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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嫁狗随狗-第16部分

小说: 嫁狗随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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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的天空悄悄透出一丝曙光,黎明来了,黑暗即将隐去,日与夜的交替,总会给万物带来生机。

明天,他们依然继续努力,结果如何,就交给未来吧。

在乡下某棵大树下的凉椅上,躺在上头的老人家错愕的瞪着他的老伙伴流浪狗阿波。

“什么?你又对那个家伙下咒?”

“汪嗯!”没错。

“为什么?”

因为我对他不爽啊,谁叫他对我乱按喇叭,狗的听力是人类的四倍耶!吵死我了!

“那也是因为你挡路啊……”老人家汗颜的说道。

路又不是他家开的,就算我是狗,他凭什么对我不礼貌,还踢我一脚!

“因为你在他轮胎上撒尿……”

我尿的是轮胎,又不是他的腿!

“所以你又对他下咒?有成功吗?”

我怎么知道,我们对多少讨厌的人类下过咒语,几乎没成功过,只除了他,我看他大概磁场跟狗很合,就算成功了,以我一只狗之力,那咒语顶多也只能撑一个月啦,咦?对了,今天刚好满一个月,他就算真的变成狗,天亮后也会恢复人形了。

老人家摸摸阿波的头。“好啦,老伙伴,别生气啦,我们现在搬到乡下生活,这里的步调慢,树木多,人情味也浓,天亮后,我们去巷口那家早餐店,那个老板心很软,肯定赏我们蛋饼和豆浆。”

还有土地公庙旁的那家摊子,我最喜欢它的卤肉饭了!

“晚餐再去庙口夜市逛,今天轮到蚵仔煎那一摊。”

你不是看上蚵仔煎,而是想吃那个老板娘吧?

“你不也对她家的母狗有兴趣?”

色老头!

“色狗!”

哇哈哈,睡吧,天亮后去大吃一顿!

于是老人家和流浪狗阿波,一起伸个舒服的懒腰,躺在长椅上继续梦周公去。

后记

小女子有个毛病,这个毛病其实很久了,就是很容易笔误。

以前用笔写字时,常常写错字,现在虽然都用键盘打字,但依然常常打错字,例如西泽色拉打成西泽沙发,就成功的让我的编编发笑。

我不只容易笔误,也很容易口误。

例如有一次一位朋友遇事不顺,我为了安慰他,在他部落格上留言「成事在人,谋事在天」,结果让他大笑了好久,虽然我下小心弄颠倒了,不过反而达到更好的「笑果」,哈。

又有一次我朋友问我去哪里喝下午茶,我说去「杉林溪」,让她当场傻眼,正确答案应该是「外双溪」……

还有一次跟住大直的朋友闲聊,我说实践大学附近有一家鹿鸣馆租书店生意很好,我朋友想了一下,一脸疑惑的问我﹕「你说的……是白鹿洞租书店吧?」

类似像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让我常闹笑话,不过我的朋友都习惯啦,能够娱乐他们,也是我的荣幸咩~~

当初接下这本人狗恋的提案时,一直在思考该怎么写,很怕自己写得不好,让投稿者失望。

如何让变成狗的男主角,也可以跟女主角有火花,是一大挑战呢!我写过吸血鬼,但至少吸血鬼是人,写过外星人,至少还是人,可是狗怎么办?

我左思右想,狗……狗……狗……嫁狗随狗!脑海里冒出这句成语,觉得很符合人狗恋,和编编讨论后,就定下这个书名了。

让男主角变成狗,要写得不像是宠物店文章,是一项挑战,而依照投稿者的设定,女主角是男人婆,更是一项挑战。

要让男人婆讨喜,让英俊的男主角弃美女而选择相貌普通的男人婆,必须有能够说服读者的理由才行,我日也想夜也想,想来想去,觉得必须从女主角的个性下手才行。

一个人虽不美,但心美,才会让别人打从心底喜欢这个人,所以我决定多琢磨女主角的个性美,而不是形容她的长相多有特色,身材多火辣,这些外在条件轻描淡写就好。

患难见真情,日久见人心,经由言情小说来呈现这种精神,那也不错呀,哈哈。

总算是完成这篇故事了,希望读者大大们会喜欢这个很特别的设定。

哈罗香莹,感谢你的故事大纲灵感提供喔,莫颜很荣幸完成这本书,希望你会喜欢。

。。/ 】【、傑寶。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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