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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恋你如影随行-第1部分

小说: 恋你如影随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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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你如影随行》作者:静沫人生

内容介绍:
你把我比作鲜花,我却把你看成了绿叶,并恋上别人的芳香;
你把我比作轻柔的风,我却把你看成了空气,并爱上了别人的轻灵;
你的容颜,那般悄悄的隐藏在心里。
我望着别人的笑靥,注意到别人的存在,却始终没能成就完美恋情。
错过了相恋的岁月,我是否还能拧起你的朝阳?爱上不爱你的我,是否你会悔不当初?
当我睁眼醒来,从树上簌簌而落,你是否还愿意与我携手红尘,并肩看天涯。
志同道合的情侣,相恋的岁月该最美!
看男主雨对女主筱微高于情侣的爱。
有一种爱叫放手,也有一种爱叫默默相随。



一见如故

天空又是蓝彩夺目,我知道。这又会是一个不错的周末。我来到这所鲜为人知的城市里上大学,今天,是第五个星期日。
如往常那般,宿舍里的姐妹们早已挎了包去到城里逛街。而我,也不曾闲着,盛装打扮,一切准备就绪后,就又坐在了校园两旁的木座上,满心欢喜地等待着他的出现。每当自行车咕噜的声响回荡在耳际,我总会站起身来,用力踮踮脚尖向远处眺望。而那人也会迅速地踩了刹车,推车走至我的面前。
“喂,哥真是挺准时的呢。”我眯着双眼,用手挡住反射过来的日光,笑着打趣。
“那是当然,小薇电我,我可不就马不停蹄地赶来了吗?”他单手推着车,另一只手把碍事的背包往后一搭,应和着我。随即他又轻晃了一下脑袋,说了句:“奥,应该是车不停轮!”
“车不停轮?”我微微一怔,随即捧腹大笑,他的脑典永远是这般新颖别致:“这么说,哥每每做事都该得满分!”听了我的赞扬,他也无所顾忌的大笑起来。这几日的学生会竞选,人颇有些疲倦,经哥一笑,似乎想起了伤心事,挂在脸上的笑容也不知何时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怎么了,小薇?”许是觉察到了我的异样,他一脸担忧的表情:“学生会竞选,太累了吗?哪,要开心点嘛,哥车不停轮地赶来,可就是来给小微打气的呢。”
不开心的时候总是太频繁,与爸爸搞冷战,我心绪不宁。但听哥此时的逗笑,不禁想捉弄起他来:“打气?哥准备怎么打?”
只见他利落地从裤兜里取出一红气球,仿佛为变魔术事先准备好的那样,对准了气球口,一阵猛吹,那红气球便得意地张大了肚皮,立在我的眼前:“哪,这么多气,够不够?”
“呵呵…”我笑了,这就是我那位相识的学长,现在的哥哥。很奇妙,我与他会有这样的关系。不是恋人,而是单纯的知己。
哥有一个奇特的笔名,雨。从此我便牢记下了这个简单而又诗意的名字。初见时,他正悠闲地坐在木凳子上,右手上拿着水墨笔,咿咿呀呀地写着什么,而我也一样在旁边认真地写作文。只不过,那日,我们并非相识。
没有课桌摊手,时间一长,自然觉得手臂酸痛,或许就是这个原因,他需要站起来伸伸胳膊。只见他一声长叹息,便把头转到我这里,有意识地偷瞧了我一眼。因感到好奇,我也上下打量了他,突然,他直接走到我的跟前。
“你…你就是那个女生。”因被他挡住了光线,我警觉地挪了挪身子,低着头,假装不说话。
“你在学校发表的那首《故乡》,真让人喜爱。”他俯了一下身子,盯着我手中正纠正的草搞:“嗯,你又在写些什么?”
“你…你想做些什么,我很忙!”对他那般莫名的热情,我并没存多大好感,只是心烦害怕地应了句:“对不起,我不认识你!”
“奥,不好意思,忘了自我介绍,我是文学部的雨,偶然见到你的诗,深有同感,便打听了一下。”他笑着眯紧双眼,在我面前高高地站定:“嗯,尤其是你那首诗中道不出的韵味,就让人很感兴趣呢。”
“可也只得了三等奖?”很难得,有人会欣赏我的诗,也就收了警惕的性子,和他交谈了起来:“很少有人会夸奖我。”
“怎么会,那是他们还没发现你。”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曾经我进入文学部,也是莫大的不自信呢,但是我现在在文学部里却安然无恙。”
“呵呵…”被他奇特的话一逗,我也笑出声来,觉得什么都是那般难以置信:“是吗?那…那你在文学部都做些什么?”
“写一些东西,偶尔翻阅一下名著,适时会看看金庸的武侠小说。”他伸出手指,在我的面前一一列出金老的作品,接着饶有兴趣地问:“你知道吗?金老的作品,有一个问题,我到现在都不明白呢。”
