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饮食男女 >

第2部分

饮食男女-第2部分

小说: 饮食男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我突然觉得这周老板问的似乎太多了。问年龄就算了,还管我交没交男朋友?
我半天没说话,这时候,周成生又从后视镜看了我好几眼,突然笑了笑道:“这么漂亮,一定有了吧?”

那清香剂的气味似乎更重了。我傻了一会儿,低头默了一会儿,才缓缓道:“我突然想起我暂时不回沈红玉那里,您还是把车停下,我挤公共车走吧。”
周大老板还是通过后视镜看着我,马路上车来车往,我真怕他的车开到不应该开的地方,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缩着肩膀。

周成生挑了挑眉毛,“噢”道:“柳小姐真是与众不同,我还头一次见到,有人大奔不坐,非要去挤公车。”
我被他挑眉毛的动作惊悚到了,僵坐半天才干笑:“不好意思周老板,我这人一向没见识,大奔和桑塔纳在我眼里,都是长一样的。”
去他的大奔,我快被这车里的味道熏死了。

周成生却好像兴致越来越高,眼里有意味不明的光芒闪过:“哦?柳小姐真是质朴,像你这样的女人,真是不多了。”

这人绕来绕去,说的都是些废话。
我靠着椅背晕晕沉沉的,周成生状似无意说道:“柳小姐身上的穿戴太简约了,其实女孩子,应该好好打扮打扮。不然浪费了青春,多不好。”

我真想捣开车门冲下去,香味快要让我吐出来了。看着后视镜内周成生模糊不清的眼神,我终于意识到了其中玄机。

周成生眯眼眯的更深,笑道:“柳小姐怎么不说话。”
我反而冷静下来:“没什么,只是突然想明白一件事。”
“什么事?”
我面无表情坐在后座:“衣冠楚楚的不一定是人,还有禽兽。”

车猛地一个急刹车,停在路边。周成生的目光陡然像钉子一样,盯向了我。

我趁机开门,下车,转身走开,一气呵成。

甩着大步子穿过了三条街道,我终于忍不住,靠在一旁的电线杆上,大吐特吐起来。真是人倒霉的时候,就有一种招邪祟的体质。

我在心里确定,柳翘白,这不是你该待的地方。

我想起我相亲对象那张脸,没错,他是有一堆毛病不假,但或许,本来就不怎么样的我,配人家真说不定是我高攀了。

我越想吐的越厉害,越加觉得自己实在是悲惨的,现在是连家都不能回的地步。照这么在马路边待下去,我觉得迟早要成为被围观一众。
为了避免更悲惨的被观赏的命运,我踉跄着步子,朝站台走去。

也许我就是传说中炮灰的命,连桃花,都是烂的。我想起宋哲生深情地对我说:“我喜欢你,我真是喜欢你。”
转眼宋大官人就跟其他的莺莺燕燕海誓山盟去了。也许宋哲生的确太优秀,等我不再当记者又放弃了学业的时候,他就觉得我不再配得上他了。
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宋哲生从来不让我说,只要是有别人在场,他一定对我表现的万分疏离。他说的是不想给我带来麻烦,可后来再看,其实呢,哼,原来丫早就其心可居。

记得当时我的恶心程度,不下于此刻。

那之后多少年我都没有再这个骄子,久到我都不敢置信。我曾以为我和宋哲生的是绝不会有见不到面的一天的,可真的自从那天起,平常时不时就晃到我面前的宋哲生,就蒸发了一样。
我才知道,一个人要从你生命中消失,只要他有心,实在是太容易办到的一件事。

这事儿我连沈红玉都没说,觉得丢人。每次回想起这段,我都觉得自己太傻帽。

要我嫁给那个暴发户的时候,我还真想过宋哲生来救我,我就是没出息。
宋哲生,那可是宋哲生,街坊邻里谁不夸,我当时真以为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可没想到,他在情场上,却不是个真君子。

想我此前人生中唯一一朵桃花,就让我悔断了肝肠,以后都有阴影。

等我回到沈宅,已经七晕八素。
我对自己说,我不能再住在红玉家了,挤进不属于自己的生活本身就是个错误,人要脸树要皮,我难得发奋地想,倘若我此刻就顺着命运漂流下去,我这辈子就完了。

红玉踩着高跟鞋走到我面前,坐在沙发上,边涂着指甲油:“又怎么了?”
我咽了咽唾沫,觉得喉咙里的腥味好了点:“红玉……”

“嗯?”红玉抬起头,眼睛望着我。

我深吸一口气,张开嘴。“依依呀呀咿咿……”
我那还有五块钱就要欠费的手机,早不响晚不响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我接起来:“喂。”
“请问是柳翘白吗?”
“……是。”
“我是XX大人事部的,今天你来我们这儿进行招生面试,冯教授很看好你,你看找个什么时间,再过来一趟?”

