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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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进谈讲,别加刊定。况齐丘注语甚明,旧讹“愁山”。之或讹“定”。犊,彰于载谶;原注:杜台卿《齐记》载谶云:“首牛入西谷,逆犊上齐丘”也。河边
之狗,著于谣咏。原注:王劭《齐志》载谣云:“獾獾头团,河中狗子破尔菀”也明如日月,难为盖藏,此而不书,何以示后?
亦有氏姓本复,减省从单,或去“万纽”而留“于”,旧讹“去方纫而留子”,又讹“去万而留千”。或止存“狄”而除”厍”。如作“存扶而除乞”亦可,
旧作“存扶而除厚”,非。求诸自古,罕闻兹例。
昔夫子有云:“文胜质则史。”故知史之为务,必藉于文。自《五经》已降,《三史》而往,以文叙事,可得言焉。而今之所作,一多“者”字。
有异于是。其立言也,或虚加练饰,轻事雕彩;或体兼赋颂,词类俳优。文非文,史非史,譬夫乌孙造室,杂以汉仪,而刻鹄不成,反类于鹜者也。
卷七品藻第二十三
盖闻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薰莸不同器,枭鸾不比翼。若乃商臣、冒顿,南蛮、北狄,万里之殊也;伊尹、霍光,殷年、汉日,千载之隔也。而世之称悖逆
则云商、冒,论忠顺则曰伊、霍者,何哉?盖厥迹相符,则虽隔越为偶,奚必差肩接一作“步”。武,方称连类者乎?
史氏自迁、固作传,始以品汇相从。然其中或以年世迫促,或以人物寡鲜,求其具体必同,不可多得。是以韩非、老子,共在一篇;董卓、袁绍,无闻二录。
岂非韩、老俱称述者,书有子名;《韩非子》、《老子》。袁、董并曰英雄,生当汉末。用此为断,粗得其伦。亦有厥类众夥,宜为流别,而不能定其同科,申
其异品,用使兰艾相杂,朱紫不分,是谁之过欤?盖史宫之责也。
案班《书。古今人表》,仰包亿载,旁贯百家,分之以三科,定之以九等。其言甚高,其义甚惬。及至篇中所列,奚不类于其叙哉!若孔门达者,颜称殆庶,
至于他子,难为等衰。通“差”。今乃先伯牛而后曾参,进仲弓而退冉有,原注:伯牛、仲弓并在第二等,曾参、冉有并在第三等。求诸折中,厥理无闻。又楚
王楚武王子文王,过邓,三甥聃甥、骓甥、养甥。请一作“欲”。杀之,邓侯不许,卒亡邓国。庄六,今定邓侯入下愚之上,原注:即第七等。夫宁人负我,为
善获戾,持此致尤,将何劝善?如谓小不忍,乱大谋,失于用权,故加其罪。是则三甥见几而作,决在未萌,自当高立标格,置诸云汉,何碍止与邓侯邻伍,列
在中庸下流而已哉?原注:三甥皆在第六等。又其叙晋文之臣佐也,舟之侨为上,阳处父次之,士会为下;原注:舟之侨在第三等,阳处父在第四等,士会在第
五等。其述燕丹一脱“丹”字。
之宾客也,高渐离居首,荆轲亚之,秦舞阳居末。原注:高渐离在第四等,荆轲在第五等,秦舞阳在第六等。事详《史记。刺客传》。斯并是非瞀乱,善恶
纷拏,或珍瓴甋而贱骐骥,或策驽骀而舍骐骥。以兹为监,欲谁欺乎?
又江充、息夫躬谗陷惑上,使祸延储后,毒及忠良。论其奸凶,过于石显远矣。而固叙之,不列佞幸。杨王孙裸葬悖礼,狂猖之徒;考其一生,更无他事,
而与朱云同列,一有“仍”字。冠之传首,不其秽欤?
