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娘子-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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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仲始终没睁开眼,依旧头枕着双手。
“伯仲?”李修竞欠身再叫一声。
李伯仲这才睁开眼,惺忪之中略带惊讶,“是大哥啊,过意不去,我睡得有点沉。”从躺椅上微起身,朝一旁的凳子让手,“坐。”
李修竞笑笑,弯身坐了下来,“羡慕你这清闲劲啊,你这一脱手,可把大哥我给累坏了,过两天就要去东军,这不,来你这儿道个别,顺便也跟你参详参详东军的事,你不是在那边待得久嘛。”
李伯仲的眉梢微微扬了扬,“怎么,三叔让你去东军?”
李修竞本还带着笑意,今天来,他主要是看李伯仲笑话来的,此前他可是被他整得不轻,亲信被整没了不说,连他自己也被整回了王府,变成了游手好闲,好不容易轮到李伯仲走背运,他当然不能放过奚落他的机会。可他这么一句话就让他有些毛发四立,“不是啊,是祖父他老人家亲口点得名。”
“祖父?”端起茶碗。
“是啊。”
李伯仲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但没说什么,只是抿了一口茶。
他这个样子倒让李修竞踌躇了起来,“怎么,有什么说法吗?”
“没,挺好,大哥去那儿正合适。”李伯仲的表情恢复正常。
李修竞的眉头反倒蹙了起来,端着茶半天没喝,“伯仲,你刚才说三叔让我去的东军,这什么意思?”
“我刚才说三叔了?”
“说啦!”
李伯仲耸耸眉头,“那就当没说吧。”
“伯仲——你说话怎么这么没头没尾,我知道我跟你有些小过节,可咱们俩怎么说也是亲兄弟,你有什么话不能直说?”
李伯仲放下茶碗,坐起身,双掌对压了压,当作伸懒腰了,随后才转过腿,侧坐在躺椅上,与李修竞面对面,“大哥,知道我这次栽在哪儿吗?”
李修竞的视线在李伯仲与茶几上来回巡了两下,“哪儿?”
“我攻下了芽城,给汉北惹来了祸不假,可依你看,祖父会一点情面都不讲吗?”
李修竞思衬半下,这确实是个问题,他之前太过幸灾乐祸,到把这茬给漏了,祖父怎么会把伯仲弄的一文不值呢?怎么说他都是嫡孙,“你是说,三叔从中作梗?”
“这我到不清楚,不过芽城那些窑场、窑工全给他收了。”
“……”这就是说芽城那边一点油水都没了,全进了三叔的口袋,李修竞忽而一笑,“伯仲啊,你想看大哥我的笑话。”指了指李伯仲,“你明知道你在东边惹了那么一大摊子事,东周定然要报复,你还说我去那儿正合适。”
李伯仲也跟着笑一下,“是合适啊,大哥不正好可以力挽狂澜,证明一下自己的本事嘛!”
李修竞拍了拍李伯仲的肩膀,两人呵呵大笑。
李修竞心中暗想,这小子心机多诡,不能全信,可也不能不信,他的话有一半是在故意挑唆,但也有一半说对了。
这小子的兵权被夺了之后,眼下汉北谁的权利最大?三叔李锺啊,他会不想独揽大权?他想独揽大权,就得把他们这些人给一一除了。
东军什么地方?那是李伯仲这小子的老窝,这些年他把那里择菜一样,择得干干净净,剩下的都是他的铁杆死忠,那都是些要义不要命的主,他过去能好受?看来还是修晏说得对,事情太顺,反倒不好。
去东军这事还得从长计议……
送走了满心狐疑的李修竞,李伯仲又躺回了躺椅上,看起来安然自得。
没错,他就是要让东军成为烫手山芋,谁也不敢去接,谁也别想动到东边的局势。
此外,李家爱权的人实在太多了,碍事,他得让他们减轻一点分量,而窝里斗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他这位大哥,别的不会,无中生有,争权夺利的事到是很在行,而且头脑不灵光。
白卿望着窗外躺椅上的男人,慢慢放下发髻,这男人的野心很大——他甚至在算计他的家人。
虽然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但他藏起了致远,让他为他铸造白铁,还有那些杀人的利器,似乎正酝酿着什么大阴谋,尽管此刻他每天都在沉睡,可一旦醒了呢?一旦他真正睁开眼,会去做什么呢?
