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未醒-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红尘未醒
作者:末一
【内容简介】
爱上一个人,一瞬间也好,一辈子也罢,那只是爱的时候。
爱情离去的脚步比来时更让人瞠目,这一点木晓在脚踩八公分的高跟鞋如离弦之箭般和前夫争抢女儿时深有体会。木晓的婚姻夭折了,连证明他和前夫不再有关系的离婚证也只是拿来证明他们曾经有关系的物件。
一条萨摩大白狗,蹊跷靠近的林家兄弟,新的故事开始了。
林家哥哥的车里,钢琴曲伴着他热烈的目光悠悠扬扬,“我们结婚吧。”
瓢泼大雨中,林家弟弟冒死拦车,只为转身时将木晓死死吻住……
不,这不正常,这一场无关爱慕和情欲的爱情,不是木晓想要的。她此刻只想弄明白,为什么,林家兄弟无端接近究竟为了什么?
看不透的爱,不亚于最险恶的阴谋。
【编辑推荐】
第一次爱一个人,有人选择永远记得,比如周宴;有人选择从此忘记,比如木晓。
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注定像蛀牙一般,结局不是连根拔起,就是外表无恙但内里千疮百孔。
这本是一个很讨巧的故事,作者“亦舒式”干净利落的文风,和轻轻浅浅扯动读者心弦的温暖亲情,更让本文在诸多都市言情的故事中独树一帜,让人看后感觉很贴切、很现实、很无奈,又很有共鸣。
爱情来了欣然拥抱 爱情走了转身微笑
亦舒《红尘》般干净利落之风空袭而至
爱人去而复返,你只需说一句话:到后面排队去!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怅然若失 阴差阳错
主角:木晓
【正文】
第一章
十点五十一分。
我降下车窗,点一支烟,看着十米开外的幼儿园大门。再过十五分钟,我的女儿就会从里面出来,见到我的车子,大喊一声:“妈咪!”飞扑过来。
她是我的天使。
还剩下半支烟,车门外突然闪出一截阴影。“太太。”
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我抬起头。老陈弯着腰,谨慎地和车门保持距离:“不好意思,太太。沈秘书想……”
“想什么?”
“今天是小小姐的生日……”
我冷笑一声:“噢,幸好我今天还是周太太。等她明天做了周太太再来抢我女儿不迟。”依旧抽我的烟。
他同情地看着我:“太太,对不起,我知道,现在你心里不好过……可是先生很久没有见到小小姐了。”
“他可以自己来这里看。牧牧十一点放学。”
他踌躇一会,终于说:“太太,你也知道的,先生在尽量避免和你针锋相对。”
我看一眼表:十一点整。
“老陈。”我尽量让自己的口气保持和缓,“我不是圣母玛利亚,童贞之身就能生子。女儿是我和他生的,至少当着牧牧的面,我不会吃掉他。请转告他放心。”
他叹气:“沈秘书既然来了,太太,你是知道先生的个性的……”
“请不要挡住我的视线,老陈。”
他侧开一点,继续说,“那小小姐……”
我打断他:“请不要误会,我没有同意你们把牧牧带走。这个生日,我和牧牧都不希望有外人干扰。”
他为难地看着我:“说实话,太太,你们的家事,我是管不了的。我也是为人做事,拿周家每月三千块……”
“你忠心耿耿,周家没有一个人舍得骂你。”我掐熄手里的烟头,冷冷看他,“而我却要被抢走唯一的女儿。”
他无话可说。
我说:“请你走吧。就算是周宴自己来,我也不会让他带走牧牧。”
就在这时,牧牧的身影在我视野中出现。一身蓬蓬的粉红泡泡纱连衣裙,白袜子,浅黄皮鞋,两把厚厚的头发在肩上一甩一甩。我立刻摁响车喇叭示意她过来。
她应声张望,笑起来:“妈咪!”对这边使劲挥手。
我说:“过来!”准备开门下车。
话音未落,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别到面前,车门打开,里面飘飘然走下来一个女人——
冤家何处不聚头。
我定定看着沈珺。拜她所赐,我与周宴六年的婚姻宣告破裂,而伊永远带着一脸无害的笑,说话声细柔又尖刻:“木姐,和已经不爱自己的男人过一辈子,何苦呢。”
那个下午的咖啡,是我有生之年喝过的最糟糕的一次。
我看着她,足足十分钟,终于笑起来:“何苦?”
对。何苦呢?石破天惊,我该立刻抽身撤退,放有情人一线天。
何苦不成全?
