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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天鹅爱吃蛤蟆肉-第34部分

小说: 天鹅爱吃蛤蟆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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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下眼睫,微笑:“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吹过,我们都互相致意,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你有你的铜枝铁干,像刀、像剑,也像戟;我有我红硕的花朵,像沉重的叹息,又像英勇的火炬。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抬头看向他,我说:“程匀,如果慕逆黑是一株橡树,那我绝非那颗可以以树的形象跟他站在一起的木棉。”自嘲地弯了弯唇,“现在的我,只是一株攀附在他枝干上的菟丝子,靠吸取他树体的营养来维持花叶的繁茂。如果有一天,他吝于给我爱,那等待我的只有枯萎……”
程匀听了我这番话,凝眸沉思片刻,问我:“小白,你这株菟丝子离了他,还会叶茂繁盛吗?”
我摇头:“不会。”
他皱眉。
我又说:“离了他,我便不是菟丝子。”仰头看向天空,“离开这颗树,我希望自己能成长成一株向日葵,永远朝着太阳微笑……”
那时,慕逆黑便是我心中永不落的太阳。
程匀逆光站在我面前望着我,脸上的神情一片模糊。
俄顷,他抬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像个大哥哥一般对我说:“小白,你真的长大了……”
是,程匀。
我长大了。
可教会我成长的那个人,不是你。
威廉,让我懂得爱。
慕逆黑,教会我如何爱。
我一切与爱情有关的经历,都与他们有关。
《致橡树》的最后一句,如是说: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爱——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慕逆黑,我爱你。
可我无法爱你所在的位置和身上的光华。
所以,我只能离开你。
※※※
十月四号,我一大早就被瑶瑶拖出门。
十一期间,商场各种优惠折扣层出不穷。她一边叫着“啊呀,再这么买下去,我下个月真要喝西北风了!”一边豪爽地将信用卡递给收银员,“刷卡!”
两人从早上十点一直逛到下午五点,她大包小包的买了一堆,我却两手空空。
晚饭时,到了餐厅她将东西堆在身侧的座位上后,苦着一张脸望着我,忿忿地说:“夏小白,你怎么就那么经得起诱惑呀?我发现,你对一切漂亮衣服、鞋子、饰品、化妆品都免疫!你说你,平时钱都花在哪儿了?”
我抿了一口杯中的茶水,嬉笑着说:“都花在买漫画书和画册上了呀?我就那么点小癖好!”
“唉!你这么喜欢这些,当年没考上Q大的插画设计专业真是可惜了!”她摇了摇头,又说:“对了,我们邵总监很欣赏你的画风。你要感兴趣的话,干脆跟我们杂志签约,为我们独家供稿。签约后,稿费可以涨好几倍,收入也会稳定些。”
我玩着手中的杯子,心不在焉地说:“成啊!你帮我跟你那邵总监提一提,看他肯不肯签我。”
“行!不过他现在不在本市,晚上我打电话先跟他打声招呼。”想了想,瑶瑶又说,“不不不!还是等他回来吧!前几日他刚在玺子那边碰了钉子,估计气还没消呢!我可不敢这时候往他枪口上撞!”
听到那个名字,我微微愣了一愣,问:“你说玺子?”
“是啊!玺子前段时间回国了,现在就在S市,你不会不知道吧?”
“有所耳闻。”
“告诉你喔!我们邵总监家跟慕容家颇有些渊源,之前我们杂志能争取到慕容大师在未浓艺馆的独家访谈,全是他的功劳……”说到这,她微微压低了声音,“我听邵总监身边的助理说,慕容大师在玺子回国后的第三天,就乘转机回了S市。邵总监得到消息后,联系了玺子,希望能再给大师做一次专访,结果吃了瘪,被玺子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唉!我们那无往不胜的邵大公子何时受过这等委屈?这不,因这事,他前些日子都阴着一张风雨欲来的脸,煞死人了……”
我脑子僵了僵,怔怔地望着她:“你是说,慕容卿岚现在也在S市?”
