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策-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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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管家,您看我不是急么,下次不敢了。”茗竹边扶起何伯,一边急急的对公子说道,“公子,可不得了拉,门外来了个仙人,带了盆仙草,说是卖给我们呢。”
“什么仙人仙草的,没规矩。”何伯还在气头上,“茗竹你跟着大公子这么多年,稀世药草也见的多了,怎么还是没长进呢?”
“真的,大公子,您去看看吧!”茗竹跺着脚。
“好了,何伯,恐怕真是绝世药材,看茗竹急的,我们也一起去看看吧。”行风当下好奇万分,“带路吧,傻小子。”
行风还未到小院就看见大伙都站着,低声在议论。目光掠至院中,立马直了。月光下,花盆中一株植物正懒洋洋的开着,翠绿的叶子弯若新月,叶子的末端立着只银白的蝴蝶,在月色的笼罩下发出异样柔和的白光,宛若夜明珠雕出的蝶饰,随着风翩翩起舞,引的人的目光也随它游移,仔细看,这哪是什么蝴蝶,分明就是这株植物的花朵,这花朵儿下面还挂着小指长的细果儿,亦随风轻轻晃动。“夜月蝶。”风行大惊。
“夜月蝶!”众人大惊,议论声猛的一下大了起来,居然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夜月蝶,何其幸也。
“公子果然是药神。”旁边传来一声悦耳的轻笑,行风回望,世界突然就静了,对面的人嘴角噙着一丝微笑,目光正与自己相遇,眼中满是平静与淡然,额前的发被一根木簪随意的固定在头后,成片如墨如缎黑发的在月光下折射出淡淡的光芒,风吹过,轻轻带起几许。那人没有倾城的绝色,只着粗制布衣,可是通身却散发出的灵气与淡然却犹如夜月蝶让人忍不住将目光停留在他的身上。原来灵气与淡然是如此和谐的能在一个人身上出现。仙子?行风突然就想到茗竹的话,如若是他,那还真配的上夜月蝶的仙子这个称号,行风暗想。
“不知公子对这株夜月蝶可否满意?”我微笑,对面的男子很是帅气沉稳,他能认出夜月蝶那就说明他足以知道夜月蝶在药物间的价值。
“不知公子如何称呼?”行风一阵懊悔,居然自己也有失神的时候,难道紫都美人还看的不够多么。
“苏浅月。”
苏浅月,行风默念,人如其名啊。“请苏公子内堂说话。”
“夜月蝶,月下开花,若蝶,莹白,得名,果结花下,细长,花可驻颜,果若单枚,可驱通病,双枚则可驱重症,解奇毒,三枚则可救回命悬一线之人。苏公子,不知暮某说的可对?”
“公子不亏是医仙高徒,当世药神。”迎上他探寻的目光,我端起刚上来的茶水,轻轻的吹着。
“师父曾于多年前见过一枚夜月果,世人见到的更是少之又少,整株夜月蝶,更是稀世少有。且蝶下毒虫备生,采者九死一生,多是只采果实,果实一经采摘夜月蝶自会枯萎。暮某若不记错,除了开国皇室曾有过一株,公子只怕是第一人,不知公子可否告知如何采摘,好让在下能在下次见到也采上一株。”暮风行言辞灼灼。
“实在不是浅月不想告知暮大公子,实在是浅月不知。”我垂下眼帘,“草药乃家师为师娘治病所采,为此家师付出生命,师娘因思念家师不肯独活,独独留下夜月蝶也随着去了。”思及百年前家人不见的场面,淡淡的哀伤就这样弥漫开来。
“苏公子恕罪,行风不是有意提起公子伤心过往。”行风看着面前之人弥漫的哀伤,当下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
“不怨暮公子。”我话锋一转,“只是不知公子愿出多少买回夜月蝶?”
行风略一沉默:“苏公子,夜月蝶一枚果实已然高价,而公子此株已然结果三枚,只怕更是无价之物,暮某恐怕也难沽价,不知苏公子可否愿交再下一个朋友,以二十万两贱价卖给暮某?”
