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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清·梦缘-第22部分

小说: 清·梦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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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头疼着,前头的人发话了:“夫人醒啦?夫人不必惊慌,此次是我家主人有事相请,您与小公子并无任何危险。之前下药迷晕您二位,也实在是不想多生事端,是以使出非常手段,还请夫人见谅。”
我正想询问他家主人是谁,却听得他继续说道:“夫人还请稍作等待,片刻之后我们就能抵达主人府邸,到时您若有任何疑问都可直接当面询问我家主人。”
闻言,我将到了嘴边的问题又吞了回去,那看来还是等上一等吧。
撩起窗帘子一看,原来我们早已出了城,马车行驶在土路上,难怪听见的是沙沙声了。
道路两旁是广阔的田野,只是现在是冬天,看不见那生机盎然的景象,入目只是一片荒芜。
偶而有鸟雀从空中落下,翻开积雪,搜寻被农夫遗漏的麦穗,如若成功找到一株,就仰天叫唤两声,接着从不远处的草丛里又扑腾过来几只,黑压压的几个小脑袋挤在一团,争夺着吃食。
我不禁看地出神起来。
它们是一家人吧?鸟爸爸鸟妈妈找到了吃的就让小鸟儿过来吃。北方的冬天是很难过的,为什么它们不去南方呢?哦,也是舍不得还不太会飞的小鸟儿吧?只是,它们这一家人能熬过这个冬天么?
会的吧,这么大片的田野,遗留的麦穗肯定不少,储存起来,当能过冬的。
那人没骗我,确实很快就到了。我轻轻摇醒团团,替他擦去嘴边溢出的口水,带着他下了车。
这是府么?倒给我一种西式庄园的感觉。
没有围墙,而是用木头围了一个大大的圈子,上面缠绕着枯萎了的藤蔓。
中间是一条直直的石径,两侧种着许多树,暗自猜测是果园,然而果子已被全部摘光,叶子也已经掉光,不清楚都是些什么树。
石径尽头是一幢有着哥特式风格的房子,有着尖尖的高塔,圆圆的石柱,漂亮的拱形门,以及华丽的彩色玻璃。
我牵着团团跟在领路人后面惴惴不安地走着,这样大气的建筑,显示出其主人雄厚的财力以及广博的见识,毕竟在这年月,见过这样风格的房子而且能建上一幢的实在少之又少。
进到大厅,西式风味更是浓郁,天花板上吊下来水晶制的油灯,墙上挂着大幅大幅的油画,地上是印染着玫瑰花的厚地毯,壁炉里是明亮而温暖的火焰。
壁炉前有一个青年男子,约莫二十一二的样子,面容姣好,身形修长,着一身大红锦袍,手握一支透明玻璃杯,里面是褐色的液体,半卧半躺,姿态慵懒而不粗俗。
见我们进来,他略微抬起一只手,轻轻挥了挥,领路人就退了出去,带上了房门,背后的寒风乍然停止,温热的感觉在身体里弥漫。
我拉着团团在大厅一侧的软皮沙发椅上坐下,椅子上垫了厚厚的毛毯,很舒适。
团团毕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一双大眼睛睁得圆鼓鼓的,像对金鱼眼了都,看着让我觉得很好笑。
那男子对我们的我行我素并无任何不满,而是举起手中玻璃杯,饮上一口,然后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对我们说道:“这酒味道真不错,都及得上太白楼二十年的女儿红了。”
我不是很懂酒,无法从这香味和这眼色辨别出这是什么酒,不过这味道很有些熟悉,可又说不上来从何而来。
那男子终于将视线转向我:“你知道这是什么酒么?这是一种洋酒,名字叫威士忌。”
威士忌?难怪感觉有些熟悉了,在以前大学时,一年圣诞晚会,有一个男同学从家里偷了一瓶他老爸的珍藏过来,就是威士忌,说要让大家长长见识,然而后来谁都没喝到,一群男生抢啊抢,最后那瓶子不知从谁的手中落了下去,掉在了水泥地上,碎了,于是满课室里都溢满了那浓郁的酒香,后来的许多天都没能散去。
思绪从回忆里收回来,这人是谁?为什么要抓我们到这里来?总不至于就是要谈酒吧?
