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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一个人的森林-第22部分

小说: 一个人的森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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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啊。更重要的,地面上有阳光。新鲜的阳光,它所有的梦境里的底色全部是它日想夜想的阳光。它知道即使田野再怎么蛮荒,也是有阳光存在的。 在它的想象里,阳光就是一双温软的手,轻轻打在它的身上,阳光散发着清醇干冽的味道,轻轻吻在它的脸上,它可以将整个的自己投入阳光的怀抱,从清晨到傍晚,从冬天到春天……而且它很明白,如果想要绽开自己的生命,阳光是必不可少的……    
    这种想象到了极致的时候,这粒种子心中的痛苦如刀割一般剧烈起来,它知道,要想穿破厚厚的土壤,仅仅有阳光是不够的,它要耗费可能是自己一生的时间一点点的向上艰难的挪动接近土壤的顶层,它还要耗尽全部的力气全部的热情全部的能量才能展开自己稚嫩的叶片,它还不能保证它所幻想的美好的阳光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变的过于热情而把它灼伤……    
    这粒种子犹豫了。它继续被沉埋。它用编造的理由来安慰自己:或许这就是一粒平凡的种子所应该拥有的命运吧……某一天,山体上滑下的一块又厚又重的岩石,恰好在它的身体之上把它覆盖,它绝望了,它想:我是永远没有发芽的机会了。也心安理得了,它又编造了一个理由来原谅自己:不是我不想,而是命运根本就不想让我灿烂一回,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种子不是被深埋在地下慢慢腐烂的?……    
    后来,后来,后来……蛮荒的田野变成了舒适的沃土,有了花开和叶落,有了鸟鸣和河水,也有了微风和细雨,这粒种子在漫长的一场睡眠醒来的时候,蓦然感知到了这一切,它几乎在片刻之间就做出了一个令它自己振奋而又激动不已的决定:它要拥有这一切,它要拥有本该属于它的东西,一粒种子也该有自己的喜悦和快乐……    
    阳光本就存在的,那些微风呢?还有那些细雨呢?这粒种子忽然觉得命运一下子给予它的太丰厚了,虽然来得太晚,但毕竟还是来了对吗?它的内心充满着喜悦和感激,一种渴望和梦想在它的心里蓬勃生长着,它觉得自己渺小的生命充满了无限的动力……它努力的向上移动着,阻力已经无法挽回它停止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的愿望……那些微风和细雨就是最好的呼唤……经过那块岩石的时候,它犹豫了,这是块沉重的岩石,许多年以来,它一直压在它的身上,它已经习惯了这种重压,它的犹豫是因为把握不住自己突然少了这种压力,自己会变的怎样……它想到过把那块岩石搬开,但岩石实在是太重、太重了,它只好转弯而行,在一个缝隙里开始了自己第一次的呼吸……    
    它很快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它很快倒掉了,因为,扎在缝隙里的根,实在是太经不住狂风的考验……    
    它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却付出了整个生命的代价。但是,我想,它是不会后悔的,因为,它爱过。    
    我所说的这粒种子,其实用另外两个字也可以代替。    
    这两个字是:爱情。    
    水珠的舞蹈    
                                                                                    很多年前,我有一位朋友,非常热爱写作,几年过去了,许多当时有共同爱好的朋友纷    
    纷打了退堂鼓,从此不再与文字沾边,只有少数几个,默默坚持着,而只有他写弯了脊背、写近视了眼睛、写得穷到只能吃上馒头和咸菜之后,仍未发表过一个字。现在他仍然在写着,不过已经淡泊了名利,他把写作当成了享乐。    