二十万两,呵呵,不知够普通人家用几世的勒,本也未想卖那么多,更何况能交上暮行风这样个朋友,那更是赚了:“苏某在此谢过暮公子。”
“以后唤我行风吧,不介意的话我就喊你苏兄。”行风接过下人递过的银子,颇是为难,“怕是要让苏兄笑话,这些日子收药不少,现在钱已然不够,可否先付十万两,若苏兄不介意,明日可随我回紫都取剩下的十万两。”
“不必了,暮家的信用我信的过,剩余的十万两只当存在行风那里,过些日子我自会去紫都拜访。”作揖告退。
“我送苏兄。”行风送我致门口之时突然递出一快玉牌,“日后你自可凭这快玉牌来找我。”
我额首谢过,飘然而去。
“公子,你怎么将从不离身的玉牌给了人?剩余十万两连夜派人去附近钱庄提就是了”何伯大惊。
“我若不给他点什么他怕是不会来找我了。”暮行风望着飘然远去的背影淡淡的说,“我很是期待能和他再次相见呢。”
“公子?”
“夜月蝶就放在院中,派人专门守候,明日启程回紫都。”收起目光,暮行风又恢复干练,浅月,我很期待与你的再次相见。
而我,若是知道以后会因夜月蝶引起种种以致丧失至亲,痛不欲生,怕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接下这枚玉牌,也无论如何不会为了还这快玉牌步入暮家。只是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紫都篇:第三章 暮家三奇]
不愧为大齐王朝的心脏——紫都,建筑华丽,人群鼎沸,与先前所逛的城镇完全是不同。
“走走走……”几个卫兵在都成门口拦住了想进城几个破落户,“都城不允许乞丐进门。”“走吧,年轻人,你若是被发现在都城行乞怕是会落得个生不如死的下场。”一老人忍不住劝解。原来如此,我说为何其余城市皆有行乞之人,唯独紫都除外。
随身走进一家客栈,在楼下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坐了下来。无论在什么朝代,流言的速度永远是最快的。想得到什么消息,客栈是最好的地方。这儿是紫都,不比别的地方,还是听听消息再说吧。
“知道么,暮家一个月前得到了一株夜月蝶,结有三个果实呢!”
“早听说了,我家邻居的儿子那次跟着去运药,亲眼看见了的,说的是那个神奇啊,那晚可是有位月下仙子送来的这盆夜月蝶,那仙人长的那是……”
还是夜月蝶么?看样子消息的热潮还没退掉,一路走来多是夜月蝶,暮家的消息。暮家,想起这一路听到的消息不禁莞尔,倒是很想会会暮家的小姐,不知她是否也来自现代。
若是说紫都有什么让人探讨的大人物大世家,首屈一指的只怕就是暮家了。暮家的家长暮霆锋乃是大齐唯一的异姓王,可惜此人爱妻如命,只愿陪娇妻游山玩水,说什么也不肯在朝廷任命的官员,只是空得个王号,但是凡在朝为官者都敬他三分。
暮家最有名的却不是这位闲散王爷,而是他的三个孩子。
长子暮行风,帅气稳重,乃是整个王朝人家的首选夫婿。暮家产业这些年在他手中不知拓展了几倍,尤其是药业,暮家的药庄若是在风行大陆称第二,风行大陆就没有所谓的第一。暮家底下的布庄,绣纺,玉器,古玩,钱庄等产业,在大齐国也是各中娇者。这一切都离不开暮行风的努力。
次子暮行云,更是大齐的一大奇观,不为别的,即使生为男儿身,仍为公认的天下第一美人,大齐朝男风虽不盛行,可他除外,男女皆想娶之回家,可惜本人除了对钱上心,其他的男女若想入他眼,难,难于上青天。一路走来听到他的议论最多,曾听人说起,有人在酒楼想与他同座一张桌子,结果暮行云想也不想就同意了,要求很简单,只能座着看,每人每位100两银子,若包下剩余三个空位独赏,总共统计350两,结果每次他刚进酒楼,还未坐进包间就有人屁颠屁颠的抢着定下空位。家有如此商业头脑一人,聚财岂能不快。
三女暮莲落怕是最遭非议的一个女子。别说是大齐,恐怕是整个风行大陆习俗都是女子在家相夫教子,未出阁的闺女更是不许抛头露面,可她不同,布庄酒楼生意样样插手,一身女装却从不介意抛头露面,偏偏此女子颇有才能,虽不及大哥二哥,可是生意却也是稳稳当当。这样的一个女子,在这样的一个时代如何不遭人非议,如何不让那些不及他的男子眼红,深闺中的女子笑话。正因如此,暮莲落现如今已是十八年华却仍未有人上门提亲。用那些男子的话来说,谁敢娶啊!可是我却深为好奇,如此特例独行之女子,倒是颇有现代风范,只是经商之中倒没有现代之特有手段,所以我在他三人之中反而最想会会她。
“皇上七十大寿快要到了吧?恐怕此次暮家进献的就是这盆夜月蝶了。”
“对啊对啊,还有一个多点月吧。”
“听说过两天就要下诏文,说是普天同庆。”
“什么普天同庆,恐怕是官兵普天敛财吧!”
