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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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做官 。付来之银,小的置买田地,皆有出入簿帐,何尝敢为窝主?敢做劫贼?”郭爷叫拿簿帐来看。文信递上簿帐,上载某次寄银几多 ,某次寄银几多,共有一万零二百两。
其买田业,某处买田几多,去银若干,某处用银若干,买田几十亩,簿上悉载明白。郭爷曰 :“尔哪里有兄做官?哪里有银寄尔?一片胡说。”文信曰:“小的家嫂与侄可证 。”郭爷遂拘章氏母子来对理。文信见嫂、侄俱到,乃哭诉曰:“嫂侄在此,乞爷爷超豁窝劫之罪。”郭爷曰:“你非窝劫,怎么窝兄之银而劫嫂侄?”文信白知理亏,低头认罪。郭爷曰 :“如今我饶你之罪,那田产凡系兄银所买,将文契上来 。”郭爷叫户房一一用了印信,交付章氏子母。郭爷又代算过田业价钱,止有九千,还有一千二百。吩咐文信 :“你这多年田上花利 ,饶你不追,这银却要还嫂侄 。”文信遂哭告嫂曰:“我替你母子创此产业,也费多少心机 ,今日悉皆交还,这些银子乞嫂嫂念骨肉至情,把与我也罢。”章氏乃禀郭爷曰:“文信系夫亲弟,田产今已蒙爷断还。所遗之银,情愿不领,以还折谢叔买产之劳,庶不伤先夫同胞之情,叔侄一体之亲 。”郭爷遂允章氏之请。嫂叔俱拜谢郭爷而去。郭因判曰:审得文信,实文明之嫡弟也。明尹洛川,俸资悉付弟归。盖以事同一体,信必能为己创业垂统也。故屡付银而无记载,嫂亲授而无疑忌。明后宦殂,家计日蹙,信即当抚侄供嫂 ,合食同堂,则嫂安忍诉告追产,而前日之田, 信亦可收其一半矣!胡为欺死瞒生,遂滋骗心?此等餐噬之毒,罪曷逭焉?原产九千,悉付章氏子母掌理;余银千二,权允章氏准为谢资。各释宁家,罪姑不究。
郭公案
豪奴侵占主坟
云南府昆明县七都嵩川萧馨 ,有一祖坟山,落在安宁村,乃馨之六世祖萧望、六世祖婆胡氏合葬于上,地名伏虎山。当时置有祭田百亩,坟屋三宅,池塘、菜园一应全备。当时遂拨老家人萧富夫妇,带家人萧松、萧竹、萧梅,一同居住,种田守墓。萧望脉下,有礼、乐、射、御、书、数六房人丁,传到萧馨,已有二千余人。年年到此来祭扫一次,有六十余里远路,来时止住一晚即去。经今二百余年。萧富三子分作三房,亦有上百人烟,家资亦尽殷富。松、竹、梅三房,下出几个刚恶后生,便不肯甘为人下,说 :“萧馨家中亦是人,我松、竹、梅家中亦是人,怎么他来祭扫,我们众人都要服事他,俱无坐位?
我们今年大家将这山禁住,预先祭扫挂纸,只说今年轮我该祭。”
众人摆布已定,但见时值清明,萧馨合族宰猪杀羊,俱来祭扫。
时松房萧罄 、竹房萧色、梅房萧督,统领各房亲丁五六十人,阻住萧馨众人,不许上山,说道 :“这山上祖公,如今排当我祭,与你无干!不消上山 。”萧馨喝曰 :“强奴不得无礼!尔要思量祭坟,今日尚早。”萧罄等曰:“俱是祖公,俱是支下子孙,安得尔祭多年,我独不祭?”六十余人各执耙棍,凶狠棱棱。萧馨子、侄俱是衣冠文弱,恐与他厮闹,反受其辱,遂权忍气,暂挑礼物归家。萧馨到家,与六大房会集祠堂,商议曰:“萧罄这伙畜生,他往日取名,俱与我等同字,便有今日之意。
此等恶奴,若不府中告他,明日此山决被占去 !”遂写状往府去告。
告状人萧馨 ,系昆明县五都民籍。告为奴占祖坟事。 六世祖萧望,夫妇合葬安宁村伏虎山。当委老仆萧富夫妇住居管理,拨田百亩赡祭,经今二百余年。岂后辈恶奴萧罄等,耻为人下,妄捏祖该彼祭。至日统率群凶,执棍赶阻,不容上山。奴势浩大,祖祀遭梗。恳台明法究奸,庶使良贱安生。上告。
时山西王重茂在云南作太府,准了萧馨之状。遂出牌,差郑良、黎勉,去提萧罄等对理。萧罄等见王府尊来提,即同差人,具诉状来诉:诉状人萧罄,系昆明县七都民籍。诉为究复祖祀事。
始祖萧望夫妇,葬伏虎山。置有祭田百亩,支下子孙轮祭收租,议定每支以二十年为率。祖议血证。今年例该身祭。
馨捏奴占祖山,耸台祖祀。祖非一脉,何以脉出同源?既分主仆,必异名讳。显见强宗抗族。乞爷锄强扶弱,追复祖祭,死生冤明。上诉。
王府尊看了诉状,乃叫萧馨同来对理。萧馨曰 :“小的六世祖夫妇合葬安宁村二百余年,子孙二千,年年致祭。谁不知萧罄是小的老奴之孙?今罄等非惟不甘为人仆,造谋设意,企欲占山占田,雄据一方,以图风水。”萧罄曰:“小的祖公支下,共九大房。萧馨六房,住居祖屋;小的三房,迁居安宁。往常他祭六年,小的祭三年:后来小的贫难,他便一概祭去。今年本该小的祭祖管田,他便不容小的祭扫。均是祖祀,均是祖产,怎么他们六房人众,公然占去?若是主仆,祖上怎么有此公议?”
