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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大师之殇-第4部分

小说: 大师之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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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勾肩搭背的作风,更不屑于他们和女性鬼混,但自己却又渴望着能有女孩来勾引或诱惑我;我觉得大谈金钱报酬或荣华富贵是庸俗的,可往往又总在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拥有百万资产;我注定经受不了毒刑拷打或严刑逼供的审问,可夜深人静之中总梦想着未来可以做一个像鲁迅先生那样的硬骨头;我不具备兼济天下、普渡众生的条件和品质,却无时无刻不在设计不在懂憬自己如何成为一代伟人或一代大师;我整天以配角或小人物的形象出入于社会的大街小巷,却总激励、鼓舞、说服着自己总有一天会成为戏剧的主角的;我演不好自己的人生,我当不好自己的角色,我决定不了自己的走向,但我出人头地、飞黄腾达、名扬天下的野心却始终不曾泯灭过;我总觉得活着好累,总觉得人生无趣,总觉得红尘万丈不过是一场空,可我还是不舍得死,不得不充满韧性充满毅力充满兴致地继续走自己的不归路。。。。。。
人为何而生?生命的意义何在?这问题,说实在的,那时我根本没考虑过,即使曾在脑海里灵光一闪,也不过是瞬间的光亮罢了。作为一个孺臭未干的孩子,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其他不是我们所要关注的,我们既没有那份闲心,更没有那份能力。我照样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虽然有树远、景南、兴运等朋友的关心,可内心的孤独与傍徨却是无以形容。我总觉得自己思想有些早熟,时间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从对性与爱的寻觅和探索上,我就发挥过自己年少时少有的天才论断。早在上小学五年级期间,我就已明显感觉得出人活着是为了一种精神抑或希望。从那时,我就悟出爱比性更可贵更重要的观点,这也促使我长大之后一直致力于寻觅真爱寻觅心灵唯一的歧路。
小学五年级时我的成绩在班内数一数二,除了树远他们村的黄菊妍及兴运外,没有哪个学生敢同我争“第一”。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其中考试时,因为我获得了第一名,而被学校选拔为唯一一个参加全镇小学五年级镇考比赛的学生。那次镇考我荣获了全镇第七名,高兴得父母一直夸我是个好孩子,以致在花钱上从不管制我,这也使我以后养成了花钱大方的习性。那时我们班的男生曾私下里进行选举班花的比赛,对此我也十分感兴趣,同兴运、树远也都挤扁头似地掺合着瞎起哄。大家在商量推举候选人时,有许多同学嚷嚷“马金凤、溪晓凤”的名字,而树远和兴运却说出“黄菲儿、黄蓉蓉”的名字;轮到我时,我毫不犹豫地说出了“菊妍”的名字。大伙一听,乱嘘个不停,说我眼光有毛病;更有甚者说,看来尖子生还是偏向尖子生呀!
凭良心说,我绝没有偏向尖子生的意思,以个人的审美观而言,菊妍在我心中确实属于一个美女。当然,她的美无法同红颜相媲美,甚至也无法与冰雁相提并论。不过,在当时我们班里,菊妍的姿色绝不比他们所说的马金凤、晓凤们差劲儿。当然,我只所以选菊妍,并不仅仅出于她的漂亮,还因她的品质和内涵。她不仅学习好,而且待人接物都透露着一种少女鲜有的成熟气息,这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女孩而言绝对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当然,兴运和树远所选的两名女生也很不错,尤其菲儿,她那种少女独特的羞色美也曾让我怦然心动过。
