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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阴阳超市-第68部分

小说: 阴阳超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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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几个女朋友?”胭脂红微笑道,似乎早就知道秦棣花心大萝卜。

    “两个,而且还是刚刚交上。”秦棣如实道。

    “有没有红颜知己。”胭脂红知道现在凡是有点本事的男人,红颜知己都是海茫茫的多。

    秦棣很想说你算不算一个,不过吃一堑长一智,他乖乖道:“没有。”

    “不可能吧?”胭脂红有些惊讶了:“男人不都好这一口,喜欢玩暧昧?”

    “我没那么滥情,真没有。”秦棣一阵头疼地道。

    胭脂红信了,没再打破沙锅问到底

    秦棣沉默着背着一个即是女神,又像妲己,更是一位女王的轻熟女,默默的走在路上。

    月下,两人的身子紧紧贴在一起。

    拉得很长很长!(未完待续。。)

第95章一封封信

    终于千辛万苦把毒蛇姐姐背到佘山镇上,朝着镇上一家24便利店走去。胭脂红放过了秦棣,自己下来走。两人一走进便利店,确实把那位中年老板吓了一跳,而且是吓得坐在椅子上浑身颤抖,大半夜的还出了一身冷汗,主要是这对狗男女太吓人了。

    胭脂红不用说,挨了两枪,虽然没伤筋动骨,但血是流了很多,好在她身上晚礼服是黑色,不太明显。可秦棣太明显了,全身染血,好比一个刚做过案的杀人犯,加上他脸上都有血迹,显得十分凶神恶煞,一个眼神差点吓得中年大叔没给他跪下。

    “叔,我们刚出了车祸。”秦棣给出了一个还算过得去的解释。

    中年老板多少镇静了一点,而接下来秦棣掏钱买水,买烟,买方便面,都十分客气,没什么惊人之举,最后老老实实的拿着烟和水,坐在便利店外。

    老板这才真正安定了下来,何况胭脂红这娘们太漂亮太妖娆,都说色是男人的胆,这话是一点不错,这不,老板见两人真不是什么凶徒,他目光便一个劲的偷偷往胭脂红身上瞄啊瞄啊,所以当胭脂红开口向他借电话,他掏得那叫一个利索,恨不得把手机就此送给她。

    胭脂红打完电话,拿着两桶泡好的方便面走了出来,坐在秦棣对面,秦棣终于明白那位中年大叔的眼神为什么老是在胭脂红身上瞄了!因为这娘们这一刻,太风情万种了,秀发零乱,晚礼服零乱,几处破开地方,光若隐若现。有种被男人强/暴的模样,看得秦棣小心肝扑腾扑腾乱跳,太他妈妖娆了。

    秦棣终于明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是怎样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崇高境界。

    “看什么看?吃面。”胭脂红狠狠瞪了他一眼。

    秦棣赶紧低头,生怕自己忍不住犯下滔天罪孽,拿过泡面,也不顾虑什么女王在旁,绅士形象,狼吞虎咽风云残卷。

    一桶泡面吃完,抽了两根烟。跟女神姐姐扯了几句蛋疼的话,三辆轿车抵达在便利店门前,跳下来几个西装汉子。秦棣记忆不错,在学校时见过这几个人,很知趣的走到一边。

    胭脂红跟几个手下说了几句话。一票大汉没一会就离开,只留下一辆车。

    胭脂红坐上驾驶室座。朝秦棣招了招手。

    秦棣颠着屁股坐上了副驾驶。眼神古怪的看着她。

    “怎么了?”胭脂红显然察觉到秦棣诡异的目光,启动汽车。

    “我以为你会第一时间,安排手下,对王坚强展开一场不顾一切后果的疯狂报复。”秦棣回答道。

    胭脂红笑道:“你真以为这是演电影啊,被人追杀后,立刻跑去报复?我才没那么蠢。”

    “为什么?”秦棣好奇道。

    “江湖事。你不懂,也不是一味的打打杀杀。”胭脂红轻声道:“再说王坚强敢派人来杀我,难道没想过失败后我会报复么?我这个时候找他去火拼,我估计八层败失的那个人不是他?”

    “那就这么算了?”秦棣道。

    “先忍一忍。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胭脂红似乎不想扯这个问题,干脆沉默。

    秦棣也没在再问,却发现方向有点不对,不是回市区,立即问道:“这是去哪儿?”