“嘶——”想得太入神,手指被钗上的金针刺破,血滴犹如红豆般粘在指尖上。
“想跟我走吗?”他来到了窗台前,看着她吮着自己的手指。
白卿摇头。
“过几天我们要动身去京城。”并不在乎她的摇头,询问并不代表就要接受她的意见。
“不去。”她要留下来,留在那个塘子里,继续跟娉儿在一起。
倚在夕阳里,笑看着围墙外的梧桐树,“我帮你让那个女孩儿自由。”够她放弃抵抗了吧?
是够了——
白卿翘起嘴角,苦笑,太够了,那个条件就像一根骨头,他丢出去,她就能立刻跑上去含住。
“你相信我的话?”
她点头,不然呢?除了相信还有别的选择吗?
李伯仲的视线停滞在她的脸上,继而伸过手拾起她的一绺长发,在手指间搓捻着,“知道去那儿要做什么吗?”
“去让所有人嘲笑吧?”不然他带她去那么高贵的地方干什么?
对,就是让全天下的人都嘲笑他们,“害怕吗?”
白卿缓缓摘下箅子上的一根长发,抬眼看向他,“大公子怕吗?”他都不怕,她怕什么。
李伯仲失笑,这似乎是在她面前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笑,他喜欢她的诚实,以及毫不在乎世人眼光的胆子。
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她,但他会给她安排一生无忧的生活,毕竟,在他至今为止的生命里,这个女人曾这般特殊。
这世上的男人和女人结成姻缘的原因千奇百怪。
有那么一种很特殊——它叫同下地狱。
***
如果白卿知道那结局,她也许会考虑不该去。
两个不擅相爱的人,怎么能去尝试那么危险的事呢?
她看浅了这个男人,也看浅了自己。
或者说,她高看了这个男人,也高看了自己。
他们,只是一对男女。
十四 眉眼上的妖 一
按照老王爷的意思,李伯仲释去兵权之后,要到京城里待一段时间,一方面是为了向皇室以及众诸侯展示对李伯仲的处罚,另一方面,李伯仲与郡主岳梓童的婚事定在年后,诸多事宜都要他亲自出面,再者,今年是十年之期,每隔十年,众位诸侯世子都会到京城聚首,作为第七代继承人,今年的世子聚会,也该李伯仲独挑大梁了。
然而老爷子怎么也没想到,他会把个小妾也带去,追是追不回来了,因为知道时,人都已经快到京城了,老爷子赶紧招了老三追去京城补救,只希望不要闹出什么笑话来才好。
京城在西平的东北方向,走官道,骑马昼夜不停的话,两天即可抵达,当然,那是八百里加急的走法。
带着女眷当然不能像行军打仗,何况他又不急着赶路。
四天的时间,他们总共歇了六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有人等着接待,像是早就安排好了。
他没带下人,只有四个护卫跟随,所以沿路的生活琐碎全都由她来打理,累得很。
快到京城的前一晚,他们在一处驿站住了下来,这驿站很大,且空旷无人,进去后还可以看到穿盔带甲的兵勇,这才明白原来这里是专门为各诸侯设得休憩之地,平常没几个人住进来,所以显得冷冷清清。
驿站建在城郊的一处高坡上,从驿站三楼的房间眺望京城,依稀可见京城南门楼上的灯火——京城就是京城,连门楼上的灯火都那么明亮。
五更底时,白卿便已起身,因为她要准备进京的行头。
打开窗,天色红灰,早秋的晨风已带着些寒凉,吹得人一身鸡皮疙瘩。
望一眼天际后坐下身来,从梳妆匣里拿起小剪刀,细细地将缠在每根手指头上的丝线剪断,然后再慢慢把包在手指上的绸布取下,十只艳红的指甲就这么露了出来——这是昨夜新染的。
不是就要到京城了嘛,她要精心装扮一下才行。
对着铜镜,将长发绾成髻,露出了耳垂上如红豆般的耳坠,就是唇色太淡了,小指在胭脂扣里蘸一下,而后点在唇上,这样好多了。
昨晚他没睡在她的房间,似乎是碰上了什么熟人,这对她反倒更好,至少不必再缩在床角——这个男人让她对很多普通的事生出了乐趣,比如一个人睡。
他的护卫都很尽责,似乎也从不用休息,而且不说话,打开门时,他们早在楼梯口等着,引她到楼下的房间里吃早饭。
此时,他依然不在。
“伯仲哥,你成亲时,我要去。”一个女娃儿的声音,就在隔壁。
“莹儿,好好吃饭。”紧跟着是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女娃儿似乎带着些扭拧的哼声,听上去是个被万般娇惯的女孩,真幸福。
“伯仲哥,你真纳了个青楼女子做妾吗?很好看吗?比梓童姐还好看?”接连三四个问题。
不过得到的都是静默。
“你这丫头,就不能让表哥先吃完饭再说?”又是那个男声,带着无奈与宠溺的音调。
表哥?看来应该是汉西赵家人。白卿默默思衬,还是快些吃好走吧,省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放下筷子,起身。护卫给她打开门,不凑巧,隔壁也刚好有人拉开门,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娃儿,可爱的很。
两个女子对视一眼……
好吧,既然都被看见了,也不能就这么逃了。
白卿掠过女孩,看向房间里的李伯仲,对方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你先上车。”他如此说,当着他的表兄跟表妹,没做任何人物介绍。
白卿微微颔首,撩开宽袖,从小女孩面前走过,带着一缕幽香。
女孩看着白卿的背影半天,忽而回身看向李伯仲,桌上的那男子也是如此。
李伯仲只淡笑着回视他们一眼,“吃好了,启程吧。”
“李伯仲!”在李伯仲的一只脚刚踏出门槛时,桌上的男人忽然喊住他。
李伯仲回过头。
“你这是做什么!”带着女人进京,这不是成心让岳家不舒服嘛!“你要梓童跟岳丈他老人家的脸放到哪儿?”
