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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老公,我们穿啦!-第23部分

小说: 老公,我们穿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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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不大,应叶茉自己要求。上面一间大卧室,一间供看书习字、抚琴弄墨的书房,另一间稍小的,香气萦绕、风舞纱窗,正是叶茉一人独用的浴室。因是在二楼,采水需要加些工序。所以,就在小阁楼的后方有一个大大的转轮水风车,竹筒打出来的水槽中,一股股清泉清澈粼粼。叶青川还亲自在那下头挖了一个桌面大小的水洼,妆点着许多五色的彩石,放养了一红一黑两条可爱的金鱼。
一楼被隔成五间。当中门开得最大的是厅堂,比照了叶府前头大客厅的样子,方正圈点,透着气派。另外四间,一处用做小厨房,一处作为储藏室。另外两间,一处是惠萼、莲菊等四个大、中丫头的住处,还有一间则留给了另外几个粗实丫头以及厨房婆子去。
此间三面临湖,唯一接壤的那一面直接挨着小花园,高高的假山石洞为她这方小天地竖起了一道天然屏障。若是过了冬季,竹叶生长,她便能身藏在这葱阴的竹林间,看到湖那边长廊里头的样子。可相对的,站在廊下的人,却只能窥得翠绿成荫中间那半边屋檐去。
门前有一处长八米、宽五米的院坝,周围用雕着精美花纹的石栏杆围住。一个小小的弯钩八角亭直直延进湖中,亭子周围已经挂上了上等丝绢和芦草凉面席,亭下没有照俗安放桌凳。
叶茉看过了小亭子之后,非常喜欢。便让人在地面铺了厚厚的兔毛地毯,摆一方四角平矮檀香木桌,垫绣花桌布,扶青麟玉瓣香炉。再看这周边情形,当真是个雅致精巧的好地方。
一直闷闷不乐的心情,因打心眼里头的喜欢而有了些舒缓。路过那笔直成林的竹丛时,正有丫鬟在清扫地上枯黄的落叶。
叶茉想了想,制止了那丫鬟,说道,“这些枯叶就不要扫走了吧,用软土盖了继续滋养土壤。然后随时令种上花束,待到花开之时,五颜六色定是很漂亮的。再用篱笆圈固起来,意境甚美。”
她说完这话便兀自走了,只留下那丫鬟独自一人,扶着扫帚半天没回过神来。许久醒转过来,不由喃喃疑语,“小姐这是怎么了?仿佛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
奇怪虽奇怪,当日那丫鬟还是将这事儿说与了惠萼听。第二日,翠竹林边就真围上了篱笆,有一圈泥土明显是被松动过的,花种也已经洒了下去。自此,那日在林中扫叶的丫鬟便又多了一份差事,那就是为五小姐栽种照拂篱笆下的花坛,并且还依据着时令播撒不同的花种,令那一片花开之时,五彩缤纷,漂亮至极。
……
搬家事宜忙完了之后,叶茉便开始按照叶甄氏的计划去五姨娘处学习女红刺绣,一道同来的还有四姑娘叶蔚。每日上课之时,五姨娘也会差人把叶小莛抱过来,虽因实在还太年幼学不成什么模样,却是让她耳濡目染着,为以后做好基础的。
四姨娘遭了这么一回惩罚,着实元气大伤。当初那二十大板虽没取走她的命,却无情的夺走了她的右腿。本还是有法儿治的,奈何在柴房关了三天,她这人过往又得罪过不少人,自是遭了不少啊的罪。等到自那冰冷黑暗的屋子里拖将出来时,那只脚便算是彻底地毁了。
事情过去了近半个月时间,叶霍曾去看过她一次,脾性变得比过去更是古怪。时常抱了酒瓶子边饮边哭,醉了晕了便打骂下人,高声辱骂诅咒叶甄氏不得好死。
叶霍去看她那日,情绪倒还算好,只是安静的坐在屋子里闷头胡饮。叶霍念着夫妻一场,便让人找了位大夫过来,原意是要与她瞧瞧腿上的伤。
却不想,这四姨娘经此一役早已冷了心肠寒了肺腑。见叶霍领着大夫进门,三两下就将那年过半百的老大夫赶了出去,对着叶霍也吐尽了冷言冷语。
叶霍便是觉得再对不住她,也容不得她一个卑贱妾室如此张狂,一怒之下甩袖离去,自此再也没踏进过她的院子。而因着禁足令,她也出不来。叶甄氏本着眼不见为净的念想,只差人送了些东西去,也都一律给她给扔了出来。五姨娘生气,直说她这是不知好歹。叶甄氏一直什么都没说,只是从此再也没差人往她那儿送东西去了。
再说这一头,叶茉在女红的学习中,表现得异常突出。她前世有着不少的经验,这一世只因手指上头还没完全打开,小身体也还没记住那些繁复的针线穿梭,才造就了当初那一幅乌鸦展翅的经典之作。
经过几个月的专业指点以及实际操作,有过往经验的优势便渐渐显露了出来。吸收的知识比旁人多,学习的速度比旁人快,完成的作业比旁人优秀,好学的心思也比旁人浓厚。
