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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史通-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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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为是。其北齐国史,皆称诸帝庙号,及李氏撰《齐书》,其庙号有犯时讳者,原注:谓有“世”字,犯太宗文皇帝讳也。即称谥焉。至如变世宗误作“祖”。
为文襄,改世祖误作“宗”。为武成。苟除兹“世”字,而不悟“襄”、“成”有别。句意未足,恐有脱字。诸如此谬,不可胜纪。



又旧误“故”。其列传之叙事也,或以武定臣佐降在成朝,或以河清事迹擢居襄代。故时日不接而隔越相偶,使读者瞀乱而不测,惊骇而多疑。嗟乎!



因斯而言,则自古著书。未能精谠。书成绝笔,而遽捐旧章。遂令玉石同烬,一作“尽”。真伪难寻者,不其痛哉!



周书一条



今俗所行周史,是令狐德棻等所撰。其书文而不实,雅而无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烦。寻宇文初习华风,事由苏绰。至于军国词令,皆准《尚书》。



太祖敕朝廷,他一无他字。文悉准于此。盖史臣所记,皆禀其规。柳虬之徒,从风而靡。案绰文虽去彼淫丽,如南朝北梁诸书。存兹典实。谓规仿《尚书》
之体。而陷于矫枉过正之失,乖夫适俗随时之义。苟记言若是,则其谬逾多。



爰及牛弘,弥尚儒雅。即其一有“书”字。旧事,因而勒成。务累上声。清言,罕逢佳句。据文义,“佳句”恐是“往句”之讹,谓无复原初质语也。



而令狐不能别求他述,一作“术”,“述”通。用广异闻,唯凭本书,重加润色。原注:案字文氏事多见于王劭《齐志》、《隋书》及蔡允恭《后梁春秋》。
其王褒、庾信等事,又多见于萧韶《太清记》、萧大圜《淮海乱离志》、裴政《太清实录》、杜台卿《齐纪》。而令狐德棻了不兼采,以广具书。盖以其中有鄙
言,故致遗略。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实录者焉。



《隋书》一条



昔贾谊上书,晁错对策,皆有益军一作“于”。国,足贻劝戒。而编于汉史,一作“史汉”,非。读者犹恨其繁。如《隋书》《王劭》、《袁充》两传,唯
录其诡辞妄说,遂盈一篇。寻又申以诋河,尤其谄惑。夫一多“史”



字,一多“人”字,载言示后一多“世”字。者,贵于辞理可观。既以无益而书、岂一作“孰”。若遗而不载。盖学者神识有限,而述者注记无涯。以有限
之神识,观无涯之注记,必如是,则阅之心目,视听告劳;书之简编,缮写不给。呜呼!苟自古一脱“古”字。著述其皆若此也,则知李斯之设坑阱,董卓之成
帷盖,虽其所行多滥,终亦有可取焉。有激之辞。



案《隋史》讥王君懋撰齐、隋二史,旧有“其”字。叙录烦碎。此处当补“及其自编《隋书》,仍复芜辞不翦”云云”方得文义清画。行本缺。至如刘臻还
宅,访子方知;王劭思书,为奴所侮。此而毕载,为失更多。可谓尤而效之,罪又甚焉者矣。



卷十八杂说下第九



诸史六条



夫盛服饰者,以珠翠为先;工缋事者,以丹青为主。至若错综乖所,分布失宜,则彩绚虽多,巧妙不足者矣。观班氏《公孙弘传赞》,直言汉之得人,盛于
武、宣二代,至于平律善恶,寂蔑“灭”通。无睹。持论如是,其义靡闻。必矜其美辞,爱而不弃,则宜微有改易,列于《百官公卿表》后。



庶寻文究理,颇相附会。以兹编录,不犹愈乎?又沈侯《谢灵运传论》,全说文体,备言音律,此正可为《翰林》之补亡,《流别》之总说耳。原注:李充
撰《翰林论》,挚虞撰《文章流别集》。如次诸史传,实为乖越。陆士衡有云:“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信矣哉!



