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异世小生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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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点头。
“其次,他的弱点也十分明确——他的靠山!枫叶镇的镇长有点花心。”说道这里的时候,梅利低着头微微的咳嗽了一下。
什么叫有点花心,那叫十分的花心好不好,这个镇长没什么不好,就是太花心了,那红颜知己一个接着一个的,百花齐放都能赶上一个后宫了。
加洛瞄了梅利一眼,继续说道:“达布斯的姐姐就是镇长红颜知己中的一个,据说,他姐姐还是一个二阶魔法师,不过,资料显示,达布斯的姐姐这几年渐渐地已经不再受宠了,在镇长面前估计也没那么大的地位。对于达布斯,呵呵,我想镇长对这个便宜小舅子应该是没什么映像的,对付这种扯大旗的人,我们其实没必要客气。”
“说的好,比来头,比后台,谁能有我们厉害!”莱恩给自家队长股掌。
加洛轻飘飘的瞅了莱恩一眼,下一秒,莱恩就闭嘴了。
“队长,难道我们真的要把人揍一顿么!”芬利表示,他不是质疑队长,只是觉得出自自家妹妹的建议,有点不靠谱。
“当然不是简单的揍一顿。”
芬利松了一口气。
“我们还要让他把这苦楚独自吞下!”
芬利:队长,咱说话能不大喘气么。
芬妮乐了:“没错,不能便宜了他,瞧这家伙做了多少坏事啊,揍一顿都是便宜他了。”
当然不是简单揍一顿就完事了,加洛不相信一个掌控欲强烈的镇长会不知道手下人的假公济私,这件事不会那么简单,但是,在芬妮和梅利两个女孩子面前,那些复杂的东西他们还是不要说了,等回去再讨论一下吧。
于是,表面上,众人定下了“揍一顿”的基本基调,哄着芬妮和梅利回家睡觉了,晚上,众人找了一个小酒馆,包了一个房间,你一口,我一口的,一边喝着酒,一边谈论着他们将要做的事情。
而那个正和加洛碰杯的男人,正是小杂货铺的伙计——普林!
第26章 悲剧
加洛和普林认识,这是梅利经过好几天观察所得到的结论,不过,那又怎么样呢,普林是他们家的小伙计,而加洛则是贝尔魔图的优秀四级生,知道这个,就足够了。
梅利乐的当一个真正的孩子,十分配合的该吃时吃,该睡时睡,每天做做药剂、练练魔法,空闲时间还有芬妮给她做现场直播,讲解加洛等人的揍人进度,几天下来,梅利觉得自己好像圆润了一点。
女孩子么,都是很在乎自己的身材的,当她这么问芬妮的时候,芬妮尖叫着拽着梅利的脸颊说好可爱,好可爱。
郁闷的梅利决定再也不和芬妮讨论这个问题了。
芬妮虽然是光系的魔法师,但她本人更希望成为一个武士,无奈,她的魔法天分实在太好,家里硬是无视了她自己的意见,于是,中二时期的芬妮经常跑到哥哥面前刷存在感,说我没有练斗气的天分,很好,不练斗气我可以练武技!
于是,在哥哥芬利偷偷摸摸的教导下,芬妮的中二时期持续了好久,直到上了贝尔魔图也没有改变她‘微微’的暴力因子,也因为她那不同寻常的作战方式,同学们很含蓄的给芬妮起了一个外号——暴力治愈者。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梅利想到了当初那个一遍又一遍被治愈的小刺客,啧,简直不忍直视。
普林也参加了‘揍人’作战,但是因为不了解这个小伙计的真实实力,芬利很贴心的给了他一个当后勤的机会,对此,加洛什么也没说。
据芬妮说,哥哥们的计划简直太粗暴,一点美感都没有,第一次,他们把达布斯套了麻袋一顿暴打,被抬回家的达布斯请了一个光系魔法师,一个治愈术就又活蹦乱跳了。
第二次,依然是套麻袋,在几个保镖中,芬利蒙着面,全副武装的扛着麻袋跑了,依然把达布斯胖揍了一顿,然后,他们光明正大的把麻袋扔到了他家门口。
光系魔法师又被请了过来,治愈术一出,达布斯仍然喊疼。
还是原来的配方,呸,还是原来的魔法啊,怎么不管用呢,魔法师上前看了看,哦,你这伤有点严重啊,再来一个治愈术吧,好了,魔法放完了,给钱吧!
