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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重生之我是被逼的-第2部分

小说: 重生之我是被逼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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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是啊。”我点头,装作若无其事地进了门,转身依次关上两扇门,在门口紫色和粉色的拖鞋间犹豫了一秒后换上了粉色的那双,又转身面对眼前这个身影。
这是个十来岁的男孩子,皮肤黝黑,眼神灵动,他此时正穿着上下衣分开的睡衣,热切地望着我。
“还没睡呢?”我被他看得心里发虚,只好问了句。
“我刚刚已经睡了,听到大姐开门的声音,就过来看看。大姐今天回来得真早。”小男孩对我笑笑,忽然盯着我的额头,惊慌地叫道,“大姐,你的头怎么了?”
“啊,没事,一不小心撞电线杆上了。”我忙解释道,然后赶在那男孩再发问前说:“这个时候,好孩子要睡觉了哦。”
“可是,大姐……”男孩担忧地看着我的头。
“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现在不早了,先睡好吗?”虽然现在我脑中的肿胀感褪了些,但我可无法在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面对这身体的家人。
“……好。”男孩动了动嘴唇,欲言又止地看了我一眼,最后只是点头,转身进了房。
我松了口气。
还好出来的是衣衣的弟弟,而不是她的父母,要不然可真没那么好打发。
——等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我忙几步走到门口的鞋柜边,细细地看了会儿,终于明白不对劲的是什么了。鞋柜里,只有女式高跟鞋,运动鞋若干双,以及明显是刚刚那男孩穿的运动鞋,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成年男女的鞋子。
也就是说,这个房子里,只有我和那男孩——或者说这身体父母脚的尺码和这身体或者那男孩一样?显然,后者的概率太低了,可以忽略不计。
而之后,大着胆子开了除那男孩的房间外的两间卧室门却空无一人更是证明了我的推测。
我顿时松了口气。不论如何,小孩子总是比大人好糊弄的。
进了两间卧室中看起来很有生活气息的那间,我开始在房间里翻箱倒柜。一定要找出任何有用的信息,要不然我这个非原装货怎么活下去?
一通翻找之后,我终于在床边的写字台里发现了极有用的东西。
范晓琳的日记本。
3
3、第三章 。。。
两个小时后,我终于把那本本就不厚的日记本看完了,然后心情异常沉重。
我知道我上辈子一定是得罪了天上的什么人,所以这辈子才成为了一个孤儿。但我没怨天没尤人,靠着出色的成绩考入了本地甚至是全国都排前茅的A大,然后以学校的奖学金以及自己在绿水原创网上写小说赚的外快滋润地活着。
我差一点就熬出了头,却失足在那一个窨井盖之上。
这令我觉得痛心疾首。
我现在重生在了一个花季少女的身上,我可以开始新的人生,我本该充满希望地活下去。
但是,我没想到这少女的处境居然是那么糟糕。
范晓琳,女,20岁,为A大大一学生,也就是我的学妹。她来自H市最偏远的农村,家中现存患重病的母亲一个,上高一的16岁妹妹一个,以及上小学五年级的11岁弟弟一个。哦,还有一张写着十多万欠款的借据。
——这是何等凄惨的人生!
我躺在床上,开始消化刚刚归纳出来的信息以及心里的沉重。
范晓琳做小姐也只是一个星期前的事。本来她家虽然拮据,但她妈妈本着“再苦不能苦孩子”的理念,坚决不同意他们三人辍学,一个人辛苦地在老家开着一家小店,维持生计。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一个星期前,她妈妈毫无预兆地倒下了,原因……当然是因为身体的超负荷运转。再加上这个时候他们的债主紧紧逼迫,生性倔强的范晓琳只得做起了来钱最快的行当,并由刘姐做担保向万紫千红夜总会赊了两万块钱来还一年的利息才使得债主消停下来。
不过,不论是她的日记中还是她的行为中,我都能感到她的那份自尊,要不然,我今天也不会穿到她身上了。
啊,这姑娘活得实在是太憋屈了!
想到以后就要过这样的日子,我就忍不住地一阵茫然。
茫然着茫然着,我也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只有七点,平常的这个时候我还在睡懒觉。
然而,一整晚的噩梦让我在这个懒觉时间不得不醒过来,然后再也不敢睡。
太可怕了,我怎么会梦见我被一大群恐龙追然后跑着跑着一脚踏进窨井里然后在下水道里继续被一群大老鼠追呢?简直是噩梦中的噩梦!
