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在清朝的米虫生活-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这几天,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就帮我做强化训练。”
“什么叫强化训练?”
“就是,教我怎么踩盆子,对什么人怎么施礼,怎么甩帕子,万一一起吃饭要注意点什么等等。这很重要,关系到我们的身家性命。”
“小翠知道了。”
于是,几天里,主仆二人关起门来学习基本礼仪。本来呢,某认真学习的同学还想做笔记的,可是,这毛笔真的是不听使唤呢,要知道自己小时候学过的可是大楷,一张A4纸写一个字的那种,小楷有写过,不过就写了两排,因为实在是太惨不忍睹,自己都看不过去,就放弃了。可现在,写大楷?那就不叫记笔记了,而且太浪费纸张。还是等下次再说。没笔记,谁叫小翠不识字,那就只有死记硬背了,顺带千叮咛万嘱托小翠,到时候,她一定要在自己身旁的。
几天强化训练之后,到了检验的时候了,第一个测试就是每天一大早给福晋请安。几天后,测试成功,没有露出什么破绽,虽然在福晋那里偶尔碰到过其他几位,大家眼里、嘴里的兴灾乐祸和嘲讽,表露到连淑兰这个前世感觉神经粗到人神共愤地步的人都可以听得出来了。淑兰再次同情这位嫡福晋,这种日子,难熬哦,自己肯定没法过。匆匆告辞,打道回府。
一进房,在客厅的圆桌旁坐下,给自己先一口干了三杯茶,没办法,杯子太小,都不够润嘴皮子的。
“小翠。”
“是,小姐。”
“我记得,我说过,无论什么事情都不要瞒着我吧,特别是关于我自身的。”
“……是。”
“那……为什么今天她们说的一些话我都听不懂呢?你该知道这有多危险吧。还是说,你真的希望我出事?大家没有好日子过?”这种感觉真的很不好呢。
扑通又是一声,黄河开始泛滥:“奴婢该死。”
“你不该死,我也不该死,我希望我们两个都活得好好的,有道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么。说吧,还有些什么我该知道,而还不知道的?”
“其实,当初嫁过来的本不是小姐,是嫡出的三小姐墨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墨兰小姐嫁给了太子,而且一下子被封为了侧福晋。”
“所以,我是顶替进来的。”
“……是。外面说的不太好听,这让贝勒爷很没面子。所以……”
“所以,他就索性把我丢在这里自生自灭,当个摆设?可能当摆设也还太抬举了。”双眼突然发光,一把抓住小翠的双肩求证。
“小姐!”小翠惊慌起来,不要是小姐太伤心了,精神不正常了。“小姐,你别难过,贝勒爷也许、也许……”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淑兰无所谓地挥挥手:“他不来才好。只要他保证工资。”看到小翠疑惑的眼神,淑兰忙改口,“我说的是月俸,例钱。”下一步看来是要改改自己的说话,现代话语不能脱口而出,而且自己一兴奋就乱说话的毛病一定要改,这里可不是言论自由的时代。“我是指,他来了我们就要守太多的规矩,多说多错,多做多错,所以,他不来才好。”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小翠,你也感觉到了,我不是你原来的小姐了。”
“小姐……”
抬手阻止:“听我说完。也许有很多话你都听不懂,这没关系,我只是要你明白一点,人只要是活着,开心是这么过,不开心也是这么过,百年后大家都一样,一堆白骨,谁也逃不掉,那为什么不让自己活得开心一点?贝勒爷唯一的用处就是给我们地方住,让我们吃饱饭,给我们钱花,保护我们安全,其他的,我对他没要求。而我们呢,不要惹事,保好我们现有的,太太平平过我们的小日子就好。你想想,万一惹毛了贝勒爷,他不用杀我们,只要把我们赶出府,再扔几件破衣服,我们就完了,不是。相比之下,这里的待遇已经算很好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么。你说是不是。”
迟疑地点了一下头:“小姐说的是,奴婢明白。”
