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科幻恐怖电子书 > 我在火葬场工作这5年 >

第18部分

我在火葬场工作这5年-第18部分

小说: 我在火葬场工作这5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关于冥婚现场这不描述,有意的可参考beyond乐队叶世荣的冥婚旧闻。) 
38、微说:头炉尸
在庙宇有头柱香的讲究,特别是新年头柱香,大小庙都一样,特别台湾那边。头柱香很重要,都希望神明保佑头柱香,我觉得有点像抢“沙发”,一样一样的。

头炉尸没有像头柱香那样排队抢啊挤啊的,但是头炉尸的红包会特别大,有点像竞标那样,不成文的,谁给的红包大,我们就先烧谁。这也是不成文的规则,和你们说吧,有时头炉尸的红包比一整天都多,当然是要遇见大主儿,而又有点信那个的。

头炉尸意为干净,净身入天堂,没有前一位神火化后扫不干净的杂灰,否则啊,烧最后一个骨灰如果用显微镜来找,能找出十来个人不同的灰多少的掺在一起,一个瓮里挤着十几个人,这神是够有伴的。若掺多几个女神的灰,我反而觉得这男主更有艳福呢,是不?

头炉尸的讲究由来已久,大家都注重,都愿意沙发,我们这些烧工是改变不了的,反而会多点灰色收入,对我们四方(神,家属,我们,我们单位)都有百利而无一弊的。

火炉有三个,所有头炉尸有三具,所以每天早上我为什麽和七爷早起?有句话叫一日之计在于晨,在我们这尤为明显。就是主要为这三个头神服务的阿。

第二炉也是要排队的,第二炉稍逊于头炉,但是也不亚于头炉,状元第一,榜眼第二,沙发第一,板凳第二,由来已久吧。。。。。。

一般头炉,次炉的尸都是在前一天化妆好的,所以晓凌的一日之计在下午偏多,不用早起,最多晚上加班。

若信则有不信则无,头、次炉尸,我认为都不重要的,因为每烧一尸我们都会把前一个的灰完全处理干净,这是我们职责所在,各位爷以后也别花那冤枉钱肥了烧尸的,也别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头炉尸好彩头,各自取决。我说咱这行工作,必会先敬神明再敬自己,家属们别打卡烧尸,让神睡个自然醒,几点烧就几点烧。我也要睡的呢,可天天四点半起呀。
39、火葬场奇遇
2002年我们这里没下雪,可刀郎的歌来了。就是这个春意浓浓的春季,三月,妇女节。3月8日,农历一月廿五,双节,对,晓凌这年正好这天生日。

这天晓凌休息,她说要我陪她过生日,我说你的生日我就不陪你过了,我陪你过妇女劳动节。把她气了一把,怎把处女当妇女呢?这不显摆想把她从处女变妇女嘛,二十一岁的处女,拣到宝了!相比sammy,她此时此刻应该和许志安刚闹分手。哥们志安,我比你幸运!

三八我请假,搞得汪财好奇怪:“妇女节你请什麽假?”

正对我说着这事,他接到月晓璃电话,呃恩几声说:“准假!因为我也要请假了。”

汪财同意我请假,接着自言自语:“搞什麽妇女节!解放妇女是世界动乱的第三因素!”

把我震得够呛。

很不幸,这一天所有妇女最少都有半天假,平姐,谢思,书琴均罢工,加上罢工的唯一的男性我。又傍女人福了。死就死,谁担保你下辈子还一定是男人?

晓凌对我说想找阿坤出来一起过。我好生妒忌!

可想想,这也没什麽呀,那不是我弟弟麽?况且他有车!晓凌找他出来无非是想有个车方便,而且内因是想我找阿坤借车罢了,大家注意啊,多分析女人的话,女人的话都是话中有话的。

可我说:“啊坤不肯借车给我的,不如问大力借?”

晓凌说:“还没嫌怕?开灵车拉风?”

这妮子,一年比一年务实了,也不再是十**了。

我道:“那行,我现在去找她。你在家等我。”

晓凌才哈哈的乐,看来没买车还真搞不定晓凌啊!郁闷的是那墓地套了我很多钱,否则的话可买个奔小康了。唉,还无车无房,人得有计划阿。

很不公平,我打电话给阿坤的那个新手机,他说在办公室陪老板,等下老板就走,要车我自己去取。丫的,挤公车去找大奔,完全不亚于昨天喝茅台下快餐!