很巧,这位赵姓男子也是岳家的女婿,岳梓童正是他的小姨子,而李伯仲不光是他的表弟,还是他未来的连襟,所以他有权这么吼!
“你说呢?”这是李伯仲的答话。
***
赵家这对兄妹的身份很是高贵,男的是汉西世子赵政宸,女孩是其妹赵女莹,与李伯仲一样,赵政宸也是来京城探视父母,兼参与诸侯之约的。
在驿站碰上并不是什么巧合,赵正宸本来就在这儿等着李伯仲的,作为表兄,以及未来的连襟,他想在入京之前劝劝表弟,毕竟纳妾一事闹得不怎么光彩,此次进京应该先去岳丈家赔个礼才是,可这小子却带了个女人来,着实让人生气!
在驿站门前,整装待发的两家队伍并排站立。
赵政宸的侍卫站了好长一排,其中还夹杂着三四个下人,颇为气派。相比之下,李伯仲这边就显得过于简单了,只有四个护卫,外加一名车夫。
赵女莹对表哥这个红艳艳的女人显得很好奇,出了门便一直盯着看——
这女人涂艳红的指甲,带红豆珠的耳坠,点明亮的唇,却穿一身干净的白缎,不笑,也不说话,但说起话来很轻柔。表哥问她是不是喜欢地上那只小土狗,她摇头,但表哥还是把小狗拎到了她的车里。
她跟梓童姐不一样,梓童姐爱笑,却偏偏不喜欢对表哥笑,嫂子说那才是女子该有的矜持,而这个女人却一点也不矜持,她只对表哥笑,淡笑。
对这个女人她说不上什么感觉,不想喜欢,但又不知道要讨厌什么,她还是希望表哥能跟梓童姐成亲,因为她梦想成为梓童姐姐那样的女子。
“伯仲哥——”赵女莹拉开车帘,朝李伯仲招手。
李伯仲夹了夹马肚子,跑快几步,来到跟前。
“……”看着表哥来到近前,她又不知道要问什么了,“你很喜欢她吗?”下巴朝白卿的马车扬了扬。
李伯仲冲女孩笑笑,顺手把她的脑门摁进了马车,防止被烈日暴晒。
“那梓童姐呢?你还娶她吗?”她从小就喜欢表哥,本想长大了嫁给表哥,可是后来有了梓童姐,她觉得比不过她,最终只有无奈的放弃,在她的想法里,只有温柔贵气的梓童姐能配上表哥。
可表哥却带了这么个女人在身边,而且还对她那么好,送狗给她,还会托着她的手送她上车。
她心里有那么一点失望,对表哥,或者说对表哥与梓童姐之间美好幻想的失望。
李伯仲什么也没回答她——还是老样子,不喜欢回答别人的问话,“伯仲哥,我喜欢刚刚那只小狗。”其实她并不喜欢,只是想看表哥会怎么办。
“那小狗不适合你。”
“可我喜欢。”
李伯仲盯着表妹半天,扯一下马头。
白卿早已将那只可怜的小狗放到了车夫跟前——她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李伯仲拎起小狗放到表妹面前。
那是一只脏兮兮的黄毛小狗,似乎还体弱多病,而且并不好看。
赵女莹看着表哥手上的小狗,不想接,因为又脏又不可爱,而且她本来也只是想看表哥愿不愿意给她。
李伯仲见状,笑笑,转身又把小狗放回了白卿的马车上,小狗呜咽了两声,白卿拉开帘子一角,把它引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