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回忆录-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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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玉林撤退,途中总是每十五里或二十里一小休息,三、四十里一大休息。每逢休息时,我总到司令部所在地去问究竟。我们的参谋长梁史是我陆小时代的学长(等于今日的队附或排长),他和我有师生之谊,可尽所欲言。一天晚间在路上休息,我便问梁参谋长部队开往何处。梁说:“按计划,我们应开往南宁待命。不过现在防荣廷等已通电下野(七月十六日),桂局全非,恐怕开往南宁也非上策。”
我问:“哪究竟怎么办呢?”
梁说:“黄司令可能要把部队开往钦、廉、防城一带待机,将来免不了要受粤军收编的。黄司令是广东钦县人,所部官兵也是钦、廉人,所以他要开到那里去。”
我说:“我统率的这两营,多半是广西人,与其开往钦、廉去受收编或遣散,倒不如就在广西被收编或遣散,离家乡还近些。……万一我部下的官兵不愿随大军向饮、廉撤退,则如何呢?”
梁说:“如果你的部下不愿随大军远去,你又掌握不住,我、看你只有自已酌裁了。我也没有什么意见。”
我回到我的部队里后,部下的官长都纷纷来探问究竟。有的就提议说,黄可令现在带兵去钦、廉,我们广西籍官兵,与其到钦、廉受编遣,还不如留在广西。我说我正在考虑此事,诸位意见如何?有人即主张将部队开入粤、桂边境的六万大山之中,暂避一下,再作决定。总之,钦、廉是去不得的。我说:“我正有此意,我们就这样决定吧。”
天明之后,我们已走近六万大山边缘,傍午时分,我军已抵达城隍圩附近。我借口休息,命令所部停止前进,并召集各部队长官商议,大家一致赞同暂时将部队开入山区。六万大山本是有名的匪巢,为免士兵误会我们带他们上山落草,我命令各部队长官向士兵解释,我们只是到山中暂避,并非去当土匪。部署既定,我便命令各军掉转队伍,直接开进山区里去。直属司令部的炮兵一连,机关枪一连,都愿跟随我入六万大山。
前进部队见我部久未跟来,黄业兴顿生疑窦,因询问鑫谋长粱史。梁说:“李统领因所部都系广西人,恐不愿随军去钦、廉,所以中途停下了。”黄司令即派一参谋赶来劝我,我只好以实情相告。黄业兴闻报后,其部下有主张派兵回来强迫我一同前进的,但是梁史暨黄本人都不以为然。他们深恐派兵来追,引起自家火并,反为不美。现在大局已起急剧变化,不如各奔前程为是。
黄司令统率大军开走之后,我部约千余人遂在六万大山住了下来。六万大山本就险峻荒凉,加以历年为土匪盘据和官兵清剿,山内庐舍为墟,耕地荒芜。我们开入后,只得就地露宿。山中极少平地,部队只好化整为零,由各小单位觅地住宿。有帐篷的便架设帐篷,无帐篷的便结草为庐。
我们边防军本自护国军改编而来,在讨龙、护法诸役中,都立有战功,蔚为广西一支劲旅。今日兵败之余,遁入高山,形同落草,景象全非。全军千余人,露宿荒野,各项学、术训练,因无操场课堂,一时俱废。官兵心理上都有异样感觉。无知士兵以为我们真的落草,上山来称王扎寨的。官长中也竟有提议“出去打几趟生意”的。我有时出巡视察各宿营地,但见平时赌禁森严的我军,竟有席地呼卢喝雉,摆摊摸牌的,也有哼小调,讲笑话,练拳腿的;……各行其是,其乐融融,也别有一番夭地。
我们露宿了一宵,翌晨发现俞作柏营长所属两连官兵于黑夜潜逃出山。这两连官兵多半是钦、廉人,不愿留在六万大山,所以乘夜逃去。当时,有人主张派兵去追的,我竭力反对。当初我们留下,黄业兴不来追,今日他们离去,我也主张由他们去罢,何必强留。