若乃旁求别录,侧窥杂传,诸如此谬,其累实多。案刘向《列女传》载鲁之秋胡妻者,寻其始末,了无才行可称,直以怨怼厥夫,投川而死。轻生同于古冶,
殉节异于曹娥,此乃凶险之顽人,强梁之悍妇,两言罪过。辄与贞烈为伍,有乖其实者焉。又嵇康《高士传》,其所载者广矣,而颜回、蘧瑗,独不见书。盖以
二子虽乐道遗荣,安贫守志,而拘忌名教,未免流俗也。
揣薄周、孔者之意。正如董仲舒、扬子云,亦钻仰四科,驰驱六籍,渐孔门之教义,服鲁国之儒风,亦是诵述礼法者。与此何殊,而并可甄录。夫回、瑗可
弃,而扬、董获升,可谓识二五而不知十者一本误作“百”字。也。
爰及近代,史臣所书,求其乖失,亦往往而有。借如阳瓒效节边城,捐躯死敌,当有宋之代,抑刘、卜之徒欤?原注:刘谓刘康祖、卜谓卜天与。
而沈氏竟不别加标榜,唯寄编于《索虏》篇内。纪僧珍《南齐书》及《南史》并作“僧真”。砥节砺行,终始无瑕,而萧氏乃与群小混书,都以恩幸为目。
王頍文章不足,武艺居多,躬诣戚藩,首阶逆乱。撰隋史者如不能与枭感并列,原注:隋世皆以杨玄感为枭感。即宜附出《杨谅传》中,辄与词人共编,吉
士为伍。原注:《隋书》列王頍在《文苑传》也。凡斯纂录,岂其类乎?
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光武则受误于庞萌,曹公则见欺于张邈。事一无“事”字。列在方书,句有脱字。惟善与恶,昭然
可见。不假许、郭之深鉴,裴、王之妙察,而作者存诸简牍,不能使善恶区分,故曰谁之过欤?史官之责也。夫一作“矣”。能申藻镜,一多“区”字。别流品,
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朋,上智中庸等差有叙,则惩恶劝善,永肃将来,激浊扬清,郁为不朽者矣。
直书第二十四
夫人禀五常,士兼百行,邪正有别,曲直不同。若邪曲者,人之所贱,而小人之道也;正直者,人之所贵,而君子之德也。然世多趋邪而弃正,不践君子之
迹,而行由一本“由”作“曲”,又多“自陷”二字。小人者,何哉?语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故宁顺从以保吉,不违忤以受害也。况史
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其有贼臣逆子,淫君乱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暇,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一作“古”。言之若是,吁可畏乎!
夫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于不可为之财则凶。如董狐之书法不隐,赵盾之为法受恶。彼我无忤,行之不疑,然后能成其良直,擅名今古。至若齐史之书崔拭,
马迁之述汉非,韦昭仗正于吴朝,崔浩犯讳于魏国,或身膏斧钺,取笑一有“于”字,下同。当时;或书填坑窖,无闻后代。夫世事如此,而责史臣不能申其强
项之风,励其匪躬之节,盖亦难矣。是以张俨发愤,私存《嘿记》之文;孙盛不平,窃撰辽东之本。以兹避祸,幸获两旧作“而”,误。全。足旧作“是”,误。
以验世途之多隘,知实录之难遇耳。
然则历考前史,征诸直词,虽古人糟粕,真伪相乱,而披沙拣金,有时获宝。案金行晋。在历,史氏尤多。当宣、懿。景师。开基之始,曹、马构纷之际,
或列营渭曲,见屈武侯,或发仗云台,取伤成济。陈寿、王隐咸杜口而无言,陆机、虞预各栖毫而靡述。至习凿齿,乃申以死葛走旧有“生”
字。达之说,疑脱“干令升亦斥以”六字。抽戈犯跸之言。历代厚诬,一朝如一作“始”。雪。考斯人之书事,盖近古之遗直欤?次有齐孝王《风俗传》、
王劭《齐志》,其叙述当时,亦务在审实。案于时河朔谓元魏。王公,箕裘未陨;邺城谓高齐。将相,薪构仍存。而二子书其所讳,曾无惮色。刚亦不吐,其斯
人一本“人”字作“之谓”二字。欤?