不为女死,不为女活,就为女的面子吧。我就去找阿坤了,晓凌还等我呢。

哈,阿坤今天是不是喝多了?居然直接把大奔的钥匙给了我,说:“小心开,六点来这接我。”

我一看,还有三个自由开车时间!弟弟就是弟弟,虽然想对我两肋插刀抢晓凌,可也够血本的啊,借车献佛呢!是他老板的车。

我乐滋滋说:“没问题!你请客都可以!何止来拉你。”

阿坤:“恩?是说六点带晓凌来搭我。”

我笑得如佛般哈哈走了。直下地下私人停车位。好个奔驰s600,你是那么的阔气大方!接晓凌去那兜呢?我边琢磨边试车,这车就是棒,一摁就着火了,一加油就跑了,全自动啊!

我缓缓开出来,心里无比光荣,爹,我开大奔了!直接把音乐调到最大声,一曲“我的爱,**裸……”如雷灌耳,跟灵车,就没得比的!反了,是灵车,就没得比!

从市区到火葬场有二十分钟的路,二十分钟我把它当四十分钟开。对晓凌和灵车是熟了,可对大奔还不熟呢,轻车才能熟路。

在一段偏辟的路上,这首震耳欲聋的“**裸”飘出车窗,开得无比伟岸!

正唱着,看前面有一个长头发的女人站在路边,头发泼了一脸,穿着白衣,但有点脏。唉,谁没个落迫不幸的时候!我想,而我有香车,做个好事也好。于是我把车慢慢开向那女的。

靠近了点,可我还是看不清她的面容,只见头发搭拉在前面。我绝没想过她是精神病人,因为她姣好的身段,秀丽的电发,应该是个没有病的精神病,只是那衣服太怪了。

我靠近那女的停下,那女的见我停靠了,没经过我同意一把拉开车门,钻进了我的车。好不客气!

“小姐,请问去哪里?”我见此女不客气,我之艳福啊!

小姐刚坐好没说话,我一脚油,路上几个坑被我飞了过去,车震!绝对的车震!颠簸中那女啊。啊。几个叫唤,顾着被颠,顾着喘气,回答不上来!大奔遇见坑洼也颠簸,别信太多广告。

我从倒后镜见此女脸色仓白,手里捂着个红苹果。我又问:“小姐去哪?”

“火葬场。”女曰。

“噢?顺路啊,我也是进火葬场。”我觉得有点碜。小姐盯着我,没出声。

“小姐去火葬场干嘛阿?”话一出口我就觉得问错了。去火葬场送别人,还能住那啊?

“我住那里。”女悠悠的说。

“住那?”我问。可那是我的第二个家,大姐我怎不认识你阿?

就这两分钟,快到了,看见了熟悉的烟囱了。

那女的捧着个苹果出来,从后座递给我:“我住那的啊。吃苹果,伙计你吃不?”

我谢过,炫耀说:“开大奔,不能吃东西。”

那女的缩回手:“噢。那我吃!我生前很喜欢吃苹果的。”

我的妈啊!才下午就见鬼?!她生前爱吃苹果,那她是女鬼?

我一个急刹车,我怎都要把她弄下车!非鬼则神经病。我停车从倒后镜一看!哪还有那女的人?我一身冷汗!啊坤你这车怎这阴讳阿!我见没人,一脚油想快点离开这鬼地方。车飞一般在路上辗着。我再看倒后镜!妈的呀,那女的端坐。在那里!见鬼了啊!

我眼前快要黑了:“姐姐,放过我,我就个烧尸的。”

那女的捧着苹果说:“刚苹果被你急刹弄掉了,掉座垫底下,我才掏出来。伙计,我生孩子前很喜欢吃苹果的哇。”

呃呃?我一下脸红,这不是自己吓自己麽?真以为大白天见鬼?我才松了口气。她是生前爱吃苹果,生娃娃前。

这女神智不轻,原来是从六角亭偷跑出来的!我只想尽快停车赶她下来!

马上到了,快到了,见到晓凌站路边等我了。做好事拉着个神经女,这三八节啊!

车一靠边,我顾不了这麽多,甩车门而出,奔向晓凌,呼曰:“晓凌神经病!晓凌神经病!”

晓凌见我飞奔过来,还听我叫她神经病。一拍我脑门,一个飞毛腿,那个凶!“你才神经病!”

我急急道歉说:“是,是车里有个神经病!”说完我拉晓凌到大奔前。

那女在车里安静的看着我们。晓凌也好奇的盯着她,两女相对,必有一伤!还好,那神经女挺安静,也很自然的打开车门,出来了,我松了口气,送佛送到西了啊!