        在曾经同租一院的房客中,有一个从河南来的收售旧彩电的三口之家。户主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刚来的时候,他们什么也不会做,什么也做不成。后来看到收售旧彩电挺赚钱,就干上了这一行。令我难以置信的是,他只是个初中生,对彩电一窍不通,硬是搬着书本照葫芦画瓢,将一台几近作废的电视修好。无事的时候,我常站在他的背后看他认真的工作,看他笨拙地鼓捣半天才将一台电视机修好,心里深深钦佩他的耐性。我是万万不敢拆那机子后面印着“高压危险”的电视的。    
        我还认识一个爱唱歌的女孩子,每天清晨路过我家门口的时候,总是轻声哼唱着。说真的她不是很适合唱歌,如果她立志成为一名歌手的话,我觉得挺艰难。好在她似乎并没有想到这点,她那快乐的声音分明让人感觉到:平凡的生活并没有淹没她的梦想,一个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追求和向往。    
        有一天早晨,我站在水槽边洗完脸之后,忽然发现水槽里的那一粒粒水珠,排着队,旋转着、跳跃着,经过短短几秒的飞舞,便跌落到下水道中。它们一粒接一粒,像训练有序的舞蹈班学员,虽然只是一瞬间的美丽,竟有眩目的辉煌,让我心怀震憾地看了好久。    
        我想了起来,其实一个人不就是一粒水珠吗?比起无际的宇宙和浩瀚的大海,人的一生不就是那短短几秒钟吗?在我看来沉迷于写作的朋友,修彩电的房客,爱唱歌的女孩,还有我,还有此刻这世界上所有的热爱生命的人们,我们活的都很精彩,因为我们懂得如何让自己生命的每一刻都充了生机,就像那水珠的舞蹈,辉煌而美丽。    
    关于成熟    
    究竟什么是成熟?这真是一个折磨人的问题。我谨言慎行、察言观色、见风使舵,我以为这样能让自己成为一个快乐的人,并且天真地认为,自己会因此得到别人的认同(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那么喜欢成熟的人?)。但是却事与愿违,他们叫我心有城府、老谋深算、老奸巨滑,我是多么的冤枉!我违心地按照你们的意思去做了,难道所谓的成熟还有什么标准可言?    
    我放弃了盔甲,决心做一个本真的自己,我行我素,情绪外露,喜怒形于色,他们又惊讶,这个人以前好像还有点老成持重,现在怎么变得有点颠三倒四了!于是,我的手放到哪里都不是,只好插在裤兜里,我抬头不是低头也不是,只好左顾右盼。我有时为自己的温文尔雅自鸣得意,有时又为自己的卤莽骄躁而后悔不已——这样的人,怎么配做一个成熟的人呢?    
        成熟是伪装不出来的。成熟的人需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需要广闻博览、宅心仁厚、胸怀广阔、镇定自若……不可再列举下去,因为其中的任何一条我都不能做到,只能徒剩惭愧之心了。说到这里我产生了一个疑点,为什么生活里常见一群人夸奖某人成熟,而被夸之人则欣欣然而受之且面无愧意?这真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当成熟成为一种荣耀的标志,假冒伪劣自然会随之而来。    
    上帝造人时很公平,大家都是从幼稚开始的(两岁的孩子面对一堆苹果,都会奋不顾身上前挣抢,不像大人们那样你谦我让如果可能的话还会把苹果按大小排列起来,按照官职与年龄大小来分配,然后再是一番作揖拱手才心安理得各取所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改变,大家都或多或少的成熟起来了,有的是真正的成熟,成为了一个谦谦君子,而有的则披着成熟的外衣,行些招摇撞骗的小人之事,竟也能骗得个“成熟”的名声来。坦率的说,我经常分辨不清君子与小人的真实面目,他们,实在都是太成熟了。    
    “成熟”的父亲和“幼稚”的儿子一起乘坐公共汽车,车厢内有高龄乘客,儿子晃动着父亲的胳膊问,爸爸,你怎么不给老奶奶让个座啊?在父亲一脸不自在的时候(也有暗掐一把儿子嫌其多管闲事的),儿子先一步把座让了。在我看来,儿子的行为无疑在父亲的脸上狠狠地煽了一个耳光,同时,我也认为,这类父亲白浪费了这么多年粮食,他的儿子比他成熟多了。    
    


第三辑 雨中之城爱与相信

    我常被迫说“我爱你”之类的话。说,怎么可以不说呢?而且说的时候面带微笑,努力装作真切的样子,说完了,然后在心里小声地补上一句:但我不相信你。    
    我不悲哀,一点儿也不。只觉得自己有点滑稽。我的爱是真的,我不屑于口头表达而已。我不相信你,这也是真的,但我怎么可以让你知道我不相信呢?不杀了我才怪!我只能在心里说说。    
