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雨中等你-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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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离开农场那天热得不得了。在史班哥的每一天都好热,我还以为全世界都这么热,因为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冷。我从来没有看过雨,不太知道关于水的事情。我只知道水就是装在桶子里给老狗喝的东西,也是农场老板从水管喷出来的玩意儿,专门用来对付想打架的狗。不过丹尼来的那天特别热。我和同窝的兄弟姐妹像往常一样扭打,这时有只手伸进来抓住我的颈背,我突然被拎到半空。
“这一只。”有个人说。
这时我第一眼瞥见我的新主人。丹尼身材颀长,肌肉精瘦,个子不是很高,但算是相当壮。他的蓝眼睛热切而清澈,头发短而散乱,不整齐的胡子又黑又粗。他看起来像一只爱尔兰红梗犬。
“这是这一窝的首选。”农场女主人说。她人很好,我喜欢她把我们搂在她柔软的腿上。“这是最贴心、最棒的一只。”
“我们本来想自己留着养。”农场老板原本在修补围篱,现在突然踩着满靴子的泥巴凑过来说。他爱说这句老词。老天啊,我是一只才几周大的小狗,就听过这句话不知道多少遍。他总是用这一招来哄抬狗价。
“你愿意把他让出来给我吗?”
“就看价钱啰。”老板说这句话时眯着眼睛看天,太阳把蓝天照得发白。“就看价钱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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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雨中等你 3
“你的脚要踩得非常轻,好比刹车踏板上放了一颗鸡蛋,而你不想把蛋弄破。在雨中驾车就是这么回事。”丹尼总是这样说。
每当我们一起看录像带———从我第一天认识丹尼开始,我们就一起看录像带———他就对我解释驾车的事(是对我解释哦)。他说着要有平衡感、先发制人、有耐心等重要环节,以及如何环顾四周,看到你从未注意过的事物,还有肌肉在运动的感觉,那种凭直觉驾车的感觉。不过我最爱听的还是他提到的“赛车手没有记忆”那部分———他不记得自己前一秒钟做过的事情,不论是好是坏,因为记忆就是把时间向后折起来,要记得什么,就得在当下分神去想。要想在赛车这行出头,赛车手绝对不能有记性。
这也是为何赛车手被迫录下他们的一举一动、每一场赛事。他们利用驾驶座内的摄影机、行车记录、输出数据等留下记录,否则车手无法亲眼见到自己有多伟大。这是丹尼告诉我的,他说赛车就是去做,就是活在当下,只能注意当下的那一刻,回想是留给后来用的。伟大的冠军车手朱利安?沙贝拉罗沙曾说:“当我赛车时,我的身心运作速度极快,两者的配合天衣无缝,所以我绝对不能去思考,不然一定会出乱子。”
。。
我在雨中等你 4
丹尼带我远离史班哥农场,来到西雅图雷西小区一间他在华盛顿湖畔租下的小公寓。我不太喜欢住公寓,因为我习惯宽广的空间,而且我是一只爱跑来跑去的小狗。不过我们还有个俯瞰湖泊的阳台,这倒是让我挺乐的,毕竟我妈这边的家族属于喜欢玩水的狗。
我长得很快。在第一年,丹尼和我就发展出了彼此间的深情和信任。但后来,他竟那样迅速地爱上伊芙,这叫我相当惊讶。
他带伊芙回家,她的身上和丹尼一样,闻起来有甜甜的味道。两人喝多了发酵酒之后,动作开始怪异。他们靠在彼此身上,仿佛两人都穿了太多衣服,便开始拉扯衣服、互咬嘴唇、上下其手、乱扯头发,一下亲手肘,一下亲脚趾,亲得到处是口水。他们躺到床上去,丹尼趴到她身上。这时她说:“我正在发情哦,小心点!”他说:“我正欲火焚身呢!”于是他努力办事,直到她紧抓床单,拱起背,因为狂喜而大叫。
他起身去浴室淋浴,她拍拍我杵在地板上的头。因为我当时刚满一岁,尚未成熟,有点被刚才的尖叫声吓到,没回过神来。她说:“你不介意我也爱他吧?我不会介入你们之间的。”
我感谢她礼貌性地问了我,但是我知道她“一定”会介入我们中间,而且觉得她这种先发制人的客气非常虚伪。
我尽量不去惹人厌,因为我知道丹尼有多么迷恋伊芙。但我得承认,我不喜欢有她在,同样,她也不喜欢有我在。丹尼像太阳一样,我们都是绕着他旋转的卫星,各自争宠。当然,她有她的优势:她有舌头和拇指。我注意到她亲吻或爱抚丹尼时,有时会转过来看我,得意地对我眨眼,好像对我示威似的:“你看看我的拇指有多厉害!我的拇指带给他多少快乐啊!”