“琴儿真的忘了我呢。”那男子瞅着我,忽然笑了。
心神一紧,这声叫唤好生熟悉啊。是谁?到底是谁?我紧张地看着他,同时在脑中搜索记忆。
那男子见我眼神迷茫,止住了笑,有些黯然地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脑中一个闪光,是他,左手手背上的那颗小痣,不会错,原来是他,这才是他真正的样貌吧?原来他这般年轻,我不禁有些唏嘘。
那男子见我表情变化,知我已然想起,又笑开了:“原来琴儿并没有忘记我呢。”
我冷冷回道:“哼,给人这么深刻的印象,想忘记你还真是不容易呢。”
他却很不以为意,依然笑容满面。
见他这样,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说吧,你到底是谁?别跟我说吴子青,我知道那是假名。还有,为什么抓我们来?你又有什么目的?”
他听到我的话,并没有回答,而是将眼神放远,似乎在回忆什么。
等了好一会,他才开口:“其实,吴子青并不是假名,这是我在我母亲身边时用的名字,只是后来我母亲去了,我被父亲接回家,就不再用了……吴是我母亲的姓,子青这个名也是她起的。你读过诗经么?里面有一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我的名字就是取自那里……”
他的语气哀怨,然而此刻我心情烦乱,无心听他讲故事,于是打断他道:“那你现在用什么名字?”
他也没生气,却不肯说:“你又何必知道呢?你只需知道我是你的朋友就足够了。何况,我希望你叫我子青,这个名字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叫我了。”说到后面,声音低了下去,到最后已是几难听见。
我却没有被他话中含带的情绪迷惑:“朋友?朋友会抓了我一次又一次?朋友会利用我来套别人的话?朋友会把人家的丈夫打地半死不活?”声音越来越高。
他却又笑了:“你真这样看么?你以为若不是我,你会没有受到拷问?你以为若不是我,你那死鬼丈夫可以从刑架上活着爬下来?你以为若不是我留给你那簪子,你们最后能活着逃出去?”
一串串的问题堵地我目瞪口呆,这些疑问我不是没有想过,然而却没有往深处想,也许因为我一早认定了他是坏人。可是为什么?我们素不相识,为什么要帮我?想到这里,我又用疑问的目光看着他。
他看出了我的疑问:“不要紧张,我帮你们不是因为你,是因为你们是朝廷的人。我其实并不是天地会的人,也没有兴趣讲什么反清复明,我只是在游历江湖的时候认识了几个好汉,一时热血,和他们结义成了兄弟,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天地会的。元宵那次,他们找我帮忙,我也不得不帮,因为被朝廷抓的那个是我们结义的大哥。人要救,可是你们我也不想为难,毕竟现在这天下太平的很,实在不必要起那么多纷争。我对政治没兴趣,我只想做一个商人,也不想发乱世财,就安安静静地做太平生意就好。只是,后来看你一个小小女子居然有那样的镇定和勇气,也很是佩服,于是想和你交个朋友罢了。”
听到这里,我渐渐明白了,想来他一直都是在那些天地会的人面前为我们周旋的,为了四爷不被活活打死,所以他献上计谋,说可以从我这边套出地址,其实应该也是权宜之计吧。而后来他那样的尖刻恶毒也只是做给那个大汉看的吧?要真说起来,这一切也真是说得通的,莫非,我真的错怪他了?
