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季没有雪-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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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季没有雪》作者:牛想牛牛【完结】
潇湘2014716完结
内容介绍:
第四次手术半年后。
本以为会像别人一样正常的痛苦,正常的快乐。
而事实,我现在都不能像以前那样,咬牙忍着刻骨的痛,给学生唱快乐的歌,不能发着40度的高烧,带领学生跳起翩翩的舞蹈。
如今半年以来,我依然是学生想说而不忍心也不敢说出口的“瘸老师”。
不再舞蹈,只有高亢的歌声来缓解我腿神经发出的讯号——痛。
不再相信医生的鬼话,说什么手术可以解除肌肉里的疾病,我决定不再拿父母的血汗钱去捐助医院的落后。
今天没有去给我可爱的学生上课,想到他们一直盼望的音乐课,却没等到音乐老师而失望叹气,我就心酸,可是腿神经里的肿瘤一次次的舞蹈,使我丧失了站立的能力。这已经是第几次发作,一次比一次持续的时间长使我把全身的力气全集中在双手上,捏住我的腿,但也丝毫不能缓解我的痛苦。
学生口中的瘸老师
第四次手术半年后。
本以为会像别人一样正常的痛苦,正常的快乐。
而事实,我现在都不能像以前那样,咬牙忍着刻骨的痛,给学生唱快乐的歌,不能发着40度的高烧,带领学生跳起翩翩的舞蹈。
还记得手术那天失去6个小时后,从麻醉中醒来的欢心:“医生,我的病好了吧?”
“不,没有。”
“为什么?”
“这个你不需要知道,那是我们医生的事情,就交给我们来做吧。你现在要知道的是:好好吃,好好睡,赶快恢复身体就行了。哈哈哈……”
谁发明了医生,研制他们的时候就没有放点感情进去吗?他们天天拿着手术刀,满手是血,面对着再痛苦的病人,他们也笑的出来。
“是吗?那我只有接受的自由了。”我庆幸还能微笑着用模糊的眼神看着这个无能的医生,没有把吊瓶拽下来,砸出他的脑细胞看看都是哪些废品组成。
第三天“二进宫”,再次把缝好的伤口拆开检查我的腿神经,因为我发现手术后的大腿之下,小腿到脚尖,没有哪根神经再听我指挥,甚至肌肉用针刺都不感觉疼。医生决定再次打开缝好的伤口,查看查看。
“二进宫”的痛让我永生铭记在心。这里的医生不能说医德不好,为了省钱,医生没给我打麻药。因为多次手术,大块的肌肉都已丧失感觉的能力。手术剪剪肉都不觉的痛,但总也避免不了刀子碰到有知觉的肌肉。那些一直忠实于我的肌肉,当它们受到伤害时,大脑就告诉我要用钻心的痛来回报它们的恩情,在温柔的护士的鼓励下,我再次咬紧牙根,把痛苦的呻吟变成李娜的《青藏的高原》唱给白衣天使们听,泪水顺着脸颊在手术台上留下一条条长江、黄河的图形。我看着由于太用力攥护士的手而倒流到输液管里的我的紫红色的血液――那么鲜红的输液管,映出我扭曲的脸形……
结束时的轻松,想起了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的人民那么的鼓舞欢心,不是用词能来形容。
如今半年以来,我依然是学生想说而不忍心也不敢说出口的“瘸老师”。
不再舞蹈,只有高亢的歌声来缓解我腿神经发出的讯号——痛。
不再相信医生的鬼话,说什么手术可以解除肌肉里的疾病,我决定不再拿父母的血汗钱去捐助医院的落后。
今天没有去给我可爱的学生上课,想到他们一直盼望的音乐课,却没等到音乐老师而失望叹气,我就心酸,可是腿神经里的肿瘤一次次的舞蹈,使我丧失了站立的能力。这已经是第几次发作,一次比一次持续的时间长使我把全身的力气全集中在双手上,捏住我的腿,但也丝毫不能缓解我的痛苦。
“花儿,把门开开,医生不是说再做几次手术会好的吗?”
“妈,你别再说了,”我打断了还不到50岁头发已花白的亲爱的妈,我自己的病我自己知道,泪无声的流到我的嘴里,咸咸的,那是生活的味道吗?“妈,让我安静的休息一会儿好吗?”
