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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爱你不过两三天-第2部分

小说: 爱你不过两三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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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同情莫局,莫局夫人的事,虽说也就他们那个圈子的人知道,可只要一长心,总能漏出来几分的,总之说一句的,他们夫妻是各有默契的,双方互利互惠,我给你权、给你势,你就得当好丈夫——
就这么简单!享受了什么就得付出什么,这都是得清清楚楚的,别以为世上的人都是糊涂鬼,那种占了老婆家权跟势的人,还得让老婆憋屈了,给他养外室女跟情人?笑话,得掂掂自己到底有多大脸。
孬小情在路上还在想着到底今天莫局夫人找她是要做什么的,脑袋里的思路千转百回的,转来回去的,脸色一点一点的阴沉下来,上回莫局夫人还跟她说过,让她把工作辞了,再给介绍另一份好工作呢……
好工作?
孬小情的嘴角浅浅一扬,谁耐烦真出卖自己当个磨镜的?磨来磨去的,就算是真有事儿,也都是假的,有意思吗?至少她是觉得一点意思都没有,还不如找个会干事的男人,那样才算是人事儿。
呃,她不歧视那些人,就是觉得别发生在她身上就好,莫局夫人的爱好确实有些高大上,她到没想让自己也跟着掺合入这些高大上的事情里头。
港城最新的楼盘,前能看海景后头还有山,最最不错的地段——孬小情淡定地跟保安打了个招呼,对这里早就熟得不能再熟,保安都认得她了,赶紧将大门给开了,——她顺势就将车子开了进去,找了惯常用的停车位将车子试图停入那里——人下了车子,一抬头,就看到那十二楼的窗子还开着,刚想往前迈一步——
没曾想,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车子,恰恰地就从她身边迅速地就过去了,那速度快的,让她只感觉到一阵风过去,吹过她脸上,她顿时僵了脸,面色有些控制不住的白,心脏更是跳得非常快……
然而,下一秒她就反应了过来,怒气冲冲地想找人算账,车子早就已经过去了,只留她一个背影,她连车牌号都没看清,也就知道那车子是卡宴,妈蛋,她悻悻然地收回视线,想想刚才那个画面,她两手环抱着自己,抖了抖,才算是恢复正常。
“肯定是赶着去投胎的。”她恨恨地丢下一句话才走。
莫局夫人住在十二楼,十二号楼的十二楼,听上去有些拗口,十二号楼的十二楼,整层都是她的,按这里的平均价来算,这一层楼大约有个八套房子的,每一套起码五百万起价的,算算八套,就这么钱就够让孬小情觉得有钱真好呀——
也只是羡慕一下,她出生以来也没有缺过钱,虽说比不上莫局夫人,可是从来没有为钱为难过一次,她亲爸好呀,从来不让她缺钱。
莫局夫人的房子,她是有钥匙的,每次都是不见外的直接开门,要是敲门什么的,其实会惹莫局夫人不高兴,是人都有点儿怪僻,孬小情挺理解这位高大上的莫局夫人那点小脾气——
只是,她把门一开,就听到什么东西“呼啸”过来,也就下意识地一躲,听得“哐当”一声,什么东西落在地上,碎得不成形了。
“滚,滚——”
平时优雅的贵夫人莫局夫人谭雅披着条酒红的浴袍,全身雪白如牛奶般的肌肤毫不吝啬地暴/露在空气里,平时都盘起来的长发,此时散落在肩头,即使是这样没有精心装扮过的架式,她还是显得像个尤物,身体该瘦的地方一点肉都见不着,该长肉的地方长足了肉——
可她的脸。
娇艳的脸,满是怒火,犹如被烧灼着了的红玫瑰,热烈地绽放在火里似的,胸口不时地起伏着,她手指着门,被描绘的有如古代娇姬般的眼睛,此时慢慢地回笼焦距,慢慢地映入孬小情的身影。
她开始放下手,胸口的起伏也跟着慢慢平静下来,一手捂着高挺的鼻子与娇艳的红唇,人也开始落坐在沙发里,双腿自然地交叠在一起,双手将浴袍的领子轻轻地拉阖在一起,遮住她雪白的肌肤。
茶几上放着一烟包,她伸手去拿烟,细长的烟身,夹在她的指间,隐隐地像是与她连成一体似的,她朝孬小情点点头,将烟递到嘴边——