我正要坐起身,门外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大姐,我去上学了,早饭在锅里,你记得吃。”
我还有些愣愣的,门外却响起了脚步声,那个男孩已经离开了,然后只听到两声关门声,这个世界就静下来了。
“滴滴……”不知道哪里忽然有声音传出。
我凝神辨别了会儿,才发现原来是范晓琳的手机。从她的包里拿出手机,声音却停了。
哦,原来是手机报。
我无聊地翻着一条条与我无关的新闻,忽然在一条消息处顿住。
“A大大四某女学生昨夜在校内落入未盖上的窨井中,当场死亡。”
我久久地在这条消息上停留,终于长叹了一口气。
本来还抱着一丝希望的,结果……哈,我果然已经死了。从今以后,我……只能以这具躯壳活下去了。
又在床上躺了会儿,茫然地看了会儿天花板,我起身去洗澡卸妆。一身清爽地出来后,我感到肚子饿了,想起了那男孩,也就是范晓琳的弟弟范小罗的话。出门到厨房一看,我才发现小罗小朋友厨艺真不错,居然煮了一小锅喷香的八宝粥。
我被香味所惑,忙舀了一小勺到碗里,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果然没错,范小罗小朋友确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
我忽然感到有些心酸。
既然我的死亡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了,我又占了人家的躯壳,那么我就好好地以这个身份,完成我应尽的责任吧。这个房子本是范晓琳远房叔父的,在范晓琳考上A大那年,因为全家搬去外国又舍不得卖掉这套住了十年的房子,才让范晓琳以看房子的名义住了进来。范小罗本来是在家附近读小学的,妈妈病倒后,范晓琳为了方便照顾他,把他转学到了自己学校附近,和自己住。范晓琳的妹妹范晓雅则是读的寄宿制高中,不需要担心她的住宿问题。只不过每周六,范晓雅会到这里来看姐姐和弟弟。
而范晓琳的妈妈还在老家,由她的婶婶照顾着,商定好她每月寄500回去。本来当初范晓琳是想把妈妈接来这里住的,但之前妈妈要在老家赚钱养家,不能行动后偏偏晓琳又做了不能让她妈妈知道的工作,所以她也就随了她妈妈的心愿。
我想了一个上午,想着未来的路要怎么走,却发现除了在现在这条路上一条道走到黑以外,根本没有其他的出路。
毕竟我还欠着万紫千红两万块钱呢。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范晓琳只在万紫千红工作了一个星期,就遇到了被逼出台的事,谁知道以后还会有什么事?下药啊,轮X啊,群X啊什么的,我光从小说里看就觉得很可怕了,一点都不希望自己遇到。
所以,果然还是要尽快还清钱,然后逃出这个泥潭。
在大厅里稍微运动了片刻,感到身体没什么大问题后,我吃过早上剩下的粥,然后从范晓琳的衣柜里挑出一套可爱的连衣裙,并为自己画了个淡妆。
昨天额头上只是破了一个很小的口子,位置又比较靠头皮,用头发遮一遮就完全看不到了。
翻出手机中存的号码,我一下子就找到了刘姐的。拨了过去,告诉对方我想下午就来上班后,刘姐虽然疑惑,却禁不住我的坚决,同意了。
从今天起,我要做拼命三郎,早点还清欠万紫千红的钱,才能早日脱离苦海……不过,以每天都能拿到三百小费来算,我就算不吃不喝,也得工作个两个多月。再加上这期间我要负担妈妈弟弟妹妹以及自己的生活费……起码得半年我才能还清那两万了。然后再过半年我又该交那十几万外债的利息了。
真是令人绝望的结果。
不过,如果我不拼命的话,才更绝望呢!