我们在山中住了不久,忽然发现另有部队数百人开入山来。最初我们以为是敌人前来搜索,后来看见不象准备作战的模样,派人前去查询,才知是友军,也来山中躲避的。他们一共有四连官兵,枪械齐全,由管长陆超率领。陆部原为莫荣新系统下的部队,莫氏败走,他们未及退却,遂为粤军所收编,开来粤、桂边境作战。因为我军初期胜利,他们又叛离粤军,不料我军旋即再度败绩,他们无处容身,乃避入六万大山,躲一躲再说。他们对我李某人原都知道的,听说我已先期入山,他们极愿前来“合伙”,我当然把他们收容下来。
再过两天,我们又发现有部队入山,约有两连之众,经过情形和陆部大致相同。由一位姓徐的营长率领,也愿归编我军。后来徐君因见我无适当名位安擂他,便独自离去了。两连官兵即拨归俞作柏节制。截至此时,在我指挥下,驻在山中的部队共十余连,约两千人,据险自保,声势相当浩大。我驻了一个星期,军粮饷项渐感拮据。所幸离此地不远的城隍圩,便是我以前的防地,人事很熟,当地耆绅以前对我都很推许,其中也颇多富户。故这次军中缺粮,我便派员分头去拜访绅商,请求接济。当地绅士即组织起来,为我筹划一切,军粮遂有了着落。
百事粗有头绪之后,才知粤军溯西江而上,已占据南宁。中山先生也准备由漓江赴桂林,并委马君武为省长。广西部队除少数受改编外,大部分都潜伏各县农村,进行游击,对抗粤军。其中武鸣、都安、那马及左、右两江的势力尤为雄厚。故粤军尚在源源开入广西,由玉林经城惶圩往南宁的部队,络绎不绝于途。那时企图收编我军以扩充实力的,大有人在。首先派人前来接洽的便是陈炯明之弟陈炯光,次为钟司令景棠。我因深知他们的用意,所以他们的收编计划我全未接受,相反地,我向粤军当局提出了收编的条件。我的条件是:(一)不受任何单位部队的收编。我要直属于粤军总部,成一独立单位。(二)我要一职兼两省的头衔,不愿直属于任何一省。我这些条件原为防止有被乱行调动,而被无故缴械的危险。谁知出人意外,陈炯明对我的条件完全接受了。因此我部遂受编为“粤桂边防军第三路”,我被派为本军司令,由陈炯明下令,开往横县“点名”。
(二)
陈炯明所以能完全接受我提的条件,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桂军各地残部仍在抵抗,且在南宁西部实行反攻,并迭获胜利。我部在林虎军中向以能战闻名,陈炯明深恐我部和其他桂军合流,对他实行夹击,所以他急于收编我,而接受我所提出的一切条件。可是在收编后,却不发粮饷,仅命我将部队带往横县,听候“点名”。
陈氏这命令,使我身为主帅的人,颇感进退维谷。一则陈氏意不可测,开往横县甚或开往南宁,有随时被缴械遗散的可能。再则,我部久困穷山,军纪难免废弛,本已不易掌握,加以士兵衣履破烂不堪,今大军开拔,竟无开拔费,士兵赤足行军,连草鞋都买不起。在这种情况下,军令自更不易贯彻。所幸士兵一向知道我军需公开,身无余财,并未克扣粮饷,所以尚肯服我。而我这时也只能以劝告方式,有时甚至亲自去拉他们前进。大军至此,直如一群淘气的孩子,且行且止,口中牢骚不绝。他们自知身无长物,唯肩上的一杆钢枪和腰间的百余发子弹是一笔财产。当时地方团队购枪,每杆值二百余元,子弹每粒二角。一个士兵如将其武器卖去,逃回乡里,可数年不愁衣食,而随军前进,却衣履不全,口腹不饱。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部队的长官,只有苦口婆心,百般劝慰,才勉强将大军开出山区,走上通横县的大道。
这时粤桂边境,大兵之后,遍野荒凉,途经小镇,俱不见商民。因此时粤军方才过境,沿途奸掳焚杀,以致人民逃避一空。我们离六万大山后,向西进发,当日宿营于一小镇名叫寨圩,属广东合浦县。寨圩原有商民三、四百户,有当铺数家,都筑有碉楼,平时也算是一繁荣的圩场。不过此次在过境军队焚掠之后,全市寂无一人。我们的士兵也有到已被掳凉一空的废墟中,寻找残剩衣物。有时我亲自上前阻止,士兵中有较为顽皮的,竟笑着向我说:“司令,没有什么了,我们也只是来看看罢了!”
