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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天谴之心-第5部分

小说: 天谴之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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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百年,甚至几千年都不变古朴宁静的味道,在丰收祭的嬉闹下,反而更加明显。

    再呆了片刻,也许是以前罗蒙的记忆影响,这一切都带来熟悉的感觉,这熟悉的感觉,冲淡了惶恐和陌生,罗蒙,静了半刻,终于露出了苦笑,彻底接受了穿越的事实。

    罗蒙下沿着铺满鹅卵石的小街缓缓而行,两旁那熟悉而陌生的铁匠店,杂货店,以及工匠店和磨坊场,都深深地吸引住了新生的罗蒙。

    远处,是一辆巨大的车子,那就是剧团的巡回车子。

    剧团都是一群可怜人,他们表演着戏法,歌舞,小丑,来取乐群众,获得微薄的钱财,而这种剧团,里面的姑娘,都是卖身的,据周边零星的议论记忆的分析,罗蒙就明白,这种情况非常普遍。

    不要说剧团了,就是一般的佣兵团,那些年轻的女战士,都是卖身的,她们必须在体力衰退前,赚到一笔钱,不然以后的日子还要难过。

    罗蒙看了一眼太阳,现在时间,离正式开始丰收祭,显然还早。

    不知不觉之中,他来到了农业女神殿前,望着石制的神殿,那斑斓的色彩,表示古老的痕迹,重生的喜悦就泛了上来,又有一些惆怅。

    信步走入了神殿,在高台上,就有一座神像,这就是农业女神伊夕迪丝。

    墙上,雕刻着公牛和树木花草的浮雕,女神的神像全部由白色大理石雕刻而成,高五米左右,她头上戴着一个花草组成的王冠,穿着绿色的衣裙,但是容貌美丽,女性的曲线隐约可见,极具女性的魅力,只是眸子却非常传神,带着俯视众生的慈爱。

    以前的罗蒙,习惯性的来这里祈祷,这是镇上的规矩,基本上,满了十二岁的孩子,都会跟着父母来祈祷。

    以前的罗蒙,不会发觉,那神像上平时隐藏的肉眼不可见的圣光,但是现在,借着神农角的力量,在罗蒙眼中,那是一团绿光,如一个巨大的茧一样,笼罩在神像上,流动着,并且不时有萤火虫一样的绿光飞舞在殿中。

    就在罗蒙站在神像前呆呆出神的时候,一个少女慢慢走到他的身边:“罗蒙,你怎么来到这里了?往常你可在外面玩得很开心呢?”

    罗蒙被这声呼唤惊醒,他转过身瞧向这个少女。

    这个少女,年龄大概十五岁,正从神殿里走出来,一身牧师女性长袍,开口比较高,露出了修长雪白的大腿,用着绿色花结带,束着娇柔纤细的腰身,柔美眸子清澈见底。

    “艾莉妮小姐……”罗蒙很自然地喊出了这个少女的名字,迅速的记忆,使他知道,这个少女,就是全镇男人暗中梦呓的对象。

    她是镇上的荣耀,她具有虔诚心和敏锐的感知,能够与女神的力量发生联系,因此成为了镇上农业女神神殿的见习牧师——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下一任镇上神殿牧师,也许会是她来担任。

    “罗蒙,你怎么还脏西西的?来,到我这里来擦把脸,这样才能去参加下午的丰收祭。”艾莉妮看见了他跌在地上弄脏的脸和衣服,说着,拉着他进入了神殿后面,那是一池清水。

    这是神殿的福利之一,从罗蒙现在无法明白的外位界贯穿的渠道,使神殿中永远有清亮可口的泉水可用。

    罗蒙接过毛巾,就着泉水,很快把将脸洗干净,看着洗完的罗蒙,艾莉妮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脸一红。

    眼前的少年还是这样熟悉,什么都没有变,虽然可预料,他未来将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不过,之前,艾莉妮根本没有感觉,但是现在,一种眉宇之间的英气,顿时使这个小小的少年,脱去了许多稚气,多了一些难以形容的魅力来。

    “艾莉妮姐姐,谢谢你,我向女神祈祷,愿你健康。”罗蒙说。

    “啊,谢谢,罗蒙,我们要准备出发了,你就随我们一起出发吧!”艾莉妮说着,她的眼光,已经看见了特尼斯牧师,特尼斯牧师过来,看见了罗蒙和艾莉妮在一起,脸色就沉了下去。

    “艾莉妮,我们出发吧!”他说。

    “好,稍等一下,来,罗蒙,和我一起去吧!”艾莉妮说着。

    一丝恶意刺了上来,罗蒙微微一皱眉,成为了德鲁伊后,他对这个非常敏锐,但是也没有办法,跟着前去。

    才到了广场上,一个戴着高高的黑色礼帽的年轻人,跑上了舞台:“女士们,先生们,让你们等候多时了。下面,卡多表演团将为您带来精彩的表演,伴您度过一个开心愉快的下午,请大家掌声欢迎!”