盖烈士询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若南、董之仗气直书,不避强御;韦、崔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遗芳余
烈,人到于今称之。与夫王沈《魏书》。假回邪以窃位,董统《燕史》,持谄媚以偷荣,贯三光而洞九泉,曾未足喻其高下也。
曲笔第二十五
肇有人伦,是称家国。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亲疏既辨,等差有别。盖“子为父隐,直在其中”,《论语》之顺也;略外别内,掩恶扬善,《春秋》之义也。
自兹已降,率由旧章。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其有舞词弄札,饰非文过,若王隐、虞预毁辱相凌,子野、休文释纷相谢。一
作“射”,误。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笔端,斯乃作者之丑行,人伦所同疾也。亦有事每凭虚,词多乌有:或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
若王沈《魏录》滥述贬甄之诏,陆机《晋史》虚张拒葛之锋,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下字忒狠。虽肆诸市朝,投畀
豺虎可也。
然则史之不直,代有其收书,苟其事已彰,则今无所取。谓前人说过。
其有往贤之所未察,来者之所不知,今略广异闻,用标先觉。案《后汉书。更始传》称其懦弱也,其初即位,南面立,朝群臣,羞愧流汗,刮席不敢视。
夫以圣公身在微贱,已能结客报仇,避难绿林,名为豪杰。安有贵为人主,而反至于斯者乎?将作者曲笔阿时,独成光武之美;谀言媚主,用雪伯升之怨也。
且中兴之史,出自东观,或明皇即明帚。所定,或马后攸刊;而炎祚灵长,简书莫改,遂使他姓追撰,空传伪录者矣。陈氏《国志。刘后主传》云:“蜀无史职,
故灾祥靡闻。”案黄气见于种归,群鸟堕于江水;成都言有景星出,益州言无宰相气;若史官不置,此事从何一作“何从”。而书?
一多“之”字。盖由父辱受髡,故加兹谤议者也。
古者诸侯并争,胜负无恒,而他善必称,已恶不讳。逮乎近古,一作“世”。
无闻至公,国自称一作“谓”。为我长,家相谓为彼短。而魏收以元氏出于边裔,见侮诸华,遂高自标举,比桑乾元魏开国处。于姬、汉之国;曲加排抑,
同建邺于蛮貊之邦。夫以敌国相仇,交兵结怨,载诸移檄,用可致诬,列诸缃素,谓史。难为妄说。苟未达此义,安可言于史邪?夫史之曲笔诬书,句。不过一
二,句。语其罪负,一作“负罪”。为失已多。而魏收杂以寓言,殆将过半,固以王本作“知”。仓颉已降,罕见其流,而李氏《齐书》称为实录者,何也?盖
以重规李百药字。亡考未达,伯起以公辅相加,字出大名,一误作“若”。事同元叹,既无德不报,故旧多“以”字。虚美相酬。然必谓昭公知礼,吾不信也。
语曰:“明其为贼,敌乃可服。”如王劭之抗词不挠,可以方驾古人。而魏收持论激扬,称其有惭正直。夫不彰其罪,谓于劭所著诸史,无所指实。而轻肆其诛,
此所谓兵起无名,难为制胜者。寻此论之作,盖由君您书法不隐,取咎当时。或有假手史臣,以复私门之耻。不然,何恶直丑正,盗憎主人之甚乎!
盖霜雪交下,始见贞松之操;国家丧乱,方验忠臣之节。若汉末之董承、耿纪,曲在魏。晋初之诸葛、毋一作“母”,音贯。丘,曲在晋。齐兴而有刘秉、
一讹作“康”。袁粲,曲在齐。周灭而有王谦、尉迥;曲在隋。斯皆破家殉国,视死犹生。而历代诸史,皆书之曰逆,将何以激扬名教,以劝事君者乎!古之书
事也,令贼臣逆子惧;今之书事也,使忠臣义士羞。若使南、董有灵,必切齿于九泉之下矣。
自梁、陈已降,隋、周而往,诸史皆贞观年中群公所撰,近古易悉,情伪可求。至如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考其行事,皆子孙所为,而访波流俗,询诸故
老,事有不同,言多爽实。昔秦人不死,验苻生之厚诬;蜀老犹存,知葛亮之多枉。斯则自古所叹,岂独于今哉!
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但古来唯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是以隐侯沈约。《宋书》多
妄,萧武梁武。知而勿尤;伯起《魏史》不平,齐宣览而无遗。故令史臣得爱憎由己,高下在心,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欲求实录,不亦难乎?呜呼!
此亦有国家者所宜惩革也。篇末归到功罪失平,劝惩倒置,斯为探本深言,益透前篇寄慨隐衷。
鉴识第二十六
夫人识有通塞,神有晦明,毁誉以之不同,爱憎由其各异。盖三王之受谤也,值鲁连而获申;五霸之擅名也,逢孔宣而见诋。斯则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
欲求铨核得中,其唯千载一遇乎!况史传为文,渊浩一作“源”。
广博,学者苟不能探赜索隐,致远钩深,乌一作“焉”。足以辩其利害,明其善恶。
观《左氏》之书,为传之最,而时经汉、魏,竟不列于学官,儒者皆折此一家,而盛推二《传》。夫以丘明躬为鲁史,受经仲尼,语世则并生,论才则同耻。
一作“体”,非。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