再接再厉:“想一下,万一我们被赶出门,回家投靠的话,会有什么下场。”
“奴婢明白。”这次的声音清晰也响亮很多。
满意地点点头,很好!洗脑成功。这么一来,某人更宅的古代生活就要正式开始了,因为现在连上班都不用了。
拔鸭毛去
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给福晋请安,然后一整天的时间就是自己的了。
扭扭脖子,就听见骨头在咯咯作响,可见,这身体的主人也是超宅一名,都不做运动。这可不行!身为一名优秀的宅女,身体是本钱。而这脖子的骨头在响,就说明原来的女主经常低着头,这一部分的骨头磨损严重,很容易造成骨质增生,这一点,淑兰可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因为那是电脑专业人员最常见的职业病之一。而万一骨质增生,这倒霉的人可是成了自己,可以肯定的是,就这个时代的医疗水平,自己还是面对现实,自认倒霉比较实际。
只是,不会武功什么的,就算会,也不能练,这身体的原主可不会。恩,我们来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大家一起来做运动。淑兰同学就在自己的卧室里做起了广播体操。因为这是最安全的。这里的人都喜欢随便乱闯,自己的院子白天又不关门,而且那些下人的嘴巴谁管得住,自己做广播体操,说不定他们认为自己疯了呢。
没有电脑!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好吧,好吧,把生活的要求再降低一个档次,只要有书看就好。可是,这书,这个房间上次已经视察过一次了,就一本《女诫》,据小翠说,还是出嫁的时候额娘放到陪嫁的箱子里的。书房不能常去,不然很有可能会遇到未来的皇帝大人,就算预先侦测好了再去,府里的风言风语也难以平息,谁都知道,那些每天吃饱了撑的无聊怨妇们就是靠这个挨日子的。出府上书局买书吧,一,看过穿越小说里提过,好像书局里的书都超贵的,自己的零花钱再怎么省也不够买三本书的;第二,依据穿越定律,女主一向倒霉,上街不但有麻烦,肯定还会遇到皇子们(这条定律好像万金油,可以用到所有的穿越故事里。),而且对于一个宅女来说,逛街可是一项体力活,能不去就不去的。
经过以上总结,淑兰同学得出一个结论,还是先看《女诫》,反正自己也好奇,从来都没有翻过。某女一向对新鲜书类有极高得热诚,虽然说是三分钟热度是夸张了一点,不过,一般可以保持个一两个星期是没什么问题的。
翻开,直版、繁体,这没有什么问题,以前在海外看中文书,大都是港版、台版的,这些书也都是直版、繁体的。看第一遍,点点头,还好自己的文言文水平没有都还给中学的语文老师,基本都看懂了,再来温故一遍,太好看了!某人有大肆评论一番的冲动了。
可同样的,超级严重的问题来了,笔啊,笔,怎么办?毛笔,淑兰看了一眼,哪边凉快到哪边呆着去;炭笔,画画是不错啦,这写字,那个字要写多大呀,而且做一个炭笔也不容易,不是长久之计,不过让人做一支也好。于是,让小翠偷偷叫下人把木炭做成现代素描用的炭条状,可是,手经常要握,一捏,手指就黑了,太麻烦。眼珠再转转,让手巧的小翠又做了一个长笔套,套在了碳木棍上,这样又好看,手又不会弄脏了。真是太聪明了,狠狠佩服了自己一下,可长久之计的笔,还是没有解决,怎么办?
东张西望,在房间里找灵感。看到装饰的羽绒,淑兰心中一动,对啊,羽毛笔,记得小时候因为看电视里洋人用羽毛笔很华丽,就拔了自家鸡和鸭翅膀上的毛,做过试验,只是不成功,后来没有耐性的自己索性就跑到文具店买了只羽毛的圆珠笔安慰自己。依据上次失败的经验,鸭子的翅膀做笔比鸡的好,好吧,让小翠去厨房偷偷拔鸭翅膀去,这次的试验意义深远,不能半途而废了,而且只许成功,不能失败。不过这次不用自己亲自动手了,有丫环可以指使真是幸福啊,只要动动口,想想以前,一些不得不做的事情,还是要自己动手的,比如方便面,还是要自己泡的,不像现在,天天固定的饭菜有人端上桌,某人的惰性更强了。
没想到,小翠去厨房拔鸭毛的第二天早上,福晋就问起了这事儿,真的是无孔不入,连拔几根鸭毛都这么大惊小怪,可见,府里的女人们有多无聊了。
忙陪笑低头:“我是想试试新的画样,装饰用的,没想到会惊动福晋。”
“新的画样?”福晋来了兴趣:“那做得怎么样?好不好看?”
