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辛弃疾的火头军-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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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光是中兴大宋,收复北地怎么够?西夏怎么办呢?大理国怎么办呢?吐蕃怎么办?西辽怎么办?”张承乾看着辛弃疾,问道。“哈哈哈哈……”辛弃疾突然眼睛一亮,重重的放下酒杯,仰头大笑起来,豪气干云。半响才缓缓的停下大笑,低下头,看着张承乾答道:“怎么办?灭掉就是了,还能怎么办?收为宋土啊!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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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言()
你们知道辛弃疾有多厉害吗?也许,你们心中的辛弃疾,是一个只会舞文弄墨的文弱书生?
然而并不是,真正的辛弃疾,文能提笔控萝莉…哦不!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年轻时候是一个耿直的中二青年!极重义气,为了兄弟耿京,带着五十个兄弟,深入万人敌营生擒叛徒,为兄弟报仇。欢迎百度“辛弃疾到底有多厉害?”虽然听说这是一个抄袭贴,但是确实多维立体的展现出了一个“课本里还是太小了,装不下哪怕一个人的传奇!”
当一个现代的二逼青年厨师,遇到这个南宋中二青年文豪,会碰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万万没想到!自己穿越附身的这个身体也是一代名将……
尝试双主,所以故事线是两条,视觉也不是一个视觉!
尽力打造一本好书,向着几本历史佳作靠齐。
剧情比较慢热!
朋友跟我提过意见,说:你这文一百多章才能把剧情铺开,是不是太慢热了。
我也这样想过,但是,为了前面辛大家率五十骑,闯济州生擒张安国这一个剧情,还是选择了一百多章才铺开。
而且,本书的后续故事情节,会随着剧情的展开,更加精彩激荡,希望大家与我一起,去呵护这一份精彩激荡。
另外,在此向我喜欢的几位历史文大神致敬!
我的偶像:孑与2 愤怒的香蕉柯山梦
听说好书都慢热!
〜 ̄▽ ̄〜╱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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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2章 电梯惊魂()
清晨,温和的阳光,透过城市上空那一层灰蒙蒙的雾霾,照射下来,开启了这座城市,又一个忙碌的一天。
一个高楼林立的居住小区,靠着东边的一栋楼,第三十层。阳光透过玻璃,照射到窗户内的暗红色印花窗帘上,把窗帘的颜色映的鲜艳了些。纱窗透进的一缕带着浑浊气息的轻风,吹得窗帘微微摆动。
“哗啦…”一声,窗帘被人拉开,是一个很普通的小伙子。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衫,黑色的裤子。拉开窗帘后小伙子看了看窗外。
“又是一个大晴天,都热这么久了,昨天的天气预报还说今天下雨呢!哎!骗子…”小伙子自言自语的抱怨着。
摇了摇头,转身出了房间门,敲了敲隔壁的房门说:“承乾,你起来了没有啊!要迟到喽!”
房内没有反映,估计睡的太沉了,于是又大力的砸了几下门,加大声音喊:“张承乾,要迟到啦!”
“哦,马上!”房间里传来有气无力的回答。
房间内张承乾回答后,使劲的揉了揉眼睛,从枕头边拔下正在充电的手机,按一下键,看到手机上显示的时间,猛地惊醒:“卧槽!怎么这个点儿了!”
随即扔下手机,翻身坐起,掀开毯子,麻利的把裤子一抖,双腿一下就钻了进去。扣上扣子,拉好拉链,穿上拖鞋,冲进厕所开始洗漱。
这时,那穿上着T恤衫小伙子,已经梳洗完毕,正在撒尿,说:“你干嘛不早点叫我啊!”
小伙子看到张承乾冲进厕所,笑了笑说:“我也不知道你还没醒啊,我先走了啊!你也要加快一些!”
“嗯!记得把电梯给我按上来,我马上就来。”张承乾嘴里含着牙刷,囫囵的说着。
“好的!”小伙子拉上裤子,走过来,屁股一扭,挤开张承乾。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发型,又摆了几个自认为帅帅的表情,走的时候还不忘在张承乾的屁股上来了重重的一巴掌,嘴里哼着“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摇头晃脑的出了洗手间。
“握草!”张承乾报了一句粗口,嘴里的牙膏泡沫喷了出来,洒落到洗手盆到处都是。“老子弄死你!”
