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巡回銮始末-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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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此则殊可痛恨也。是故苟得一惩治之法,使受责者皆为士林中人,平民不致拖累,乃为最上之策。此次停试五年,此意似已寓于其中。然自我侪观之,未见各国能如愿以偿也。何以言之?中国考试之事,自有次第。
其法先由县官将应试之士考验,其佳者荐送至府,由府考其尤佳者荐至学院,以备选择。凡入选者称为秀才,凡得秀才者可赴省应乡试,以考取举人。既得举人,则往京都以应曾试,入选者称为进士。此乃中国之大略情形也。此次凡谋与洋人为难者,非进士,即举人,非举人,即秀才。从未闻无功名之士,能煽动愚民,为其效力者。而今乃以各府州县滋事之区一律停试,于进士,举人,秀才,毫无关涉。骤而观之,此法似有成效可观;及缓思之,则不见其有裨于事也。吾故曰:各国未能如愿以偿也。
虽然,考试之事乃为中国大典,今停试之命既出洋人,则中国士林骄傲之心亦当为之稍挫矣。夫停试一事,名为警戒读书人起见,实则商贾亦均受其害也。盖凡考试之地,无论省城,县城,每届试期,士林云集,即有裨于商贾之生意非浅。故停试一事,不特士人欲设法阻之,即商贾等亦恐难免与士人同心也。中国现虽为势所迫,勉从各国之请,假令日后不肯照行,各国将以何法应之乎?吾料舍以兵力占据土地恫吓之外,恐无他法也!然此法仅一行之,已为各国所厌恶,若非不得已,必不再行也。倘停试各县或有读书之人设法迳往他县投考,或在省城乡试,伪报为不停试之县而来,各国欲筹善策以杜之,不亦难乎?不特此也!各国所定之考试约章云:“凡滋事之区,须一律停试。”如此措词,甚属含糊。各国之意,盖欲考试之事,无论其为岁考,科考,乡试,会试,向在滋事之区举行者,从今以往均须停止五年也。然华人之解说则绝不相同,以为停试之事,专系指县府试而言,于乡会试毫无关涉。盖以乡试而言,应试者为全省之秀才;以会试而言,应试者为全国之举人。
今若将乡会两试停止,则保护洋人之区,亦将与滋事之区同受惩责,而南省安分之士与北省庇匪之士有何区别乎?此断非各国之意也!其所见如此,而中国之当道则皆以停试之事为虑,故扬言谓:“倘行之过刻,恐不免又酿祸端。”于是李中堂及东南各督抚拟将举国停试五年,以便将考取旧章更改一新,使举国之士得以专心致志,从事于有用之实学。揣其用意,不过欲全中国政府之体面耳!故各处传说,只称皇太后已允各督抚所请,举国停试五年。惟不提政府有意更改考试之旧章,使人人读有用之书,以为考试地步。则皇太后之用意,亦可想见矣。
虽然,举国停试五年之信果确,各国宜允从之。惟须勒令中国政府将考试所用之书更改一新方可。此策既致益无穷,而中国少年之士,闻之又必欢悦也。是故此议欲行,虽有令华人不觉洋人以停试惩责滋事各处之势,然能将华人之愚暗除去,使华人好风水之癖变而入于格致,畏鬼神之心易而进于正直,则仇恨洋人之事,将不期除而自除矣!如此,岂不较诸专在滋事之区停试,为有益哉!
