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论概略-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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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半开化、野蛮这些说法是世界的通论,且为世界人民所公认。那么,为什么能够这样呢?因为人们看到了明显的事实和确凿的证据。兹将其情况说明如下。这是人类的必经的阶段,也可以说是文明发展的过程。
第一、既没有固定的居处,也没有固定的食物,因利成群,利尽而散,互不相关;或有一定的居处从事农渔业,虽然衣食尚足但不知改进工具,虽然也有文字但无文学,只知恐惧自然的威力,仰赖他人的恩威,坐待偶然的祸福,而不知运用自己的智慧去发明创造。这样的人就叫做野蛮,可以说距离文明太远。
第二、农业大有进步,衣食无缺,也能营造房屋建设城市,在形式上俨然成为一个国家,但察其内部则缺欠太多;文学虽盛而研究实用之学的人却很少;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猜疑嫉妒之心甚深,但在讨论事物的道理上,却没有质疑问难的勇气;模仿性工艺虽巧,但缺乏革新创造之精神;只知墨守成规不知改进;人与人相处虽有一定规矩,但由于习惯的力量特大还不成体统。这样的人就叫做半开化,还没达到文明的程度。
第三、这里已经把社会上的一切事物纳于一定规范之内,但在这个规范内人们却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朝气蓬勃而不囿于旧习,自己掌握自己命运而不必仰赖他人的恩威,敦品励学,既不怀慕往昔,也不满足现状;不苟安于目前的小康,而努力追求未来的大成,有进无退,虽达目的仍不休止;求学问尚实用,以奠定发明的基础;工商业的日益发达,开辟幸福的泉源;人的智慧似乎不仅能满足当时的需要,而且还有余力为将来打算。这就叫做现代的文明,这可以说是已经远远地摆脱了野蛮和半开化的境界。
象以上这样分成三个阶段,就可以划清文明、半开化和野蛮的界限。但是,这些名称既然是相对的,那么,在未达到文明的时期,也不妨以半开化为最高阶段。这种文明对半开化来说固然是文明,而半开化对野蛮来说,也不能不谓之文明。例如,以现在的中国与西洋各国相比,不能不说中国是半开化。但是,把中国与南非各国相比,或取更近的例子来说,以日本近畿地方的人民与虾夷民族相比,那么,前者就可以称做文明了。现在称西洋各国为文明国家,这不过是在目前这个时代说的,如果认真加以分析,它们缺陷还非常多。例如,战争是世界上最大的灾难,而西洋各国却专门从事战争;窃盗和杀人是社会上的罪恶,而西洋各国窃盗和杀人案件层出不穷;此外西洋各国还有结党营私争权夺利的,也有因丧失权力而互相攻讦吵嚷不休的;至于在外交上耍手段,玩弄权术,更是无所不为。只是大体上看来,西洋各国有朝向文明方面发展的趋势,而决不可认为目前已经尽善尽美了。假如千百年后,人类的智德已经高度发达,能够达到太平美好的最高境界,再回顾现在西洋各国的情况,将会为其野蛮而叹息的。由此可见,文明的发展是无止境的,不应满足于目前的西洋文明。
既然不能以西洋文明为满足,那么,我们就可以舍弃西洋文明而不效法它吗?如果这样,我们将要处于何等地位呢?既不能安于半开化,更不能退回野蛮的地位。要摆脱这两个落后地位就必须另寻出路。人们期待中的百年后所谓太平盛世的最高境界,不过是人类的空想罢了。况且,文明并不是死的东西,而是不断变化发展着的。变化发展着的东西就必然要经过一定的顺序和阶段,即从野蛮进入半开化,从半开化进入文明。现在的文明也正在不断发展进步中。欧洲目前的文明也是经过这些阶段演变而来的。现在的欧洲文明,仅仅是以现在人类的智慧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而已。所以,现在世界各国,即使处于野蛮状态或是还处于半开化地位,如果想使本国文明进步,就必须以欧洲文明为目标,确定它为一切议论的标准,而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事物的利害得失。本书全编就是以欧洲文明为目标,而讨论对这种文明的利害得失的,希望学者不要误解本书主要的这种旨趣。