为了省钱,我坐公交去了万紫千红。唔,穿高跟鞋挤公交果然累。
老实说,昨天在万紫千红我是处于一种完全迷糊的状态,所以今天白天这么个亮堂的环境里,我还是挺紧张的。进门的时候我企图目不斜视,但那保安似乎认得我,居然对我点了点头,害得我不得不也回以僵硬的微笑。
按着昨晚的记忆,我坐电梯上了四楼,一路走到底,进了所谓的休息室。
休息室里已经有三五个女孩在等着了,其中就包括昨天那个叫洋洋的女孩。见我进来,屋里的几个女孩都一脸无动于衷的表情,只有洋洋挑眉看了我一眼,随即转过头去不屑地嗤了一声。
我走到角落里坐下,不与她计较。
范晓琳的日记里没有提到万紫千红里的任何女孩,甚至这段时间,她的日记也大大缩水了。我想这是因为不得不做这行的她内心极其痛苦吧。那么我就可以推测,她根本不会与万紫千红里的女孩有交情——她根本就不屑与她们接触。
这样正好。
进门的时候我顺道看了眼门口的营业时间,是下午一点整开始到凌晨两点结束。大概等了十多分钟,陆陆续续又来了些女孩,整个休息室里开始逐渐变得拥挤。一点十分左右,当休息室里大概有近四十个女孩的时候,有几个跟刘姐差不多感觉的女人进来招呼了些人走。又过了十多分钟,刘姐也来了,她点了我和洋洋以及其他几个女孩,带着我们坐电梯到了二楼包厢间。
“衣衣,你真的没事了?不要逞强。”路上,刘姐问我。
我想昨天的眩晕多半是穿越造成的,我现在状况还挺好的。于是我点点头,笑了笑,“真的,刘姐。你别担心。”
“又不是多娇弱,能有什么问题!”其他女孩都没有说话,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只有洋洋,继续口出恶言。
“洋洋,你也少说几句。”我没说话,倒是刘姐语气不善地说了洋洋一句。
洋洋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刘姐把我们六个人领到包厢里,对着包厢中坐着的三个中年男人热情地说道:“各位,喜欢哪一位请挑吧。”
我只瞥了一眼沙发上坐着的三个人,就马上低下了头。
真可怕,虽然我很想做拼命三郎,但如果要面对眼前这些男人的话……我觉得我还是去死一死吧。
4
4、第四章 。。。
但是,说死什么的,绝对只是一时悲愤而已。
所以,当那三个男人挑了我和洋洋在内的三个女孩留下的时候,我面带僵硬的微笑坐到了一个看起来还算斯文的男人身边。
这三个男人似乎不常来这里的样子,所以一开始都有些拘谨。洋洋开始轮个敬酒,点歌,又唱又跳的,气氛才算是活络起来。
我不知道晓琳之前是怎么忍受这样的工作的,反正当我身边那男人把他的手放到我腰上的时候,我抖了抖,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但我还是在脸上摆出温和的笑容,借着给这位“王老板”倒酒而起身离开对方的触碰。
“王老板,来喝酒吧。”我没有坐下,而是将酒斟满,递到了王老板面前。
在休息室的时候,等得太无聊,所以我本着“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操守手机上网,搜索起H市的夜总会娱乐会所等。浏览了本市大大小小三十几个稍微有点名的场所后,我知道了原来我所待的这家,虽然看起来门面不错,但实际上只是个二三流货色,来这里的都是些没什么钱的粗鲁男人。所以这所谓的王老板,只是叫叫好听而已。
我觉得,如果没有那两万
人民币的借款,我是很想跳槽的。比如那个H市最好的娱乐会所LOST。
“来来来,咱们一起喝!”王老板似乎已经有些醉意,一把抓住我拿酒杯的手,使劲一拉,把我拉回了沙发上,酒杯里的啤酒洒了些出来,滴到了我的手上。
我正想抽张纸巾擦干,就见王老板拿走我手里的酒杯放到了桌上,捉着我的手到他嘴边,伸出舌头将我手上的酒汁全部舔尽。
我僵住了,眼睛眯起,左手捏成拳,似乎下一秒就要和这张恶心的脸来个招呼。然而我深呼吸了一下忍住了这股冲动,使劲抽回自己的手,笑眯眯地再次把那杯啤酒递到王老板面前,“王老板,酒在这里呢。”
“哈哈哈,衣衣可比酒好喝多了!”王老板得了便宜,忘乎所以地大笑起来,再次伸手要来拉我。我将身一扭,避开他的触碰,后退到点唱机旁,“王老板,我们来唱个歌吧……情歌对唱行么?”
王老板脸上虽然闪过一丝不悦,却很快就又高兴起来,站起来走到我身边。
好在唱歌曾经是我的兴趣之一,所以我一边唱着歌,一边跟王老板眉来眼去,并且借着歌曲躲开王老板的触碰。
——太可怕了,一首歌就唱得我气喘吁吁,比之前和室友唱一下午都累。
我觉得,今天我很可能撑不下去了。
唱完一首歌回到沙发上的时候,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所以当王老板再次把手搭在我的腰上,我竟没有那个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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