今华人之积习如此,欲将其心志荡涤一新,断非五年所能为。然各国若肯实心实力,赞助各明达之督抚,以成此美举,则此五年之内,亦可立实学之基础。将来获效,必能与日本前三十年内所获者相同也。
○论各国向中国索取赔款之非译《益新西报》
赔款一事,将定议矣。而在本馆之意,则以各国不应向中国索取兵费也。何则?查公法:若此国开罪彼国,此国之人皆心存主战者,彼国始可向此国索取兵费,否则索之为不公也。
昔者普法之战,法人以兴师直捣德人都城而墟其国为快者,举国皆是。迩来英特之役亦然,特人中虽有主和议无斗志者,英人中亦有悯恤特人以不战为是者,然两国之人主战者过半。如此者,两国之争斗,乃百姓之事也,其兵费由百姓分任之,固其宜也。今者中国则不然。其开罪各国也,非华人之过也。当拳匪猖獗,使馆被攻时:广东客民在内河驾驶其小艇如故也,而北方之糜烂罔闻,即或闻之,亦漠不关心也;又四川省之种值罂粟者,操其常业而为糊口之计如故也,未尝闻洋人因鸦片入中国而招中国之仇恨也,倘围困使馆焚毁教堂之事传至其耳,彼将曰:“此事与我无涉!”亦置之而已。今各国所索之兵费,乃由此等无罪之人赔偿,岂理也哉?假令于兵衅未起之日,向中国之人而问之曰“主战乎?抑主和乎?”则其主和者,必不下百千万之多。总之中国之人,皆主和者也。间有愚民三五成群,为当道所惑,以致滋扰地方,亦意中之事;各国若借此为题,以律通国之人,竟向索取兵费,则不公莫甚于此矣!以为公法,公于何有?真不可为训者也!西国之人,岂视此为文明之法而欲以开通中国之愚暗乎?夫明知人之无罪而责罚之,虽野蛮之国犹不屑为,而今反由素号文明之国为之,殊不可解也!中国之刑罚,或波及无辜,然此乃立法之不善,非司法者故意行恶也。今本馆见各国所为如此,不得不大声疾呼而告之曰:无罪者,不应波及也!夫不波及无辜,中国已有行之者矣。
昔日本与西国通商伊始,仇杀西人之事时有所闻,然此非通国人民之本心也。原其闹事之故:一因民智未开,致疑西人;一因西人不能自重,虐待土人,间有西人故激祸变,欲藉此为生财之路者。以故龃龉之事,日多一日。美人兴问罪之师,大败日本,索取兵费。及后美人思之,乃扬言曰:“以日人所行之事言之,理宜重索兵费以昭炯戒,然西人每称美人以启迪东方教化之国为己任,今若重索兵费,则此心何能自白乎?故愿将所索兵费还而不受。”日人至今犹称颂美人之德不置,谓西国口称善待东方之国者虽比比皆是,然究其言行相符,独美利坚一国能践其实耳。夫日本之开罪西国,在乎轰击西国战舰,凌侮西国使馆,然皆属政治之事,索取兵费,犹可言也,而美国尚置之;今中国开罪西国,全因杀戮教民,戕害教士起见,此乃教门之事,索取兵费,不可言也。况攻陷北京之联军,号称耶稣正教之义军来攻异教之国,而德皇亦谓中国此次之战系耶稣正教之义战,其余他国之人亦如此措词,则兵费之不应索取明矣!夫联军虽号称正教之义军,然其中攻战合法,举动出众者,实来自异教之日本国也!
总之,此次之战,既为耶稣正教之义战,则不应索取赔款。
盖立教者为耶稣,今稽查“新约”圣书,不见耶稣曾出索取赔款之言。当日耶稣之衣被人剥夺,未闻其索赔较诸其衣价值多三分之一也!耶稣之门徒为人虐待,为人驱逐,为人戕害,亦未闻耶稣将赔偿数目开出,向冻馁之乡民索取也!教会房产被毁,亦未闻耶稣照价赔偿也!当日各教士虽无房产可毁,然苟有之,亦须遵依耶稣遗训办理,不容或异也!盖按“马可福音书”第六章:“耶稣召十二门徒,赐以权柄,以制邪神,遣其出外传教,而训之曰:‘勿携资斧,惟杖;勿袋,勿粮,勿金于囊,惟著履;勿二衣。’又曰:‘凡入人室,则居彼,及去而后已;有不接尔,不听尔者,去之日拂去足尘,以为众证。’”观此训言,明白如话,毫无疑义,并未有彼若不听尔言,尔即当用枪炮将福音轰入其耳之意也!亦未有彼若逐尔出城,尔当索取赔偿之意也!今中国之民,所犯何罪?不过为当道者之乱言所惑,又为我侪之欺凌所激,致滋事端耳。我侪乃要此无辜之华民摊任赔款,使其一蹶而不能复振,似与耶稣之道理大相违背也!夫耶稣之道理,虽包括甚广,可一言以蔽之曰:“父欤,赦彼!因彼不知而作也!”此乃耶稣临钉十字架时仰天而呼之词也!