孬小情眼角的余光瞅见那被扔的东西,心头不由一颤,可与唐三彩比价的东西,年前她就听说过新闻,据说这件东西的价值高得离谱,是国外某位人士在场外由电话兑拍所得,至今拍卖行还不愿意透露出买家的身份,据说卖家不愿意。
她上次来这里,就看到莫局夫人这里放着这件东西,就这么碎了,真是叫她心头都是颤颤的,只是,她一向是极懂看眼色的,赶紧上前几步,几乎就半蹲在谭雅的面前,拿起茶几上面的打火机——
也不是什么普通的打火机,而是全球限量款的,想要买都是得预定。
她托谭雅的福,用过这打火机好几次,都是替谭雅点烟,而这次也不例外,微弱的火星,在谭雅的指间燃起,她深深地吸一口,又狠狠地吐出烟雾,而且是故意往孬小情脸上吐——
孬小情也不懂,这烟味,虽说二手烟不好抽,可她从小是闻惯烟味,她奶奶活着的时候,一天能抽三包,年轻时还能抽大旱烟,所以她不讨厌烟味,烟味反而更让她觉得像是回到奶奶还活着的时候……
她的下巴被抬起,鼻间除了闻到烟味,还能闻到谭雅身上的味道,与平时的浓烈香水味不同的是,今儿个闻上去仿佛有些檀香,清雅的檀香,她的鼻子尖,一下子就能闻出来——
谭雅从沙发上滑下来,一手夹着烟,几乎半蹲在她身边,脸颊贴着孬小情,闭上美丽的眼睛,与她的脸一下一下地摩挲着,像是得了肌肤饥渴症一般。
她的身体不烫,反而有些凉意,像是刚刚洗过澡,颇让孬小情有些意外,她反手就搂住谭雅,笑张着眼睛,还带了几分戏谑,“你们那位太子爷过来了?”
要说谭雅,这世上活的最潇洒的就算她了,可她这样的,也就悚一个人,就那么一个人,就是她的亲弟弟,——谭琏。
而她一提,谭雅瞬间就变了脸,将她一把推开。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不知道这些情节亲们会不会扛得住;哈哈哈;我挺坏的;哈哈哈。好像撒花的亲们很少呀;心里挺凉的;快把我带走吧;亲爱的同学们


☆、003

早就在孬小情出口问时,就料到谭雅可能会有的反应,包括这一推——
也就顺势地往后退开,什么措不及防地撞上茶几这种事离孬小情还是挺远的,她一贯还是挺能保护自己的,尤其是碰上谭雅这样的,高兴或者不高兴可能只是一瞬间的事。
心里虽是这么想的,可孬小情面上不见半点不高兴,反而是笑着,到不谄媚,“提都不提了呀?”
她还轻巧地跟抱怨似的、且嗔怪般地朝谭雅丢去一眼。
谭雅上一秒还失态地将她推开,被她嗔怪的眼神弄得挺有些烦躁,伸手欲扶她,还没等孬小情搭上她的手,她又临时地缩回手,像是要被烫到一样的立即坐在沙发里,还是那种坐姿——腿叠着腿,手里头的那根烟,让她掐灭在烟灰缸里。
“他让我别惹事呢——”谭雅突然笑了。
谭雅长得很漂亮,是那种很惊艳的漂亮,最是那一笑,能让她整个人一扫眼底的阴郁而彻底地亮起来,要不是孬小情有极好的定力,说不定真是走了那些助理们要走的路子——她在心里实在是觉得谭雅是有魅力的,偏就是性子不太好。
孬小情觉得这话有些意味在里头,但她不自作聪明地去猜,就扬起眉角,眼睛瞅着谭雅,一点躲闪的意图都没有,“你最近惹的事是大了点。”
她奉上一句,说得很坦白。
谭雅一点不高兴的意思都没有,反而是背往后靠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上头,“他当谁都是那种老古板呢,我这么过生活,都是过我自己的,与他有什么相干?他要当年轻有为的接班人,我又不当,凭什么还得按他的意思去过活?”
果然是那位太子爷。
孬小情尽管开始早就晓得能惹谭雅生气的人只能是那位太子爷,但经谭雅一说,完全是证明了自己的猜测,她嘴角一点得意之色都不露,到是坐在谭雅对面,不动声色地劝起人来,“好歹给太子爷留点面子,嘴上听了就是了,何必自己生气呢?”
谭雅听得挺高兴,立时来了精神,人就巴巴地从沙发里滑下来,跟没骨头的鱼一样,双膝跪行到孬小情面前,也不在乎自己的样子有多奇怪,她就是两手搭在孬小情的膝盖上,“真诚”地瞅着她,“小情——小情——”
就跟莫局那会叫她一样,要有多缠绵,就有多缠绵,听得孬小情几乎都能起鸡皮疙瘩,她反而摆起了架子,满眼里都是温和笑意地对上谭雅的视线,毫不犹豫地问她,“夫人跟余碧莲走得挺近的?”