有人说,世界各国彼此分立,各自形成独特的体制,人情风俗也互有差异,国体政治也各有不同,现在为追求本国的文明,而完全以欧洲为衡量利害得失的标准,岂不是不合理吗?应该适当地汲取外国文明,研究本国的人情风俗,根据本国的国体和政治制度,选择其合乎国情者,当取则取,当舍则舍,这样才能调和适宜。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这样。半开化的国家在汲取外国文明时,当然要取舍适宜,但是文明有两个方面,即外在的事物和内在的精神。外在的文明易取,内在的文明难求。谋求一国的文明,应该先攻其难而后取其易,随着攻取难者的程度,仔细估量其深浅,然后适当地采取易者以适应其深浅的程度。假如把次序颠倒过来,在未得到难者之前先取其易,不但不起作用,往往反而有害。所谓外在的文明,是指从衣服饮食器械居室以至于政令法律等耳所能闻目所能见的事物而言。如果仅以这种外在的事物当作文明,当然是应该按照本国的人情风俗来加以取舍。西洋各国即使国境毗连,其情况也互有差异,何况远离在东方的亚洲国家,怎么可以全盘效法西洋呢?即使仿效了,也不能算是文明。例如,近来我国在衣、食、住方面所流行的西洋方式,这能说是文明的象征吗?遇到剪发男子,就应该称他为文明人吗?看到吃肉者,就应该称他为开化的人吗?这是绝对不可以的。又如在日本的城市仿建了洋房和铁桥;中国也骤然要改革兵制,效法西洋建造巨舰,购买大炮,这些不顾国内情况而滥用财力的做法,是我一向反对的。这些东西用人力可以制造,用金钱可以购买,是有形事物中的最显著者,也是容易中的最容易者,汲取这种文明,怎么可以不考虑其先后缓急呢?必须适应本国的人情风俗,斟酌本国的强弱贫富。某人所谓研究人情风俗,可能就是指此而言。关于这一点,我本来没有异议,不过,某人似乎只谈文明的外表,忽视了文明的精神。那么,究竟所谓文明的精神是什么呢?这就是人民的“风气”。这个风气,既不能出售也不能购买,更不是人力所能一下子制造出来的,它虽然普遍渗透于全国人民之间、广泛表现于各种事物之上,但是既不能以目窥其形状,也就很难察知其所在。我现在愿意指出它的所在。学者们如果博览世界历史,把亚欧两洲加以比较,姑且不谈其地理物产,不论其政令法律,也不问其学术的高低和宗教的异同,而专门寻求两洲之间迥乎不同之处,就必然会发现一种无形的东西。这种无形的东西是很难形容的,如果把它培养起来,就能包罗天地万物,如果加以压抑,就会萎缩以至于看不见其形影;有进退有盛衰,变动不居。虽然如此玄妙,但是,如果考察一下欧亚两洲的实际情况,就可以明确知道这并不是空虚的。现在暂且把它称作国民的“风气”,若就时间来说,可称作“时势”;就人来说可称作“人心”;就国家来说可称作“国情”或“国论”。这就是所谓文明的精神。使欧亚两洲的情况相差悬殊的就是这个文明的精神。因此,文明的精神,也可以称为一国的“人情风俗”。由此可见,有人说要汲取西洋文明,必须首先研究本国的人情风俗这句话,虽然在字句上似乎不够明确,但是,如果详细加以分析,意思就是:不应单纯仿效文明的外形而必须首先具有文明的精神,以与外形相适应。我所主张的以欧洲文明为目标,意思是为了具有这种文明的精神,必须从它那里寻求,所以两种意见是不谋而合的。不过,某人主张寻求文明应先取其外形,但一旦遇到障碍,则又束手无策;我的主张是先求其精神,排除障碍,为汲取外形文明开辟道路。两种见解的差异即在于此。某人并非厌恶文明,只是爱好得不如我殷切,议论还不够透澈而已。