其有事可书而不书者,不应书而书者。至如班固叙事,微小必书,至高祖破项垓下,斩首八万,曾不涉言。李《齐》李百药《北齐书》。于《后主纪》则书
幸于侍中穆提婆第,于《孝昭纪》则不言亲戎以代奚。于边疆小寇无不毕纪,如司马消难拥数州之地以叛,曾不挂言。略大举一作“存”。小,其流非一。此下
旧连后段,非。



昔刘勰有云:“自卿、渊旧误作“云”。已前,多役才而不课学;向、雄《文心》作“雄向”。已后,颇引书以助文。”然近史所载,亦多如是。



故虽有王平所识,仅通十字;霍光无学,不知一经。而述其言语,必称典诰。



良由才乏天然,故事资虚饰者矣。案《宋书》称武帝入关,以镇恶不伐,远方冯异;于渭滨游览,追思一作“想”。太公。夫以宋祖无学,愚智所委,一作
“悉”。安能援引古事,以酬答群臣者乎?斯不然矣。此句一本有重句。



渭滨熟事,何人不知,以此判宋武,亦失平。更一作“又”。有甚于此者,睹周、齐二国,俱出阴山,必言类互乡,则宇文尤甚。原注:案王劭《齐志》:
宇文公呼高祖曰“汉儿”,夫以献武音词未变胡俗,王、宋所载,其鄙甚多矣。周帝仍称之以华夏,则知其言不逮于齐远矣。而牛弘、作《周史》。王劭,作《
齐志》并掌策书,其载齐言也,则浅俗如彼;其载周言也,则文雅著此。夫如是,何哉?非两邦有夷夏之殊,由二史有虚实之异故也。夫以记宇文之言,而动遵
经典,多依《史》、《汉》,原注:《周史》述太祖论梁元帝曰:“萧绎可谓天之所废,谁能兴之者乎?”又宇文测为汾州,或谮之,太祖怒曰:“何为间我骨
肉,生此贝锦?”此并《六经》之言也。又曰:“荣权吉士也,寡人与之言无二。”此则《三国志》之辞也,其余言皆如此,岂是宇文之语耶?又案裴政《梁太
清实录》称元帝使王琛聘魏,长孙俭谓宇文曰:“王琛眼睛全不转。”公曰:“瞎奴使,痴人来,岂得怨我?”此言与王、宋所载相类,可谓真宇文之言,无愧
于实录矣,此何异庄子述鲋鱼之对,而辩类苏、张,贾生叙鵩鸟之辞,而文同屈、朱。施于寓言则可,求诸实录则否矣。世称近史编语,原注:谓“言语”之
“语”也。唯《周》多美辞。



夫以博采古文,而聚成今说,是则俗之所传有《鸡九锡》、《酒孝经》、《房中志》、《醉乡记》,或师范《五经》,或规模《三史》,虽文皆雅正,而事
悉虚无,岂可便谓南、董之才,宜居班、马之职也?旧本此处连下条,非。



自梁室云季,雕虫道长。原注:谓太清以后。平头上尾,尤忌于时;对语俪辞,盛行于俗。始自江外,被于洛中。而史之载言,亦同于此。原注:何之元《
梁典》称议纳侯景,高祖曰:“文叔得尹遵之降而隗嚣灭,安世用羊祜之言而孙皓平。”夫汉、晋之君,事殊僭盗,梁主必不舍其谥号,呼以字名。此由须对话
俪辞故也。又姚最《梁后略》称高祖曰:“得既在我,失亦在予,不及子孙,知复何恨。”夫变我称予,互文成句,求诸人语,理必不然,此由避平头上尾故也。
又萧韶《太清记》曰:“温子升《永安故事》,言尔朱世隆之攻没建业也,怨痛之响,上彻天阍;酸苦乏极,下伤人理。”



此皆语非简要,而徒积字成文,并由趋声对之为患也。或声从流靡,或语须偶对,此之为害,其流甚多。“尹遵”或作“王郎”,或作“王遵”,并非。



“字名”旧作“姓名”,“皆语”旧作”语皆”,“趋声对”旧作“避声对”,今皆刊正。假有辨如郦叟,吃若周昌,子羽修饰而言,仲由率尔面对。莫不
拘以文禁,一概而书,必求实录,多见其妄矣。



夫晋、宋已前,帝王传授,始自锡命,终于登极。其间笺疏款曲,诏策频烦。虽事皆伪迹,言并饰让,犹能备其威仪,陈其文物,俾礼容可识,朝野具瞻。
逮于近古,我则不暇。至如梁武之居江陵,齐宣之在晋阳;或文出荆州,假称宣德之令;原注:江陵之去建业,地阔数千余里。宣德皇后下令,旬日必至。以此
而言,其伪可见。或书成并部,虚云孝靖之敕。原注:北齐文宣帝将受魏禅,密撰锡让、劝进、断表文诏,入奏请署,一时顿尽。则知无复前后节文,等差降杀
也。此注旧编在后注之下,误。凡此文诰,本不施行,必也载之起居,编之国史,岂所谓撮其机要,翦截浮辞者哉?但二萧《陈》、《隋》诸史,通多此失,原
注:晋、魏及宋,自创业后,称公王,即帝位,皆数十年间事也。夫功德日盛,稍进累迁,足验礼容不欺,揖逊无失。自齐、染已降,称公王及即帝位,皆不出
旬月之中耳。夫以迫促如是,则于礼仪何有者哉?唯王劭所撰《齐志》,独无是焉。旧木此处连下条,非。



