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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东区十九街-第4部分

小说: 东区十九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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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见多怪。” 
他撇我一眼:“对牛弹琴。” 
车子停在不知名的路旁,边道上全是下了闸的店子,他跳下车去,在一家标着“强记车行”的店前把门外的大闸拍得震天价响,闸上的小门拉开一条缝,十分谨慎,看清来人后才敢肯打开大门。 

 

宽大的闸门被卷了上去,里面是个车房,透出青白的灯光,把人的脸都照得模糊,开门的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麦小龙,后者一脸满不在乎: 
“新搭档,别老盯着他瞧,他会不好意思。” 
看门人也不说什么,领他进去。 
我坐在车内,百无聊赖,麦小龙进去已有一段时间,也不知和人家在商讨什么,坐得远,又看不见,不觉有点浮燥不安。 
又磨了一阵子,麦小龙出来了,手里拿着黄色牛皮纸袋,鼓鼓的一大包,估计里面装的不会是报纸,我的心跳有些紊乱。 
走到车库门外,又被某人拦住说话,麦小龙停在那里,听了几句,嘿嘿地笑: 
“不行,我这几天有事不大方便,你找别人吧。” 
距离近了,那人的说话声也隐隐传过来,不太纯正的广东话,带着上海口音: 
“小龙,这次可是华老板压的庄,不会亏待你的。这可是难得的机会,怎么不考虑了?” 
“钱总挣不完,下一次吧。” 
“小龙,你听我说,华老板就是看得起你,才指名要你下场,你说,整个东区谁的车比得上你一半的狠劲,你不看我面子,也看看华老板的面子呀。” 
“不是我不愿意,我真的有事。” 
“我的龙少爷,你当帮帮忙,就这次,好不?我已经答应了华老板……” 
“对不起啦。” 
麦小龙刚迈出一步,又被那人拉扯回去,神色有些紧张: 
“小龙,就这一次,你知道,华老板这次跟当家对头争的地场,输掉的话大家都受牵连,华老板那么要面子,发起火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就是你的不对罗,”小龙依然笑嘻嘻的一副吊儿郎当相: 
“这是哪条道上的规矩呀,我又没事先答应着,那个华什么的他认识我我可不认得他,况且我又不是你们青华帮的人,找我做外援,还怕被人耻笑你们没有个内行人扛得起场面呢。” 

 

“小龙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华老板一番好意,要是被他听到,你还指望走得出东区么?” 
“切,我还怕谁不成。”小龙扯了扯嘴角,冷笑一声:“你瞧我得罪这么多人身上缺了哪条胳膊?好笑。” 
“小龙,别闹脾气,这样,你肯出车我打双倍价钱,不论输赢也先过一半数给你,再给你置个出场彩头,好不好?” 
“我又不缺钱。” 
那人咬一咬牙:“三倍。” 
“五倍。” 
“开玩笑!” 
“不要就拉倒。” 
小龙走向我,把黄袋子随意抛过来,我本能地伸手接住,沉甸甸的一袋子,我吞了一口水,这么贵重,给我保管? 
小龙已经坐上驾驶座,那人追过来,表情扭曲,说得咬牙切齿: 
“麦小龙,就依你的价钱,后天晚上九点正,老地方,你别耍我!” 
小龙发动引擎,睨他一眼:“那么就不见不散。” 
“你要是输了我扒你的皮!” 
“我要是输了叫你爷爷!” 
车子呼啸而去,一瞬间已经把那人抛诸脑后,小龙哈哈地笑: 
“那死老头,都一把年纪了,还混个拉杂扯皮的角色,想借我来巴结上位?华老板也不见得是个蠢材吧,我呸!” 
骂着一连串粗鄙不堪的脏话,还意犹未尽,看向我: 
“阿翰,你没看过我飙车吧,后天让你开开眼界。” 
“我才不要去,”我转过头来,对着他:“我叫沈翰云,是沈翰云” 
“得了得了,真小气,”麦小龙好笑地看我一眼:“像个女人似的,不就是叫得亲热点么,这么容易害羞,怎样?来捧个场吧,‘沈先生’。” 
之后又自己一个人哈哈哈地笑了一阵,他看起来心情很不错。 
钱对他来说似乎来得很容易,去得也快,手法十分不当,赚的都是剃刀边缘上的不义之财,或许他自己不觉得,生命对他来说不过是赌注,越刺激越好,这种人不知该说是勇敢还是愚蠢。 

 