前面已经论述了文明的外形易取而文明的精神难求。现在来阐明这个道理。衣服饮食器械居室以至政令法律,都是耳目可以闻见的东西。然而,政令法律若与衣食居室相比,情况便有所不同,政令法律虽然可以耳闻目见,但终究不是可以用手来捉摸或者用金钱可以买卖的东西,所以汲取的方法也较困难,不同于衣食房屋等物。所以,仿效西洋建筑铁桥洋房就容易,而改革政治法律却难。我们日本虽然已经有了铁桥洋房,但是政治法律的改革直到现在还未能实行,国民会议未能很快地成立,其原因即在于此。至于更进一步想要改变全国人民的风气,更是谈何容易,这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奏效的。既不能单靠政府命令来强制,也不能依赖宗教的教义来说服,更不能仅仅通过衣食房屋等的改革从外表来引导。唯一方法是顺应人民的天性,消除弊害,排除障碍,使全体人民的智德自然发展,使其见解自然达到高尚的地步。假使这样能够打开改变人心的端绪,则政令法律的改革自然可以畅行无阻了。人心有了改变,政令法律也有了改革,文明的基础才能建立起来,至于那些衣食住等有形物质,必将随自然的趋势,不招而至,不求而得。所以说,汲取欧洲文明,必须先其难者而后其易者,首先变革人心,然后改革政令,最后达到有形的物质。按照这个顺序做,虽然有困难,但是没有真正的障碍,可以顺利到达目的。倘若次序颠倒,看来似乎容易,实际上此路不通,恰如立于墙壁之前寸步难移,不是踌躇不前,就是想前进一寸,反而后退一尺。
以上所述仅限于谋求文明的顺序,但我决不是说有形的文明完全无用。有形也好无形也好,不论求之于国外或是创造于国内,都不应有所轩轾。只是要看当时的情况,察其先后缓急,而决不是全然否定。人的才能是无限的,既有身体的才能,也有精神的才能,它所涉及的范围极广,需要的方面极多,因为人的天性本来是趋向于文明的,所以只要不伤害天性就可以了。文明的真谛在于使天赋的身心才能得以发挥尽致。例如,在原始时代,人们都重视膂力,它支配了人与人的关系,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势必要偏重于权力这一方面,而运用人的才能的范围则是非常狭窄的。后来文化稍微进步,人的精神渐渐发展起来,智力也自然取得了地位,而与膂力相提并论,两者互相制约,取得均势,于是才稍微克服了偏重权威,而发挥人们才能的范围也有了扩大。但是在古代,由于膂力和智力并用的机会很少,膂力只用于战斗,而无暇顾及其他。至于对衣食住所需物资的取得,只不过是利用战斗的余力罢了。这就是所谓尚武的风俗。当时智力虽然逐渐有了地位,但因忙于维系野蛮的人心,致使智力未能运用于康乐和平的事业,而只是用作治人的手段,并且还得和膂力互相依存,以致未能取得独立的地位。试看今天世界各国,不仅在野蛮的国家,即使在半开化的国家,凡是智德兼备的人,都是通过种种关系而服务于政府,并依靠政府的力量从事于治人的工作。即或偶尔有不从属于政府而为自身工作的,也不过是研究古典,或陶醉于诗歌等文艺之中,可以说并未能充分发挥人的才能。后来,社会上的事情逐渐复杂起来,身心的需要也逐渐增加了,于是社会上有了发明和研究,工商业日益繁荣,学术的发展也越来越多样化了,因此不能再满足于往日的简单状况。于是,战斗、政治、古学和诗歌等,只不过是人事中的一个项目,而丧失了独霸的权威。最后,千百种事业同时并举,互相竞争,形成彼此势均力敌的状态,互相影响互相推动,使人的品德进步到高尚的境界。直到这个时候,智力才跃居上位,文明才有了显著进步。人类的活动越单纯,用心也就越专,用心越专,而权力也就不能不偏于一隅。在古代,由于事业较单纯,人的才能无处发挥,因而它的力量只局限于一隅。但是,日积月累,恰如单纯的环境变成了复杂的世界,给身心开辟了新的活动场所。现在西洋各国,可以说正是如此复杂的世界。所以促进文明的要领,在于尽量使各种事务繁忙起来,各种需要不断增多,不问事物的轻重大小,多多益善,从而使精神的活动日益活跃起来。这样只要无碍于人的天性,各种事物就必然会日趋繁荣,各种需要也必定日见增长,这从世界古今各种实际经验上可以得到证明。因为人的天性自然趋向于文明,这样决不是偶然的,也可以说这是造物的本意。
从这个议论来推想,还可以发现一个事实,就是中国文明和日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