由此言之,索取赔偿,实为耶稣所不取也!此次战争既为耶稣正教之义战,则赔款不应索。若索赔款,则不得称为耶稣之义战。而奉信耶稣正教各国,所言与所行大相矛盾,直欲令中国之人阻挠传教之事,较前为甚耳!吾非谓华人胆敢立例禁止传教之事,亦非谓华人胆敢勒令西国将和约更改,删除传教一节也;不过谓华人将以此为话柄以讥刺西人,使西人闻之痛心耳。六百年前英之名士葛书尔君,将空言与行事二者辨之甚明,其言曰:“凡人欲以道理教人,当先自行之。昔者救主耶稣所传授其十二门徒之道理,皆一一经耶稣先自行之者。”葛君所言若此,盖欲讽当时之传教者也。
○议和草约
第一款一、德国克大臣被害,奉旨钦派醇亲王为专使大臣,赴德代表惋惜之意。醇亲王已遵旨起程。
二、竖立铭志之碑,与克大臣品位相配。现于遇害处建立碑坊,已经兴工。
第二款一、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将上年十二月二十五,本年正月初三等日先后降旨所定罪名开列,并将承认获咎
之各
外省官员,降旨分别惩办。
二、奉旨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
第三款日本书记生被害,已派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
第四款诸国坟茔建立涤垢雪侮之碑,银已付清。
第五款军火暨专为制造军火各种器料,奉旨禁止进口二年。
第六款按照本年四月十二日上谕,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款系上年十一月初一日条款第二款所载之各国各会各人之赔偿总数。(甲)此四百五十兆,系照海关银两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并正本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清还。本息用金付结,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各款应按每届一年付还;初次定于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付还,利息由一千九百零一年七月初一日起算。中国亦可将所欠首六个月,即算至一千九百零一年十二月底之息,展至一千九百零二年正月初一日起,即中历本年十一月廿二日,于三年内付还。但所展息款,亦应按年四厘付息。(乙)此欠款一切事宜,均在上海办理。诸国各派银行董事一名,会同将所有由中国官付给之本利总数收全,分给。有干涉者,该银行出付回执。(丙)中国将全数保票一纸,交付驻京领衔大臣手内。此保票以后分作零票,每票上由中国官画押。(丁)付还保票财源各进款,应每年给银行董事收存。(戊)所定承担保票财源列后:一、新关各进款,俟前已作为担保之借款各本利付给之后,余剩者,又进口货税,增至切实值百抽五,将所增之数加之。所有向例,进口免税各货,除米粮面金银钱外,均应列入值百抽五货内。二、所有常关各进款,在各通商口岸之常关,均归新关管理。三、所有盐政各进项,除还前泰西借款外,余乘一并归入。至进口货增至切实值百抽五,诸国现允可行,惟须二端:一、将现在照沽价抽收进口各税,凡能改者,皆当速改,按件抽税几何。
定办改税以前三年各货价值牵算。其未改以前,仍照沽价征收。
二、北河黄浦两水路,均应改善。中国国家应拨款相助。增税一层,俟此条款画押两月后,即行开办。
第七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人民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自行防守使馆,界线于附件图上标明。按照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条款,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自主,常留兵队,分保使馆。
第八款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
第九款按照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文内条款,中国国家应允诸国分应妥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
今驻守之处,系黄村,郎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昌黎县,秦王岛,山海关。
第十款大清国国家允定二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
述之上谕颁行布告:一、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二、本年某月某日等上谕获道,获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载明。三、本年某月某日上谕,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考试。四、上年十二月十三日上谕,各省督抚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如复滋伤害诸国人民之事,必须立时弹压,否则革职,永不叙用。以上谕旨现于中国全境渐次张贴。
第十一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行商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
应行商改之处及有通商各地事宜均行议商。现按第六款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