王爷曰:“拿上公议来看。”上载:立议约人萧葱、萧薇等。今有坟山一所,坐落土名安宁山。茔葬祖公萧望、祖婆胡氏于上,祖田百亩池园,一应九房互为管守 ,每房例管十年。周而复始,毋得争占。
旧居六,所居三房,各道公议。如有不公不法,房即以不 孝,赴官理论。洪武三年,五月初五日,立公议。七世孙萧葱、萧薇书。
王爷看了议约,乃问萧馨曰 :“尔祖宗已有议约,则萧罄不为假争。怎么见得是尔奴仆?此必是你房数人多,他的人寡,你故不肯认他!不然主仆怎敢脉脉同字?”萧馨曰 :“此奴来到小的家内,便不敢将大名来叫,只报乳名;况且去此六十余里,哪里知他冒名冒讳?”王爷曰 :“你有二千余人,他止七八十人,怎么阻得你住,不容你祭?必是你以强凌弱,叫拿山邻里长来此再问 。”差人即去拘得里长汪广和山邻冠儒、习诗到府。王爷问曰 :“萧馨、萧罄争山,哪个是真?”谁想三人俱受萧罄之贿,即偏证曰 :“小的不知山是哪个的?只是见萧罄家中年年祭扫,小人俱受他酒肉之惠。萧馨家中,间了数年,亦来祭扫一次。来则人伴甚众,每近方亲邻,各送胙肉。此都是小人知的。其余山之真假,乃萧家远年之事,小的实是不知。”
王爷曰 :“据山邻之言 ,则新旧人居,果是一族。照依议约,共祭便是。何必再争?”萧馨见王知府不能辨奸,乃权时应曰:“悉凭老爷公断 。”遂出府门 ,写状竟往都察院郭爷处去告。
于是写了状词,进入都院去告:告状人萧馨,系昆明县五都民籍,告为辨奸事。老奴萧富三子,看守祖坟,耕种祀田百亩,二百余年。突出萧罄兄弟,不甘奴分,冒充九房支系,坟田悉霸,不容祀扫。
奴占主山,祖归非类,天地大变。叩天辨剪奸顽。上告。
郭爷见了状词,即呼萧馨上堂,亲审问曰 :“尔这山经过丈量,载有字号 、亩数未有?”萧馨曰 :“小的此山及田园,一概俱是万历八年七月,凭五都十个排年公正里长,逐段量过,记载县中鱼鳞册,十分明白。”郭爷曰:“既有册籍,尔且出外俟候 。”郭爷即出牌,仰本县速解县中实徵鱼鳞册及萧罄等赴 院。知县即时解至都院。郭爷坐堂,吏呼原、被告听审。萧罄等俱于堂下听候。郭爷乃将县册前后看过。见上载有来字一千三百号:“坟山一段,二名安宁,计丈八百二十亩,业主萧馨。
安宁山祭田 。”又得来字一千三百一号 :“土名山前,计丈三亩。业主萧馨 。”又来字几号田及来字几号鱼池、菜园,俱写业主萧馨。佃仆萧罄,并无萧罄管业等名。又观萧罄户下,某山、某田、某地,俱八都,水字,某字、某号,方载业主萧罄名色。郭爷便叫萧罄问曰 :“你既都是萧氏子孙,怎么这丈量时分,俱载佃仆萧罄?明白主仆之分,截然不紊,安得强附支系,瞒心冒占?叫牢子每人与我重责三十,供招上来 。”萧罄见郭爷拿住了他筋节,争辩不得,只得直供曰 :“不合冒袭名讳,妄霸主山,脉扯九房,紊乱良贱。所供是实 。”郭爷见了供词,大骂萧罄曰 :“你这欺心奴才!明知县有弓口字号,凭某官问断 。可即去勒石刻碑,竖于尔祖坟前。六房各执一张,我与你用了印信 ,免得年久又起争端 。”萧馨即遵郭爷吩咐,出外写下七张官约 ,郭爷与他用了印信,遂将萧罄兄弟三房,各罚谷五十上仓。山邻、里正受贿,各问不应。郭爷乃判曰:以贱凌贵,以仆犯主,渐不可长。况敢重行不义,霸坟阻祭,而夺乱世系乎?萧罄兄弟,本萧馨老奴之嫡传奴类,则奴自安奴分,胡为遽逞雄心,不堪人下,以百人而思拒二千人?此盖凶狠顽慢,不啻化外禽兽矣!买贿里邻,哄诳官府,岂知丈册明徵,愚难行诈?此不待知者,而奸可立灼也。坟田等项仍着萧罄子孙看守。明刻碑文,永革紊乱。罄各纳谷五十,姑示薄罚。里邻各拟不应。