就连五姨娘这个天生的女红好手都不禁赞叹非常,如此算来,叶茉的天分竟是比她当初还好上许多的。因此更是倾囊相授,视如能耐高徒。
而这叶茉也当真惹人喜欢,在五姨娘处学习的同时,还哀着叶霍给她请了位夫子进府,专程教她习字读书。那些字里头她虽能连蒙带猜明白大致意思,可还是与真正掌握相差甚远。于是,她将自己比作学业还未完成的学生,开始跟着夫子从头学习这个时空的文字文化。
因为有着上一辈子的文化基础,在认字记词、语句文章理解方面也是崭露头角。惊得夫子连连夸赞,教导也就更有了激情。叶茉自然求之不得,正正经经的学过了识文断字,以后摸笔磨墨就显得正大光明了。
而叶霍更是惊喜无比,他家祖上几百年基业,谁不是见着书本就闹头晕的,就没遇见过一个爱读书并考取仕途的。谁曾想,到了他这里,居然来了这么一个福星宝贝,给家中带来滚滚财运不说,还是个读书的好料。
只是奈何竟是个闺女,当真是造化弄人啊,他叶家就真出不来一个当官的么。
也正因为如此,叶霍这位财大气粗又没甚文化还渴望文化的肥地主,花大价钱大工夫一口气搜罗了上万册的书籍,上至古今史书历专,下到市井传书小册子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些是连程允之的藏书阁中都没有的绝本。
这些价值连城的书籍被如数一一装进了叶茉闺房旁边的书房里,一夜之间,叶茉的小阁楼成了黎阳城中收纳最为广泛的藏书阁。叶茉也因此再度成为了城中百姓的话资谈本。
世人都道叶大老爷委实过分宠溺这个女儿了,一个认不了几斗大字的粗俗商人,居然为了此女如此大费周章,实是难以理解。女儿不迟早都是要泼出去的水么,何必做到如此地步?
叶霍每每听得这般言论,都只是仰头哈哈大笑两声,然后眯眼欢笑道,“我这个女儿,就是老天赐给我的宝贝。若不是我那命薄的爹已经定下了如今的名字,我定是要给她改名叫‘天赐’的。哈哈,天赐?还真是个不错的好名字!”
自此,叶茉有了一个令人迥异非常的小名——天赐。
每回叶霍天赐天赐的叫着,叶茉就会满头冒汗。
她爹实在是太有才了!
年关的时候,福磊也被接回了家去。临走时直拽着叶茉,哭死哭活硬是舍不得他的嚒嚒。叶茉轻轻摸着小男孩的头,微笑着说道,“年过完了,你的姐姐就会变成我的嫂嫂了。那时候,你还可以随着一路过来玩耍的。”
福磊只是懵懂无知的拽着她的衣袖子,眼泪婆娑,看着甚为遭人怜爱。叶茉乘着没人注意的空挡,在他脸上轻轻吻了一下,劝说道,“你要乖乖的,姐姐会想你的。”
这么一个轻巧的蝴蝶吻,叶茉并没放在心上。可对于年幼的福磊,甚至是后来长大了的那个视觉有障碍的小少年,都是一次含义深刻的影像。
就仿佛一个印记,让他从此便认定了她,便是那时候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可即便是那般懵懂的时日里,她对于他来说,不早就已经是个很大的不同了么。
……
30

时间过得很快,眼看着一年的尽头就要来临。
叶茉独自一人在这个与以前全然不同的社会里,不断的摸索着规则,寻找着方式。在这个过程里,时常会疯了一样的想他,胸口闷痛得喘不过气来,是紧咬着牙关都忍耐不住的,很疼。
夜深人静的时候,睁眼看向黑暗,会无端泛冷发寒,感到恐慌。那般决裂的抛下她独自离去,是不是因为厌倦了?如果多年以后,他真的爱上了别人,她又该怎么办?每每如此,眼泪都会不受控制的往外面冒,这个感觉,恍如失恋一般,难受。
她忆起他们结婚的前夕,叶妈妈曾对她说过的那些话。
自己的女儿这么依赖未来女婿,甚至要在将来长达一辈子的岁月里,都以他为轴心。没有亲密的朋友,没有自己的活动圈子,甚至连所有的手艺爱好都是为了能够陪衬上他的优秀。她不知道,这样究竟是好是坏。
那时候的叶茉显得很不以为然,她想得很简单——爱他,就是要以他为重心的。然而再回首之时,她开始犹豫,甚至后知后觉的胆战心惊。她是用了多么天真的逻辑在对待他们之间的关系?她居然会以为,两个人会维持着热恋时候的感觉一直到最后。
黑暗中,小小的手背无声抬起,盖在了泪涌不断的眼眉上。
现实证明了,她过去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这才过去了三年,她就已经记不得初恋他时候的情形。她又该拿什么保证,十年二十年之后,她年老色衰,油烟熬黄了面孔,衣料磨糙了手指,因与社会脱节与他再没共同语言之时,他还能如今日般的宠她,护她,珍惜她。
不相信他们之间的感情?不,她只是感受到了时间的庞大力量。
突然就想明白了,在时间面前,坚贞不移的感情委实太过童话。海枯石烂都不变么?可当海水都枯竭,坚石都烂碎,这个世界都面目全非的时候,曾经许诺的不变还能依附着什么存在!