我大手一挥,把整杯咖啡用力泼在姓沈的脸上。
她捂脸尖叫:“呀——”
我放下杯子,欣赏她一身狼藉:“不好意思,一时手抖。”
“你说的对,有些人就是喜欢自找苦吃。”
我转身就走。突然有人抓住我手腕大吼一声:“木晓!”震耳欲聋。
呵,我当是谁,原来周宴担心沈珺被我欺侮,坐在临桌时时关注。我只顾斜眼看窗外,忽略了周边还有这样一号人物。
我直到今天也恨,恨我只有一杯咖啡,不能再泼周宴一脸。
我箭一般冲过去:“牧牧!”
竟忘了脚下是八公分的高跟鞋。
沈珺转过身,秀眉一挑,笑吟吟看着我:“木姐,下次公司里做活动,我一定会建议周总办一个高跟鞋长跑大赛。”
我一把拉过牧牧藏到身后,也笑脸迎她:“不必麻烦,周总没有告诉你?我已经辞职了。”
她故作惊讶:“木姐的能力,大家都看得见。辞职多可惜!”
“谢谢夸奖。可惜我老了。”我说,“年轻人总比我更能干。”
“木姐总是这么谦虚。”她笑,“周总常说,没有木姐,公司就不能正常运转。难道木姐要跳槽?”
明知故问。
我懒得与她周旋,只说:“人总要往高处走。”抱起牧牧准备回车上去。她在我怀里像一条泥鳅,扭来扭去,小声说:“妈咪!你又抽烟!”
这个天使喜欢训斥我的坏习惯。
我低下头冲她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妈咪从不抽烟。”
“那妈咪就是不想和我在一起。”
我被她奇异的逻辑打败:“谁教你这么说的?”一抬头,老陈还站在我的车前,对着我们搓手苦笑,“太太……”
我打开车门:“牧牧,上去。”然后绕到另一边。老陈拦住我:“太太,先生那边……”
我挡开他的手:“老陈,谢谢你陪我等牧牧。”钻进车子。
他只好站在原地眼睁睁看我们掉头。
我在车里远看沈珺。雪纺连衣裙,狐狸毛披肩,细带高跟鞋,又扁又长的一个人,已经看不清脸。我却晓得她在笑。
笑什么?
大约在她看来,我不过是纸老虎一只,吼完便跑。
完胜的是谁?
我迫切想抽一支烟。
牧牧看着外面,问我:“妈咪,为什么陈伯要陪你接我?”
“因为他正好路过。”
“他是要去找爹地吗?”
“妈咪没有问他。”我空出一只手摸她的脸,打算转移话题,“今天老师教了你什么?”
她捏鼻子大叫:“妈咪,烟味!”
我只好把手抽回来。
她指指远处:“那个阿姨是谁?”
这个问题总算来了。
我该怎么说?——噢,宝贝,记住她的脸!那是你妈咪的仇人,情敌!
我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我说:“牧牧,你喜欢她?”
“她长得很像我们的老师!”
“哦,那个盘着头发,喜欢穿长裙的?”
“是另一个。”她指手画脚,“前几天刚刚来的。头发有这么长,戴眼镜。眼睛又圆又大。”
牧牧从小喜欢看美人。尤其喜欢大眼睛者。她认定大眼睛便是美,不管是否肤白唇薄。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培养起她这样的审美观。
我附和她:“好,改天妈咪去看看。”
她说:“你认不认识那个阿姨?”
我点头。
“是爹地公司里的吗?”
我苦笑:“是。她已经在你爹地身边工作了好多年。”
车子上了高架。从车里向外看,一栋栋巨大的玻璃建筑缓缓向后移动,上面反射出一团耀眼的白光。我说:“妈咪最近比较空闲,可以在家陪你。”
她很高兴。
“今天你是寿星,想吃什么,妈咪都给你做。”
她说:“那爹地呢?爹地不过来?”
到底父女连心。
我安抚她:“爹地比以前更忙。”
她沉默一下,又说:“那爹地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周宴见不到老陈带回牧牧,大约会大发雷霆。他已经不爱我。可是我知道他有多爱牧牧。
我说:“当然。”
我们去超市里采购需要的材料。牧牧最爱吃鸡腿,偷偷藏一盒在推车的最下面。
我装作没有看见。
她说:“爹地喜欢吃鸡翅尖。”眼睛又恋恋不舍地盯着一盒鸡翅尖看。
我说:“爹地今天不回家吃饭。买了也没有人吃的。”
她默默点头。
回家的路上她一直不说话。我开启话题:“生日蛋糕我已经打电话去订了。是你最喜欢的黑森林。等我们回家就会送到。”
她趴在车窗上看风景。
所谓的风景也不过是一栋接一栋缺乏新意的高楼。火柴盒子一般窄仄的商品楼上密布着蚕卵一样的空调。偶尔有清洁工人在腰上栓着绳索从楼顶吊下来,卖力地擦洗大楼外墙和玻璃。
我已经忘了童年时这座城市是什么样。
牧牧突然开腔:“妈咪,爹地会不会送我礼物?”