那女的下了车,一站大地,这人马上就不正常了。开始胡说八道,完全一副非人类样子。

“快!快上车!”我拉晓凌。

“咋会回事咋会事?”晓凌还没反应得过来。

那女的完全不行了,完全是个神智不清的人。

“喃生,咋情况?怎她是谁?”

“别问!走先!”我一脚油,管你个生死!

我比晓凌更怕,晓凌这单纯的姑娘,她想不明白,而我厚道,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原由。晓凌却不笨,一下就问:“你想来个艳福?而不慎的拉了个精神病?”

我有口难辩了,咋说?晓凌说是对的。唉,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呀!

我支支唔唔,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神。

先兜兜,后接坤。

说到带上晓凌,她一路烤问我,是不是见女色心起?我不能说不是,太造作,也不能说是,太露骨。只有一迎一合。

总结了一点:男人做事,无论真伪,打死也不承认!切记!

和晓凌转了市一环一圈,说事不少,我均就轻避重,除了刚的神经女啥都侃。和晓凌一起,真的很放松。怎的放松?因为我们所说的一切都很随心所欲,哪怕说鬼神。有这样的伴侣,还求什乎?

快到六点,是时候去接阿坤了,即使我不大愿意,不愿把嘴边的大鱼大肉捧到别人嘴边,但是没法,车和人都不完全属于我的。

阿坤在市区,在建设大厦,我如期而至,打电话叫他下来,阿坤摇摆下来,很不给我面子!我气愤!

阿坤过来我窗前,对我说:“把大奔给回我。”

靠,有啥大不了的,不就四个轮嘛。我只好听从。还好,听从了我还可以与晓凌坐一起,失此得彼呀。我乐。

晓凌今天生日,兴至挺高,问阿坤去哪好?

阿坤说:“去babyface。”那可是好的地方,不远,这个自助式ktv,正合三人行。

晓凌的生日就是三八节这天,我们刚开始唱歌,居然有一伙人看上了郑秀文般美丽的朱晓凌,过来骚扰,晓凌颤颤,我和阿坤挺身而出,被人家打得个落花流水!两男帮晓凌打架,这个事情告诉我们,千万别带自己心爱的女人去那种乱地方,得不偿失呀,被人打伤是小事,打不过人家是丢脸事!
40、入土落棺1
这年有个不幸的消失传来,一个亲戚去世了。

这亲戚是堂伯,应该说是认的伯伯更合理吧,因为同一村,他与家父很要好,一起做过喃麽佬,而对我家有恩。因此我们对这伯伯都很敬重,这伯也最喜欢我,说希望能在去世前能见到我娶老婆。

问题就来了,我没有老婆,连确认的女朋友都没有,上次带晓凌回去家里传了半年,被我扼杀,封杀消息,最后都不了了之,总结一句话是:喃生被人家甩了,喃生做那行终究无妻。

我就纳闷了,泡妞未捷身先死呀。

伯爷病重了,加里捎话来让我回去见最后一面,阿坤都已经回了。且要我带个女朋友回去给伯爷看看,让他安心的去。

我有点束手无策,租个女朋友回去?没那路数,找不了货源来租。找晓凌帮忙?唉,一为晓凌应该不肯,这事传出去了人家还怎么嫁人?二为晓凌是我村认为我是被她甩的,再搞她回去就是说我是晓凌的回头草,也不磊落呀。

我搜索下还有谁可以帮我。对,有个人好像暗恋我的,书琴!找她看看,但是要避开晓凌才行。

我正为此主意叫好,还是先到她宿舍,无人在。那应该在化妆间。

我暗然去到化妆间,悄麽叽的,还好,只有书琴一个人在,在那拿着个模具在练习残脸妆。

我见无人,在门口打个口哨,像做贼那样招呼上书琴。书琴见是我,也很配合地悄悄摸出门口,也小声的问:“喃生,啥事?”

我俩像特务那样交耳:“书琴,有个事要你帮忙。”

书琴好开心,因为她喜欢我,而我从没找过她办事,现在猎物上来了她能不开心?

书琴一个反手,不小心把门哐的关了,我们站在门外。书琴在里面藏汉子啊?用得着比我更神秘麽。

“书琴,是这样的,我,我要回趟家,你,你能跟我回去不?”我左右看看无人,说。

书琴惊讶:“喃,喃生,太,太突然了吧?我,我没心里准备啊。”

“不是,是这样的。我回去要带,带个女朋友回去。所,所以找你帮忙。”我很不好意思的说。

“那,那晓凌呢?”

“她?呵,她又不是我条女。”我故作不屑。

书琴好乐啊!终于看到了阳光的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