后来,因为意见不统一,班花评比的举动以不了了之而告终。可在树远、兴运我们三人心目中,班内比较美的也就自认的那三位。那时,我们还喜欢抓龟、算命等游戏。有一次,我们三人把菊妍、菲儿、蓉蓉的名字一个个写在纸上,然后揉成团捏纸弹。让人意料不到的是,上天竟然真的让我们三人各随夙愿了;我抓住了菊妍的名字,而兴运抓的是蓉蓉的名字,树远捞的是菲儿的名字。在我们仨看来,以后如要找女朋友或娶老婆,理想的对象就是她们三个。不过,我内心还是为自己留了退路,至少红颜、冰雁她们也绝对是我的最佳人选。其实,兴运、树远也都为自己留了后路,或许那时的真情只不过是一刹那罢了;也或许人生有太多的不如意,许多事并不按自己的路线走;你以为有感觉的东西,或许对方会没有感觉。十多年后,看看兴运、树远的妻子,哪一个也都不是自己心里喜欢的天使!现实就是现实,它根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然,我曾经欣赏的菊妍,最终也嫁为了他人妇。没办法,感情是双方的事,一厢情愿无法造就美满的婚姻。
在我家的院子里,我还曾经满怀深情地把红颜、菊妍的名字用毛笔写在水泥柱上。事隔多年,每次从学校回家,我都会默默地注视着她们的名字而泪流满面。真的,我是一个多情、敏感而又十分怀旧的人,同时心灵又是如此地脆弱和虚空。一直到大学毕业那天,听到菊妍结婚的消息后,我方挥泪把她们的名字从水泥柱上抹去。人生不能够假设,更不能够重来,正因为从小我就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不论干什么事情,我都考虑得太过周详和仔细,这也是许多朋友说我做事不爽快、优弱寡断、缩手缩脚的原因。
当然,我从不觉得自己如何如何伟大或高尚,尽管我也曾想过做一个品质端正、众口交赞的楷模,但我不能够欺骗或者压抑自己那灵动和狂野的心。在生活当中,我只能尽量呈现给别人一张善良、和蔼、忠厚、正直的面孔,或许这就是别人所言的伪善或者城府;但我只能老实地承认,没办法,身处在拥有千年儒家思想的中庸社会里,锋芒是不能太过毕露的,更何谈保持独立的思想。因此从小五年级一直到后来的中学,乃至大学,我都过着两个世界的生活,一方面是日常正常的交往、学习或工作与应酬,另一方面是自己暗地里的狂欢、发泄与疯想。有时,我总想对那些夸我是好人的朋友或同学道出自己的心语,可我又深怕吓住了他们。如果他们知道了我的内心世界是如此的肮脏、淫秽与不堪入目,恐怕他们非神经或丢了魂不可。尤其同我同班或同级过的漂亮女孩,我都曾有意或无意地对她们进行过意淫。
真的,谈起意淫我就想笑,更为自己感到心酸和可悲。那时,我还以为这个方法乃是自己的独创呢?孰不知早在百年前外国就有思想大师提出过这个概念了。后来读高中时,我还从青年作家邓皓文章中得出过类似的看法。在如何区分好人与坏人时,邓先生很有意思地说:“在对待同一事儿上,好人是只想不做,而坏人是既想又做。”很自然,每个正常的男人都曾想过勾引或者强奸某某女孩,都曾有过嫖娼或者一夜情的想法。如此说来,我经常意淫别人也算不上什么丢人的事情啦!最起码比起歌星刘德华在电影里所提倡的“神交”雅观多了。
小学五年级下半学期,临近中考时,天气比较热,同学们穿得都比较薄。那时我坐在第三排,与我邻桌的女孩就是许多学生嚷嚷着的美女马金凤。当然,那时因为农村缺少电视消息比较闭塞,我还不知道国内还有一个著名戏剧大师也叫这名。尽管我和金凤属于邻桌,但彼此并不是怎么熟悉;幸好我学习好,她不会问题时总会羞答答地问我。对于她提出的问题,我总是耐心地讲解,并不自主地去碰她的小手。她的手很嫩很滑,给人一种无言的温柔。
有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很单纯,可有时候我又觉得自己很复杂很难懂。要说平常我在同学们眼中绝对是一个比较正经、老实、忠厚的好男孩,与那些下流、无赖们是不沾边的;但让人迷惑不解的是,我往往不经意地总爱做出一些与自己品质、性格不相符的事情来。尤其在男女那事上,我满脑子都充满了黄色的暗流。虽然我不喜欢和其他男生在一块说那些下三滥或者无耻、淫乱的话题,有时一听见他们说什么下流的字眼我都会感到脸红。但是,这些仍不能阻止我暗地里对性的渴望与向往。我一直不理解自己这种矛盾的心态与处境,只有等到上大学读到弗洛伊德的书时,方清楚每个人都曾不同程度地有过这种经历。尤其英国大师劳伦斯在他的《人的秘密》一书里,把人的精神、道德、情感分析得更是淋漓尽致、形象逼真。对人的意识的诞生及其乱伦的动机与唯心主义,解剖得更是有条有理、丝紊不乱。
对于马金凤,我确实有过千百种占有或者玩弄的意思。那时,尽管我知道好色不好,可内心深处并不觉得“淫”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只是,我的色胆毕竟还是太小;虽然也曾趁人家熟睡之时,把手伸进女方的衣服里,但我还是紧张万分地稍触即止。印象最深的一次,我记得是自己把手伸进马金凤的短裤里时,竟然欣喜加担忧地出了一身汗。不过事后我总在猜想,我那么用力地伸手,马金凤应该是会有察觉的呀!那么她为什么假装着不知道呢?难道是她喜欢我?还是因为不好意思而装作无动于衷?多年后想起,我觉得人家可能是出于后者;要不然,马金凤怎么始终没有向我表白过爱慕之意呢?甚至后来再见面时都不愿主动搭理我,更别说结婚时通知我啦!