“牧牧想要什么礼物?”
她想了很久,回答我:“那种白色的毛茸茸的大狗。比我还高,可以抱着睡觉的大狗。”
我说:“这个妈咪就可以送你。”
她说:“可我想要让爹地送。”
牧牧生性固执。这脾气是继承我的。在她更小一些的时候,有一次我与周宴带她去朋友家做客,主人便同我们说:“牧牧很有主见。这在同龄的孩子里很少见。”
那时候我与周宴都当是恭维话,相视一笑。
回家的时候周宴开车,我们两手相握,说起方才朋友所言,他突然说:“牧牧真像你。”飞快在我手背上落一个吻,又看向前方。
他没忘记自己此时是个司机,车上载着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我忍笑骂他:“牧牧就在后面,你也敢不正经。”
手却握得更紧。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很幸福的女人。嫁一个与自己相爱的男人,生一个聪明乖巧的女儿,衣食无忧,事业有成。这是很多女人都没有做到的事。
车子始终在这个城市里穿梭。
城市要变。人也要变。
确实没有什么大不了。
在车库里停好车,我和牧牧提着购物袋坐电梯上楼。她为那一盒鸡腿而心虚,坚持要自己拿。
我摁下电钮,电梯门缓缓合起。
还差最后三公分,门缝里突然插进一只手来:“等等!”
电梯门又缓缓分开。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两手掰开门扇,喘着粗气,对我们嘿嘿一笑:“不,不好意思,差点赶,赶不上。”
我牵着牧牧后退一步,让出位置来。
他大步走进电梯,长吁一气,整个人靠到壁上,抬手点了按钮:18。
还不到二楼,他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又看牧牧,突然笑着说:“哦呀,好可爱的小姑娘。”
牧牧昂头答他:“谢谢大哥哥。”报以甜甜一笑。
她很早就学会怎样对付别人的赞美。甚至不用我与周宴指导。
在某些方面她更胜成人。
他自恋地摸脸:“真聪明。为什么不叫叔叔?”
她反问:“你很喜欢当叔叔吗?”
我险些笑出来。
他显然被问得难堪,还想说什么,电梯叮的一响,六楼已到。
我牵着牧牧出去,向他点头致意:“再见。”
牧牧也挥手:“大哥哥再见!”
他冲我们微笑。
电梯继续上升。
我从包里摸出钥匙,到了家门口,只见铁门虚掩。
难道是周宴?
牧牧疑惑看我:“妈咪?”
我说:“你先留在这里不要动。”轻轻推开门,玄关里果然有一双黑色皮鞋。客厅里有翻报纸声音。
周宴不喜看电视。嫌它吵闹。平时只翻看书刊报纸,偶尔写几字文章。工作忙后也鲜少动笔了。
我一时间竟不知所措。
牧牧反应比我快,喊了一声:“爹地!”已经冲了进去。
里面同样惊喜:“牧牧!”
一个是派情人来抢女儿的父亲,一个是一整天念叨父亲的女儿。好一出父女情深。
我定在原地。
周宴抱着牧牧站到我面前,面无表情地:“怎么不进来?”
我把手里的袋子丢到地上,脱了高跟鞋,换上拖鞋。
“本来以为你不回来,没买你爱吃的东西。”我背对着他说,“牧牧反复强调你爱吃鸡翅尖。”
他说:“牧牧很乖。”
也就无话。
我提着袋子径直去厨房。
换围裙,洗菜,烧水,仿佛一切如常。
客厅里传来他和牧牧的说笑声。也仿佛一切如常。
我在水槽边上撑住身体,抽油烟机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反而使我感到内心安定。
我知道牧牧一定会告诉他,她想要一只巨大的毛茸茸的白狗做礼物,可以用来抱着睡觉。于是第二天客厅里就会多出一只这样的生物,价格高昂,血统纯正,靠我每日收拾狗毛和粪便,还要费心伺候它进膳。它只需好好做周小姐的抱枕。
周宴愿意为牧牧付出任何代价。
但他常常忘记我付出过哪些代价。
正如牧牧一直记得周宴喜欢吃鸡翅尖。
却始终不知道我爱吃的是什么。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一个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