在寨圩宿了一宵,翌日我们便进入广西属的横县。横县民风强悍,地方团队组织尤为强固。我军入横县境后,沿路看见军人的尸体零零落落横于道左,也有若干人民的尸体杂在其间。经检查这里被杀军人的番号,发现都是粤军。后来听说,粤军过境时,纪律不好,为人民所仇恨,到大军过后,地方团队遂击杀零星落伍的军人,军队也还击,所以军民的尸体,杂陈田中,触目惊心。因此,每当我军中途休息时,我便指粤军遗尸为例,告诫全军,务必秋毫无犯,免蹈粤军覆辙,自毁令誉。当晚在横县境内百合圩宿营时,我便集合全军训话,三令五申:(一)本军不许占住民房。(二)本军对商民买卖公平,严禁强买强卖。百合为一极大圩场,有商民千余户,贸易很盛。为防士兵肇事,我特另组军风纪检查队沿街巡逻,以防意外。谁知第二天在街上,竟然有一士兵和一老太婆发生纠缠,被检查队所发觉。原来这老太婆有衣服一件被窃,她便怀疑是我部士兵所为。正好她在街上碰见这位士兵,提着一个普通老百姓的包袱。老太婆疑窦顿起,以为包袱内一定是她的失物,要打开检查,两人遂纠缠起来。检查人员排解不了,便命令该士兵将包袱打开,其中果有便衣一套,虽是旧衣,尚完整清洁。检查人员就问这老太婆,是否即遗失之物。老太婆似乎不敢承认,吞吞吐吐,不愿说出。检查人员以其不能决定,遂没有把赃物判交老太婆,而把这有偷窃赚疑的士兵拘到司令部来,向我报告。
我问那士兵:“你为什么偷人家东西?”
“报告司令”,士兵回答,“这些衣物不是偷来的!”
“哪里来的呢?”
“是前天晚上在寨圩的街上捡来的。”
这时我已决心整饬风纪,拟重办一、二犯法士兵,以儆效尤。所以我说:“不论你的东西是哪里来的,总是从民间非法取来的。非法掳掠民财,我要重办你!”
那士兵闻言,当然发慌,哀泣认错。我说:“认错是不算数的,按军法还是要办。”最后他更哀求说,他是我临桂县两江圩的小同乡,冀求分外宽容。我见他用同乡之谊来请求宽恕,我更要以同乡之名加以重办,庶几大公无私,军威可立。治军之道,原要恩威并济,如今军纪颓废已极,不立威不足以挽颓风,我乃决定牺牲这名士兵,以整饬军纪。
计划已定,我便命令号兵吹紧急集合号。瞬息之间,全军两千余人已在圩前的方场中集合,围成一四方圈。圈中置一方桌,我遂将犯兵押到桌前,我自己则站在桌上向全军训话。略谓,我军是一有光荣传统的部队,参加护国、护法诸役,俱立有辉煌的战绩,功在民国。今日行军至此,愧未能保国卫民,反而骚扰百姓,殊为我军人之羞。现在这个士兵违反纪律,偷窃民财,人证物证俱在,然渠竟以为是本司令的小同乡,冀图幸免。实属罪无可迨,当按军法议处,就地枪决。嗣后,如有任何违法官兵,干犯纪律,也必按律重办,决不宽恕云云。语毕,遂命令将该士兵就地枪决。
这时全军寂静无声,四面围观的民众,也暗自咋舌,赞叹我军军令如山,纪律严明,为历年过往军队所未见。自这番整顿之后,全军顿形严肃。令行禁止,秋毫无犯。所过之处,军民都彼此相安。
但是,我每想起这件事,即感内疚。这名士兵劫取民财,有物证而无人证,罪不至死。且我事后调查,那套衣服确是从寨圩废墟中捡来的,而他也确是我两江圩的小同乡,他家与我家,相去仅七里。他那时如不说是我的小同乡,我或不至将他处死,正因为他说是我的同乡,我才决定牺牲其性命以整饬军纪。虽然那时军纪废弛,非如此不足以挽颓风,然这士兵本人多少有点冤枉。我之杀他实是一种权术的运用,而非治以应得之罪。我的一生最不喜用权术,而生平只用这一次,竟用得如此残酷。虽当时情况使然,实非得已,数十年来,我每为此事耿耿于怀。
(三)
本军在百合圩住宿一宵后,翌日再向横县进发。过乐民圩再渡过邕江便是横县。当我们军次乐民圩,离横县约十余里之地,陈炯明忽派点验小组,一行数人前来。说陈总司令现正在横县,命令我军即刻停止前进,不得渡河,就地点验竣事,即刻回师,到北流县驻防。陈氏此令是何用意,我当时不得而知,但我本人不愿孤军去横县,恐陈氏心怀叵测。现在他忽然命令停止前进,对我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