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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第3部分

小说: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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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凉自一个东北的一个小城市,比她晚来基地一年。她当初也不是动物学科专业的,而是学翻译的,由于学习的是小语种,很好找工作,她一毕业就在一家私企里找到了工作,工资待遇都很不错,可有一天,她说她在一份杂志上有关中国第一个导盲犬基地的报导,第二天便去交了辞呈,一个月后就出现在他们面前。 
秋凉一直是一个很率真的女孩,敢作敢当,对于这一点,秦戈一直很羡慕她。 
“我知道,但西西这孩子难搞,给三分阳光它就灿烂,所以得黑着脸它才会听话。对了,你什么时候过去啊?” 
“去哪里?”她在高大的梧桐树下坐下来,阳光透过翠绿的树叶洒下了,斑斑驳驳地落在她们身上,秦戈抬起头来去看阳光,却看到了秋凉居高临下地一脸暧昧地看着她。 
“还装!” 秋凉听后对着她踢了一脚。 
秦戈笑着躲开了,眸子有了难得的温度。 
“快说,别妄想扯开话题,否则就让你见识我的‘咯吱功’!”说着两只爪子就要往她的身上来。 
秦戈向来怕痒,只号乖乖求饶:“好了,大姐,我招了,我招了还不成吗?” 
“大姐你个头啊,我比你还小三个月零八天呢!”所以秋凉经常说她们的关系是三八妇女情深,“快招!啥时候去见苏帅哥?” 
“秋凉,要不我跟主任说换你去吧,看样子你比我可是上心多了?”她揶揄秋凉。 
“哎,我也想啊,可是人家苏夫人就是相中了你啊,早知道以前我就训练理查好了,苍天啊,我悔啊,如果老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说,理查,我愿意当你的训导员, 如果一定要给这份愿意加上一个期限,我愿意是……” 
秋凉就是这么搞怪,她是训练中心的活宝,永远有办法让人笑到肚子疼。 
“我待会吃完午饭就过去,从这里过去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所以我还是早点过去的好。” 
“记得跟帅哥打好关系哦,以后介绍给我认识,等有一天我成了少奶奶时,我定不会忘记你这位媒人的好处。”秋凉边说边挑眉。 
“好啊,那我们一言为定了,只是秋凉,你的嫁入豪门的计划已经开展了那么多年了,怎么到现在八字连一撇都没有呢?”她总是喜欢揶揄她,果然,秋凉听到这话,如被踩到尾巴一样的猫一样炸毛了。 
闹了一阵秋凉才收回她的魔爪。两人在草地上并肩平躺着。 
其实秋凉并不是个重物质的女孩,否则就不会来这里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喜欢将自己表现得很拜金,或许她的背后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吧?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他的故事,她的故事,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就连她,都有着一段不愿启齿的往事,那是一道心灵上的伤疤,伤好了,痛却依然在,像风湿病一样,每当刮风下雨的时候,它都会痛,会一次又一次地提醒她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 第二章(1) 
如果有一天我们有缘再见,你会不会想起我们说过的永远。——BY2《不够成熟》 
去公交车站等车时,照旧被拒绝了几次后才等到好心的司机愿意让他们上去,路上果然塞车了,但还好她出门得早,所以也没有迟到,但这一趟竟然要用两个多小时,实在是累人,她疲惫地叹了口气,揉揉太阳穴,她本来就是不大喜欢坐车的人,路程远一点势必晕车,所以这一路晃下来,早已经脸青唇白,好像大病了一场。 
“理查,你未来主人看来不是很好相处哦,所以以后就要拜托你多多海涵了。”她低头对一副工作状态的理查说道,上去公寓前,忍不住停下来抚摸着它的头。 
她实在是不舍得将理查送出去,尤其是一个这么冷漠的人。 