在整个小学期间,我曾不同程度地喜欢过几个女孩,却不曾有哪个女孩喜欢过我。即使慧茹,我也是凭彼此幼时的经历,主观推断她可能喜欢我的。到底是不是呢?我不得而知。反正除了小学二年级曾和她有过亲密接触之外,至此以后再也没有和她发生过任何关系或接触。虽然上中学后我们还时常在一块讨论问题,回家时一块有说有笑,但我们再也没有谈及过有关情呀爱呀性呀之类的敏感话题。




 第五章  纯真岁月

上帝从不埋怨人们的愚昧,人们却埋怨上帝的不公平。李嘉诚语。
不过,上帝,我向你老发誓,我绝没有埋怨过你!纵使现实一次又一次戏耍嘲弄过我,我仍对你老顶礼朝拜,深信不疑。上帝,我向你老坦承,在我溪子清历经的情感岁月里,我确实做出过一些无耻下流,甚至罪大恶极的事情来,但是,我必须澄清一点:我绝对不是从一开始就变质的。当然,那些幼时的荒唐可笑的“过家家”游戏除外。同时,我还要说的是,自始至终,我都把欲和爱分得是那么地清楚;别的不说,凡是我曾经真心爱过的女孩,我从没有对她们产生过非分之想。自然,我们必须把爱与喜欢分开,因为有些我喜欢的女孩,诸如冰雁、菊妍啦,我时不时脑海里还会蹦现出要和她们谈恋爱的想法,乃至交欢的念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年少时我都已把人间情爱了解透了。那时我就明白:性欲只不过是人的一种发泄而已,唯有爱才是值得追寻的东西。
精神高于肉欲,爱胜过性,这样的想法当时我总以为是超前的,总觉得是世上独一无二的。以至日后不论我再怎么放纵自己,我都自我安慰地说,我的灵魂是高尚的,心灵是纯洁的。这样的思想,确实有点自欺欺人,可在一定程度上却助张了我心中的“恶”。直到多年之后,我从西方哲学书中,方知道“精神恋爱”并非自己的首创,早在柏拉图时代就已盛行开了;尤其有作家感叹道:“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希望拥有爱而避免肌肤的交欢;而现代人则希翼肌肤上的交欢而避免陷入爱恋。”
我承认,内心深处我也急切地需要性欲的满足,也是那么地好色,甚至下流;但是,我始终固守着自己独特的观念:凡是我真心爱的女孩,绝不碰她一下,甚至连想都不去想;而对于其他女孩,只要不是太丑,我都对她们充满了极强的占有欲和非分之想。日后,我也确实是按照这种思路走的,不论是最初的最爱红颜,还是后来的付心仪,我对她们都是那么地尊重和敬爱,有时觉得用手碰一碰她们都是对她们的沾污和不敬。这也从侧面反映了拜伦大师的话是如何的正确,“爱情是纯洁的。。。。。。,爱吧,但要爱得不越轨。”真的,凡是我真心疼爱的女孩,我与她们保持的都是一种精神上的恋爱。自然,凡是与我发生过关系或者是我对她们充满欲望的女孩,那净是我不爱或者是爱得比较浅的女孩。
在镇三中上学,是我心灵最为纯净的一年。因为初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许多人呀事呀都比较陌生,而且我们班的女孩也没什么漂亮的,所以我对什么爱呀情呀也不多热衷。不过,在我心灵深处,却上演着一场炽热、纯真、刻骨铭心的精神恋爱。前文我已经说过,木齐、鹏展他们比我早一年来三中,自然红颜也比我高了一级。在这里,能见到红颜,对我而言就是一种莫大的幸福。虽说不在一级,但每到下课或者是放学,我都要急匆匆地冲出来去寻觅红颜的影子。不求别的,我只想看她一眼,看看她的长发、她的眼睛、她的笑容,都已万分满足了。
那时,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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