“花儿,我们还是再……”
“妈”我的声音已经达到了高音2
“那让我给你揉揉腿吧,”妈,坐上宇宙飞船都找不到的好妈妈,看见她为我而愁白的头发只会让我更揪心。
“妈,我已经好多了,你去忙你的吧。”猛一阵钻心的痛侵袭我,狠狠的挥拳打在腿上,痛,整个身心只剩下这一个字。
“大婶,怎么了?”是山虎哥的声音。
“虎啊,你来了,快劝劝花吧,再去做一次手术,会好起来的。”妈妈像见了救星似的。
“婶儿,别着急,让我来,你先回房吧。”山虎哥总是那么懂事,把我妈送回房间,又来到我的房门前。
山虎哥是我从小青梅竹马的朋友,小时候我们一起上学放学,别人欺负他的时候,他总是不还手还说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我总是气不过扬言要替他报仇,他就连拖带拽的把我送回家,最后气的我打他一顿才肯罢休。每次一看我生气他就乖乖的站在我面前,抓住我的手打他自己。记得有一次,别人拿棍子敲他的头,他就是不还手,还讲什么大道理给那些打他的人,我在旁看的眼睛直冒火,拿起扫帚就朝他们挥去,却打在了山虎哥拉我的手上,一会儿就肿了老高。害得他大热天还穿着长袖,盖住被我打肿的手,怕被他妈看见。我总是叫他“胆小鬼”“大姑娘”,他只是“嘿嘿”一笑,我也只有瞪眼的份。高中毕业后,他考上了首都的一所政法大学,我却选择师范学院当了一名教师,他还给我美名其曰:“永远飞不出山沟的金凤凰”。
如今我也无从知晓他是否还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他在首都考研,我在山沟做了幸勤的园丁。但每年寒暑假期,他总会不顾家人的反对来跟我叙旧。
现时,一米八多的山虎哥,玉树临风的站在我的房门前,他那似笑不笑的玉面,不知迷倒了多少校花和山沟里的凤凰。
“花儿,开门,是我呀,山虎哥,我大老远的回来看你,你就忍心让我站在门外吗?”总是不紧不慢的口吻让我又气又喜。硬挣着挪到门边开了锁,又一阵刺骨的痛,刚好倒在进来的山虎哥身上,原来我只能看到他的肩头,我就纳闷了,他比我还晚生一天,却比我高那么多,天理何在?他把我扶到床上,搬过凳子坐在我的身边,把我的手推开,自顾的捏起来,哇噻!真的好舒服!
“怎么越来越不懂事啦?还不给山虎哥开门又想让我剐你的鼻子吗?”说着就伸手剐了下我的鼻子,却剐了一手的泪水。
“哦,花儿,不会有事的,不是还有我吗?”山虎哥捧起我的脸,抹去了泪花,拥我到心口,我能清晰的听到他那厚重的心跳:“我决定了,等明年拿了律师证,我带你一起去金城,我们会很快乐,很幸福……”
“山虎哥,谢谢你!这辈子有你这个朋友,我就不白活了。我已经知足了。山虎哥,我累了,我可以睡会儿吗?”
“好吧,只要你不闹我就放心了,别说什么知足不知足的。你睡吧,我会陪你。”山虎哥把被子给我掖好。“睡吧,我给你按摩。”
真的好舒服!真的,我说的话也是真的,今生已知足了……
山虎哥是天下绝种的好男人,人人得而欢之,但我不能,我不能,我真的不能,山虎哥,如果有来生,我会……
山虎哥……等我……下辈子……
------题外话------
这是我的故事,是我宿命的开始,
遭遇长毛怪
耳边响起嘈杂的音乐和人声,只看见高脚杯,细腰杯里花花绿绿的液体,顺着吸管进入涂着彩色的口中,女人的脸上都画着浓重的彩装,严重遮盖了自己娇嫩的容颜。加了百斤蜜的言语,迷醉了男人的身心。男人穿的花花绿绿摆出自己最酷的造型,大胆的把手放在女人的腰间。醉了,都醉了,一切都醉了,音乐在叫,灯光在跳,空气都在咆哮。男人和女人们疯了似的在狂摇,五颜六色的长发和短发随着音乐的节奏疯狂的甩起来。
“嗷,嗷呜,嗷呜……”人们的喉咙发出原始人的叫声。舞池中世界末日似的疯狂和嚎叫的人们,围成的圈里有个女孩,甩起的长发遮住了整个脸,昏暗的灯光中,使她显得如夜里的鬼魅,摇曳的身姿,更似蒲松龄爱恋的阴魂,一身的黑衣,一头的黑发,游沥在人们的目光里,脚却一直没有离地。周围的男女,停下了自己的扭曲,嚎叫着把迷茫的目光投向黑衣女。
“嗷,嗷”“跳啊,跳啊”“小妞儿,真他妈的拽啊。”