“是呢,我也是,有个疑问总也想不明白。”难得遇上这样志同道合的人,不由自主地引起了我的兴趣:“为什么金老的作品中不说娘亲,而说成是妈妈呢,古代的人不都叫娘吗?难道是金老一时的笔误?”
他立刻愣住,睁大了瞳孔,似笑非笑地瞪着我:“你也是这么感觉的吗?怎么与我想得一模一样,难道是因为电子书上发错了的,不是原稿?”
“哈哈…真是有缘。”我伸出手来,友好地一笑:“我叫筱薇,大一新生。哥哥叫什么?”
“我叫雨,很高兴认识小妹。”他也摇了摇被我握住的手,极其热情。
就这样,没有多大的联系,我与哥成了知己,因志同道合而一见如故。我很开心,岁月没有错过那些美妙的东西,更没有留下那些所谓的遗憾。也许,这就是运气。
一个月之后,我意外邂逅了街舞男孩许天,他一身黑色西装,麦克风唱奔跑时的样子深深吸引了我,好像是舍友说得那样,我一见钟情了。
人真是一个实在的东西,总能为美的东西飞蛾扑火,哪怕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我这几个月来,经常百度,变着花样写情书,只希望他不会对我的情书太过厌倦,偶尔也能回过一封。结果,事与愿违,几次的告白信从未到过他的手中,从而,也未有任何拒绝或接受的回音。
“许天,要是我突然喜欢上了一位男生,该不该表白的?”我背过身,从座位上站起,双手插腰,好似鲁迅文中的豆腐西施。
“当然该啦,赶紧表白才是。”许天本是个大大咧咧的男生,可他后面的男生也来起哄,因为是同班,他又坐在我身后,所以我们早就熟识了,而他此时也和他们一样应和着我。
“我…我喜欢的就是你!”我深吸一口气,捏着拳头,在他面前大胆地说着,没想到,我第一次的告白便这样进行了,简直是一帆风顺,有惊无险。
“好!”他答应地如此之快,脸上大笑着,无任何的深意。
大学的假期总算好的,没有高中那样的魔鬼训练,一系列紧张补课的事情很少会有,所以每每放学,许天便要到舞蹈室里练习街舞。但因为自己一向喜欢安静的气氛,不太喜欢呆在那些嘈杂的地方,所以恰当找了借口,骗他说身体不好,独自回了宿舍。
然而,时间一久,这便不足以成为借口,他看出破绽之际,也难免会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看得我毛骨悚然。
因此我总会尴尬不已,脸烧得通红,也就胡乱敷衍着:“你忘了,我喜欢写作,自然要多看书,好有时间练笔的,对吧,再说你跳舞不也要练多了才熟练的嘛!”
“呵呵,让我们的大才女回宿舍练笔吧。”他看着我慌张的模样,笑得合不拢嘴,右手提了提肩上的吉他,敲着我的额头,又憋着气说:“那好吧,小微回宿舍,今天我练习得晚,可能没法打电话了,你早点睡!”
有时候觉得男生是小题大做,我们女生也并非是不讲道理的,一晚上不打电话,就以为我们女生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呢。
我有那么一瞬的伤感,觉得小天和自己不是同一路的人。作为她的女朋友,既因为不能融入他的朋友圈子而自责,也因为他无法走进自己的世界而无奈。他有艺术天分,跳舞,唱歌是他所擅长的。偏偏这文学写作方面,他极其不感兴趣。但凡要求他瞧瞧我写的文章,他总会不耐烦地捋捋袖子,笑说以后再看,便将我的文章丢至一旁。幸好,我还是笑着,笑着,也是好的吧!
很多时候,他与大部分的同学打成一团,而我则在自己的角落里写文章,偶尔瞥瞥笑意正浓的他,才发现自己真是孤单一人。
宿舍里时而都有“夜猫子”,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个。熄灯后,昏暗的角落里,我拿出手机,躺在床上,上了线,才发现哥也在。
我发给他一个月亮,示意很晚,早点睡觉,而他总会先笑一句,然后再回送我一个月亮,旁边附了句:“彼此彼此额。”
“小微,今天干嘛在空间里发下那句话呢,悄悄地,我想走进你的梦里,冷冷地,你背过身,掩住了你的梦。”他倒不曾嫌烦,一字不漏地将那句话打出来,又笑了一次:“呵呵…难道小微恋爱了?可怎么是难以言悦的悲凉呢?”
事实上确是这样,而我总像隐藏什么,因此情不自禁地发了那个并不为其内心的表情偷笑:“怎么会呢,哥,刚恋爱的人都是双双坠入爱河…”
见他未回应,我也沉默了,随后又见他发来的话,附名雨。“轻轻地,我走进了你的梦里。热情地,踏过了你的每一个足迹,倏而一个转角,你回了你的梦里。”
我可以同样体会到那句话的伤感,但同样把它理解成了哥的恋爱:“呵呵…哥也恋爱了吗?文采不错,可也有点伤感啦!”
他似乎又愣了半晌,随即发来一个苦笑脸:“是了,哥恋爱了,只不过是无人可知的单相思。”
我很想再次得到他的回音,可莫名其妙地,他下线了。


