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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深夜与早晨的周记-第4部分

小说: 深夜与早晨的周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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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另外一种人,简单、直接、善良、美好。她喜欢他。 
Dr。Higgins每晚都在Martin的酒吧中帮忙,穿上与女侍应一式一样的制服,为客人送酒、聊天。她喜欢粗活,粗括是明快的,属于四肢的,不需用脑的,她的手脚在活动着之时,心情便很好。 
Martin说:“我可不会给你薪水。” 
“那么我便革你职!”Dr。Higgins说。 
他只好把鸡尾酒放到她手中,“我求求你……” 
她笑,跳了跳,吻到他的唇上。 
干活之后,他们拥抱,像所有情侣那样依偎在一起,在沙滩上看里听海浪声。Martin问她:“你爱我吗?” 
她反问:“你又爱我吗?” 
“爱。”他说。 
“你爱我?”她说:“但你知道我是谁吗?” 
“擅长偷情的精神科医生。”Martin说。 
她吸了大大一口的夜间空气。 
“Martin,”她说:“我觉得爱情很辛苦。” 
Martin说:“爱你那位丈夫,当然辛苦。” 
“不,我不用去爱他,与他相处其实很舒服。” 
“那么你在说谁?” 
Dr。Higgins想了想,还是作罢,不说了。 
Martin见她回避了,便问她别的事,“你的名字是谁给你起的?” 
Dr。Higgins知道他指的是“Mana”,“我的中学老师。” 
“Mana是什么?” 
“你不知道吗?”Dr。Higgins说:“Mana是其中一名最具法力的神仙皇后,她能随心所欲地改变物件的形状。不过她最喜欢在夜里偷偷潜进别人的梦里,她在别人的梦中做坏事。” 
“什么坏事?” 
“她像星的光芒般降落在人的黑暗面中,挑起性欲的火焰、妒忌、伤害,又令人在情欲中勾起愤怒、反感、迷惑,她控制人的思想,令人身不由己。” 
Martin一副神色凝重之态,“你的老师也颇了解你,这样一个恶魔神仙,简直就是你啦!” 
“你认为是?”她把眼珠溜向他的脸。 
“你主宰我生命的情绪。”他对她说。 
“有这么严重?”她望向他闪亮的眼睛,当中的星光瑰丽无双。 
这双眼睛的主人,越趋越前,眼内的星光已满泻到他爱慕的女人的脸上。他吻下去了。 
她正享受着这吻,他却又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她疑惑,“什么问题?” 
“你爱不爱我?” 
他一问,她又不懂得接下去了。一个不愿说爱抑或不爱的女人,只是急急吻回男人的唇上去。 
说什么爱呢?那是过分高深的一回事。她只试过一次,便震动至今,而且,那是个百分百了解她的男人,只有完全了解她的人的爱情,才最真实无误。 
吻在唇上的男人,和她说什么爱情?她推开了他,轻轻的。他根木不会知道,她是什么。 
他看到她刹那而来的抗拒,他说:“你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她退后,转身走远,然后又回头,对他说:“对啊,我是奇怪的女人。” 
Martin看着她的背影,叹了口气。没奈何的事,人生里头总有太多。她再古怪,他还不是要去爱她? 
在爱情里面,我有权选择吗? 
 
