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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部分

金鳞开-第245部分

小说: 金鳞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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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零 孤灯不照返魂人(十)

    在缘分的故布疑阵之下,多尔衮颇有些风声鹤唳的味道,终于在四月初的某一天,多尔衮在宋弘业的暗示之下,想到了换着地方睡觉。只要他开始换第一次,就会越发缺乏安全感,然后一间间换下去。

    不出五天,多尔衮便觉得在晚膳时候确定寝宫,仍旧有可能让乱党得手,索性每天睡觉之前满园子乱逛,走到哪里便睡到哪里,任谁都摸不准。

    “兔子开始乱跑了。”宋弘业给缘分留了消息。

    只要多尔衮继续这样折腾,只要在一定的心理暗示之下,就很容易撞死在木桩上,重演守株待兔的故事。

    剩下的便是等待。

    等多尔衮自己撞进早就安排好的坟墓,相信被油纸包裹的火药,能在足够的时间里保持效能。

    “缘分”的暗杀计划自然报到了朱慈烺手中。

    朱慈烺对于这种小手脚,并不是很上心。在现在这个时代,任何一场事关国运的战争,都不会因为死几个领袖而能够立刻结束。满洲人一旦被激怒,变回到野蛮状态,根本不会介意领导他们的是多尔衮还是济尔哈朗,抑或是六岁的清帝福临,只会胡杀乱抢一通。

    这种斩首行动只能在一定时间里打击他们的士气和民心,并不能决定胜负。

    胜负的关键还是在战场和朝堂。

    好在现在形势一日日明朗起来,高强度的行政运转,让大明的国力源源不断转化为战争能力。虽然只是两个半省,但其蕴含的力量已经不容小觑。而满洲这样将全部力量都作为军事力量的部落国家,一旦军事受阻,就几乎没有国力可言。甚至一场严重的自然灾害就足以让他们覆灭。

    真正让朱慈烺驻目的,却是孙之獬的奏疏。

    ……

    “是陛下从中国,而非中国从陛下也。”孙之獬的这句话正中多尔衮脾胃。

    满洲是个几乎没有文化可言的民族,制度基本承袭大明和蒙古。这种杂交出来的“文化”导致满洲人内心中充满自卑,所以这些通古斯人才会攀附女真人为祖宗,好歹女真人也曾有过“大金”的辉煌过往。

    入关之后。满清贵族发现自己奉为天书的《三国演义》都只不过是一本民间故事,而华夏文明的宏伟壮阔是他们仰着头都看不到顶的。这让他们的自卑心扩大到了极致,越发纠结华夷大防的问题来。

    孙之獬将清帝与中国割裂开来,在明朝士大夫看来是愚不可及的行为,然而在满洲权贵看来却是格外有理。

    因为他们从未将自己与中国视作一个整体,即便他们入关三百年之后,也仍然生活在阴暗自卑的角落里,不相信中国和自己乃是一体。

    为了不让“陛下”从中国,而让中国从“陛下”。就要明确服冠礼仪。

    直观来说,剃发。

    多尔衮在入京之初就要求军民人等剃发,但因为抵触之声实在太大,为了缓解人心,多尔衮才废除了第一次“剃发令”。因此许多汉官虽然当着清廷的官,却仍旧穿着大明的冠服,甚至连印信都还是大明的。

    然而现在多尔衮已经不打算再玩温情脉脉的怀柔政策了。要想甄别出反满的汉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剃发。

    或许有人会说。剃了头发该反满的一样反满。可是在这个尚有操守的年代,发肤受之父母。不能轻毁,剃发就是剔去了为人的立身之本。连立身之本都不存在了,还反满干嘛?就这么作为一具行尸走肉过活呗!

    所以当多尔衮的剃发令一出,“头可断,发不可剃”的呼声自然就响了起来。

    “那孙之獬为何会想到再上‘剃头疏’?”汉官们纷纷交头接耳。

    “还不是那日上朝,孙之獬剃发满服。汉官班里把他推出去了。他去满班,满班也不容他,站在中间好生尴尬,想来就是因此而种了心结。”有人低声丧气道:“他这气倒是消了,可我们这头发又如何是好?”