    “回佘山。”胭脂红轻声道。

    “去给那批家伙收尸?”秦棣莫明其妙了。

    胭脂红温柔笑道:“不是,是回家!我在佘山有一栋别墅,离那批人截杀我们的地点不远,就五六公里左右。”

    “姐姐,你干嘛不早说啊!我背你都走了七八公里路,你这不是折腾人嘛?”秦棣欲哭无泪了。

    “我看你背的挺带劲,没好意思说,怕耽误你英雄救美。”胭脂红柔声道,还十分过意不去的给秦棣一个腼腆微笑。

    秦棣哭笑不得,百分之百这娘们是故意耍他,咬牙切齿地低声喃喃道:“早晚把你给圈圈叉叉了。”

    “你说什么?”似乎心有灵犀,胭脂红偏头盯着他。

    “我说我救了你,你打算如何报答我。”秦棣笑容灿烂道,嘴里仍然不停的蹦出一连串的专业术语,如观音坐莲、老汉推车、余光四壁,倒挂金钩,山舞银蛇。

    声音不大,可两人又挨得如此近,胭脂红听力不错,当然一字不漏的听进去了,却没发怒,她一样笑容灿烂地道:“除了以身相许,条件你自己开。”

    “一夜情你干不干?”秦棣大着胆子道。

    “干啊!”胭脂红笑容妩媚,风情万种地道:“只要你不怕被全深海道上的男人追杀,我现在陪你玩车震我也愿意干。”

    “真的?”秦棣不知死活地道,神情激动,如打了鸡血一样。

    胭脂红糯糯地“嗯”了一声。

    秦棣可不是点到为止,见好就收的男人,色胆包天地断果伸出手去摸她大腿,结果一记粉拳直接砸了过来,然后车子一停,传来一阵砰砰啪啪,接着就是某个企图霸王硬上弓的猛将兄求饶的声音。

    无果。

    继续惨叫。

    几分钟后,某人衣衫不整,鼻青脸肿躺在车座上欲哭无泪,只剩下半条命,这娘们受了伤还这么虎,简直不是人啊!

    胭脂红仿佛没事一样优雅启动汽车,叼着一根烟,一脸的妩媚,颠倒众生道:“要不要来个观音坐莲,这一次,我保证不动手?”

    “不要?”秦棣想都不想就一口回拒,彻底的怂了,要怪只怪这娘们下手真他妈太狠毒,特别是那一双爪子,锋利啊,抓得秦棣全身伤迹累累,火辣辣的疼啊,心里发誓一定要把这娘们弄上床,却有贼心没贼胆躺在车座上舔伤口,闷没出息的一路忍气吞生。一肚子怨气地抵达胭脂红在佘山的别墅。

    一栋没杨宽那奢华得离谱的小别墅,占地只有三亩左右,不过该有的都有,车库,露天游泳池,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花园。

    胭脂红安排秦棣在二楼一间卧室,给他找了一身衣服,她就去了。洗完澡后秦棣爬在床上一点睡意都没有,很想跑到胭脂红卧室去拉着毒蛇姐姐的手说些花好月圆的话,然后死皮赖脸的就在她那里过一夜。不过秦棣估计自己真这么做了,百分之九十九的会被她疯狂追杀,沉尸黄浦江,最后秦棣想着想着,干脆走出卧室。想找点酒来喝喝,醉了好睡觉。可走着走着。走进了一间书房。

    古色古香,很有特色,两面玻璃外墙,竖立着两排顶着天花板的书架。

    一把檀木椅,一张檀木书桌,摆在一个书架前。而一个书架边上。竟有个酒柜。

    白酒红酒都有,档次不一,有价值数千上万的名酒,也有数十上百块的烧酒。

    秦棣拿了一瓶二锅头。找了半天杯子,无果,只好对着瓶口吹。

    几口50多度的酒下肚,喉咙火辣辣的爽,秦棣一边小口小口喝着,一边在书房逛了一圈。

    书架上的书秦棣没看,主要是秦棣不喜欢阅读,最后坐在那张檀木椅上,随手拿起书桌上的一本书,名字挺怪异,轻轻翻开,序言下面是密密麻麻的字迹,字体不锋利,但笔意洒脱刚毅中,有一股秀气,秦棣猜这八层是胭脂红写的,而且是读后感。