夫以暴易暴,旧作“以暴易古”,一作“以累易古”。古人以为嗤。如彦渊之改魏收也,以非易非,弥见其失矣,而撰《隋旧衍“文”字。史》者,称澹大
矫收失者,何哉?且以澹著书,方于君懋,岂唯其间可容数人而已。



史臣美澹而讥劭者,原注:《隋史》每论皆云“史臣曰”,今故因其成事,呼为“史臣”。岂所谓通鉴乎?语曰:“蝉翼为重,千钩为轻。”其斯之谓矣!



别传九条



刘向《列女传》云:“夏姬再为夫人,三为王后。”夫为夫人则难以验也,为王后则断可知矣。案其时诸国称王,唯楚而已。如巫臣谏庄将纳姬氏,不言曾
入楚宫,则其为后当在周室。盖周德虽衰,犹称秉礼。岂可族称姬氏,而妻厥同姓者乎?且鲁娶于吴,谓之孟子。聚麀之诮,起自昭公。未闻其先已有斯事,礼
之所载,何其阙如!原注:《杂记》曰: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又以女子一身,而作嫔三代,求诸人事,理必不然。寻夫春秋之后,国称王者有七。
盖由向误以夏姬之生,当夫战国之世,称三为王后者,谓历嫔七国诸王。校以年代,殊为乖刺。至于他篇,兹例甚众。故论楚也,则昭王当云平王。与秦穆同时;
言齐也,则晏婴居宋景之后。原注:《列女传》曰:齐伤槐女,景公时人,谓晏子曰:昔宋景公时,大旱三年。夫谓宋景为昔,即居其后矣。今粗举一二,其流
可知。



观刘向对成帝,称武、宣行事,世传失实,事具《风俗通》,其言可谓明鉴者矣。及自造《洪范》、《五行》,及《新序》、《说苑》、《列女》、《神仙
》诸传,而皆广陈虚事,多构伪辞。非其识不周而才不足,盖以世人多可欺故也。呜呼!后生可畏,何代无人,而辄轻忽若斯者哉!夫传闻失真,书事失实,盖
事有不获已,人所不能免也。至于故为异说,以惑后来,则过之尤甚者矣!旧本此处截条,非是。案苏秦答燕易王,称有妇人将杀夫,令妾进其药酒,妾佯僵而
覆之。又甘茂谓苏代或讹作“氏”。云: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曰:“无以买烛,而子之光有余,子可分我余光,无损子明。”



此并战国之时,游说之士,寓言设理,以相比兴。及向之著书也,乃用一作“因”。苏氏之说,为二妇人立传,定其邦国,加其姓氏,以彼乌有,持为指实,
何其妄哉!又有甚于此者,至如伯奇化鸟,对吉甫以哀鸣;宿瘤隐形,干齐王而作后。此则不附于物理者矣。复有怀嬴失节,目为贞女;刘安覆族,定以登仙。
立一作“夫”。言如是,岂顾丘明之有传,孟坚之有史哉!



扬雄《法言》,好论司马迁而不及左丘明,常称《左氏传》唯有“品藻”



二言而已,是其鉴物有所不明者也。且雄晒子长爱奇多杂,一作“新”,非。



又曰不依仲尼之笔,非书也,自序又云不读非圣之书。然其撰《甘泉赋》,当云《羽猎赋》。则云“鞭宓妃”云云,刘勰《文心》已讥一作“议”。之矣。
然则作“然而”用。文章小道,无足致嗤。观其《蜀王或作“主”。本纪》,称杜魄化而为鹃,荆尸变而为鳖,其言如是,问其鄙哉!所谓非言之难,而行之难
也。



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欲求不朽,弘之在人。何者?交阯远居南裔,越裳之俗也;士燮所产地,敦煌僻处西域,昆戎之乡也。刘昺所产地。求诸人物,自
古阙载。盖由地居下国,路绝上京,史官注记,所不能及也。既而士燮著录,刘昺裁书,则磊落英才,粲然盈瞩者矣。向使两贤不出,二郡无记,彼边隅之君子,
何以取闻于后世乎?是知一误作“非”。著述之功,其力大矣,岂与夫诗赋小技校其优劣者哉?



自战国已下,词人属文,皆伪立客主,假相酬答。至于屈原《离骚》辞,称遇渔一讹“汉”。父于江渚;宋玉《高唐赋》,云梦神女于阳台。夫言并文章,
句结音韵。以兹叙事,足验凭虚。而司马迁、习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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