阿夜杀了一个很年轻的男人。真的很年轻,与她差不多年纪,换上一套校服便可以上学那样。 
未开始之前,男人说,他是第一次来,第一次找一个真正的女人。他说,以往他都是自己替自己动手,看色情杂志、色情影带,甚至有时候会找年纪小的弟弟帮忙。 
阿夜没有问得仔细,是他选择钜细无遗地说出来。他说他在想做之前,会捉着弟弟来痛殴一轮,然后用自己的手自慰,再把阳具塞到弟弟的口中。弟弟训练有素,自然懂得如何照着哥哥的意思做,有时眼角肿了,嘴角肿了,鼻子被打歪了,还是照着做。 
男人说,他的弟弟做得不错,但今天他想找一个女人,就此而已。 
阿夜听了,把反感收在心头,脸上表情不动半分,她不知怎样去用说话表达她的不快乐,她只知道,杀戮的冲动比平日更高。非杀不可。 
她替他脱下牛仔裤,把他的阳具放进自己的口里。当男人正要感叹女人的技巧果然比男人出众时,蓦地大咧咧的痛起来,低头一看,裤下血水四溅,她把他的阳具割下来了。 
男人正要一手抓起她之时,她却像豹一样伶俐地举起刀,由低角度向上朝他的喉削去,一割,血泻下来,他松开双手,连尖叫的气力也没有。阿夜再向上一拉,刀子划过下巴处,喉咙与下巴的皮便被割开两边,像那种拉链尼龙衣柜般的形态,中间拉开,两边平均得很。 
弄得阿夜满头都是血。 
这个年轻的男子是特别的讨厌。太讨厌。 
报章都刊登了这名男子的死相,但当然,凶手的心态是隐秘的,无人能够描绘得那么详尽,这样绘形绘声的形容,只有一个途径与可能性,就是由凶手自己说出来。 
代言人是她的老师。在三天之后,他把阿夜的行凶周记寄给一间大报馆,报纸便在头版连载,每日一篇--每一夜我都在公寓之外等待着,我的任务是为她调一缸热水与煮一个即食面,加蛋又或是午餐肉,其余的我都不闻不问。 
但很多事情我还是知道了,她杀了谁,她怎样杀,我也知道。 
她多数选择勒死又或是刺死,走进公寓之内,她只能携同一把小刀。而勒死的,多是利用领巾、皮带之类。趁男人欲仙欲死毫无防备时,下手便万无一失。 
阿夜的力气很大,这来自她的专注,她有那非要达成不可的决心,以致她有那比男人更强的力气,而事后,她会很累很累。泡在浴缸中的她,眼睁睁的,视线毫无焦点。 
所以有时候,变成阿晨的她,在日间上课时会打瞌睡,我也忍住不骂她,怎忍心,明知之前一晚,她有她的噩梦。 
阿晨有时候会问我:她是否有梦游症,怎么每朝起来。 
时常腰酸骨痛。我会告诉她,不是的,我就睡在她身边,她睡得好熟。但她总是问了便算,提问是没意思的,她只是想告诉我,她很累,不够精神,所以不做功课了。 
她不做,我便代她做,她不要读书,我由得她,我只要她快乐。因为快乐最难得。 
 
阿夜杀了一个喝酒的男人,他说他刚刚参加完旧人的婚宴,心情很低落,想发泄一下。 
阿夜起初不想杀他,她同情他的失落,但是他越喝越多,又说着些侮辱别人的说话,阿夜的精神便紧张起来。后来,他吩咐阿夜脱掉衣服,阿夜照做了,他醉眼昏花,瞪看阿夜的身体,连续说了很多遍:“不可能!你这狗娘养的,不可能!”然后,他开始殴打阿夜!阿夜反抗,混乱中拿起酒樽敲向他的脑袋,他双手接到流血的头上,阿夜便用半破的酒瓶插向他的脸,大概括穿了他的眼珠,插破了他的唇。他很痛,在狂叫,阿夜只好插破他的喉咙了。 
年之,男人的失落发泄了在死亡上,他从此之后不会再失落。 
 
我们又搬了家,来到一个落后一点的国家,首都满是妓女。 
抵步之时是日间,阿晨问我她要不要上学,我说不用了,我也不用教书。我们都没有来过这地方,但看样子,这种混乱的热情之地,可以呆上一会儿,晚上阿夜多杀几个人,警方也不会太着紧,我怀疑,在那些小酒店小公寓内,每晚不知死过多少人。 
夜里,阿夜降临,她像这时的其他妓女那样,在停车场中兜生意。她们穿得好暴露,而她只是平常的衣着,也不截停汽车探求,她只待缘分的来临,与死神有缘的,自然会走近。 
过了一小时左右,有小房车停下来了,他看中了阿夜的平常女子打扮,他叫她上车。车驶向山坡的中途,阿夜便为他口交,在进行了一半之时,她停止了,爬上男人的身上吻他的唇,在接吻当中,她掏出她的小刀利落地向他的颈项横割下去。男人瞪大眼张开口死在他的车厢内,阿夜拿走了他的钱。 
听上去是那度疯狂的事,阿夜越做越多之后,只变成必然的运作。但那使命感犹在,她还是继续做下去。 
而我,习惯了这国家的落后,也习惯阿夜日复日的行凶。惟一令我愕然的是,我的脑袋常跟我开玩笑。在这阵子,由小至大的经历过的片段,像剪接欠佳的电影那样,久不久,一段一段的播放出来,不受控制的,随时随意,强迫我看。 
当然,我迷惘了。 
 