    秦棣低头一瞧,预料之外,这不是什么读后感,上面写着一个个名字。

    竟然是人脉图。

    秦棣狂咽口水,因为上面的名字,如雷贯耳,官场黑场都有,而每一个名字的后面,都有相对应的评价。

    短短十几二十个字,却一针见血地将每一个人的性格以及关系,都清清楚楚规划出来。

    如果这一幅人脉图,摆在一些一心想往上爬的凤凰男眼前,绝对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而且是一笔不可估量的财富。可秦棣对这方面东西不感兴趣,果断放下,无聊得慌的他,好奇地拉开一个抽屉,里面就一个笔记本,一支钢笔,一瓶墨水,以及一张相片。

    相片很旧,大概是九十代年照的,上有两个人,一个中年男人,一个小女孩。

    男的秦棣不认识,女孩嘛,秦棣认出来了。

    这是十岁左右的胭脂红。

    秦棣拿起来看了看,相片的背面写着一行字:最美好的回忆,最爱的父亲——1998年12月4号。

    秦棣放下照片,仅仅是稍稍犹豫了一下,他拿起了那笔记本,轻轻的打开。

    上面的字迹跟那本书里的字体如出一辙,不过内容却不像是日记,而像是一封封信。

    ——————

    爸:

    我又杀人了,五个,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可每一次杀人后,我总想给你写封信,不是诉苦,不是我害怕了,只是我好累。

    别的女孩子无忧无虑读书,谈恋爱,跟男生牵手,约会,看电影,可为什么我要生活在血雨腥风中呢?

    十九岁的我,跟天斗,跟地斗,跟人斗,活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中?难道仅仅是因为我是你的女儿,印家的女人么?有些时候我真想放弃一切,像一个平平凡凡的女生一样,过平平凡凡的生活,不想去杀人,不想去扩张势力,不想在每次杀人放火后,一个人偷偷的难受,喝酒,然后烂醉如泥,再然后清醒,继续去杀人,继续去跟人斗。

    有些时候我想,我迟早会遭报复的,像那些死在我手里的人一样,死在某个街头,或者家里,或者车里,因为我信命,也信佛,相信因果。

    如果真有那一天,爸,请你让妈回家好吗?(未完待续。。)

第96章姨父

    ps:  (忙完了,昨晚加了个班,今天一大早就忙了半天,终于把公司交给我那任务弄出来了。接下来会多更,争取把前几天欠下的补上,今天最少七千字。)

    爸:

    陈雄败了,栽在了我这个女人手里。

    这位叱咤风云、视女人为玩物的男人,恐怕连死也不相信,会栽在我手里。

    我没放他去国外养老,你说过,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所以他没机会去享受夏威夷的阳光了。

    他的势力,我都一一接手,我的势力,扩张了整整一倍,可我却好累,因为这一次,我杀了数十个人,连陈雄的妻儿都没放过。

    ……

    爸:

    我喜欢上一个男生,我想,如果你知道了,一定会派人来杀了他。

    所以我自己先下手了!

    是我亲手杀了他,因为他欺骗了我,因为他说过只爱我一个人,但我却发现,他爱的除我之外,另外还有两个女人,所以这一次杀人,我没醉,甚至亲自把他沉入了黄浦江。

    看着他慢慢的沉入江底,我竟然没有一点罪孽感,反而有种快感。

    爸,你说过,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他的全部,哪怕他的缺点…………所以我那时才发现,我根本不喜欢他,因为我最后一刻发现,他的眼睛,仅仅长得跟妈妈有点像而已。

    ……

    爸:

    我打江山,不是为你打,不是为家族而打,我打江山,只想有一天,你让妈回家!

    ……

    一封封类似书信的日记。秦棣看了整整一夜也没能看完。这是一个女孩,如何一步步成长,成为一个枭雄,一个女王的日记,这一篇篇类似书信的日记里,有心狠,有毒辣,有迷茫,也有亲情,因为任何一个成功的人。都不可一蹴而成,就金刚不败的,而任何的一个枭雄,也不可能天生就是无敌的,都是从流汗流血流泪一步一步打熬出来的。哪怕是唐朝那位君临天下的武皇。一样如此,一样有傻b时。一样有装b时。一样有懵懂,但唯一不变的是,她们有一颗强者之心,都是不屈服于命运的人。

    印红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天色微亮,秦棣放下这本沉甸甸、并未读完的笔记本,走出书房。发现胭脂红就坐在书房外的客厅里,穿着一件睡衣,煮了一壶茶,已经喝了一半。恐怕已经坐了有了一会。

    “看完了?”胭脂红看着愣在原地,挠着脑袋的秦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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