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色猎手-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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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两次都不接,估计真的生气了。”林晨把电话放下放到桌上。不接她电话的感觉就像回到两人分手冷战的那段日子。“要不换你用你手机打?”她对夏霁霏建议。
“真是小肚鸡肠的家伙,估计躲在家里生闷气。”她发着牢骚,还是按林晨说的打了一个。电话接通后一直响到人工语音提示无人应答为止。她挂了电话,无奈道:“怎么办?他不接。”
林晨也来气了,“不接就让他在外面吃吧,什么时候想通什么时候回来。”
“嗯嗯,就让他冷静冷静,小孩子太不像话。”两人默默吃着,感觉都少了点味道。
……
“还是没接?”林晨问道。
夏霁霏把手机扔到沙发上,咬牙切齿的,“这大……混蛋!回来我一口咬死他。”她本来继续想说大色狼,但人家在外头游荡碍她什么事了?不过还是一个混蛋,竟然让自己操心这么久。
林晨凝眉低眼,拿出电话拨了一通号码。她在电话里询问一会又问了几个问题。讲完电话后在客厅来回走着。
“他现在怎么了?刚才你问的是谁,怎么会那么清楚林欢的状况?”夏霁霏奇怪的问道。似乎林欢周围有人在监视——或者说保护——他原来对自己说过林晨派人监视他,自己还嘲笑多他一顿。难道事实真的像他说的?想来自己都觉得荒谬,林晨到底是什么来历自己到现在还一无所知,只知道是林欢上司……唉,自己又对林欢了解多少呢?自己的人生怎么忽然就成了这样?
林晨看她脸上愁云密布,只好解释道:“林欢在我们集团的地位非常重要,具体为什么重要以后慢慢跟你解释。刚才在周围负责保护的手下跟我说,他没离开家。天黑了也不开灯,他到底在做什么?”她最后两句声音变得极低,好像在问自己。
“可能在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也说不定,他那里应该有吃的吧?”夏霁霏的语气也像是自言自语。
……又过了一天。她们两人今天仿佛有默契般都提早了一两个小时回家。林晨本来打算提前回家后拿钥匙过去开门,看看他到底在玩什么花样。结果自己刚进门不到十分钟夏霁霏也后脚踩着进门。不知道林欢给她钥匙没?如果光自己有,在她面前拿出……恐怕不好。只得道:“我过去按按门铃,看他在干什么?”
“监……保护他的那些人还确定他在家么?我们一起过去吧。”她放下东西跟了林晨出门。
“不会错的,还在家。保镖每班十六人,分三班24小时。除非他插翅直接飞出去。”林晨短促地按了两三回门铃。还是没有回应。
“他的手机关机了,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关的。找个开锁匠把门弄开?”夏霁霏也没心思再说气话了,一切变得不对劲,哪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也有可能是没电了,也有可能是丢了,还有可能……出事了!”林晨再没犹豫,掏出事先就放在口袋里预防不测的钥匙,插进门上锁孔转了半圈,门开了。
林欢家中一如所料的漆黑一片。两人从来不相信这世间有鬼的存在,此时却紧紧的手握紧对方的手;倒不是害怕有什么鬼,而是害怕在里头等待她们的结果。
夏霁霏先轻轻喊了声:“林欢,在不在家?”她第一次喊他的名字,感觉有点拗口,又重复喊了两三回,感觉顺口了些,但无人回应。
晨在门边把墙上的所有开关全部打开,七八种大灯小灯第一次全体开动,整座房子亮堂堂一片,与满室的安静极不协调。
夏霁霏觉得自己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你……不是说他……在家吗?怎么那么……静?”
两人从客厅向里走着,林晨也被她这副样子吓得寒毛直竖,艰难的道:“他肯定就在那四个房间里。你走快点啊!你别往后拉,你拖着我不往前走怎么办?”
