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求安心-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是这么说啦!我的意思是……你……你……大姊你……还是把我当外人看吗?你来这里不是为了要找我的吗?不是来劝我回家跟爸和好的吗?」前一刻他还在感动於一家人的互相关怀,怎知好梦由来最易醒,也不过几秒的时间,他又被大姊排拒在她的世界之外。呜……怎么这样!他们这些大人都不知道青春期的少年,心灵都非常敏感又脆弱的吗?
叶安安想了一下,问他道:
「既然知道你跟爸吵架,我当然会劝你跟爸和好。」虽然那真的不是她来到这里的目的。
「真的吗?」那大姊要劝他了吗?要对他苦口婆心地规劝了吗?
她劝了:「跟爸和好。」
电梯来了,两人向叶小弟挥了挥手,道别,走人。让少年维特去烦恼他的新烦恼。
任放歌一路都在笑,叶安安随他去笑。两人下楼後没有去开车,他说附近巷子里有一家很好吃的北方小吃馆,不吃一次太可惜。
「……好了,不能再点了,江老大,就这样了。我坐角落这位置就好了,你不必刻意开电灯冷气,现在天气很凉,光线也很好,不要叫我换桌啦,你把我换到明亮的地方,我怎么找机会变身当色狼呀?」跟店主哈啦了好久,终於敲定要点哪些东西,好不容易才把热情过度的老伯伯给送回厨房里去。
「我几乎要以为台北市没有你不认得的人了。」叶安安说道。
「没那么夸张,我带你走的餐馆都是我常去的,所以每个老板我都很熟。」他把好吃的小菜直往她碟子里夹去。「我们趁现在早点吃饱,这里过了五点之後,人会很多,必要时我们还得下海帮忙端菜,不然光靠江老大一家四口是忙不过来的。」
「你总是在人群里融入得很自然。」她道。
任放歌笑笑:「我喜欢人群,可偶尔也有不那么喜欢人群的时候。当我不喜欢却又无法独处时,也是会强颜欢笑的。这可能是我不希望造成人家不便的关系,像你多好,想亲善时就亲善、想冷淡时也不会有人打扰你,多么自在。这种自在的养成,必须要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才能全然的我行我素。」
她点头。
「我一向是这样,可能是我比较自私的关系吧。总觉得人生得过且过就好,什么也不必强求,什么样的性格就会造就什么样的人生。你这样,很好;我这样,也不错。都以我们最甘愿的方式过日子,虽然偶尔难免会想要过过看另一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体验看看是什么滋味,但最喜欢的还是自己目前的样子。」
「我同意。虽然必须承认许多时候,我非常羡慕你。」
「就跟我羡慕你一样?」安安问。
「我有什么好羡慕的?」任放歌怪叫。
「你很圆融,你喜欢让周遭欢乐。」
「可是你很自由,没人会来吵你。」
叶安安想了下,有点好笑地说道:
「可是,如果不是你这样个性的人出现,我恐怕这一辈子都不会有人追。以前好像也有人喜欢过我,但我真的感觉不到。而就是这样的你,引起我的好奇与羡慕,渐渐地交心。你很好,我不明白你怎么会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我并没有不喜欢自己。大多时候我是喜欢的。可偶尔没这种心情却必须戴上这种面具撑场面时,心里是不痛快的。」
叶安安伸出一手轻抚他带笑的脸,这张脸多么适合开朗大笑与做出顽皮欠扁的表情,而他原本的性格也正是如此,只不过偶尔会有失衡的时候,这种少见的脆弱,只会呈现在她面前。他不是故意的,但却克制不了。
因为他的心在她身上,她已成为他的心,没有人可以对自己的心说谎。
「我知道昨天我妈找过你。康茱丽跟我通风报信过了。」这件事就是他今天没办法专心加班,最後丢下老板一个人去努力奋斗,提早走人的原因。
「这让你心情不好吗?」她不觉得这有什么好挂心的。
任放歌将她的手抓到双掌中合握。轻道:
「我知道她早晚会找你。有钱有势的人,用来打发别人的方法永远是千古不变的那几套。可是你居然不肯跟我说,为什么呢?我不要你受委屈,我希望你心里有事都能跟我说,让我们一起来面对,不要有任何的疙瘩或误会。」
「我没有跟你说,就是因为不觉得这有什么,你为什么要为此难过呢?」
他笑笑,笑得有点耽忧:
「我一方面认为你不在意,可又怕你只是在告诉自己你不在意。」
他的话让她深思。虽然她大多事都没放在心上,但也许有某些时候会感到在意,只是心里会告诉自己一点也不在意,加上记忆力不好,许多曾经介意的事,过後,也真的忘得精光了。
「可能吧。不过对於昨天那件事,我真的不认为有说的必要。」
「你……对我母亲说——如果你不爱我了,就会离开我,就跟她一样。是吧?」
「大概是这个意思没错。」她想了一下,好像说过。
「你认为我跟她的亲子关系怎么样?」
「你尽量把她当一个普通朋友看。」
「我也只能这样做了。」他点头,佩服安安精准的观察力。「她不懂得如何当一个母亲,没有抱过我几次。在我二十岁以前,每年寒假都得飞到美国向她请安,而她会拨出她不参加宴会、不必上班的些微时间陪我吃顿饭。她对我而言,不像是个妈妈,我不知道该怎么在心里定位她,後来觉得把她当一个远房长辈、普通朋友的话,心里会好过很多。但其实有时候还是会觉得有点愧疚,想给她多一点尊敬的,但她却会在下一刻做些奇怪的事以展现当人母亲的威风,成功吓掉我所有的愧疚感。以前要我到美国发展,她要我帮她抢到继承权……然後是最近,莫名其妙地打电话来通知我,说我有一个未婚妻了,要我年底把自己打包好,快递去美国结婚……她活在我完全不能理解的世界里,但看她活得这么理直气壮、理所当然的,我也不好泼她冷水,有时即使很想问问她到底把我当什么,却又觉得是我自己从未与她沟通,给她太顺从的印象,於是她便自以为可以左右我的一切了。」
「你有一颗很温柔的心。」她说道。
「不,我这是优柔寡断!」他翻了下白眼。「如果我像我大表哥那样愤世嫉俗,浑身是刺兼之没人管得动的话,就算是权威如我外公,也不敢随便代他决定什么事的。有时候我真觉得我这样的出身,理应变成那样子才对。」说来惭愧,他这么随和亲切,实在不像样。
「什么样的出身?」她忍著笑,好正经地问。
「你瞧,我父母在我还没出生就离婚了。我爸大我妈二十岁,她当年嫁给我爸的原因只是因为她觉得以我爸的律师身分,对她以後争取继承权有加分作用,可是结了婚才发现我爸从来没打算离开台湾跟她住到美国的大宅门里去跟她家人勾心斗角。然後,很快分手了。我爸以前忙事业,没什么空可以理我,把我丢给保母带。我爸长得很显老,也确实老,加上常常不在家,害我常常以为自己也是个小佣人,见到我爸都会乖乖叫声「老太爷好」;直到我七岁,我爸才发现不对劲,以前他误会我叫他「老太爷」只是因为顽皮、是在开玩笑,还很欣慰地以为我这儿子小小年纪就懂得彩衣娱亲,真是孝顺的好孩子。後来发现我根本不知道他是我爸,才为时已晚地努力修正这个错误。然後,没几年,我爸又娶了一个太太进来,我这个後母是个非常富有的寡妇,但因为太有钱而被一群亲戚视为肥羊,前夫过世不到五年的时间,家财就被挖去一大半,再不努力自救,金山银山转眼就要成空了,於是她恳求她的律师——也就是我爸娶她,然後,她就成了我的後母,我多了两个妹妹。你看,这样曲折的身世,够不够我变坏一万次?」
任放歌像在说书似的,把自己的身世说得嘻嘻哈哈,但叶安安听得出来,他正是藉这个方式让她对他的身世有所了解。他不是个容易倾吐自己的人,虽然话可以说出很多,但绝少涉及自身;真要提起自己,还真是感到别扭。她了解的。
「想变坏是不需要理由的。只是有些人天生变不了坏——像扬洋;也有人一开始就非常知道他想要过什么样的生活——像你。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就算身世隐晦、从来就是爹不疼娘不爱的,也会让自己过得很快乐,因为他知道,他唯一能掌握的是自己的人生,也只能为自己而活,所以让自己快乐是最最重要的事。我们都有渴望亲情的时候,但有的人是不懂得付出的,何必强求呢?」
任放歌深深看著她,觉得爱上她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事了。幸福到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我总是对你患得患失……」他在脑海里搜寻字句,好想跟她说话,说更多更多,只因明白她是知道他的。也因为爱她,所以她所说出的每一个字,都能深深撞击进他心坎里。「我知道你可能不会介意她说的话,又希望你对她能有一点点介意,因为那也许代表著你对我的在意也渐渐地多了起来……」