我拆开了纸袋,他也没有反对,还问我: 
“有多少?” 
“你自己也不知道吗?难道都没数过?” 
“哪有时间数,都讲信誉,他少给一分钱,下次也别想再交易。” 
有些交易一生只得一次,我默然不语。他的世界跟我不同,说出来他大概也只当耳边风,保管还笑我迂腐。 
他有他的方式,说不定他是对的,哪条路就有哪条路的规矩,不是横着走,不是竖着走,他自有第三种走法。 
“我们先去大吃一顿。”他一边盘算着,兴冲冲地:“雁香楼的海鲜最好了,你有没有意见?” 
“我很饱,你自己吃吧。” 
“别扫兴,沈翰云,打起精神打起精神!你瞧你,一副老头子相。” 
我干笑:“跟你在一起,所以老得特别快。”才学会不跟他生无谓的气,他的嘴巴,下世纪也长不出象牙来。 
他把我带进高级酒楼,叫满一桌子的菜,明知吃不完,场面也要撑个十足,只有暴发户才喜欢这样,要不就是刚劳改放监的犯人。 
我拿着清水,盯着他看,他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那个丰盛呀吗呀像回娘家,他竟还有点不好意思: 
“沈翰云,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你把我带进来,不就想我这样吗?” 
“你不吃就算了,别倒我胃口。” 
“再这样吃下去,你今晚半夜就要脑充血。” 
“你送我去医院不就得了。” 
我有点好笑,没想到他竟还懂得幽我一默。 
拿起帐单,已经不是小数目了,每样菜不过是蜻蜓点水,像征式地掠过,满足他视觉上的食欲。 
有些人就是这样,要么得不到,得到的时候也不会珍惜,觊觎了太久,心理不平衡,宁愿把它糟蹋掉。 
麦小龙便是个中典范。 
“喂,我看你斯斯文文,读过几年书的样子,一定是个十优生吧。” 
“你知道什么是十优生?”我笑:“我猜你至多拿C减。” 
“C减是什么?如果我去考试,一定科科拿A!” 
“如果?” 
“是啊,我没等到毕业,就去干大事了!” 
“不知上进,自甘堕落,”我嘲讽地说:“别说是你惹事生非,闯下大祸,被人踢出校才真。” 
他埋头苦吃,并不作声。我有点惊讶,显然说中他的心事。 
没想到在一个尴尬的场合说错了话,我有点讪讪地,平时又不见得会猜得那么准,自从遇上他之后就时时踩中地雷。 
他心情受挫,放下筷子,大力地用纸巾擦嘴,有点酸酸地: 
“读书人,不过识多几个字,眼睛就长得高过露台,那么地瞧不起人,老喜欢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穷酸样教训别人,烦都烦死。” 
“你是在骂我吗?”我问。忍不住想笑。 
他有点后悔,孩子气般地扭捏,不敢看我。 
这想必是他的心病,口里虽说得冠冕堂皇,内心里还是隐隐介意羡慕,每个孩子小时的样子都差不多,家长告诉他们,要这样做要那样做,对了就有奖品,错了就要挨骂,为了得到赞扬,拼命讨好,其实不是为了自己。因为还没有那个意识。 

 

反叛一点的,那个时候已经申张个人主义,做什么事情都偏偏要跟你作对,叫他去东,他偏要去西,叫他坐下他偏要站着,反正与你搞对抗,他就有满足感,能自主,有决定权,不需要再按别人的意愿办事,我行我素,十分潇洒。 

 

当然,这样子的潇洒最好要一直潇洒下去,千万别让自己有犹豫的机会,否则前功尽弃,发现自己选择错误,多么窝囊,想回头又怕人嘲笑,被人看不起,干脆错到底,彻底毁灭。愚蠢至极。 

 

不过有些孩子天生缺乏父母关怀,得不到指引,只好自己摸索,误入歧途。那是运气不够好。 
我不知道麦小龙是哪一种。 
看他本性不坏,与他相识不算很久,但很容易看得出来,他信任一个人时会倾尽全部信任,怀疑你时也是毫不容情怀疑到底。 
至情至圣的率直,其实最容易吃亏,优点和缺点都那般明显,利用起来就会方便,他应该会有经验,打混这么多年不知学到什么,总不只是偷蒙拐骗,然后不断逃亡吧? 
吃完饭,剩了半桌子的菜,他也不觉歉疚。伸手招来侍者结帐,侍者恭敬地,顺从地自一旁站着,客人至上,每个都是贵宾,界限分明。 
麦小龙享受完全套贵宾礼仪,心满意足,抬头挺胸地在侍者谦逊的迎送声中走出酒店大门,末了还由门童把他那辆不知哪里弄来的车子开到他面前。 
因为不是自己的东西,他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门童有点惊诧的目光中,打开车门,载着我这个不相关的人,浪迹天崖般的气度,绝尘而去。