    为什么爱和相信就一定要有紧密的关联?为什么我就不可单选其一?说教者们一直在滔滔不决地给我灌输一种思想:爱一个人就是相信他(她),而且还是无条件的,否则就不是爱了……以前我信服这种说教,但是现在,我不信了。    
    我爱你,但别想让我相信你。    
    因为爱你是件没有办法的事情。像一篇文章里说的那样,你已经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成为了我的呼吸和血液,成为了我的致命伤。你是我的选择,我得为我的选择负责。我发过誓我要永远爱你,我得为我的誓言负责……好了,你可以据此说我是个虚伪的人了。    
    但是,亲爱的,不管你的眼神是多么地无辜,不管你怎样热切地对我表白,我都不会相信你,至少,不会轻易的相信……我宁可微笑地看着你,我宁可欣赏地看着你,看着看着,看着你沮丧地低下头去。呵,我的心里是多么的难过啊,我就象一只鸵鸟,拼命地扒开一堆沙子,然后把头深深地埋在里面——很多人那么地渴望了解真相,而我对此却是多么恐慌地避之不及啊……    
    我不希望被欺骗,但我知道在时间这部大书里,“欺骗”这个词语必定会有很多次的出现,越是翻到最后的几页,就越是有真相大白的可能。我并没有否认我们开始相爱时曾经有过的真诚,但是这世界诱惑太多,谁能保证爱情不被其他的一些东西代替呢?    
    我也不奢求被你相信。我愿意被你怀疑被你质问,但是你别盲目地把信任与不信任的问题强加在爱情身上。在我眼里,爱和相信是无关的。有一天若我不再爱你了,我会相信你说的一切,因为那时,我将不再为你的背叛感到痛苦。    
    遗忘    
    和自远方而来的一位朋友聊天,诉了几句苦,他说:“活得这么不愉快,去自杀好了。”    
    然后他给我建议自杀的最佳场所,公园、楼顶、车站……都是些热闹的地方。    
    问他为什么。他说,“这样才能让人们知道你活得不快乐,所以才去选择死亡啊。”    
    我说我不这样。如果我选择离去的话,我会安排好自己所有的事情,把自己的遗物分配好,给自己认识的人写一封信,然后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悄无声息地死去,不给任何人添麻烦。    
    朋友问我,“为什么要给你认识的人写信?”    
    我无言。认真地想,我不过是想告诉那些认识我的人,我要去死了。    
    我还是担心被别人遗忘。    
    事实上,很多人是这样的,不害怕死亡,却害怕被别人遗忘。    
    习惯    
    办公室里有位很敬业的女孩子,每天午餐时,她总要忙完手头的工作,才肯去餐厅吃饭。    
    所以,每当大家陆陆续续从餐厅回来,才看见她整理好桌面的东西,匆忙地去照顾自己的胃。    
    我很欣赏她的工作态度,但却不赞成她的工作方法。    
    工作总是没有完结的,午餐时间却是只有半个小时。既然回来后还要继续工作,为何不和大家一起来去呢?要知道,你上午多做了半个小时,下午必要少做半个小时,总的工作量是没有多大区别的。    
    我常常在早晨给自己布置下任务,今天必须要完成几千字几千字的文章,常常一个上午过去了,却一个字也没写出来。面对着电脑发呆的时间,完全可以做很多其他的工作,但我却固执地守在键盘边,一任时间溜走。    
    看来一个人的习惯是难以改变的。那个女孩依然在别人午餐的时候手忙脚乱地工作,然后去餐厅吃剩饭。我宁可白白浪费掉一个上午的时间,然后被自责而折磨,也不愿意做点其他的。    
    习惯成自然,这是很痛苦的事情。    
    放弃    
    “体彩出现了第一位弃奖者”。某报刊发了一条这样的消息——在最后时刻,中奖者还是没有影踪。    
    看到这个标题我立刻下意识地去想,我有没有买那期彩票,500万啊!    
    我去乱七八糟的抽屉里开始翻检,翻到一半的时候我泄气了,别说中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就算我找到了又能怎样?兑奖期已过,那张彩票也不过是一张废纸了。    
    我开始怀疑“弃奖者”这三个字的应用是否得当,怎么能会是“弃”呢?只能说,那个中奖的人或是把彩票弄丢了,或是根本就没指望自己能中奖,可悲的是,他还没有看到报纸上关于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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