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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部分

傻瓜,怎能不爱你-第35部分

小说: 傻瓜,怎能不爱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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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住的是类似于农庄的大园子,东边一排矮屋便是各自的卧室。外观看着朴素,但里面的设施倒有星级水准。但一出了屋门,便只有带着海腥气的凉风,吹得我还光着的脚脖子隐隐作痛。
意外地见到隔壁的高蓉也正把头探出窗外打着电话,听她报平安的语气温柔和平时的风格不太一样,应该是她的那一位吧。
她转头看到我,冲我带着些羞涩地笑了笑,我也牵了牵嘴角,心中却很有些小女人的酸楚和不平。为什么,我多想在这时候也能听到赵翰墨的声音。
电话里的女声一遍遍地告诉我不在服务区,我烦躁之余又免不了胡思乱想,他在哪里?出了什么情况?为什么打不通电话?
此时此刻如百虫挠心,相信昨晚赵翰墨找我时定然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在这时,就听到园子外有人大声喊着屋主的名字叫门,而我则惊跳起来,因为条件反射的,只抓住了“赵、市长”三个字。
一刹那的真空后,我几乎是立刻抬腿,浑不顾脚上还穿着宾馆常用的薄拖鞋,在不平的石子滩上磕磕绊绊地跑了一路,疯婆子一般头也没梳脸还没洗,却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形象。
满脑子里只想着,他来了他来了!他是为了我来的吗?
我几乎和屋主同时到达了门口,开了门,远远地便看到被熟人拥簇着的他。他亦看向我,四目相对时,他立刻撇开身边之人,大步向我迎来。
直到我扑入他的怀中,他有力的手臂拥住我,我才发现一夜的思念和焦虑已把我累得脱去了力气。但我却很有成就感,也很满足,为我全力投入的爱,也为我的爱得到了及时的、更丰盛的收获。
什么光天化日,什么众目睽睽,什么谣言绯闻,都见鬼去吧。他是市长又怎么样?现在是公差时间又怎么样?他愿意拥住我,而我只想抱住他,那便足够了!
“你怎么过来了?”
“怎么只穿拖鞋?”
我们俩几乎同时开口,他没有回答,却弯身抱起了我,温柔的声音带着丝沙哑:“住哪儿?我们回屋再说。”
我情不自禁抚上他新长出胡茬的下巴,心疼他面色的疲乏,又讪讪放下,因为终于意识到周围越聚越多的目光,还一路尾随着我们。我开始不自在起来。
“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走好了,别人都看着呢。”
他却双臂紧了紧,目光在我的小腿和光脚上流连了一番,“管他们作甚?拖鞋底薄,脚走伤了怎么办?”
我忍不住轻声笑了起来,笑他如此个成熟的男子此时说起话来竟带着些孩子气,却感受到他的目光从我的笑容移到我的胸口,微微一顿,便颇不自然地挪开,我敏感地低头一看,发现睡衣的领口太大,从他角度看来定是大片春光。
立马把领口捂上,埋头进他怀里,只感觉被他的体温一烘,脸上越发火辣辣地烧了起来。
他却可恶地闷声笑了起来,胸口隆隆的声音在我的耳畔回震,他低头凑着我的耳朵小声道:“丫头,又不是没见过,怎么还这么小姑娘气?”
我脑袋轰地炸开了,他什么时候看过的?
还没待我细想,他已走到了门廊,因为我之前并没有关门,他便直接抱着我走了进去,关上门,留下屋外一排震惊中的众人。
我被赵翰墨轻柔地放在了床的一侧,他自己也脱了外套躺在我的身边,闭上眼睛,仿佛卸下了一身重负,惬意地舒了口气。
察觉到我有一丝紧张,他大手握住我的,半叹半呢喃地说:“丫头,让我歇会儿。”那语气中的缠绵眷恋让我心动不已,连忙帮他把被子盖好,自己则小心翼翼地侧躺在他身边。只握住他的手,十指交缠,告诉彼此真实安逸的存在。
好大一会儿,我都一动不敢动。渐渐听到他均匀深沉的呼吸,我方才努力克制着胸口怦怦的心跳,悄悄支起头,端详着他俊朗好看的眉眼。
我知道他一定是累坏了,自飞机上下来估计就没休息过,又担忧我的情况,自然一宿没睡,天不亮就不顾众人的劝阻执意上岛来找我。便是铁打的人,此刻也要熬不住散架了。
一阵心酸和感动浸满了胸腔,我情不自禁地低头吻着他微微颤动的睫毛。他却忽然微微睁开了眼睛,还不待我逃便握住我的手腕,翻身把我压在身下。我的心都快跳到了嗓子眼,气都不敢喘,只能在他炽热的目光下好没骨气地闭紧了眼睛,感受着他灼热的呼吸越来越近,和我的纠缠在一起。
唇瓣被他蜻蜓点水般地琢吻了一下,我却已熬不住地发出一记呻吟,那令人脸红的音色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他亦身子紧绷着,却继续用琢吻描摹着我嘴唇的轮廓,时而舌尖轻触,却从不深入,对我而言,那真是最甜蜜的折磨。
终于,我受不了地抱住他的头,指尖插入了他后脑的发中,微抬起身子,自己也不知道要做什么,只是希望能够与他再近一点,即便现在我们已几乎紧紧地贴在一起。
激烈的吻终于落了下来,带着要将我熔化的热度,我只愿此刻熔进他的怀里,便可一生再也无欲无求。
“辛澜……”他从喉间深情地唤我的名字。
几度深吻之后,他的衬衫已被我扯得凌乱不堪,而他的手亦不知在何时伸入了我的睡衣中,紧紧握住了我最柔软的腰线,却固执地不上移半寸,仿佛在与最后的理智抗争。
我说不清自己此时是紧张害怕还是有一点点期待,还是为他的强忍心疼,只能试着说话来分散彼此的注意力,带着娇嗔地怪他:“你刚刚说又不是没看过是什么意思?什么时候偷看的?”