事隔两天后她们终于发现了林欢,只是没认出来。林欢当然没插翅飞出去,他还是保持那副样子靠坐在窗台下。一个人失去了眉毛和头发之后,相貌的变化甚至连身边最亲近的人在猛然一瞥下都无法认出。林晨和夏霁霏将书房的灯打开后看见一个完全陌生的光头男人坐在地上——姿势就像个被搁置在墙边的松散傀儡——他们瞬时间互相死命抓住又抱紧对方,发出最凄厉最高分贝的尖叫!互相拖着彼此向门外跑。
“年关将近,要防范宵小入室偷窃行凶……”他的言语犹在耳际回荡。那光头是不是一个逃犯?入室抢劫杀人!林晨边退边按了手机上的快速拨号键。林欢还在其中一间房间里,没发出半点声息,该不会……!她们终于退到门口,林晨一手拉住夏霁霏和她后背紧贴墙壁,另一手从衣服内袋抽出一根黑色MONT BLANK钢笔,拔开取下笔帽将笔尖对准书房门口;夏霁霏惊魂稍定,三步并两步冲到厨房把整个木制刀架抱了出来,抽出刀架上露着的所有刀柄,从其中选出两把细长尖刀,一左一右,颤巍巍地握在手里。
她才发现林晨手里抓的是根袖珍手枪。当她蹲地上选刀完毕向侧上方看去:林晨手拿的钢笔前端的圆弧面笔尖下方露一个黑黝黝的金属管,从里头当然不可能喷墨水。电影里的情节自然而然让她想起那是把枪。
大概两分钟后门铃响起,林晨从防盗门的猫眼向外看,马上开门拉着夏霁霏让到旁边;一群黑衣人迅速鱼贯而入,立刻散成前后高低队形。林晨用手比划了一下对他们指示道:“那个方向,在书房里,带出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就像电影里的情节:一群黑衣人腾挪飞扑了近半分钟才慢吞吞到了书房附近,在一秒钟内32支带灭音器手枪的枪口齐刷刷亮出,对准了还在遥远梦境里游荡着的林欢。众手下毕竟人多势众,因此胆气十足地盯着那光头匪徒半响:首先判断对方已失去战斗力,其次判断对方似乎昏迷过去,最后认出光头匪徒就是林欢。林欢幸好没被打成蜂窝。
林欢又住进了医院,从外表看就像到了癌症晚期化疗过于频繁的病人——须、发,眉皆无。他生命迹象正常,处于深度昏迷状态。从推测的昏迷时间到现在超过了两天,医生看到一干高级蛊惑仔站得里三层外三层,把最顶楼最角落的高干病房围得水泄不通,吞吞吐吐地道:“其实……嗯,不对,如果他再昏迷下去,大概只有一种结果。”
林晨知道是什么结果:植物人。她了解过去林欢也发生过类似情况,镇定一下情绪,没顾得上回医生的话,扶着身旁摇摇欲坠的夏霁霏,道:“没事的,他以前有过类似病史,会好起来。”会好起来吗?她也不敢确定。已经过了两天不止,再昏迷下去……以常理来说,醒来的机会很渺茫。
第84章 【烽烟四起】
夏霁霏晚上回家途中就觉得肚子很疼。林晨陪她一回到家,她马上进了卫生间。林晨在房间收拾着准备今晚到医院陪护的衣物用品,虽然自己起不到什么作用,也不晓得他何时能醒。但她就是固执地认为自己就是有用:如果林欢醒来看不见她像个没人要的孩子多可怜,如果他……一直醒不来,那更可怜了……想到这里心里觉得酸酸的,赶紧用手背去擦眼泪。
“啊!林晨快来……”夏霁霏在卫生间里歇斯底里大叫着。
林晨闻声赶进跑过去,“把门打开!发生什么事了?”她在外头敲着门喊道。
卫生间门向内打开,林晨赶紧进去看看又发生了什么事。夏霁霏站到马桶一边,衣裙不整,内裤还半褪在她膝盖上方,她指着马桶内,“你看,这是什么?”
林晨顺她所指方向看去,只见马桶内全是血。夏霁霏颤着声道:“我这是小产?还是月经晚来了?怎么回事呀!”