猛地,黑衣女,停止了自己的动作。人们也受到惊吓似的,僵在了那里,黑衣女透过自己凌乱的长发,零下几度的目光射向每个人的身上,而后低下头,拖着自己的身躯,向吧台走去。
“哦,原来是个瘸子……”
“瘸妞,再跳一个呀,瘸妞……”“哈哈哈,是个瘸子……”
“嗷,嗷……”人们又恢复了混乱。瞬间忘了刚才的事情。
这时女孩的前面又加了个定语,瘸腿的黑衣女,爬上了吧台的高脚凳,真的是爬上去了,瘦小的身材和腿脚不方便的原因,爬上了椅子已经是气喘吁吁。
“笨蛋,站在那里干嘛。”瘸腿的黑衣女,斥向那个呆看她的调酒小帅哥。
“哦,哦来了,小,小姐你要点什么?”调酒哥惊慌的声音,却引来了瘸女似冬日寒风的笑声:“哈哈,哈哈”仰头露出了脸上的白皙:“我很可怕吗?离我那么远,哈哈,哈哈,我是人!”即逝的笑容,更显得目中的冰冷,猛的向后甩头,露出了她没人看清的真容。
“是,小花,那,那我是谁……,她就是我,我就是小花,怪不得她也是瘸腿,是我,也只有我,才有经过那么多痛苦后的冰冷和畅快的发泄。”
“还站在那儿干嘛?给我倒杯火焰。”
“哦,哦……”看着他唯唯诺诺的样子,真的有种怯喜,好久没有这样畅快的发泄了。
“小姐,你的酒。”
“这么小的杯子,你哄孩子呢?换大杯。”
“小姐,这是最烈的一种酒,一喝就醉的,不能用大杯。”
“混蛋,你以为我是你呀,一只小小的酒杯,就能把我灌倒吗?你是爷们儿吗?怎么那么罗嗦?换大杯!”仰头把这小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了。真不愧是他妈的火焰,刚一下肚,火焰就冒出喉咙了,烧得我只用手往嘴里煽风,“真他妈的爽,他妈的,怎么没拿来大杯呀?混蛋,混蛋哪去了?”
“小姐,你找那个混蛋吗?”哇噻!什么时候我身后多了个长毛怪,头发长长的遮住了半边脸。装着很酷的样子,双手插兜,靠在吧台边。“我已经把他仍到垃圾桶里了,他是混蛋嘛!”
“你是哪棵葱,干嘛跟我说话,你干嘛要把他扔到垃圾桶里。我看他比你好多了。”
“他是我们老大。”我的视线里又多了一个黑衣人。昏暗的灯光下还戴着墨镜,神经病!
“没什么,我只是这条街的管事而已。”自恋的表情,一只手摸过自己的长发,“你叫什么名字?”
“火焰”我使劲拍打着桌子,没空理什么街长,只想来一瓶“火焰”。
“火焰?好名字,怪不得要喝火焰,有个性,我喜欢。”
“我干嘛要让你喜欢?”长发遮住了我的视线,只觉得火焰烧到了我的大脑,“火焰,火焰,来瓶火焰。”我冲着空无一人的吧台里喊。
我的眼前多了一瓶酒,随后多了两只高脚杯,长毛怪拿起了酒瓶,杯子里多了些红色的液体,晃动的液体像燃烧的火焰,血液般流进了大头怪的嘴里,我端起了另一只杯子,立刻见底。
红色的火焰,在我俩之间来回的晃动,没有任何语言,忘了音乐,忘了原始人们的嚎叫,只看见面前的长毛怪在慢慢的练分身术,直到我的脸与吧台亲密的接触……
清晨的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暖暖的,痒痒的,刺痛了我睁开的眼睛:“混蛋,我怎么睡在这里。”我的身边还有个长毛怪,我们俩竟在桌子底下睡了一夜,该死的,他的胳膊怎么放在我的脖子上,我竟然听到了他该死的呼吸。“逃吧”心中的第一个念头,做贼似的逃开他的胳膊,四肢并用才逃到了门外,“狂吧”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狂的迪厅名字,想起昨晚的一幕幕,真的名副其实!
这是哪里?走出了“狂吧”才发现自己不知身在何处,这样也好,逃开了熟悉的一切,只剩这副残躯,流浪在陌生的街头,老天爷显灵了?还是上帝听到了我的祷告。终于可以自生自灭了。迈着铁拐李的步伐,迎向这陌生的一切。心中无限的轻松和畅快。“哈哈哈……”仰天长笑,引来路人的惊恐和嘲笑,“疯子”“傻子”他们这样说着,以为自己生在清醒,“哈哈哈”,孰不知周身的混浊,已把他们腐蚀的他面目全非。看着一个个行尸走肉的躯身,在我身边蠕动,有的慈眉善目,有的面目狰狞。躯壳里都装着一颗五颜六色的所谓的心的东西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