郭公案
佃户争占耕牛
海阳县九都乡下,有一石姓人家,名曰石尚友。专喜爱小母牛,租与人养,牛大便取回孳生。
时一邻人吴茂正无牛耕田,乃托相知人,到石尚友家,讨一母牛去养。议定三年供大交还。谁知养到二年,母牛长大肥壮,又生一小牛。吴茂心中欢喜,又得牛耕田,又有利息,愈加爱惜甚重 。及至养至三年,石尚友见吴茂牛大,又生一子,遂来取回 。吴茂见财起心,遂对石曰 :“这牛白白养它两年,今才得用,尔便要取去,可将一两辛苦钱还我。若肯再与我养两年,我便贴尔一两银子。”石曰:“前年尔养一年,那便说得小旧年,便替你耕田一年,又生一小犊与尔,尔心不足,还说要取辛苦钱 !”石尚友说罢,即牵牛归去。吴茂见石牵牛,即来抢夺,硬争曰 :“谁人不知,我将价钱与尔,买得此牛?今日又来白骗。世间哪有这等强人 !”两下即扭住乱打,同扯到县里去见官。
不想行至街心,撞着郭爷道到,二人即喊叫伸冤。郭爷乃带转府中,问曰 :“二人怎么扭结,牵牛在此 ?”石尚友曰:“小的前年买得此牛,被吴茂串中来讨去养。养至旧年,牛力已大,又生一小犊 。今年小的止取牛母回去,他又得牛耕田,又得一小犊,还说要与小的取辛苦钱,不许小的牵牛归去。因此扭打 !”吴茂曰:“小的前年将价银一两五钱与他买了此牛。
今日他见牛大,又生一子,便思想要将原价赎去,小的因此执住不给 !”郭爷见他两人各争一端,遂心生一计,叫 :“你两人且带牛在外,下午再问。”二个牵牛去了。 郭爷遂吩咐皂隶曰 :“尔去外面叫人,私将他牛打伤,看他哪个伤心,便来报我 。”皂隶于通出去,见牛系在府前店铺门首。于通遂叫铺中人客人 :“你与我将此牛重打几下,我买酒请你!”客人曰:“不要惹祸 。”于通曰 :“有我在此,不怕他!”客人乃佯骂曰 :“什么人将牛系我店前 。”即拿起大棍,将牛连槌几下。石尚友连忙上前,护住道:“你不要打伤我牛,我即牵开便是。”吴茂在旁,只作不看见一般。于通即入府内,将打牛之事报知郭爷。郭爷即叫带争牛的来问。二人带牛俱至府内。郭爷问吴茂曰 :“此牛尔还未曾着了价钱,还是讨来养的。只是尔见这牛又能耕田,又能生子,又肯长成,故此不肯把还尚友。此情是实。”吴茂曰:“小的委的去银一两五钱与他买来。”郭爷曰 :“既是你买的,怎么全然不爱惜?”吴茂曰:“小的常时珍重此牛,朝夕不倦。”郭爷曰:“你既珍重,怎么才时铺人打牛,你乃袖手不顾?此可谓珍重乎?你可直直招来,我饶你打!若再强争,三十大板,重责不恕 !”吴茂见郭爷识出奸情,遂不应声,乃直供曰 :“小的不合养他耕牛,既得其子,又欲占其母,贪心不足。所供是实 。”郭爷见他认了,即饶了他刑。判曰:审得吴茂租石尚友母牛看养,原为耕田计,而实非出价买断也。养过二年,牛已生犊,则茂喜力耕有资,而孳息又倍矣。见石来取,岂不大拂其仰望之初心乎?故强争偿价,执牛不还。宜乎!愚夫之见利迷心,而不知久假不归,有明训也。若系己牛,骤前遭棰,胡为有隐、不隐之异情乎?牛还旧主。吴茂欺心妄赖,取供不准。
郭公案
邻舍争占小驹
杭州武林驿,有葛、沈二姓,同廒接栋居住。葛殷、沈枢两家,俱养有牝马,后两马俱生小驹,而小驹常混作一起,交互吃乳 。一日沈枢牝马死去,其小驹即带在葛殷马群中养大。
时常杂乱,晚夕一同吃乳。后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