「我只在意你。」她轻说道。只几个字,没有更多。
但这样简单的回应,对他来说,已经够了,太够了。
「我好爱你,安安。」他的声音好低哑。
康茱丽觉得安安的小公寓愈来愈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当然,她还是有得吃有得睡,安安从来也没有赶她的意思,甚至表示了就算日後她被抓回美国,等下次来台湾时,还是愿意让她住进来。别看安安老是一副很冷淡的样子,其实她还满热情的。可是,如果任事情再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安安!你不要跟任放歌走太近啦!」
这天,星期三,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叶安安在康茱丽的坚持下,非常无奈地陪她跷班出来吃下午茶。
再过两天,康茱丽就要回美国去了,刚开始她无比挣扎,到後来脑袋终於想通一件事——就算被抓回去了,她还是可以自己跑来台湾呀,那她现在到底在坚持什么?回家一趟、被骂一顿,有什么了不起的?对不!所以再没抵抗,乖乖打包准备回家去。
就要回美国了,当然要多一点时间跟好朋友相聚,也趁此慎重地讲清楚这件事。
「为什么不要?」叶安安不解地问。
「这是当然的呀!身为死党,我们都很唾弃别人重色轻友的行为。你如果太喜欢他的话,就会重色轻友,然後我就会很寂寞耶!你身边都没有我的立足之地後,我们的友情该怎么办呀?」
「爱情的本质向来就是重色轻友。」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以为叶安安是在暗指她前一阵子「年少无知」的行为,康茱丽垂下头,嗫嚅了好一晌後,开始滔滔不绝地忏悔起来——
「没错!我得为上星期我的重色轻友跟你道歉。其实我本来真的很讨厌任放歌的,可是後来觉得他一点也不像他外表给人感觉那样痞子流气、一辈子做不了正经事的样子。他做事情很有计画,心机也满深的,在嘻嘻哈哈间就把很多事给做好。然後,只是一时的迷惑啦,我突然觉得他好帅,加上长辈又想把我嫁给他,我居然很期待耶。虽然每到夜深人静时,我都在天人交战,想说不可以让你伤心,一定要找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我很快地找到了,想说我们乾脆三个人结婚好了,有没有,有一套漫画就是这样画的哦!怎知还没来得及跟你讨论这件事,任放歌的妈妈就出现了,把我所有不成熟的迷恋全打散了。我不想要有那种婆婆,然後,我就不想要任放歌了。安安,我是不是很没意志力又很没道义?」
叶安安脸上没什么表情,一点也不惊讶的样子。对於康茱丽的一长串自省,她只有一个看法。
「你只是还没真正爱上一个人。」
「我有!我爱你呀!」她最喜欢安安了,虽然说曾经有几天的「误入歧途」,可是她很快地知道,安安才是她的真命天女!
「茱丽,喜欢跟爱情是不一样的。」
「反正你不可以否定我的爱啦!」好了,这话题到此为止。换别的:「安安,我不要你太喜欢任放歌,因为你独特的气质是最棒的,可是爱情会让你平庸,会让你失去原有的气质,你不再老是面无表情,常常嘴边带笑;你不再对人保持距离,你让任放歌对你毛手毛脚,还住进你房里……你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吗?你已经不像你了耶!」
她不再像她原来的样子了吗?叶安安放下手中的茶杯,托腮想著。
「是这样吗?我变了?」
「当然是!你变了好多!」康茱丽自认是最佳人证。
「那……」她笑了笑:「我一定也很爱他了。」
「乱讲!才不是!安安,你千万别乱做出不确实的结论!」
叶安安没理会她,只是笑。
虽然从没有特意去想过这个问题,但听茱丽对她指证历历这么多,她好像该想一下了。
康茱丽看到叶安安的思绪一路往「歧途」钻去,还一去不回头的,气得她差点没把胸口那腔热血给喷出来!
「安安!你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我不喜欢你变成这样!」
「可是,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