“来呀!小样儿!”正要出门的小伙子,从门口探出一个头,十分欠揍的嘲讽道。
张承乾走出洗手间,作势要追过去,同事“嘭”的一声重重的关上了门。张承乾悻悻的回到洗手间,继续洗漱。
张承乾是一个90后,作为一个一抓一大把的普通大学生,工作不好找,好不容易托了一个亲戚,进了一家星级酒店学厨艺,也许是珍惜这得来不易的高薪工作,也许是有些这方面的爱好,也许是天赋使然。学习的非常快,也十分认真,还勤快踏实。颇受酒店主厨的欣赏,看上他了,有点想招他做女婿,因此倾囊相授,这几年下来厨艺精湛,已经可以出师了。
那主厨的女儿长得也还不错,张承乾与那主厨的女儿也处的很好,都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这不昨晚因为跟那女孩儿聊天太晚,所以早上差点睡过头了,还亏的同事叫醒了他。
梳洗的差不多,张承乾整理了一下发型,虽然说厨师都要戴帽子,什么发型都不重要,但毕竟是恋爱之中的人,当然要随时注意形象。整理完毕,打开衣柜,取下一件短袖衬衣。穿在身上,一边扣着口子,一边出门。
张承乾酒店的宿舍在三十楼,所以等电梯等几分钟那是常有的事,所以张承乾才会让先走的同事到一楼后,又按一个三十楼,如果时间掐好的话,自己刚好能够赶上这按上来的电梯。
张承乾来到电梯口,发现电梯门开着,想也不想就迈步走进去,按了按一楼,又按下了关门键,可是这关门键按了三四下,电梯门才缓缓关上。
“这烂电梯又出毛病了?前两天才发生了故障,检修了一次,哎!真草蛋!”张承乾嘟囔这说,从裤兜中掏出手机,点开女朋友发来的语音消息,声音俏皮可爱:“钱哥哥早上好!起床了没!”
钱哥哥是张承乾女朋友给他起的外号,张承乾笑了一笑,按住语音键,也调皮的说:“你家钱哥哥不好!,差点起晚了迟到了!”
消息回完,电梯却还没有动,张承乾有些焦急的按了几下一楼,这时候电梯才缓缓的开始向下移动。
张承乾看着手机上的时间,祈祷着下面的楼层千万不要有人也下楼,要是再停两次,自己可能真的就要迟到了。看着电梯一直下到十二层,都没有人坐电梯,张承乾心中稍微安心,正按着语音键想要问女友起床了没有,刚刚说道:“小乖乖…”
“咔!哐噹!”一声巨响在电梯中响起,电梯轿厢一整剧烈的晃动,张承乾心中一紧,周身汗毛倒竖,瞬息之间鸡皮疙瘩鼓满全身。随后电梯加速下坠,张承乾“啊!”的一声惊呼,只觉得身体一轻,似乎飞了起来,这种突如其来的失重感,让张承乾头皮发麻,心中充满了恐惧,按着语音键的手指一松,这记录着张承乾的最后一个声音,被发送到了女友的手机上。
在这约么四秒的自由落体运动中,张承乾感觉似乎过了很久,脑中飞速的闪过自己这二十多年来的无数画面。自己四岁印象最深刻的事情,就是自己掉进鱼塘,被路过的邻居叔叔,一把拉起来。自己考上大学,成为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父母高兴的杀了一头肥猪,为自己办了十多桌的宴席。但是自己大学毕业,没有找到合适工作,除了感到无奈,还有对父母的愧疚。好在运起还算不错,能够进入这家星级酒店,遇到的主厨也十分欣赏自己,耐心的教自己厨艺,还将他的女儿介绍给自己做女朋友。两人也十分合得来,感情很好。
“哐噹…轰…”
一声杂乱的巨响充斥满张承乾的耳膜,张承乾也随之感到一阵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剧痛,整个人就像一团稀泥一般瘫倒地上,电梯顶上的天花板和电灯掉落下来,把张承乾埋了起来,那电线断裂的地方,还在不停的闪着电火花。
张承乾瞳孔缓缓放大,眼中一片鲜红,遮住了眼前的视线,遮住了电梯顶上,那还在闪烁着的电火花。
只是刚开始的一阵剧痛之后,张承乾突然感觉不再痛了,脑子里因为没有睡好所带来的一丝混沌,也消失无踪,头脑特别的清晰。再由清晰缓缓变得模糊,一直到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
本章完
第3章 死人堆里刨出一个人()