……
……
……

好像从窗户外飞来了什么馅饼,狠狠把我砸中了。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太不真实了。
沈红玉奇怪地看着我捧着电话却不说话,问:“谁啊?”
我哆哆嗦嗦捧着手机,生怕突然掉下来:“那个,好的,……您说,什么时间?……”

“那就请你明天有空过来吧。”电话里说。

我把电话挂了,看着沈红玉一脸的莫名其妙,觉得世界都轻飘飘了。

在我快走投无路的时候给我这么大一块馅饼,甚至在我正儿八经念书的时候都没交过这样的好运。

一路上我拼命回想我究竟做了什么让教授特别看好的事情,得出的答案是,零。虽然这么想有点打击我,但确实,在昨天那么多高手环伺的场景下,我的表现非常糟糕,这几年我没长别的本事,就是有了点自知之明。

人逢喜事,我觉得校门口那个扫地的大爷冲我笑得异常亲切,我想今天就算结果是失败,我也甘愿了。

可是从教务处出来,我激动的浑身都颤了。
从今天开始,我正式成了冯云庭教授的入门弟子。

我不知道是怎么走出来的,只知道最后耳朵里塞满了冯教授的事迹。

导师是心理分析专业,如果说招生的几位教授都是泰斗,那么冯教授就是泰斗中的泰斗。而且这位泰斗,很早以前就已经不收徒了。

这么多年,他的门下只出了一位弟子,还是位天才弟子,苏恒。
苏恒离开学校也已经很多年,留洋海外,至今未归。
不知今日为何乾坤突转,收了我为徒。

听到这些许话,我几乎要热泪盈眶,忍不住为我这位现任的导师歌功颂德了。

沈红玉捧着杂志,眼睛却盯着我:“知道你现在的嘴脸像什么吗?”
我的嘴咧到耳根:“像什么。”
沈红玉切了一声:“小人得志。”

是的,我的确是个小人物,却意外得了志。这志我自己得的都莫名其妙,却足够让我喜上眉梢了。

笑完,沈红玉提醒我:“听说这些高校,费用都不菲的,你要怎么办。”
我停住笑,半晌道:“我当记者的时候还有些积蓄,够付学费了。”
沈红玉盯着我,直瞅了半刻钟,才噗地笑跳起来掐我:“翘白,我实在不懂你,一个刚二十岁就当上了知名记者的人,理当是聪明人,可你怎么会弄到这步田地,弄成这样……”

我粗着脖子,笑的要断气,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到这个田地,到今天,沈红玉终于说了实话了,她这段日子一直维护我的面子,现在终于亲口承认我的惨了。
我咳嗽着笑:“事实证明我柳翘白还是能时来运转的。”

后来我才知道,导师的确非同凡响,面试那天他并不在教授的行列里,门口扫地的大爷就是他。我凄凉离场的时候,都被他看了个正着。
听说以前有个人面试,无意中在门口捡到了一块钱,交给了公司保安,结果他被选中了。
正当我以为我遇见了传说中的好事时,导师告诉我,初看见我时就觉得我的眼睛里藏了不少事,和我年龄都有些不符。
导师毕竟还是英明的,怎么可能因为我替他拿了下扫帚,就收我为弟子。

对此导师的说法是,我有天赋。说我这一双眼,十分的看透世情。说这个专业,就需要我这样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哦天哪,我被夸的头都晕了。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成了导师的弟子。

我用手机迅速拨过去,深吸口气:“妈,我成了XX校XX导师的弟子,今后要以专业为重,让那个暴发户滚蛋吧。”
挂了电话,我只觉,憋了这么多天的浊气,终于能出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轻松小文,为博开心。




3

3、美人师兄 。。。 
 
 
我太了解自家爹妈是什么人了,他们是最传统的思想,从摸到书本那一刻起就不停歇给我灌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观念,自从我在这方面让他们二老失望以后,他二老就不停地从其他方面精神凌虐我。
又有宋哲生的珠玉在前,我的日子几乎水深火热。