“嘘!你小声点!这可是机密新闻!”瑶瑶紧张地四处瞟了瞟,将头往我这边凑了凑,“是喔!而且,听说大师这次是因病回国,大有落叶归根的感觉。一号那天,我不是约你你没来吗?后来,我跟安臣和邵总监一起吃饭。中途,邵总监接了个电话就匆匆开车离开,说是临时有事要去一趟S市。安臣说,八成是因为接到大师病危的消息。还有,我们杂志社知道内情的都说:玺子这次回来,恐怕就是来打点大师的后事的……”
听瑶瑶这样说,想到那日慕逆黑接到电话时瞬间惨白的脸,和离开时焦急又虚浮的步子,我心中接二连三地冒出许多可怕的念头。
“喂!小白,你怎么了?”瑶瑶焦急地抓住我的手,“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遥、瑶瑶,把你的手、手机、借我用一下。”
她见我连说话时,声音都是颤的,连忙低头去包里翻手机。
将手机递给我,她面色担忧地问:“小白,你怎么了?”
我没有回答,拿着手机拨慕逆黑的电话。那串烂熟于心的号码,此刻我却怎么都记不起来。
“1377……1377……”我用手捶了捶额头,“1377……”
手指在键盘上颤抖着,却无论如何都按不出后面的号码。
心中一急,我将手机一把塞给瑶瑶,丢下一句:“我有事,先走了!”后,拿起包就朝餐厅门口冲去——
计程车司机一直将车开到单元楼下。我刚付钱下了车,就听见一声脆生生地叫唤从前方传来:“小白!”
我抬头,桑梓榆表情凝重的站在她的红色JEEP前望着我。她身边的程匀,满眼担忧。
我表情呆滞地走过去,声音颤抖地问她:“梓榆,你怎、怎么来了?”
她眼中的水光晃了晃,面色阴郁地说:“小白,十四出事了。”
“啪!”我手中的包重重地落到了地上。
回到家,我冲进房间拿着手机就冲出了家门。路上给妈妈打电话,说学校临时有事,我坐学姐的车先回S市,让她将行礼收拾好后,让程匀给我带过来。
妈妈在电话里问长问短地问了一圈后,才挂了电话。
梓榆看着坐在副驾驶座上魂不守舍的我,叹了口气,神色不忍地说:“小白,你也别太担心。十四不过是因为抽了过多的血,身体太虚,才晕过去的。医生也说了,无甚大碍,补补就没事了!”
我低头望着手机不语。
前些日子,他父亲回国养病。白天他既要忙事务所的事又要陪老头子,无暇顾及闹脾气的我,夜里就开车来学校,在宿舍楼下给我打电话。有时累极了,便直接睡在车里,第二日一早再回去。
9月30号下午,接到我分手的短信,他丢下所有事,开几个小时的车来到我家楼下。在那里,等了我一夜。
10月1号,在我那般伤害他之后,他接到父亲病危的电话,急匆匆开车赶回S市。不顾医院反对,一个人为父亲的手术抽了近1000cc血浆。
10月4号,也就是今天。他在看护父亲的过程中,在医院晕倒……
梓榆告诉我这些时,遮遮掩掩,一直避讳着提他父亲的名讳和他姐姐的事。我也佯装不知,只静静听她说着。
掌中的手机上,是打开的收件箱——
『发信人』:黑锅
『内容』:夏小白,你可真狠心!
发信时间是今天下午三点十分,应该是他昏厥苏醒后。
短信呼显示,在那之前他曾打过我电话。
想到他躺在病床上,拨通我电话,却只听到冰冷的女音机械地念着:“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他该有多么失望与寒心,才会说出这样咬牙切齿的话儿?
梓榆看我望着手机发呆,又叹了一口气,表情幽怨地望着我说:“小白,你可真能狠得下心!回家后,这手机竟然愣是没开过机!”
我阖上眼,仰头靠在身后的座椅上,逼着自己将即将溢出眼眶的泪水流回心底。
是啊!
夏小白,你可真狠心呢!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啊啊啊~
我可真狠心!!!愣是将黑锅身上1000cc的血写没了!!
不过,大家放心,我查了很多资料,一次失血1000cc死不了滴!!!
34
34、黑白配の要你的心 。。。
〖34〗『黑白配の我要的是你的心』
【他凝着我,唇线微勾,慢悠悠地说:“夏小白,你是不是太瞧得起你自己了?你以为,就凭你这姿色和身板儿,也值得我‘霸王硬上弓’?”】
※※※
车子下了高速时,已经接近凌晨。
出乎我意料的是,梓榆没有将车开去任何一家医院,而是直接开进了S市老城区的一个古旧的豪华小区。
车子在小区内绕了一圈后,停在一幢别致的三层西式别墅前。
熄灭了引擎,拔下钥匙,梓榆转头对我说:“十四怕他父亲知道后担心,就没有住在医院。二木请了最好的医生和护士过来,在家里反而更好一些。”
我点了点头,顺从地下了车。
她推开院子外面的巴洛克式镂花铁门,边引我进去,边问:“你以前没来过这吧?”