林晨也没亲身遇过这种事情,不禁愣在当场。事情一件接着一件,真有点疲于应付。她照实答道:“我也不晓得……”她拍拍自己的头好清醒点,又帮她把裤子衣服穿好,她现在还是把她当成有身孕的孕妇,什么都照顾得妥妥当当。虽然自己比她小,但两人怎么看都像反过来。她道:“别冲掉,我马上让人找医生过来看看是什么情况。”
夏霁霏神色黯淡,“他现在这个样子,我倒希望真的是有了。现在却无论如何都没了……”她眼眶说红就红,更不可思议的是泪水来势凶猛,像往满满的一杯水又放进一个鸡蛋,水从整个杯沿无差别均匀溢出。
林晨又赶紧带她出卫生间到客厅坐下。一般来说,伤心程度和眼泪流量成正比;上一回她也见过夏霁霏在车上哭,显然这次比上次更伤心。她打完电话让人找来医生,又忙着去安慰身边的消防栓。她那种哭法不是嚎啕大哭,却比嚎啕大哭还可怕。怎么形容吧,就像漫画里那种风格,无声无息的,但眼泪就像眼睑下方挂着两条卫生纸,白哗哗的两道匹练垂直落着,夏霁霏哽咽地道:“我不要男医生碰我,呜……”
“是女医生,女医生来着。”林晨头疼非常,看来两边都走不开。今晚就在家里陪她吧。
大概半小时后医生来了。医生到卫生间去看了一眼直接说声不碍事。然后让夏霁霏和她到房间去检查检查。检查的结果更不碍事。医生最后道:“不管是掉了还是月经来迟,反正都是没了,”她说的真够干脆,“好好休息几天就好,不休息也不碍事。”她开了个处方,上面列了些比如克补、善存之类的综合维生素。
夏霁霏听得火气上冲,“什么都不碍事!你来干吗?”
医生被她抢白一顿,愣了足有三秒,从来还没人对她这位妇产科专家大夫这么大声说话过,要不是看在钱的份上……这些年轻人不敬老尊贤,怪不得总出乱子。林晨示意手下将医生送走,该给的酬劳付给人家,顺便跟人家说几句好话。
夏霁霏突然一把抓住林晨,摇晃着她道:“你让她说清楚啊,怎么就让她这么走了?到底是掉了还是原本就没有,我怎么能不知道!”
林晨暗骂一声自己糊涂,才醒悟过来,这点对一个女人确实意义重大。还没待她出口相询,那医生听夏霁霏嘶喊便回头对她们道:“本来想让你别太在意,没想到不领我的情。是掉了,第一个月内经常一不小心就没了。”
……
长江滨江路的夜晚与一旁交界浓重的黑,如泼墨与工笔交相生色。少了白天的喧闹,还原出夜色下该有的迷离。不远处的老长江大桥跨江而过;犹如这幅夜景的画框,定义了基调;又像在这幅画上断贴了张剪影,增添了不少历史的厚重感。
一辆黑色的马莎拉蒂QUATTROPORTE无声无息滑到了大桥入口附近,还按老规矩停靠在滨江路旁,让它的主人下来临江漫步。叶风每晚都要来这散步。从这里向南边眺望,几百米远的那块江中小岛就是他两年来呕心沥血的结晶——一座正在逐渐成形的城中之城。夜晚散步成了他多年的习惯,他喜欢脚下的路一步步被压印过后的感觉。
刚到重庆时,他喜欢到解放碑广场散步,因为那里的美女密度最集中;过了半年,他移情到散落在山城各个名小吃的座落处:解放碑好吃街的酸辣粉、胖子妈的串串香、磁器口的毛血旺、南山上的泉水鸡,当然还有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得泛滥走味的小天鹅火锅。现在他喜欢在这里散步。这里褪尽了繁华,能让他感觉到他是在山城重庆,而不仅仅是置身于一座城市里。
这种感觉很契合他对人生的看法:不停地转变不同的经历,直到累了,找到要的。本来他打算下一个散步地点换到浦东的外滩。上海更精彩。到那里他情愿累,因为那里有他最想要的林晨。他是为数不多相信宿命论的男人里的其中之一。上个月自己从上海追到美国,再回到上海,始终没碰到林晨一面——是的,仅仅一面,命运竟然吝啬到不安排给他只见林晨一面的机会——有点难过,难过什么他也说不清道不全。就像喝着杯把世间所有相思之苦调成的鸡尾酒。喝过后沉浸在微醺的难过之中。
走在这里望着这片昔日的成就,他已经失去了往日的踌躇满志。凭江远望之际,从侧面缓缓驶近一辆房车,远光灯照得他有点睁不开眼;从灯光的强度和颜色他能判断这是辆不错的车,两大两小的HID氙气大灯。车开到他身后停下,纯黑E55 AMG低沉的咆哮声嘎然而止,蔺笑嫣从驾驶室里走出。
“真好兴致!独自到这里散步。”她走到离叶风身旁两米远处,望向他视线汇集之处,“这工程可真没得说了!不愧是遥遥领先的冠军保持者。”江中的城中之城被灯火编织的几张巨网覆盖。像《最终幻想》电影里那座由人工建造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