话出口,我才意识到这话放在此刻委实不是个好话题。我这混乱的糊涂脑袋到底一直都在想些什么呢?
到底还是赵翰墨定力强些,他把头埋进我的颈间深吸了口气,方才放过我,翻身回躺到我的身侧。却依旧拉着我的手,捂在他的胸口。我只感觉他怦怦有力的心跳,仿佛比我的还要急促些。下意识地想抚摸安慰他,却被他用力地按住没法动。
过了好大一会儿,他方才低声兀自笑了起来。“没想到你这丫头清醒的时候比喝醉了更折磨人。”
我一听便也明白了,当然是前次夜里喝醉时的事情,他既然把我送回来,还服侍我睡下,难免……哎,我一下子把头埋进了被子里,好多事真是不能回想,一想就要把自己都羞死。
他却隔着被子再次紧紧抱住了我,下巴顶着我的发心。
“辛澜,你知不知道我一到D市后联系不到你有多心慌?仿佛脚下的地面都塌了。”
他低沉沙哑的声音隔着被子的缝隙传来,含混不清,而我却听到了心里,连心都听得要碎了。那是来自他内心最深处最真挚的恳求。
“辛澜,别再离开我了!别再离开……我不能没有你!答应我!”
一时间,我捂住脸的指间已满是泪水,除了一声比一声认真用力的“嗯”,再发不出别的声音。
我专职于心里辅导这一块,并不需要参与施洋负责的训练项目,上岛来只是关心高蓉的状况,因此白日里并没有什么实际的任务。而赵翰墨则纯粹是为了来找我,更是从百忙里抽身,偷得一日闲。
因此这一上午,当项目组的大多数人都在海风烈日下忙碌的时候,我俩这一个高官一个高管却在房间里呼呼大睡。
直到正午过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停在门前,赵翰墨本就浅眠,此时早已起身,还不待来人敲门,便打开了房门。
“怎么回事?”
“赵副市长!”那人的声音如同刑场得赦,高呼着带着颤音,“赵副市长,出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约猜着亲会稀罕,奉上周末福利,新文尝鲜试读一章~当然,尝尝鲜罢了,本坑还未结,开坑不可期……
友情提醒:新坑是温馨脱线路线的,和这文的男女主风格都不同哦,所以不喜欢的亲也别被它败坏了胃口,别影响本文的欣赏啦~
第一章 嗨,我的帅哥!
清晨七点的花园小区2栋202阳台下,S大园林系四年级的庄筱籽,是这般童话般的形象——
娴静的公主头伏帖地安置在香槟色细发箍下,两缕微卷的巧克力色长发温柔从耳根垂到胸前,鹅黄色蕾丝吊带衫外套着银灰色的真丝披肩。
她安静地坐在自家银色小花冠的驾驶座上,一手扶方向盘,一手推了推鼻梁上的蝴蝶墨镜,珍珠手链在阳光下熠熠发光。她拉下车窗,向阳台上正密切关注着自己的庄爸庄妈露出甜心一笑。真正一个令庄家二口子乐到心窝子里的淑女芭比啊!
正当二老激动地彼此握住岁月沧桑的手,感慨吾家有女赛天仙的时候。
天仙生猛地蹬了脚油门,小花冠以GTR战神的气势飞了出去,还在花坛拐角险险地玩了把漂移,令二老握在一起的手同时紧了紧,满手的冷汗哟。
“小籽爸爸,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吧?”