卧槽,来个简洁版的治愈术就好了么,你玩什么全身大治愈啊,不知道这个魔法的价格很高么,第一次请你的时候他就想说了,别不懂装懂啊,以前受伤的时候,光系魔法师都是对着伤口放一个治愈术,一个金币就搞定了,你一个全身治愈不说,一遍不行还来两遍,这足足就是30个金币啊!!
抢钱啊你!!
虽然不敢做出把魔法师扔出去的举动,但抠门的达布斯只给了魔法师10个金币的治疗费,并且决定,以后再也不让这个魔法师给自己看病了,在枫叶小镇这个经常遇见伤患的地方,光系魔法师多着呢,不缺他一个。
恩,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话说另一头,别赶回去的光系魔法师同样很生气,说起来,这事儿还真怨不得人家,别人找他疗伤的时候,总有一个大体的范围,比如说,这个人胳膊被砍了一刀,那他就只负责治疗这条胳膊,其他一些比较轻微的外伤,一般的佣兵是不会在这方面浪费钱财的。
但是达布斯呢,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叫嚣着,说什么自己全身都疼,但在魔法师的眼里,他全身上下,除了一些青紫的痕迹,就没受到什么伤害,当时他就有些看不起达布斯,呵,还武士呢,这么点苦都受不起!
后来,看到达布斯叫唤的厉害,他才无奈的给他施展了一个大范围的治愈术,果然,这之后达布斯就活蹦乱跳的了。
第一次治疗,达布斯只给了魔法师10金币,理由是明明有更直接的方法,却当做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哼,什么15个金币,给他10个金币就好不错了!
第二次给达布斯治疗的还是这个魔法师,达布斯平时身体十分健康,轻易不生病,更别说受什么伤了,本着做生不如做熟的想法,仆人们自发的请来了第一次来的那个魔法师。
魔法师硬着头皮来了,然后,他再一次带着10个金币回去了。
尼玛,这也太扣了吧,这报酬竟然和第一次一摸一样啊,要知道,第二次的治疗,他可是下了大功夫的,光是全身的大治愈术他就用了两次啊,更别说那些治愈类的药水了,这些东西加起来,最起码也要30多个金币啊,才给10个金币,虽然他并不缺钱,但达布斯这种态度却让他十分生气。
以为他好欺负是吧。
回头,光系魔法师就把达布斯的所作所为在他的小伙伴中间宣传了一下下,然后,达布斯就在光系魔法师中出名了,出名的抠。
达布斯第三次受伤的时候,仆人照样去找那个好欺负的光系魔法师,结果,人家‘出诊’去了,仆人皱了皱眉,转身寻找第二个魔法师。
“哎呀,不好意思,我还有一个病人,让你家老爷稍微等一下哈,马上就好!”
半个小时过去了,仆人愤怒的转身走了,什么叫稍微啊,哼,又不是只有你一个魔法师,然后,仆人又找了一个光系魔法师。
“想治病啊,行,我们先谈谈价钱,要知道,我这个人啊,那可是童叟无欺的,按照你们家主人的情况,少于50个金币我是绝对不干的。
仆人:老爷会出这么多钱么。
仆人默默地转身走了。
找了一个又一个的光系魔法师,终于,在达布斯快要疼死之前,仆人带回来一个光系的魔法师学徒。
这个魔法师学徒今年已经80岁了,别看他的魔法造诣低,但关于治病的经验,那可是十分丰富的,这个魔法师平时并不和别人交流,所以并不知道达布斯的事情,本着一颗慈悲的心,老魔法师来到了这里。
结果,还没等给他看病呢,达布斯一听人家的魔法水平还没到一阶,立马翻脸了,当着魔法师的面把仆人骂的狗血淋头不说,还暗暗讽刺人家魔法师,什么别是打肿脸充胖子,坑钱啊,等等,生生把人家气走了。
不做就不会死。
这么一耽误,直到傍晚的时候仆人才又找到一个魔法师给他治疗,达布斯已经疼的说不话来了,饶是如此,听到魔法师50个金币的要价,他依然觉得自己的心都在滴血。
这还没完,要知道,加洛等人的计策就是,达布斯一好,马上就套麻袋,于是,短短的几天里,达布斯已经被套了好几次麻袋了,偏偏那些套他麻袋的人除了揍他以外又没把他怎么样。
这点小事,即使他和巡逻队的关系再好,人家也不会替他出头的,揍一顿而已,又不是出人命了,在枫叶小镇,这种情况简直不要太常见了,要是发生在枫叶小镇的每一件斗殴,他们都要管,那巡逻队岂不是要累死啊!