    一个穿着黑色紧身皮装,手中拿着皮鞭的女子从车内走了出来。

    一只大鹦鹉飞在她的身后,不断地叫嚣着:“欢迎,欢迎!”

    而几乎同时,身后跟着一只老虎,老虎身上立着一只猴子。

    看着它们走了出来,在场的人,都鼓掌,看着那个黑衣女子,指挥着老虎穿过铁圈,并且让猴子在地上翻滚着。

    这些把戏,让在场的人顿时欢笑起来,但是对于罗蒙来说,这些都是无聊的把戏,但是他还是继续观察着。

    那个戴着高高的黑色礼帽的年轻人,挥舞着手中的一根小木棍,随着他的挥动,一个个火花从木棍尖上冒了出来,飞上了半空之中,“砰”的一声炸开,形成各种各样形态的礼花。

    这些礼花,变成了花朵,变成了飞舞的金蛇,变成了树木的繁衍……这些漂亮的礼花一下子吸引住了罗蒙的目光。

    这就是魔法?哪怕是最低级的戏法?

    表演之后,没有多少时间,广场上的一个木台上就出现了镇上的特尼斯牧师。而在四周,人群自动向木台上凝聚,对女神的赞歌,正式开始了。

    “伊夕迪丝女神,成长与收割都是永恒周期的一环,是智慧生命存在后,能够做的最自然的部分。今日我们可以获得丰收,我们要感谢神,感谢大地,感谢自然,其后,来年春天,我们要播种下更多生命的种子,让世界充满绿色。”这是特尼斯牧师在布道。

    “感谢女神给我们食物,感谢女神给我们丰饶。”整齐的声音回荡在高台四周,七八百镇民整齐的高喊着。

    这个小镇的丰收祭,不会有神迹,而且,女神的赞歌,也很简单,没有多少时间,仪式就结束了,下面就是狂欢了,那是啤酒和烤肉的时光。

    “艾莉妮姐姐,我明天找你有事,你在嘛?”趁着空隙,罗蒙上前说着。

    “什么事?”艾莉妮回过头来,这个世界当然没有乳罩,牧师袍开口又大,这一转身,就让罗蒙看见了一片雪白。

    惊艳,这是罗蒙一瞬间的心情。

    尽管以前这个身体同她接触了许多次,但是现在观来,还是具有着惊心动魄的美丽,不禁泛起了一丝“惊艳”的感觉——阳光投射在她身上,她身上笼罩在一层淡淡的绿光,带着一股奇异的淡淡的香气。

    一种战栗迅速的扩散,一瞬间,罗蒙失神了,不过,转眼之间,背后那一种眼神,使他定下神来:“艾莉妮姐姐,我想请你明天见证一件事。”

    艾莉妮有些惊讶:“什么事?哦,现在很忙,我明天等着你!”

    罗蒙看了看周围沸腾的人群,点了点头,就离开了,走了片刻,他一回头,正巧就看见了特尼斯牧师的眼神——那眼神带着阴寒。

 第6章 丰收祭(下)

    出了镇子,见四下无人,罗蒙睁眼深吸一口气,心神进入了空间。

    和开始时不一样,此时,三十米高的光球已经恢复了亮度,洒在了整个空间内,一路走着,看到自己种植的果树上,都已经开着花,就要结果了。

    在里面准备的蜜蜂盒,都在里面,在“嗡嗡”地响着,忙碌的为这个小小空间工作着。

    罗蒙走到了一处,检查着,渐渐的,露出哭笑难分的意味,上次到飞机前的许多物品,放在空间内,现在还在这里。

    一次自动成像的照相机、衣服、还有一把砍刀,还有大堆的食物和书籍,最后还有信用卡和多种货币,真是让人苦笑。

    如果早预知,里面必放满了东西,现在……罗蒙暗自懊悔着。

    随手拿起一袋烤鸡,回到了现实,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这个身体对这种食物,有着非常强烈的反应,口水直流,几乎是狼吞虎咽的把一只烤鸡全部吃下,时间只用了十分钟。