庄父拍了拍妻子的手背,语气不太坚定地说道:“我相信我们的女儿,这些天我随驾观察,她的车技掌握的还是不错的……”
庄父吞了半句没有说:就是性格,小籽妈妈,你懂的……
庄母闻言,自我安慰地选择相信丈夫,点点头,小籽啊,别怪爸妈心狠,实在是舍不得闺女钓不到郎啊。
一小时后的高速上,动感的POP乐声从打开车窗里传出,飘荡在日光暴晒的水泥路面上。
花了一千多块打理的丝般顺滑长卷发早已被风吹乱,如同美杜莎的蛇发般张扬狂舞。香槟色发箍套在了脖子上,成了朋克风的颈圈。而那件银色的真丝小披肩早已揉成一团塞到了副驾座底下。
庄筱籽嚼着口香糖哼着歌,白皙的小手在方向盘上惬意地拍打着节奏。不能怪她太得意忘形,实在这整整一个月都在老爸的严密监控下束手束脚地练车,憋得太苦。好不容易熬到这一天能独自上高速,不啻于困兽出笼。实在是每一个毛孔里都洋溢着痛快!
“Rahrahahahahah!
Romaromamamaa!
Gagaoohlala!
Want your bad romance!
……”(Lady Gaga《Bad Romance》)
“Rahrahahah!!!!!
##!!!!”
忽然歌声骤停,只闻小籽大叫一声,“Oh, My Lady Gaga!!”同时,浑身的毛孔收紧,冷汗开始布满了发际……
GPS死机了!
小籽暴力地挥拳砸了两下,结果是直接黑屏!她揉了揉打痛的粉拳,就告诉她老妈不可以买山寨货嘛,现在谁来告诉她个路痴该怎么办?
好在小籽虽然看似行为颠倒难靠谱,但七八年武术班的历练(准确说是七八年了,始终留级在武术初级班),到底让她在关键时刻能激出一分可贵的沉稳,这也是为什么庄父庄母能心里斗争许久后,终于狠心放她独自上路。
不知道机场之路怎么办?机场在哪里,在H市嘛。那只要跟着有H市车牌的车走,十有**能进市,到时候再问路吧,总之先出了高速再说。
小籽这么安慰自己,浑不考虑从H市中心去机场也要至少一个半小时,还不论H市那拥堵的交通状况,更不论她一个路痴在错综复杂的市中心能走对路吗?
她是去接人的啊,好意思让人家这么久等?
好在也算她有运道,阴差阳错地恰好跟了辆去机场的车。虽然人家到达的是虹桥机场,而她庄筱籽的目的地是五十公里外的浦东机场。
不过,这姑娘心态可好了,笃悠悠地排队把车停好,随后蹬下脚上的坡跟绑带凉鞋,从座驾底下掏出了偷藏的武术鞋换上,过长的裙摆挽起打了个结,露出大截白嫩嫩的小腿,一脚跨出车外,对一路过的大叔挥挥手,笑出八颗洁白细致的珍珠牙。
“嗨,阿叔啊,地铁上哪坐啊?”
得!庄筱籽同学在集中精神驾车数小时后终于撑不住了,打算充分利用强大的公交系统!
……
两小时后的浦东机场1号航站楼。身穿黄色小吊带搭配打结及膝灯笼裙,脚穿布质师太鞋的庄筱籽同学仙风道骨地出现在到港处,真丝披肩已皱巴巴地如同复古的袈裟,一头美杜莎乱发早已被她用腕上的珍珠手链高高地盘了个道姑髻。
所以说,皮肤白的人就是沾光,身材苗条的人就是好装,就这不伦不类的打扮,在文化大熔炉般的机场还是吸引了黑蓝绿棕各色眼球的惊艳目光。不知被帮她精心打扮了一早晨的小籽妈妈知道,是该气呢还是该喜。
小籽轻移莲步地飘到问讯台,“小姐,您好,请问从洛杉矶来的AALXXXX号航班在哪里接啊?”
那机场工作台小姐用看怪物的眼神瞄了她一眼,发现自己很难露出职业微笑,“两个半小时前就到达了。”
小籽刚道了谢悻悻然要走,却被叫住:“等等,请问你是来接一位袁先生的庄小姐吗?”
小籽立马转身,眼光发亮地点点头。
“之前广播里播了好几遍了,袁先生寻找来接机庄筱籽小姐。不知他现在还在不在楼下的咖啡吧里。”
那工作台小姐说得挺没好气,仿佛小籽哪里得罪她似的。小籽虽是莫名其妙,但到底得了好讯息,还是微笑着连声道谢。
殊不知,她踩着那双师太鞋轻飘飘地跑远后,那小姐目光复杂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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