“那后来了?”我轻轻问道,语气中已经没有了开始的那种敌意。
“后来?四王爷给的地址是没有错的,可是丰台大营实在太大,我们一群人找了很久才找到确切的关押地点,人是救了出去,可是也死了不少兄弟。”他的语气有些黯然,但还是听得出其中暗含一丝庆幸。
到底要救的人还是救了出去,任务也算是成功了不是么?只是这么一个人的性命,真的值得那么多人去牺牲么?若是他们知道他们一直盼望的光复大明是一个永远都不会实现的梦,他们还会这样飞蛾扑火般地前赴后继么?我第一次为自己知道历史而感到难过。
团团肉肉的小手抚上我的脸颊,很软,也很暖。心中划过一丝感动,团团这么小,已经懂得心疼妈妈了呢,看来我的教育还是很成功的嘛。手中不由得抱紧了他小小的身子。
“话说完了,我也明白了,时候不早了,送我们回去吧。”我抱着团团站起身,认真地对吴子青说道。
“好罢,我只想要你清楚,我吴子青,不是你的敌人,是你的朋友!若是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只需要到马房找老林就可以了,就是之前赶车带你们来的那人。他并不是我的人,所以你回去也不必想法把他除了,他只是会帮你带个信给我而已。你也不必来这里找我,过几日我就去江南了,这京城的冬天,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冷了些。”说到最后,他又笑了。
他真的很年轻,还很热爱生活,也很喜欢笑。
我喜欢他的笑,干净而有活力,那是我所缺少的。
他亲自送了我们出去。
“谢谢你!”上车前我终于还是对他说出了这句话。
他扬扬眉毛,又笑了。
老林驾着车沿原路返回。
心中忽然一动,撩起门帘,和老林说:“回去前,去趟市集吧。”
“好嘞!”老林答应了。
到了市集,已是月上柳梢头的时候了。
下了马车,我拉着团团小心地逛着,一个个小摊地看过去,看的多买的却少,然而摊主却没有半点不快,让我很是欣慰。
又行到一个摊前,这里卖的也是一些小东西,我又细细挑选了起来,团团小手也胡乱地抓着。
没特别喜欢的,我正要走,却发现团团手里抓了一样东西,忙去掰他的手指,可不能乱拿人家东西。
终于掰开,那东西原来是一个黑色的小瓷鼻烟壶,倒也挺玲珑可爱的,怪不得小家伙抓着不肯放,我笑笑,问过价钱,买了下来。
买完这样东西,我拉着团团又向下一个摊子进军。
却不料被一人拦住了。
抬头看向那人的脸,是四爷。
我嘴角挤出一丝笑,这人,不论我到哪,他总能准确地找到我,也真是奇怪了。
他面色依旧冷淡,看不出喜怒。
“逛了这么久,买了什么?”他突然问道。
我从团团手中抢来那个小鼻烟壶,讨好地递给四爷,没法子,逛了这一路,就买了这么件东西。
他眼中露出一抹异色,想来也是不明白我逛了这么久只买了这么个小东西。
他没有接,只淡淡说道:“玩这么久了,该回去了,莫教他人担心了。”
心知安全了,选择来市集,就是为了给自己这一下午的失踪找个让人信服的理由。
回到去才知道,嫡福晋回来后,心情不错,想让团团陪她用晚膳,这才发现我和团团都没回,于是着急起来,着人去汇报给四爷,于是四爷就出来寻了我回去。
幸好是晚饭时分才发现的,那么应该不曾发现我们曾经出城,毕竟那马车上的泥土在刚进城的时候我已经叫老林洗了去。
始终不想让人知道我曾见过吴子青,也说不出是什么想法,只是觉得这样对自己比较有利,也许秘密总是能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心安吧。
只是依然奇怪,四爷是怎么找到我的呢?那么快速,那么准确,简直可以匹敌GPS定位了。这个问题,也许以后我能够找到答案。

醉酒

这个冬天似乎特别冷,然而始终还是过去了,现在已是二月,是万物复苏的时令了。
团团已经一岁半了,我每天的主要活动成了教他说话。
他很聪明,已经会背不少儿歌了,像“一二三四五,上山找老虎,老虎没找着,找到小松鼠,松鼠有几只,让我数一数,一、二、三、四、五”以及“伸左手,五个手指头;伸右手,五个手指头;左手帮右手,右手帮左手,帮来又帮去,一对好朋友”等等。
这些儿歌都是小时候我在幼儿园的时候学的。若不是要教他,我真不会想起自己曾经学过这样的东西。也真是要谢谢他,若不是他,我不会想起自己原来也曾经有过那么天真开朗的时候。
我还教他做广播体操,事实上这个操我已记不太清,原本的八集被我删减成了四集,然而团团仍是学地不亦乐乎。
教会他做早操的恶果是此后的每一天我都是在团团的骚扰中醒过来的。
他精力旺盛,天一亮就爬了起来,一穿戴好就跑来我屋,扑到床上,然后就凑在我耳边大声地背诵,“太阳公公起的早,他怕宝宝睡懒觉,爬上窗户往里, 咦, 小宝宝不见了! 原来呀,宝宝在院子里做早操”。
直到我终于被他闹醒,就又“咯咯咯”地笑着溜下床,跑到院子里做操去了。
每每这时,我总是很无奈地爬起来,晕乎乎地洗漱,然后陪做完早操的他吃早饭。
值得欣慰的是,在我的科学教育之下,团团小朋友在北京的金山下茁壮成长了。
这日,本来也应是我和团团寻常相处的一天,然而四爷出现了,还把我带走了。
上了马车,他仍是没有说要带我去做什么,我虽然好奇,可也知道他若是不想说,即便问了也是白问,于是也不作声。
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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