无奈之下,达布斯只能增加守卫,但是守卫再多又怎么样,想也知道,就达布斯这种抠门的人,他请的守卫……
呵呵,容我先笑一下。
在加洛等人的严重,这种程度的守卫简直就是错漏百出!
于是,可怜的达布斯到现在还在被人套麻袋。
芬妮把这些事讲的惟妙惟肖,达布斯的表情、还有那种不甘都表达的淋漓尽致,把梅利逗得东倒西歪的,笑声不断。
这一笑,心情不知不觉就好了很多,对芬妮提出的出去逛一逛的提议,她也笑着点头了。
换了身漂亮的衣服,梅利被芬妮打扮的□□的,跟正在和加洛讨论什么的普林打了声招呼,梅利被芬妮拖着走出了小杂货铺的大门。
第27章 武器
梅利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走出店门了,她宅的时间有点长了,猛地这么一下,突然进入这么喧闹的场景,梅利稍稍的还有点不自在。
毕竟是自己熟悉的地方,被芬妮拖着走了一段儿,梅利很快就适应了,反过来,梅利开始带着芬妮逛街,三年的时间,对这里,梅利已经足够了解。
“你不是一直都想拥有一把大剑么,从这里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个铁铺,那里的武器个个都是鼎好用的。”梅利带着芬妮七弯八拐的走过好几个街口,最后,两个人钻进了一个小胡同,前面不远的一家店,就是她们此次的目的地。
帝都什么没有,哪里会缺什么大剑,但是,看到梅利那么热心的份上,芬妮什么也没说,她心里其实也是十分享受这种被朋友关心的感觉的。
走近那个店铺,芬妮有些奇怪的发现,这家铁铺竟然用一坛酒来做招牌,这难道不是武器铺子么,看到梅利脸上那个有些神秘的笑容时,芬妮承认,她已经开始期待这次的铁铺之旅了。
进入铺子,琳琅满目的全是武器,那些锋利的、闪着寒光的武器就像杂草一般,这边一个,那边一堆的被胡乱的摆放在屋子里的各个角落,芬妮看的心疼不已,即使没有上手,凭着她多年的眼光看来,这些武器,无一不是精品中的精品。
“浩克大叔,你在么,我给你带酒来啦!”
“哐哐哐!”话音刚落,一阵杂乱的声音从远处传来,没一会儿,声音的主人就出现在两人的面前,芬妮捂住嘴巴,防止自己惊叫出声——这竟然是个矮人!
“哈哈哈,小梅利啊,怎么有空来看浩克大叔啊!”虽然矮人极力忍耐,但芬妮还是从他那浓密的大胡子下看到了一丝急切,不对,应该是热切才对!!
梅利没有卖关子,她从哈罗送给她的空间道具中,拿出了一个好大的坛子,还没拿稳呢,坛子就被矮人浩克兴奋的夺走了。
“啪!”坛子被打开了。
“好香啊!”矮人大叔当场就喝了一口,喝完一口,就露出一副回味的表情,十分享受的样子,即使如此,浩克大叔的动作依然矫健,一个使劲儿,坛口就被他用力塞好了,一丝香味都没有泄露!!
“哈哈,小梅利啊,你可好久都没来大叔的铺子了啊,老家伙们都想死你(的酒)啦,哎呦,这一来就带着礼物,怎么,有什么事是需要大叔帮忙的么!”说完,矮人浩克不着痕迹的看了芬妮一眼。
矮人们的性子都很直接,有什么说什么,即使你不爱听,他们也依然我行我素,说白了,这都是一群固执的小老头。
从浩克大叔的话里,芬妮知道,别看梅利现在孤身一人,但她身后,默默关注她的人,恐怕不少啊。
谁说矮人的性子直,不懂拐弯的,在芬妮看来,这话的意思,分明就是警告他们:梅利背后有人,小子们可不要轻举妄动!
梅利对浩克大叔的话没什么反应,在她看来,浩克大叔一直都是一个十分聪明的矮人,他懂得结交朋友,也懂得用利益来和人结盟,更懂得友谊是要用真心来换取的。
就是这样的大叔,才会带着族人在鱼龙混杂的枫叶镇平安、快乐的活到现在。
收到矮人大叔的关心,梅利显得十分开心:“大叔,您真聪明,我还没说呢,您就知道了,哈哈,说起来,有件事儿啊,还真要麻烦大叔您呢!”
矮人大叔一手捧着个坛子,一手十分得意的摸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