    为了一把头发就如此失魂落魄。看来这些汉人的确不是铁了心要与满人一道。

    满官们看在眼里,心中自然不爽快。这话传到了多尔衮耳中,更加重了汉官不可用的念头。

    “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多尔衮在朝堂之上,再次抛出了他的满汉父子论。

    下面的满官各个得意,汉官只是低垂着头。

    在汉官心中,多少还记得奴儿哈赤曾是李成梁的义子,想想奴儿干都司也是大明设立流官的故有领土,绝非羁縻可弃之地。现在这些奴儿坐了京城,竟然连父子关系都要颠倒过来!再者说,就算“父子一体”,大明的皇帝可从来没有强令建奴蓄发戴网巾。

    “若不画一,终属贰心!”多尔衮杀气腾腾地看着尚未剃发的汉官,又道:“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

    十日为限,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由此而布告天下。

    这正是雪上加霜,成了压垮北方百姓的最后一根稻草。固然有人丧失操守剃发归顺,但更多的人还是想到了逃亡。这种逃亡从开始的小规模逃跑,渐渐演变成了大群百姓聚集南下,形同起义。

    “保发南逃”的呼声顿时响彻华北,往往路过一村就多了一村的人,路过一县就又有一县人加入。

    多尔衮从京师发兵,又命阿巴泰、洪承畴在前阻截,众然是杀得血流满地,仍旧有人不顾生死地保发南逃。

    ……

    “发轻义重,官军焉能视之不见!”朱慈烺终究不是一个正牌子的枭雄,在得知多尔衮出此昏招之后,并未有何欣喜,反倒心头沉重。

    从他本心来说,根本不介意以最快速度光复失地,驱逐鞑虏。然而作为皇太子,他还要照看全局,抓紧巩固占领区域,激发战争能力。若是只图一时爽快扩大地盘,带来的恶果只要看看李自成就可以了。

    “命令:萧陌、萧东楼各率本部人马,即刻进攻东虏保定、天津一线,接应我朝子民南下避难;命令:各地牧民官员,加紧安置南下百姓,以工代赈、垦荒养民。”朱慈烺顿了顿又道:“行辕即刻迁往真定府。”

    尤世威看着闵子若得令而出,知道这种状态下的皇太子是不可能接受任何绥靖战略的。从大局来看,用《皇明通报》打舆论战,并派出小规模的接应部队,坚守防线,待满清自败,这才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上之策。

    然而皇太子终究是不忍心看到汉家子民被满洲鞑虏屠戮,这点上倒是颇像汉光武帝。只是史上如汉光武帝这般宅心仁厚的复兴之主只此一尊,其他帝王可都是黑心黑肺的不世枭雄。

    由此可见,得天下难,以仁厚之君得天下更难!

    一不小心,宅心仁厚就成了妇人之仁,就是“竖子不足以与谋”了。

    “殿下,卑职魏云有一言不得不进呈!”总参谋部参谋之中站起一人,生得浓眉大眼,棱角分明,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当之无愧的俊伟男子。

    “说。”朱慈烺对这位上尉没什么印象,但参谋本来就是用来进言谋划的,当然不能堵他的嘴。

    “殿下,多尔衮倒行逆施,说穿了不过是个‘怕’字。”魏云道:“他想借这等恶法甄别敌我,却不知背负了天下怨念,乃是自取灭亡之道。而我军何不将计就计?一者待其自灭,而后发天军一扫寰宇;二者,正可假其之手,将那些贰心之民甄别出来!”

    尤世威看着这个年轻的参谋,倒是对他有些不错的印象,只可惜……终究还是不够成熟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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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一 东家西家罢来往(一)

    能看穿世事,这是聪明。

    看穿世事,而且还知道何时说、如何说,这才是成熟和智慧。

    魏云显然是个聪明人,但还是缺乏成熟和智慧。诚如他所说的,满清的剃发令是倒行逆施的恶法,但其本身的确能够满足满洲贵族的统治需要:甄别敌我。然而魏云却犯了非此即彼的错误。真正有智慧的人,非但能够分辨黑白曲直,更能够看到黑与白中间的“灰色”,并且包容它。