现在,这种有家不能回的日子终于能结束了……

这都要感谢我那慈祥可敬的导师,我理解了,什么叫恩同再造,恩重如山,我觉得导师身上的光芒比图画上天使头顶上的还要闪眼睛。

想起我丢了记者工作后,在家就被老妈用一种名叫宋哲生的魔咒狠狠摧残,他考上名校青云直上的事迹活生生让我的耳朵起了茧子。这厮混蛋走后,他的名字却依然骚扰的我不得安生。
想起这些悲痛不能回首的往事,我就握紧拳头,我要东山再起,我要,超越丫的!

尾巴翘到天上的我,一点都没意识到还有句话,叫“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
其实我到此刻,还是危机重重的,因为导师告诉我:

“三个月后学校会进行一次统测,小白,你必须通过才能获得留校资格。”

导师年事已高,不了解小白的另一层含义,我也不去提醒他。

这几句话无异于让我的晴天又多了一层霹雳,但是,仰望蓝天,我深刻反思,想起,那么多人进来,都是为了努力再努力。而我,却是为了躲避家里的压力。从动机来讲,就非常可耻。

我对不起导师,因为他的德高望重,收的学生,我却是最不济事的一个。

于是,在这么反思了一个下午之后,我郑重决定了,不管我进来的动机是什么,从今往后,我都要以导师、以他的课业为重,我柳翘白,不能阴沟里翻两次船,那样我就真太蠢了。

豪情壮志抒发完,从导师那里领到了六七本大厚书,翻开看后,才发现,我太高估自己的斤两了。

这世上没有一步登天的好事,学校之所以从一年级排到六年级,也是源于这个金科玉律。我为了应付家里,从网络大学混来的本科文凭,里面含的水分,绝对要比我本身的真才实学要高。

而学校教授底下的课程,却是一点水分也不含的。

在头晕脑胀怅然若失了一天后,我一咬牙,豁出去了。

于是就是标准的苦读学子,吃饭,睡觉,上厕所,其实全看书。睡觉只睡五小时,绝不多躺一分钟。
以往我都对别人辩解说,我学业没成功,是因为姑娘我不想学。总之就是咬死了不承认是我脑子不好使,绝不承认是我不够聪明。

我以前没用心学习是真的,但我的读书天分究竟有多高,其实我也不知道。

我把导师给我的书一页一页啃,越啃越恨,越啃越体会到寒窗之苦,越苦越悔恨地背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还没有白首,可已经悔了。不读这门课,我都不知道,原来人的心里有那么多的复杂东西。
人呐,总是在吃亏的时候,才会去后悔年少时的放肆胡为。

能在年少时克制住的,就是仅存的精英。物以稀为贵,我说这世上精英怎么那么少呢……

沈红玉拎着鸡翅进门,看见我整个人趴在书桌上,啧啧了两声:“我说你这么玩命干什么呢,以前怎么从没听说你喜欢这个专业,看你浑身上下,少说掉了五斤肥肉吧。”
我望着她两眼放绿光:“眼尾上翘,瞳孔扩张,是开心的标志,沈红玉我猜你现在的心情一定非常得意。”
沈红玉像被电击似的石化,目光森森地盯着我。

“你脸色发绿,笑容猥琐,是痴呆的前兆,我断定,你还没过三个月考试,已经变神经病了。”沈红玉十分刻薄地评价我。

我的脸贴在桌面上,终于颓然丧气道:“我饿了。”

沈红玉麻利地把鸡翅拿出来,香味在屋子里蔓延,可是我的胃还是好像痉挛一样搅啊搅,竟似对进食没了感觉一般。

沈红玉看着我哼笑:“知道饿就好,知道饿就证明你还是个正常人。”
我几时不正常了,我抓过筷子夹起鸡翅狠狠咬着。

本来我打算既然我成了导师的弟子,能搬出沈红玉家里住到学校最好。可是考试没通过,我便还不算正式学生,如意算盘落空。
这三个月,我还得赖在沈红玉的家里。

每天睡觉时,我一遍一遍在被窝里发毒誓,要是我都这样豁出去了,都过不了关,三个月后,我就回去嫁给暴发户!
人,不对自己狠一把,怎么知道现在的生活多美妙。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