导盲犬的一生总的来说,会经历三次左右的分离,从幼犬家庭到寄养家庭,再到培训基地,最后才能找到它自己真正的主人,可是理查是比较特殊的一只。 
它少了一个步骤,它从幼犬家庭被送过来后,便一直留在她的身边,也就是说,理查在她的家里寄养了一年,一年后便到培训基地里,到了基地后,培训它的自然也是她,当她生病一个人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当毕业典礼照毕业照的时候,陪伴在她身边的,由始至终都是理查,它就像是她的家人一样,这样一来,她跟理查的感情也就比其他导盲犬要深得多。 
理查似乎懂得她的心思,朝着她的脖颈亲密地蹭了蹭。 
“走吧,我们快迟到了。” 
秦戈以为他是不会出来开门了,因为她已经按了十分钟的门铃都没有听到有人来开门,她的耐心快要被磨掉了,“再给他五分钟,五分钟后如果还是没有人来开门我们就走。”她这样对理查说道。 
理查只是歪着头,用温和的棕色眼睛善解人意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呜了一声,扑扫着尾巴,理查是一只黄色的拉布拉多犬,皮毛光洁,毛色非常好看,肌肉发达且没有赘肉,仅仅从外面来看,它就是一只非常优秀、让人不得不喜欢的狗,更何况它精力充沛,但又镇静沉着,懂得克制、愿意服从训令,是那么聪明又善解人意,到目前为止,理查是一只非常完美的导盲犬,所以它成为基地里最优秀最受欢迎的狗是有理由的。 
就在她带着理查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理查却突然用头去顶门,门吱呀的一声开了,只是良久没有人出来,处于好奇和一种奇怪的人道主义责任的心里,秦戈推开了那扇门,然后她见到了一个脸色苍白的男人歪倒在地上。 
可能是穿着黑色衣衫的缘故,他整个人看上去比昨天更瘦上一圈,脸色苍白得吓人。 
“苏先生,你没事吧?” 
他没有回答,眼睛闭着,长长的睫毛覆盖下来,如蝴蝶的薄翼颤动着,在眼睛下洒下一个黑圈,却更衬出他的皮肤白皙,粉嫩如同婴儿一般。 
“苏先生……”她又叫了一声,可脚下的人依然没有动静,她这才蹲下去,犹豫了下,将手覆盖上他的额头。 
很烫! 
他额头上的温度很高,看来是发高烧了,她环顾一下四周,这也发现了沙发旁边的茶几上随意散乱着水杯和药袋,看来他还没有自杀的打算。 
只是苏夫人怎么放心留他一个人在这里呢?再怎么说也该安排个人过来照顾他,尤其像他这种后天失明的人,在生活上要学会自理,需要更长的时间。虽然经常跟盲人打交道,但是她没有照顾盲人的经验,此刻她有点手忙脚乱的感觉,不知道现在是该打电话通知苏夫人还是先送他去医院看病。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 第二章(2)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通知他家人比较好,免得又被说成是狗咬耗子。于是她拿出手机往通讯录里找苏夫人的电话号码,电话还没打通,手就被他一把捉住了。 
“不要通知她!” 
人,是虚弱的,但语气,却是那么坚定,握住她手腕的手也是那么的有力,只是手中的温度让她的心跟着一颤。 
“看来苏先生并不是病得很严重。” 
他哼了声,秦戈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 
“那我送你去医院吧。”到了这地步她还能怎么样,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去自生自灭吧,他死了,基地的赠款恐怕也泡汤了。 
人很多时候都是自私的,而在这方面,她从来没有否认过,她也是个自私的人。 
这次他倒不拒绝了,任由她扶着站起来,握住她的手时,他的心有一刹那的怔愣,她的手纤细柔软,柔若无骨,握在掌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直到感觉到她细微的挣扎,他这才稍微松了松,依靠着她站起来。 
他虽然很瘦,可是毕竟有一米八的身高,当他将整个人的重量倒向自己时,秦戈这才发现自己的自不量力,踉跄了下,腿一软,向后退了几步,左脚不知道踩到什么,一滑,整个人就向后倒去,头重重砸到地板上。 
她倒下了,他没有力气,所以也跟着她一起倒了下去,她闷哼了声,可是身上的人却没有离开,依然将全身的重量压在她身上,而头,正好埋到了她的胸部处。 
秦戈被摔得头晕,等反应过来时,豆腐已经被吃了一箩筐了,要不是看他病得七荤八素的,她发誓,绝对叫他知道什么叫做“女人的豆腐不要乱吃”! 