    罗蒙小心地把骨头全部丢到空间里,埋到了地下。

    神农角的空间,食物放在地里上不会腐烂,但是如果你埋到地下,它就会迅速分解,这是一种很奇特的现象。

    想了想,又从空间里拿出一把砍刀,这可是地球上优秀的砍刀,专门对付野外的情况,非常锋利,想了想,还把那件防弹衣穿上,这可是去野外时,他弄到的防护服,想必在这个世界也可以防护一些。

    不多久,罗蒙找到了一条溪流,他顿时眼前一亮。

    清澈的水流裹挟些泥沙,水里有着各色的鱼类,罗蒙蹲在河边,把一只手探入水里,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要捉几条小鱼来放到空间里养着。

    这小溪并不深,也许是罗蒙不大会摸鱼,过了好一会,也没能得手。

    罗蒙不由有点懊恼。

    河流附近总是会有猎物出现。又过了一会,罗蒙听见远处似乎有动物喝水的声音,循声望去,透过草丛,依稀看见那似乎是一头大野猪带着很多小猪。

    “真是个大家伙啊!”罗蒙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小心地隐藏好身形。他体格并不十分健壮,不过普通人素质罢了。

    而野猪可不是白白胖胖只会待宰的家猪,只远远地看着,罗蒙就觉得那头野猪比自己健壮多了。

    更何况罗蒙是直立行走的人类,重心太高,在面对野猪的冲撞时会格外难以抵挡。

    罗蒙虽然先于野猪察觉了对方的存在,但就算有着锋利的砍刀,优先强攻带来的优势还不足以引导他得到胜利。

    罗蒙抬头望天,看了下天色,根据太阳的位置判断,大约是下午一点左右。

    “再等一小时,若还不能得手的机会,今天就只能失望而归了。”罗蒙有些沮丧,但也只能忍受了。

    正当罗蒙打算放弃时,突然得一声尖厉嚎叫打破了平静。他正在逐渐放松的身体犹如猫儿炸毛般猛地一激灵。罗蒙连忙弓起身子,前挪了几步,将身体用植物掩盖着,脑袋不动,只是眯起眼睛,眼珠乱转着张望起来。

    竟然是一只奇异的灰绿色生物突然之间扑了出来,把一把剑直刺到一头野猪的身上!

    罗蒙眼睛顿时睁得老大,尽量让自己看得清楚些。他远远得依稀辨认出这种奇怪生物的样子,那是个奇怪的生物,身体结构远看像是灰绿色的人类,但却十分矮瘦,身高也就和野猪不相上下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简陋的皮甲,一只手上拿着一个钉头锤,另一只手则空着。而大野猪背上的短剑显然也是这只生物带着。

    罗蒙心里顿时奇怪极了,很明显,这是一只地精。

    地精,又念做哥布林,一种肮脏的小偷。罗蒙毕竟曾跟随某德鲁伊学习,并且有着作为穿越者的记忆,眼界不算狭窄。

    外面荒原和森林里,有着好几个地精洞穴,地精这种生命繁殖起来相当的快速。

    “可是……什么时候起,地精也变得这么勇敢了。”罗蒙觉得自己额头在滴汗:“莫非这只,是地精中的勇士?”

    下一秒,猪群轰然四散,而被刺中而暴起的头猪,不管身上插着的一柄短剑,向着地精奋力扑了上去。

    然后……没有什么罗蒙期待中的精彩攻防战。

    “地精勇士”拼命着逃着,而后面野猪拼死地追着,不知不觉,就远去了,跑出百许米,这只地精终于跑不动,在直接嗷嗷痛叫着被撞翻在地,接着被一路踩了过去,顿时鲜血飞溅。

    罗蒙顿时大囧。

    什么时候起,地精变成不自量力与脑残的代名词了?

    地精勇士,一时还没有死,在地上嗷嗷怪叫着滚来滚去,而大野猪亮着獠牙对付着它。要是罗蒙听得懂地精的语言,也许明白这嗷嗷怪叫究竟是什么意思,但现在罗蒙完全没有兴趣理睬这个。

    天赐良机!罗蒙这样觉得,然后舔着嘴唇,拿出小刀。

    打不过成年野猪也倒罢了,但要在大野猪跑远时,还敌不过小猪,那他就只能无语的泪奔了。

    小猪都自动向相对安全的地点跑,这是动物的本能,罗蒙追准一个方向,急跑了一会,就立刻要赶上一头。逃跑的小猪虽然看起来四条腿跑得飞快,但其实腿太短,高频率的摆动也难以弥补速度上因此产生的劣势。

    天赐良机……嗯,罗蒙刚才是这样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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