我统计过,阿夜的行凶对像多数是健硕高大的男子,她以小女子的体力,取去比她强大数倍的男人的生命。 
面对着强大的男子的体格,阿夜的恨意会加深,深到一个哀伤的程度。谁说杀人是愉快的?杀人是多么的创痛,好难过好难过,纵然是她在夺取他的生命,她却觉得,是他在伤害她。伤害得好深好深啊,差不多会泪流披面般的深刻。 
当她把那名很年轻的男子杀害后,她会有种起初不想杀,后来才忍不住杀掉他的感觉。他那样年轻,身形如一个少年般,她的杀机不算强,是因为他告诉了她,他平日如何虐待他的弟弟,她便认为,他是非杀不可。 
他怎可能如此对待他的弟弟?当弟弟向哥哥寻求的是爱护、仰慕、依靠之时,他却迫使弟弟做那样的事,弟弟不会明白为什么他要那样做,他只知道,非做不可。 
当他在向他寻求爱,也以为他会爱他,他却以拳头来迎接他。 
寻爱得回的是伤害,太可怕了,太恶心了。为此,阿夜感同身受,为了什么都好,这个当哥哥的必然要杀掉。 
 
母亲,你近来好不好?身体好吗?你种的玫瑰花好吗? 
母亲,我很快便会来看你,我挂念你的香蕉蛋糕,我很挂念你。 
母亲,你等我回来,我一定会好好保护你。 
母亲,我已嗅到玫瑰花的香气,一丛丛的,满院子的飘香。 
母亲,我是多么多么的爱你。 
 
这些行凶周记,Dr。Higgins都看到了,她从互联网读到这数篇凶徒送给报馆的记事。她发现,行凶的女学生与她的老师关系无比密切,她的所思所想,避不了爱她的我的观察。 
要爱得很深很深,才能了如指掌,才能这样活灵活现代她说话。 
Dr。Higgins特别着重最后两篇周记,当中一篇道出了行凶女学生的恨意,她对体格健硕的男子额外有很意,也似乎在寻爱的过程中遇过挫折。 
另外一篇是意料之外的一回事,是执笔者对母亲的怀念。 
阿夜,又甚至阿晨的性格,从各篇周记中有深浅的描写,不多不少,令阅读者掌握到这名人格分裂的女孩子的资料。更神秘的,反而是她的老师。 
他到底是何许人?为什么能认同女学生的行为至此? 
难道只是因为爱? 
爱。Dr。Higgins头痛了,她关上电脑。 
“老师,我很辛苦……”地伏在电脑前,喃喃说了一句。 
那个晚上,她对Nartin说:“我还是回去吧,我有案件要跟进。” 
“什么案件?”Martin在吧台后问。 
“精神分裂的少女连续杀死多名嫖客。” 
“我也有听闻过,行凶者由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杀人。” 
“所以我要回去了。”Dr。Higgins说。 
“你忍心丢下我一个?”Martin一脸愁苦。 
Dr。Higgins耸耸肩,摊摊手以示无奈,“有何办法?” 
Martin却说:“有!我跟你回去就是了。” 
“什么?你跟我回去?” 
“为什么不?一旦我不喜欢,又可以回来。” 
看着Martin肯定的目光,她笑了笑,答应了。她说:“到三藩市去,我想探望母亲。” 
Martin当然答应。每一次Dr。Higgins离去,他都那么舍不得,难得她让他跟在身后。 
怕什么做跟在后面的男人?只怕没跟着她的机会。 
Martin很开心。他甚至开始部署他进一步的行动:有一天,他要娶她回家。 
当一个男人很爱一个女人之时,都会想娶她回家。收在家里,属于他的。 
Dr。Higgins一直在三藩市长大,后来回到香港读中学,然后又返回美国读大学,在美国工作了十年,遇上Mr。Higgins,她便把发展基地搬回香港。三藩市,她一直很熟悉。 
母亲在她中学毕业之后改嫁,第二春嫁得非常如意,丈夫的生意做得很大,非常富有。 
Dr。Higgins与Martin来到三潘市,便住在母亲位于NobHill的大屋内。 
Dr。Higgins的母亲是那种典型教养好、仪态优雅的女士,少女时代受芭蕾舞训练,令她有着一种“我是与你不同”的姿态,亦因为着意注重体重,这些年来一直保持得很好,如果不是那一头没染黑的灰发,很难猜得出她的年龄,真的,如果头发染黑了,她只像接近四十岁的女人。但今年,她已六十岁了。 
她在大屋内迎接Dr。Higgins,一见女儿,便来一个社交礼仪上的拉手与拥抱,不特别亲密,但就是有着一种母女之间独有的连系。母与女,当中一定有一些事情,只有她们才会明白的。Dr。Higgins自婚后度蜜月以来,也六年了,没有来看过母亲,她看着生母,亲情的天然反应由心内涌上,但说到温馨,却又还差很远。两母女之间,有着一种似有还无的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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