“没有。”
“这里是十四小时候长大的地方。平时,除了偶尔在学校公寓小住外,他都住这里。”
我点头:“哦。”
进了屋子,一个面容和善、衣着朴素的阿姨含笑上前招呼:“梓榆小姐,你可算来了!周少爷刚还在楼上跟医生发脾气,也不知这会子气消了没。你上去劝劝他!”
“好!”梓榆笑了笑,将我拉到面前,跟她介绍说:“静姨,这是夏小白。”
我微笑着对她点了点头:“阿姨,您好!”
那静姨将我打量一番,眼中微微露出讶色,蹙着眉望着我,问:“夏小姐,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
我看着她,并不觉得眼熟,于是答:“我对您没印象,应该没见过。”
她“哦”了一声,笑着说:“看我,人一老,记性就不好使!夏小姐,你千万别见怪!”
“哪里!”
跟梓榆上楼时,她跟我解释说:“静姨是小时候带大十四的阿姨,在家里的地位很特殊。她人很好很和善,我们这些小辈都很尊重她。”
我点头:“哦。”
“还有,她从小就在周家做事,那些旧式大家庭里‘少爷’、‘小姐’的称呼到了如今也改不过来了。我们都由她叫着,你听了不用觉得拘谨。”
我这边刚点头应着,那边一抬头,便看到周烨霖斜身靠在楼梯尽头,双臂抱在胸前,挑着眉梢望着我。
“咦?二木,你不在房间里看着,杵在这儿当门神呢?”
面对梓榆的质问,周烨霖扬了扬下巴,神情慵散地答:“我哥刚吊完水,睡下了。”
语毕,他将眸光转向我,勾了勾唇角,有些邪痞地对我笑:“小白菜,你的架子可真大!得出动我们三木皇后才请得动!”
我默。
梓榆上前捶了他一拳,怒道:“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我这不刚巧要回来,顺路带小白一起过来的嘛!什么请不请的?”
“是么?”他嘴角的弧度深了深,带着几分嘲嗤的意味,“既然小白菜来了,我也没必要守在这了,先回去了。明天,我再过来。”
说着,就抬步下楼。
从我身边走过时,他微微侧过头,略带警告地说:“小白菜,我把我哥交给你了。你可要好好照顾。不然……”丢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笑,他迈着懒散的步子下楼。
“这小子,真是欠修理!”梓榆在他后面挥了挥拳头后,转头对我笑,“小白,我跟你讲。每次只要初见不在,二木这厮就阴阳怪气的,跟得了躁郁症似的。这不,前两天初见才飞去国外看她父母,他这边就旧病复发了。他的话,你可千万别放心上!”
我笑着点头:“没事,我不会在意的。”
“就知道你不是小肚鸡肠的人!”她爽朗一笑,指了指前面的一间屋子,“这是十四的卧室,你自己进去吧!我开车开那么久,肚子早就饿扁了,先下去跟静姨讨点吃的去!”
“恩。”
推开门,房间内飘着淡淡的消毒药水味。
他的房间,装修的极其简约自然。浅灰色的主调子,配以黑白两色的家具、造型简单的摆设及颜色跳跃的装饰画,整体看上去高雅时尚,偏向于后现代主义的装修风格。
放轻脚步踏在纹理细腻的深色实木地板上,我一步一步走到床前。
站定后,我垂着眼,静静地望着他——
此时此刻,他头发凌乱地竖在头顶,皱着眉头、紧闭双目、脸色苍白、唇色全无地躺在那,微歪着脑袋,小半边脸陷在藏青色的枕头里,看上去竟像个孱弱病态的大男孩,浑身上下无一丝凛冽的气息。
那般脆弱。
那般让人心疼。
床头的加湿器,无声地喷吐着白色的水雾。
我坐在床边,抬手小心翼翼地握住他贴着白色胶带的左手。当他冰凉且瘦长的手指与我相触时,我眼角一湿,眼泪便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
一滴一滴,那泪如急速坠落的雨。不一会,便濡湿了整张脸。
我以为,我伪装得已经够好!
没有他的日子,我可以跟父母撒娇耍媚,可以跟朋友谈笑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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