“嘘,小声点,被人听到可不得了……”
皇上寿诞么?看样子紫都不能呆太久,我还是不习惯那么多人。向店小二打听好紫都游玩之处转身出了大门。
天色已渐渐昏暗,熙攘的大街上人群渐渐减少,我也转身去了小二推荐的暮家所属的悦君酒楼。哎,我对这事物并不挑剔,可惜再次为人以后我的听觉嗅觉视觉比常人不知敏锐多少倍,所以对住的地方一惯是能住好点就住好点,省的睡的不舒坦,第二天没精神,更何况,不是没钱。
“你一个姑娘家家的有何脸面管我们男人之事?就算你是暮家的女儿,那你也是个女人,凭什么管东管西的!”前面围着一圈人,一个男子的声音尤为突出。男子刚说完,围观之人也纷纷附和。
“怪不得那么大了还嫁不出去。”“反正给我做媳妇我情愿儿子打光棍。”“是啊是啊。”“暮家怎么会养这么个女儿呢!”这是三姑六婆的声音。
“你说她们家和男子谈生意她怎么都去呢?不会是挑夫婿吧!”“没人要就倒贴啊!”“如果嫁给我看暮家的财产我还会考虑考虑。”“你居然会要,谁知道他和那些男人有没有一腿啊,小心绿帽子不知带了多少顶了!”这是男人猥琐的声音。
七七八八嘈杂的声音是越说越大,本来在维护自家小姐的店家的声音也渐渐微弱了,只怕在他们眼里他们家小姐就是如此。
暮家小姐,暮莲落!既然有缘,无论基于你是我想见的暮家小姐还是基于现代养成的女性思想,都应该帮你说一两句吧。
“既然各位夫人知道妇容妇德为何,那为何还滞留街上,此时不是应该回家为夫君做饭洗衣了么?你们单为看她人笑话留在这里怕是比暮家小姐更加不堪吧,若被夫君知道了七出之多舌,不事舅姑你们均有了,不知会有何反应?”
街上的女子神色变了变,终究没说什么,纷纷离开。
“至于这位大哥,世间不平之事无论男女均可议论,大哥如此动怒只怕是暮家小姐说到你的痛处了吧。”那男子双眼一瞪正想开口,我抢先一步,“既然大哥觉得有理,那么说出来让大家理论一番,在此的各位都是认理的主,看看谁对谁错。只是若是大哥错了,那只怕要让大家唾弃了,居然连一小女子都不如。还请大哥向暮家小姐道歉。”我转身向大众作揖,“相信大家都是明理之人,断不会冤枉好人,气量也不会比女子小上几分。”
“哼,我为何要和一介小女子计较如此之多。”男子听完我说的话,拂袖而去。
只怕无论争还是不争这名男子都输了,若争了,气量则比女子还小,即使赢了日后也不免落人口舌,离去倒也是最好的方法。
旁人一看主角都走了,也就跟着一哄而散。
“莲落谢过公子出手解围。”对面的女子对我行了个万福之礼。我这才得空细细打量她。瓜子脸,细柳眉,大大的眼睛可惜现在仍有些微红,恐怕是刚才气的不轻。头上不像现在未出阁女子点满珠坠,反而学男子将鬓间头发束起,以一小巧上坠有粉色珍珠的黄金冠固定,后垂两根嫩绿色飘带,看上去不失贵气而又多了几分娇俏。下着嫩绿窄身长裙,外穿一件土黄色背心,腰束黄绿相间腰带,整个人看其来活泼而不失稳重。
“公子。”对面的小姐脸红了红。
“小生无礼,还请小姐见谅。”像我这般打量小姐煞是无理,“小姐就此别过。”看样子她并非现代之人,我转身迈入悦君酒楼。
“公子可是在店下投宿?”
“正是。”
“若是不介意公子明日请定于我府上做客,以表我今日答谢之礼。”
略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