我在雨中等你 5
猴子也有拇指。
猴子可以算是地球上最笨的物种了,其愚蠢程度仅次于鸭嘴兽。鸭嘴兽明明呼吸空气,却还在水底筑巢,可见它笨得可以,不过只比猴子笨一点点。然而猴子有拇指,它们的拇指应该拿来给狗用才对。我好想学艾尔?帕西诺在电影《疤面煞星》里的模样,说着:“把拇指还给我,你们这些死猴子!”我很喜欢艾尔?帕西诺主演的由旧片重拍的电影《疤面煞星》,虽然此片比不上经典的《教父》系列。
我看了太多的电视。丹尼每天早上出门都帮我打开电视,久而久之这变成一种习惯。他警告我别看一整天,但我还是照看不误。幸好他知道我喜欢车,所以常让我看赛车频道,其中以经典赛事最好看。我特别喜欢F1世界一级方程式赛车,也喜欢NASCAR超级房车赛,但是我更喜欢看他们的道路赛。尽管我最爱看赛车,不过丹尼告诉我人生应该有变化,所以常常帮我转到其他频道,我也看得津津有味。
如果我看的刚好是历史频道、探索频道或是公共频道,甚至是某个儿童频道———当卓伊还小的时候,我整天听儿歌,听得快要发疯———我会从中学到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尔后,便开始思索我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意义,以及这个世界上一切有意义与无意义的事物。
电视上常常讲到达尔文,每个带教育性质的频道多少都有关于进化论的节目,内容通常构思缜密,经过彻底研究。不过,我不懂人们为何爱把进化与创造的概念强加在彼此身上,他们为何看不出来,唯心论和科学其实是同一件事?身体进化,心灵也会进化,而宇宙是一个流动的空间,让身心结合成一个完美的组合,我们称该组合为人类。这种想法有什么不好?
科学家老爱说什么猴子是人类在进化史上最近的亲戚,但那只是揣测,有何根据呢?难道是因为有人挖出的远古时期的头骨,与现代人类的头骨很类似?那又能证明什么?难道是因为某些灵长类动物用两只脚走路?有两只脚算什么优势,你看看人的脚,上面净是弯曲的脚趾,积了一堆死皮,还有指甲内弯造成的化脓,指甲的硬度甚至还不足以挖地。不过,我还是十分向往,有一天我的灵魂可以栖息在这些设计不良的两足动物身上,届时我也可以像人一样注意身体健康。话说回来,如果人真的是从猴子进化而来,那又如何?人是从猴子还是鱼进化而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躯体有了足够的“人味”后,人类的灵魂就会进入它里面。
我来提供给你们一个理论:与人类血缘最近的亲戚,不是像电视上说的那样,不是黑猩猩,正确答案应该是———狗。请听听我的逻辑。
论点一:无机能趾。
我认为所谓的“无机能趾”,即长在一些小狗前脚上的、通常在其幼时就会被摘除的悬空脚趾,实际上是拇指退化的证据。而且,我相信人类是通过“选择性培育”这种大费心机的过程,有系统地让某些品种的狗没了拇指,目的是预防狗儿进化成灵巧的、进而具有威胁性的哺乳类动物。
我还相信人类一直驯养(若你真要用这种愚蠢的婉转说法)狗儿,其背后的动机是恐惧:深怕放任狗儿自行进化,他们会生出拇指和稍小的舌头,进而在物种进化上胜过人类———至于人类,他们动作慢而笨重,两只脚还站得直挺挺的。这便是为何狗儿要活在人类不断的监视之下,它们一旦被发现可以自力更生,就会被立即处死。
丹尼对我讲过政府内部运作的情况,所以我相信这种下流的计划正是出自白宫的黑手,有人———可能是总统手下某个邪恶顾问,其人格和智商都大有问题———向高层提出了似是而非的评估:所有的狗在社会事务方面都有积极的倾向。不幸的是,这项评估出自一种偏执狂的恐惧,而非心灵中的远见。
论点二:有用四只脚走路的狼人。
满月时分,浓雾聚集在云杉最低的树枝附近,这时有人从森林最黑暗的深处走出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猴子”?