 

4
回到那个乱七八糟的临时据点,连“家”也称不上的地方,麦小龙蹬蹬蹬地踏在楼梯上,昂首阔步,也不同情一下那随时会掉下去的可怜木板,只管摆出意气风发的架子,不知给谁看。 

 

不过他倒很守信用地把车子还了回去,一整晚也相安无事,明天黎明曙光重现,车主大概也不会发觉自己的车子曾一度失踪数小时。 
倒在床上,他才又突然想起,连忙唤我: 
“阿翰,快快把那东西拿过来。” 
我把整个袋子抛过去,他身手敏捷,抻手一抄就接住了,然后翻倒袋子,哗啦哗啦地把里面的钱全倒出来,铺了一床,还兴奋地拿起一团就向空中撒去。 
倒吸了一口气,我有点承受不住,看见一地黄金也没有那么紧张过,现钞的光茫显然比那像道具般的金条更加刺激,更加闪亮,更加直接地击中脆弱的心脏。 
“这都是你的?”我问。 
“不是。”他倒答得干脆。 
我呆住,他说:“这是上星期借的来做本的,明天就到期了,所以要还回去。” 
“什么?”我大叫,“你把借来钱的这样子乱丢!”连忙跳到地上,一张一张地拾起来,有些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麦小龙哈哈哈地笑倒在床上,我有点泄气,干嘛穷紧张,这又不是我的钱。一切不过是出于一种本能反应,我实在看不过这样张狂的生活方式。 
“喂,”见我捡了满手的钱,却呆呆地在坐在地上,靠在他的床边发愣,他自床上一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问道: 
“如果这钱都给你,你要拿去干什么?” 
我低了低头,仿似没听见。 
这到底是一个愿望?还是一个笑话? 
以前常常听到同学之间,这样的戏语:如果明天让你捡到一百万,你要拿来干什么? 
雄心壮志的少年郎,总有办法编出一百个挥霍的理由,或创造天下,或济世救人,越是荒谬的念头越是说得动人心弦,大家都那么有创意,只差没有捡到一百万的机会而已。 

 

我的答案是什么?我说,我要全部存起来,大家不约而同,用稀奇古怪的目光看过来,那么平凡的选择,看在他们眼里如此格格不入。 
我是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吗?这么不堪,自己也瞧不起自己。 
我不觉呆在地上。 
麦小龙却会错了意: 
“呃,别摆出这么失望的表情啦。总有一天,我们也能拿着这么多的钱,不是别人的,全是我们自己的。到时我要环游世界一周,再一周,全部用光才回来,然后再捞一票!”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梦想,小小的,简单而直接,其实能不能实现并不重要,这是一个目标,摆在神圣的高度,安慰自己疲惫易感的灵魂。使走出去的每一步都有意义,日子就会过得比较愉快。 

 

“你想要什么?等我有了很多很多钱之后,全部买给你!”他故作大方,一时说得来了兴致: 
“现在计划一下也差不多时候了,要去马尔代夫还是夏威夷?长住下来,一辈子都感觉在度假,多么爽。” 
瞧他雀跃得像明天就要起行似地,还在那里滔滔不绝: 
“沈翰云,我一辈子也没有出过国,想想也兴奋得要死,喂,你外语一定很好吧,记得教我说:老子俺是中国移民,‘踩死你’功夫,东区十九街车神就是我麦小龙!” 

 

他还真敢说,我忍不住笑意,扯了扯嘴角,他搭在我肩上的手环上了我的脖子,把我拉向后,惊奇地看着我的眼睛: 
“咦?原来你还会笑啊,我还以为你会带着一辈子的怨恨直到躺进棺材呢。” 
“少说两句当帮忙吧,麦小龙,怎么有人受得了你的舌噪?” 
我推开他,他又靠上来: 
“给你良心当狗肺,我看你很闷,才舍得消遣自己来娱乐你,竟还不领情。” 
他一边嘀嘀咕咕地数落,把头搁在我的肩上,看我把手上的钱逐一叠好,抚平,小心翼翼地,毫不惊动地,全数放回袋子中。像一项工艺,每个动作都带着莫名的虔诚,像保护一个生怕泄露出去的秘密,这么多的钱,泄露出去着实也不妥当。 

 

终于把所有的钱全部收好,呼出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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