当然是不能说好看的,不然就麻烦了,嘴扯了扯,还没学会调控脸上的血液走向,没办法让它在必要时流向某些部位:“配上去不好看。”
“哦。”有些失望,又扯皮了一会儿,主要是福晋一个人在说,淑兰就告辞出来,要回去继续折腾小翠呢。试验还未成功,小翠仍需努力。
在拔光了鸭毛上的毛,剩下管子,然后在管子里塞上棉絮,插上装饰用的鸭绒(本来是要插那种笔挺的鸭翅膀毛的,可是一用上去,就头重脚轻,只好放弃了,反正只是装饰用),另一细头还是太粗,字写出来不好看,就用缝衣服的针屁股好了,用针头的话,就不用写字了,纸都划破了。砚台磨出来的墨汁太浓,要稀释。在经过多次的试验之后,第一只自制的钢笔诞生了,淑兰同学感动得几乎痛哭流涕。小翠同学的动手能力实在是太强了,自己真的是捡到宝了,千万不能对她进行新新人类的思想教育,不然,哭的会是自己。不过自己也是很强的,不愧以前是喜欢搞编程设计的,两人搭档,远景光明啊!
看到小姐喜笑颜开的样子,小翠也跟着开心,小姐比以前真的开朗很多呢。而且这鸭毛居然可以写字,真的好神奇呢,更重要的一点是,这还是自己做出来的,真的,真的不可思议啊。小姐好聪明啊!小翠对于这种奇奇怪怪的试验也开始热心起来,毕竟她也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
信心倍增,佟淑兰的心蠢蠢欲动,最主要的问题解决了,其他的文具用品不是问题,比如直尺,依据量衣服的软尺换算成厘米,在小木尺上划上以厘米为单位的印,然后用墨汁染色。至于说记号笔,那就更简单了,稀释了那些画画的颜料,直接用毛笔画直线就好。看来,毛笔还是有用武之地的,没有被浪费。
这样,现代文具用品的原始配备基本齐全了,当然啦,这些东西平时都收在卧室柜子里的,要用时才拿出来。谁叫这里有些人还是可以不用通报就直接闯进来的呢。
女诫新解
迫于书源供应紧张,以前租书时锻炼出来的吃书速度在这里是肯定不适用的。现在一本书肯定要逐字逐句、细嚼慢咽、仔细研究、反复推敲,顺便再写下自己的理解或感想。记得以前可以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将《达芬奇密码》的原文书打进电脑的。
可惜哦,以前看书,挑挑拣拣,现在又要退回到初中时期鲁迅一篇文章里的四个标点符号,老师要求写五百字以上的感想;一篇什么停车坐爱枫林晚的又是五百字以上的作文。这算不算是淑兰同学上辈子爱看书,但又囫囵吞枣得不珍惜的报应?
为了扩充书源(书的来源),不得已,佟淑兰又找上了嫡福晋。
“你想去书房?”
“是的,只是借几本书。可是,福晋也知道,爷不喜见到我,而且就算是贝勒爷不在,我怕那些闲言闲语,所以想请福晋陪我去,当然是书房空着的时候。”
“这……虽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而且多看看书,多识几个字儿,也是件好事。不过,我还得和贝勒爷说一声。”
“那是当然。”有些泄气,看来是希望渺茫,一听这口气就像现代人的敷衍之词。
那最后一条路就只有冒着生命危险,女扮男装偷溜出府,去泡书局。从以前看得穿越小说里,女主只要是上街,都会有事情发生,命中率是百分百。然后,麻烦一连串,再来,步向所谓的光明未来,就淑兰来看是步向危机,步步惊心,过得风生水起,不得太平。
想到这个理直气壮可以宅在屋子里的理由,淑兰同学还是乖乖回去看自己抄的《女诫》,说不定还可以温故而知新。
****************************************************************************
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于今四十余载矣。战战兢兢,常惧绌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劳,而今而后,乃知免耳。吾性疏顽,教道无素,恒恐子谷负辱清朝。圣恩横加,猥赐金紫,实非鄙人庶几所望也。男能自谋矣,吾不复以为忧也。但伤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它门,取耻宗族。吾今疾在沈滞,性命无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怅。间作《女诫》七章,愿诸女各写一通,庶有补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