乐意至极
那一天晚上的聊天,害得我胡思乱想了一早上,原本以为自己说错了话,开罪了哥。可没曾想第二天清早,我又如期见到了他,他匆匆忙忙地跑来,脸上洋溢着往日那般热情的笑容。正待问他,他却嘟嘟囔囔,不好意思起来:“小微,我想…想让你帮忙杜撰一篇诗……”
我觉得非常地不可思议,无论如何我都不相信,哥,文学部的才子竟然要我代笔写诗。后来,转念一想,也许正因为那首故乡,他想考考我,看看我是不是能扶的阿斗。当然,毫无疑问,我绝对不能推辞了,一来害怕被哥看扁,让他觉得给我个大才女的绰号不太合适,活脱脱地丢了自己的脸,二来我和哥是兄妹,理所当然,哥哥有难,妹妹是必须要帮忙的,可是后来我才发现自己有多么大意,好比那句话:稍有不慎,全盘皆输。更可悲的是,我差点连做人之本都赔上了。姐姐曾说,世界上最舒坦的,莫过于那些不要脸的人。而我就是太要脸了,以至于后来面对写诗一事,头昏脑胀了很久!…
这句话,无可厚非,我默认了!当我百无聊赖时,哥却是傻傻地定在那里神彩飞扬,似有股幸灾乐祸的意味:“小微,别气,这是个活动,哥想妹露一手,在我好友面前显摆显摆,难道妹不愿意参加?”
“哥,你也真是的”我假装不乐意:“我们有共同的兴趣,你说小微我会不会参加的?”
“嗯,说得也是,小微,那…那哥错啦!”他学着军人的姿势,挺直了脊梁,向我敬了一个仿若正规的军礼:“怎么样,这个道歉还不错吧!”
我用力挤出一个笑容,阴阳怪气地说:“是啊,真是世间难得几回闻呢!”
“那你打算写什么?”他俯下头,淡淡地说:“小微,那可要思想健康额!”
你绝对想不到我是多么尴尬地结尾的。那时我正仰头准备喝口矿泉水,忽地听见这词,不自觉地干了坏事,那口矿泉水很不客气地喷到了他那身白得发亮的衬衣上!
“啊,那个…那个。”我瞅了瞅他衣服被我打湿的部分,再瞥了瞥四周,恨不得立马逃之夭夭,可惜,天爷爷不爱,地姥姥不怜,硬生生地让我夹在中间,尴尬地道歉:“可…可真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额,是哥胡说才变成这样的,不能怪我!
我真是得理不饶人,将全部责任原数奉还。本来,我最后的打算,是主动要求给他洗衬衣,不想四周还有看客,也就把这话搁在喉咙里,没能说出来。
”没事。“他用手很自然地拍了拍胸膛,正义凛然地说:”它呀,可是打不湿的衬衣,再说,太阳一晒,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干了,我本来想凉快凉快,现在反倒拣了便宜!“
就这样,他不动声色地解决了当时挥之不去的尴尬,而我,就像范了错地孩子,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父母的原谅…
午后,太阳早早隐身了,徒留乌云密布的鬼天气。小天在俱乐部里,日日为他的乐队和街舞蹉跎,好几天都不来看我。而我自己也不能忙里偷闲,尤其是有了哥交代的任务之后,我便真的着了魔,只希望着雨能下大点,给我那么丁点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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