    “那些为了全祖宗冠服,宁死不肯剃发的人固然是忠臣孝子,但是迫不得已在满洲人屠刀之下屈服的黎民百姓也不能算是罪过。”朱慈烺见魏云言谈举止,就知道他是军中鹰派的萌芽。在他年轻热血的掩盖之下,是一颗追求胜利,充分利用资源的现实主义思想。如果日后有可能,这种人随时都会因为利益将大明绑上战车。

    不得不说,这种思想与朱慈烺却是合拍。

    只是朱慈烺更为成熟,能够在利益之间做出取舍罢了。

    “从本心而论,我倒是十分愧疚。”朱慈烺用低沉的声音道:“我朱家掌有天下三百年,如今却连百姓都保全不得。我这两天总是想起一桩故事。”

    无论什么故事,在这种场合下被皇太子提出来,就是一个明确的信号。会议室中所有人都看着朱慈烺,等待这个信号。

    “我幼年时,听宫人说古:先是,曹操行军时明令将士不得践踏田亩,如有犯者以军法论。后曹操坐骑不慎踏入田间,曹操因此割发代首,以明军纪。”朱慈烺缓缓说道。

    结合上面朱慈烺的“愧疚”。这故事分明是想告诉大家,皇太子想“割发代首”。

    尤世威等老将不由吸了口冷气。

    割发代首并非是曹操的专利,经常会出现在史籍之中,实乃满足各方面人心需求的灵丹妙药。

    当权者若是割发自罚,卫道士们会觉得十分解气。在他们看来,头发和脑袋一样重要。当权者肯割发,那就跟砍头没区别,只是因为要留着有用之躯才留下脑袋罢了。

    对于百姓而言,这是权贵对社会公德的维护,是真正贵贱一体的自我安慰。为何曹操的割发如此出名?因为他是枭雄的代表人物,民间成见认为他对道德的破坏最大,所以当他站在了维护道德的立场上,就反衬出其中道德的闪光点。

    与曹操割发一样被百姓们喜闻乐道的,还有《狸猫换太子》里包青天杖打龙袍。用龙袍代替皇帝本身。就跟用头发代替脑袋一样,虽然皇帝没有半点感觉,但在百姓看来却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爽快事。

    这是这个时代人们的独特社会心理,并不是他们在意淫或是自我安慰,而是因为他们对“道德”的内在信仰。

    朱慈烺提出割发自罪,并非真正认为这是天子失责。而是出于一个谁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内务卫生。

    以乌黑亮丽地长发挽成一个发髻,佩戴冠巾,从审美上而言的确是“儒雅”标识。然而这头长发却不是谁都有条件留的。首先得有下人每日早间帮着梳头。每日晚间要用篦子篦发。若是普通人家,哪有空闲每天早晚用半个时辰打理头发?

    再者。按照传统习俗也不能够想洗头就洗,必须要根据黄历上的宜、忌行事。而适宜洗发的日子却是随机排列的,也就是说哪怕大夏天,头皮痒得抓心挠肺,也只能用篦子篦一篦,而不能用水洗。

    就算是用水洗。也只能用皂角。这种被香皂、香波代替的传统卫生用品,在朱慈烺前世又有所复苏——因为人们畏惧化工产品如虎,更相信“纯天然”用品。然而它会被取代并非没有原因。皂角洗发之后在短时间里固然清爽顺滑,但是不到一天,油性头发就会不可抑制泛油。

    碰上有脂溢性脱发、头屑。长发更是痛苦不堪,每天早上起来枕头上都是一把把的头发。严重的还会出现“鬼剃头”,一夜之间成为光头。

    士兵们每天都要操练,不可能不出汗。现在营中发行的“黄历”,每天都是“宜沐浴”,但即便如此,也不会有人天天洗头,因为头发过长不容易干。在驻地好歹还能洗澡,若是行军在外,十天半个月不能洗澡,头上长虱子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所以在军营中看到的那些束着发髻的“古人”,并非《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他们早上起来只是拿梳子将头发从下往上笼到发髻,油脏的破布一包,并不去管炸出来乱发,看上去颇为邋遢。

    即便如此,头发也会因为头皮痒或是头虱而被很快弄乱。

    在市井之中情况也与军营类似,既然百姓习惯,倒也不算什么问题。但在军中,这却是影响战斗力的大事。作为有轻微强迫症的朱慈烺,早就想拿头发开刀。但他深知头发的敏感性,所以迟迟未动。

    如果能够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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