拜托!电影才不是这样演的呢!
我在雨中等你 6(1)
她的名字叫伊芙,一开始我恨她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我恨丹尼一直注意她的小手,还有她那丰满又圆润的小屁股。我恨他凝视着她那双温柔碧眼时的神情,那时,她那双绿眼睛也会从时髦的金色刘海下注视着他。难道我嫉妒她足以掩饰一切缺点的迷人微笑?也许吧,因为她是人,不像我是只狗;她精心打扮,哪像我……很多她有的我都没有,比方说,我许久才剪一次毛或洗一次澡,她每天洗澡,还有一个专门负责给她染发的家伙,为她染成丹尼喜欢的样子;我的指甲长到会刮坏木质地板,她则经常修剪、磨光指甲,确保它形状与大小的美观。
伊芙对仪表的专注也反映在个性上。她不可思议地有条理,天生吹毛求疵,一天到晚在列表,忙着写下待办事项,常常为丹尼和我制作“爱的课表”,所以我们周末不是去家装大卖场,就是在乔治城资源回收站排队。我不喜欢油漆房间、修理门把、清洗纱窗,但丹尼显然为了领取奖赏———通常包括很多的依偎和爱抚———倒是乐在其中,因为她交代的事情越多,他做得越快。
伊芙搬来和我们住,之后不久,他们就举行了小型婚礼,我同他们的好友以及伊芙的家人一起出席。丹尼没有兄弟姐妹可以邀请,至于父母的缺席,他只解释为他们不爱出远门。
伊芙的父母对前来参加的人说明婚礼举行的地方,也就是惠德比岛上一间可爱的海滩小屋,由他们未能出席婚礼的密友所有。我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才能参加。我不能在沙滩上乱跑或是在海湾里玩水,因为我可能把沙子带到昂贵的桃花心木地板上。我还被迫在指定的地点———垃圾桶旁,撒尿解便。
从惠德比岛回来后,我发现伊芙在我们的公寓里多了一份权威,她敢于公然改换东西的位置,比如毛巾、床单,甚至家具。她就这样进入了我们的生命,改变着一切。尽管她的介入让我不开心,她身上却有某样东西让我无法真正发飙,我想,那应该是她日渐肿起的肚子。
伊芙要休息时,便侧躺下来,一副吃力的模样。她脱掉上衣和内衣,躺在床上,两颗沉甸甸的乳防分别往两边垂下。这让我想起我妈妈在喂奶时,一边叹气一边趴在地上,把腿举起来露出奶头给我们吸的情景,那模样仿佛在说:“这是我用来喂你们的工具,快点给我吃!”伊芙把全部注意力放在未出世的婴儿身上,这让我非常厌恶,不过回想起来,我发现自己从没有给她一个让她可以同样全神贯注地对待我的理由。这或许是我的遗憾———我喜欢她怀孕的样子,但知道自己决不会得到她对待婴儿那般的关爱,因为我永远不会是她的孩子。
她在孩子出世前,就已把全部心思放在孩子身上。她经常透过紧绷的肚皮触摸孩子;她对孩子唱歌,随着自己放的音乐起舞;她发现喝柳橙汁会造成胎动,就常常喝,还一边对我解释:健康杂志上说喝橙汁可补充叶酸。但是她和我都明白,这样做其实是为了让胎儿踢她。有一回她问我,想不想知道那种感觉,我点头,所以她喝了橙汁后,把我的脸贴在她肚子上。我真的感觉到了胎动,我想那是胎儿的手肘正倔犟地往外推,好像有人从坟墓里伸出手来一样。我实在很难想象那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大概伊芙的神奇育儿袋里藏了一只小兔子。不过我知道她体内的东西与她是分离的,它有自己的意志,想动就动,那是她无法控制的,它被酸刺激到的时候除外。
我在雨中等你 6(2)
我仰慕女人,她们孕育了生命,一个身体里载负着另外一个完整的个体,真是不可思议———所谓“载负”的对象并不包括虫在内,我的体内有过虫,那真的不能算是另一个生命体,那是寄生虫,本来就不应该在体内。伊芙体内的生命是她制造的,是她和丹尼一起制造的。我当时曾经暗自希望,宝宝会长得像我。
记得宝宝来临的那天,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