他虽然病得不轻,但也是有知觉的,那样的温软香玉,他怎么会不知道此时是躺在什么上面?鼻息间还传来隐约的香气,随着空气的流动慢慢漂浮着,传入他的鼻子间,他呆了呆,很想爬起来,可惜力不从心。 
“苏先生,麻烦你起来一下。”秦戈想推开他,却在接触到那双黑漆如墨的眼睛时一下子屏住了呼吸,那双眼睛虽然依然很漂亮,但是里面却没有了焦距,空洞无神,完全没有了以前像星星一般的光彩。 
棱角分明的轮廓,英俊略显清瘦的脸庞,额前有几绺黑发倒垂了下来,秦戈可以看见他紧蹙的眉头,薄薄的唇抿得紧紧的,好像很痛苦,整个人看上去孤寂清冷。她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着了什么迷,竟然鬼使神差地抚上那皱起来的眉头,似乎想把它们抚平了。 
眉间突然覆上冰凉的触感,他似乎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有些措手不及,但很快就恢复了,嘴角微微翘了起来,声音带着份慵懒和沙哑:“你这是在干什么,挑逗我吗?” 
尾音微微翘起,犹自带着倦意,却让秦戈在一刹那间清醒了过来,霎时感觉身子的血液一下子都倒流到脸上来了,脸颊立刻热了起来,立刻将他像苍蝇一样拍离自己的身体,“你……你可不要乱说话……” 
此话一出,秦戈就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她心虚个啥?果然,听到她的辩解,他的唇角更是挑了起来,似乎在笑。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他笑,脸上的线条这样看起来柔和了许多,像是能融化积雪般的春风过境,没有之前那么坚毅、冷漠,好像拒人于千里之外,她从来不是个花痴,只是这一刻她又看呆了。 
“怎么,不是要送我去医院吗?”他的话中依然带着一点漫不经心,但偏偏尾音要翘起来,让她觉得他就是故意在嘲笑她! 

如果没有你,情歌也荒芜 第二章(3) 
这人其实很欠扁! 
要不是他浑身滚烫的温度,她还真怀疑这人到底是不是真的病了!要不是那双眼睛无法聚焦的视线,她也会怀疑他根本没有瞎,最后她总结,这人肯定是给烧傻了! 
不要跟一个瞎子一般见识,尤其还是一个可能被烧傻了的自恋的瞎子!这样阿Q精神了一下,她才心情平复了下来,走过去,没好气地扶他起来,带着由始至终都一直很尽忠职守地呆在一边的理查一起上医院去。 
依照她平时的习惯,如果病的是自己,她也会选择搭公交车,可是现在不行,一只狗,再加上一个病人,她根本没有力气扶他,所以路漫漫其修远兮,还是打的吧。 
上了计程车,他依靠在她的肩膀上,没有了之前的冷漠和拒人于千里之外,而是像个生病的小孩子一样,有点无助,带着平时没有的乖巧,将整个头的重量都落在她身上,下午的阳光透过车窗落在他头发上,迎着光,他的细柔的头发彷佛被镀上一层茸茸的金边,泛着一层柔润的光泽,他两颊此刻没有之前那么苍白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寻常的绯红,她想,是高烧的原因吧。 
看着窗外飞快而过的风景,她深吸了口气,敏锐地嗅到了来自他身上的淡淡的薄荷香味,一路上,他的温度和身上的薄荷香味一直环绕在她的左右,他手中的表在滴滴答答地走着,滴答,滴答,一秒,两秒……一分钟……一个小时……一天……一年,真快,时间飞逝,多少年前,似乎有个人身上也总是有这种淡淡的薄荷香味…… 
只是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病房里很安静,冰凉的药水一滴一滴地流进血管里,滴滴答答地响着,阳光从窗子里投射进来,反射,从他的侧脸上扑滑而过,但照不到另一半侧脸,在这样半明半暗地光线下,她隐约看到他微微蹙起的眉头。 
40度! 
秦戈不禁纳闷,这人是怎么照顾自己的,竟然烧到40度也不上医院!假如她不是刚好过去,那他是不是就准备这样随便吃点药,然后让它继续烧下去? 
刚才医生以为她是他的女朋友,硬是语气不善地将她训了一顿,说他是个盲人,生活不能自理,她作为女朋友的人怎能不注意些呢?让他烧成这样才来医院,而且平时也不注意休息和饮食,导致了抵抗力这么差! 
她哭笑不得,这老医生怎么能一来不分青红皂白地就将她列为窦娥的后人呢,她哪是他的什么女朋友啊!她张嘴想解释,可是一接触到老医生从眼镜框里射过来的视线,她最后只是咽了口口水,低头看老医生在病历本上挥洒平常人看不懂的草书,然后乖乖去交钱,她庆幸身上还有点钱,医院可是中国三大烧钱的地方之一啊。 
两瓶药水吊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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