叶茉一个战栗猛然惊醒,命运给了她一次从头来过的机会,让她还能继续去爱他,却不再如以前一样,盲目走上那条没有结果的悲剧之路。她,何其有幸。
心情自此豁然,郁结瞬息散去。轻咽下那一口滚落入口的苦咸泪水,抿唇微微笑了。
——亲爱的,这一世我要为我自己而活,然后用最美丽的自己再爱上你。
……
距离程齐礼一家搬走已经过去了整整三个月。眼见着新年就要到了,整个黎阳城显得别样的热闹喜庆。忙碌了一整年,这时候自是置办年货,贺岁迎新之时。
这里过年的气氛要那个时空浓重许多,所有的人都在这时候放下重担,细数粮米油财。清扫屋堂、置办新衣、挂红灯笼、写贴对联、重敷窗纸等等等等。
今日,叶茉的小阁楼正在打扫卫生。惠萼挥舞着鸡毛掸子将所有人的工序安排得井井有条,一大群丫鬟则嘻嘻笑着忙上忙下。
桌椅几凳要一尘不染,窗槛床沿要擦拭得雪亮,地板要能照出人样子,天花板上不能有一丝纹尘。五小姐的所有衣物要从新洗过,整洁收放,所有的锦被棉枕要拿去外面好生晒晒。
叶茉坐在二楼的大窗户边,笑眯眯的看着下头那些小丫头们来回穿梭,时不时还发出几声类似“哎呀,哪个该死的把水桶放路中间,险害我跌倒。”“那谁,扫帚乱七竖八的扔地上着死啊?”“你你你,人家刚刚糊上上,你为毛给俺戳破了,你赔我。”
这个院子里的丫鬟们,因为五小姐的亲近和善,竟渐渐都比外头那些个多出了三分活跃来。只要没犯错的,在叶茉面前也不若一般拘束,多时还会与她开开玩笑玩耍闹闹呢。
叶茉喜欢这样的方式,亲近而不逾越,活泼却知晓分寸,爱闹却对外嘴严。不得不承认,这里头多少是有惠萼的功劳的。不然以叶茉的脾性,再是受宠,也避不得下头的偷懒耍混,怠慢了她去。
自她此时的位置,往湖对面望去,也正好能瞧见长廊下头忙着添灯油换灯笼纸的下人们。叶茉用小小的手托着下巴,因明媚的阳光晒着,整个人也显得有些懒洋洋的。
仿是临时想到了什么一般,上一秒还懒懒晒着太阳的姑娘突然睁开眼睛,灿烂的阳光映衬着明亮的双眸,显得很是闪亮。转头欢笑之时,贝齿整齐雪白。
“惠萼,去书房把纸笔取来。”
惠萼正收整着叶茉的玩意盒子,听见她叫人,忙放下手中擦拭到一半的夜明珠,福身出了去。不一会儿,便取来了白纸毛笔以及墨石砚台。
叶茉今日穿了件收袖的淡蓝色裙子,包子头上的小铃铛被两条与衣服同色的丝带替代。惠萼给她磨好了墨便回去继续做事儿去了,叶茉则取了她爹特意让人给她量身制的毛笔,往那雪白的纸上写字。
—— 今日天气很好,惠萼、莲菊她们在收拾屋子。我很开心,一是因这妙极了的氛围。而其实还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早晨我起来之时,在柱子上量了量,比起上个月,又长高了一小截。你最近在做什么呢?还在假装学习四书五经,实则偷看大玉国史记么?你家那仨正太长得如何了?尤其是程小三儿,丫贼粉嫩了,你可得帮我瞧着,别让他那么快长大哈。叔叔、婶婶怎么样?感情可依旧那般好?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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