如此轻易着了那个臭老头的道这件事情,一直觉得很不满,所以当他睁开眼睛,看到一张单纯又担忧的脸孔,有种邻家女孩的熟悉跟善良感,他就想,很好,就是她了。
既然是她“害”他丧失记忆,那么让她照顾几天也不为过吧。
让他安静几天,只要爷爷、老管家、万能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