谭雅放开手,人一个松懈地往后坐在地面,跟个赖皮的孩子似的,不回答我的问题,到是“咯咯”笑起来,还用手掩着嘴,视线不时地瞄我一两眼,“哎呀,你也知道了呀?”
“咯咯……”她又笑,跟发现天底下最好笑的事似的,又朝孬小情神神秘秘地靠近,且压低了声音,“小情,你晓得不,她的那些照片都是我叫她拍的,我叫她拍的,好玩吧,好玩吧,莫仁信是不是吓坏了?是不是?”
孬小情无语……
实在不知道怎么话来形容自己的心里感受。
知道那位太子爷来过后,她就有这种猜测,果然跟她猜测的一样,也不吝啬什么风骨的,当下就笑着求她,“莫局那里叫我把照片弄回去呢,雅姐帮帮我?”
“我当时就跟她说了,照片都是她的,她想干什么我管不着……”谭雅就坐在那里,表情像个无辜的孩子般,“啊呀呀,我太容易相信人了,怎么就能这样子呢,现在照片都在她那里,她还要威胁莫仁信跟我离婚呢,你说好笑不好笑?”
孬小情怎么说呢,这更像是一件谭雅又不动脑筋干了蠢事,她就看着聪明,有时候蠢的真是叫孬小情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就比如这次她一直在想谭雅到底在里面投入了多少精力,真跟她想的一样,谭雅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给莫局下套。
莫局这个人,以前还好的,现在有些管不住自己下半身,就谭雅跟莫局这一对,她真心不知道怎么形容,瞅着谭雅跟个神经病患者似的神经笑,她心里非常蛋疼,到是还央求着谭雅,“要不雅姐跟我说说她联系方式?”
“你别管——”谭雅莫名地就瞪着我,充满怒气的,一手还指到孬小情额前,“这婚我是离定了,甭管谁来说都不成!”
孬小情到是没想劝她不离婚,到底是莫局说不离婚,还是挺相信他的,毕竟谭雅这个人不靠谱不是头一天的事,为人处事上还是莫局靠谱一点,有一点是确定的,不管怎么也好,总要拿回照片的。
“好好,我不管的,我不管的。”她笑着安抚人,将手挡在脸前,挡住谭雅的手指,非常有耐心地解释道,“雅姐想怎么高兴都行,余碧莲这个小婊砸要是落入太子爷手里,我怕雅姐……”
谭雅顿时就泄了气般,手指指茶几,“那下面的抽屉里,有张条子,是余碧莲的手机号,你让她不许说出我的事儿,”话说到这里,她朝我瞥来一眼,眼晴多了些谨慎,“你会做到的吧?”
孬小情这会儿不笑了,这时候笑显得老没有诚意,却没有立即去拿抽屉里的所谓纸条,正色地问道,“你们家那位太子爷晓得这张纸条了?”
万一碰上可就不美了。
“没有——”谭雅一下子就精神头十足,“不过他想要找个人,不是什么难事。”
她看着孬小情,眼底止不住同情的意味——
可孬小情看她这么精神,感觉谭雅跟吃了回魂药一样,此时也不便再也谭雅多说什么,尽早弄到余碧莲手里的照片才是正事儿。
谭雅想要离婚,那也得看看他们家的人同意不同意,尽管谁都知道谭雅性向不正常,可谁又都知道她结了婚,又有了女儿,表面上的架式摆得好好的,有人说闲话还可以正大光明地拍回去——离了婚,可就把她的那点破事都弄得尽人皆知。
如今名节这个东西嘛,不好说哒不好说哒——
谭家如今如日中天,必定不会叫这样的事任由人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孬小情拿了纸条,只消一眼,就把11位的手机号记住,当着谭雅的面儿就把纸条给撕了,一了百了,刚出门,她就给余碧莲打电话,——没用,停机。
孬小情气得踢谭雅家的大门。
可找个人真难得到孬小情?
笑话!
就是他们夫妻背后的事,挺让她不晓得怎么评论才好,不管她才不管,把事儿干得干净利落才是她的本事,要找余碧莲嘛,其实很简单,孬小情认识一个人,那个人姓唐,至于叫什么名字,孬小情没问,人家也没说,别人都叫他“唐哥”。
孬小情跟他还算是有点交情,赶紧地就巴巴地给人去了电话,甜甜地叫了声:“唐哥——”
唐哥让她别废话,直接去他那里面谈。
所谓的面谈,其实很叫人伤脑筋。
唐哥有个好听的职业名称——经纪人,说点难听的就是“拉皮条”的,经他所拉成功的皮条真是多的数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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