乌云密布,黑压压的搁在远处的山顶上,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一阵凉风吹来,浓烟弥漫,眼前是一个几十户人的小村庄,一排排的茅屋,虽然已经没有了明火,但却还在冒着股股青烟,各种物品被烧焦后的臭味,四下飘散。不时的发出轰隆的倒塌声和噼里啪啦的爆响声。村口那棵只剩几片枯叶的老槐树的树枝上,三五只乌鸦“呱呱”的怪叫着,扑棱着翅膀,转动着脑袋,四下张望。
“哎!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一位眉目刚毅,全身戎装,身披软甲,腰悬长剑,威风凛凛,将军打扮的青年男子从他那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上,翻身落地。一掀大红披风,左手按住剑柄,转身朝着身后两千余人的队伍,高声说道:“各位兄弟,都进去查看一下,是否还有幸存的村民。”
“是!”这两千余人齐声回答,纷纷散开,除了两百个看守马车上粮草的人,其余的各自组成五十人左右的一个个小队。踏进眼前这个残破的村庄。
“少爷!莫要太过悲伤!”青年男子身边站着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男子,扛着一杆旗帜,旗面上写着一个大大的,龙飞凤舞的“辛”字。看见青年人面容悲戚,温言劝说。
“阿福无需担心,我省得!”青年少爷转头对着说着,把高头大马的缰绳递给阿福,缓缓的进入村庄。
那叫做阿福的青年男子接过缰绳,跟在青年少爷身后,进入村庄。
村庄中心较为宽阔的空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数十具尸体,残肢断臂,鲜血横流,浸湿了整块空地。基本都是些老弱妇孺,青壮男丁只有几具,年轻女人更是一个都没有。
“这些畜牲!”一声怒火冲天的大骂,从一间宽大一些的茅屋中传出来。
被叫做少爷的青年顺着声音,快步走进去一看,心中也是怒火中烧。只见房内横七竖八的躺着十来具尸体,全是女子,基本上都是二三十岁的女子,赤裸着身体,浑身是血,最最醒目的却是房屋中间上躺着的两具,看上去只不过是十来岁的小女孩儿。
“畜牲!”青年少爷沉声怒喝,一拳砸在门板上,那薄木板做的门,瞬间被砸出一个窟窿,拳头穿过木板砸在墙壁上。半响,青年少爷才缓缓沉声说:“让他们入土为安吧!”说完从门板的窟窿抽出拳头,拳头上滴下几滴鲜血。解下背后宽大的披风,上前两步,双手一抖,把披风盖在两个小女孩儿身上。转身出门,抬起头,望着天空密布的乌云,久久不语。
那牵着枣红高头大马的阿福,脸色十分苍白,看了看远处抬头望着天的少爷,又低下头看了看面前的死人堆,突然心中猛地一突,瞳孔放大,嘴巴也不由的张的老大。没有牵着缰绳的左手抬起指着面前的死人堆,结结巴巴的说:“诈…诈…诈尸…啦…”
只见那死人堆中,一只手缓缓的动着,十分无力的想要把压在他身上的尸体给推开。
那少爷听到阿福的声音,看到阿福这副表情,一个箭步来到死人堆面前,看到那只手在动。也不顾尸体堆上斑斑血迹和各种肚子里流出来花花绿绿的东西,动手顺着在动的手臂,挖出一个人来。
“这个人还活着,阿福,快去把王大夫叫过来看看!”少爷伸手探了探鼻息,又摸了摸胸口,一边小心的把人从尸体堆中拖出来,一边转头对着阿福说。
阿福放下缰绳,扛着旗帜一边跑一边喊:“王大夫!王大夫!快归来看看!这儿还有一个活人!”
四处搜索查看的一小队人,从西边的一个院子走出来,为首的一位四十左右的中年汉子背着一个药箱快步朝着空地中央走来。
“王大夫,快过来看看,这个人还活着。”少爷看到走过来的中年人,连忙挥手说。
“诶,来了!”背着药箱的中年人加快步伐,来到少爷身边,放下药箱,摸了摸手腕的脉搏。又摸了摸颈部的脉搏,开始仔细的检查起来。
“去个人打桶水来,我要给他稍微清洗一下身上。”王大夫朝着人群说。人群就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