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科幻恐怖电子书 > 时间的灰烬1:冰山之下+时间的灰烬2:万物之冷+时间的灰烬3:失去的记忆 >

第4部分

时间的灰烬1:冰山之下+时间的灰烬2:万物之冷+时间的灰烬3:失去的记忆-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皮肤紧绷,生出一粒粒鸡皮疙瘩。我用匕首锋利的刀尖,从这个部位移向另一个部位,鸡皮疙瘩就会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也从这个部位移向另一个部位。于是我就不断游移着刀尖,看着鸡皮疙瘩不断转移阵地。有时候我会想,这是不是和足球场上的人浪翻腾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呢?”

以上的这段话,看得我毛骨悚然,禁不住一阵阵恶心。

9

一开始,我没有使用面具,反正随意找到的那些人,以前从来没见过我,就算有时不巧,找到了“那家伙”的熟人,也没关系。反正割掉他们的鼻子和小指之后,最后我也会割断他们的喉管,就算让他们看见了我的模样,他们也永远没有机会成为目击证人,把我送上法庭。当然啰,就算被送上法庭,也是“那家伙”的事,和我没什么关系。

——冯自强Ⅱ手记摘录之二

最初,我把收集而来的那些鼻子与手指,都浸泡在一个盛满福尔马林液体的玻璃容器里。其实我也知道,只要自己睡着之后,可能醒过来之后,就是“那家伙”占据了这副躯壳。所以我得提防被“那家伙”发现了我的战利品。所以我一直都把那个玻璃容器放在抽水马桶的水箱里。但这样也不是长远之计,所以后来有一次当我占据躯壳的时候,便用他与我共用的这张身份证,在郊区租下一套房子,把战利品统统放在了小屋的抽水马桶水箱里。当然,我也带易秀莲去过那套房,还告诉她,那是我与她的“爱的小屋”。

——冯自强Ⅱ手记摘录之三

一段段令人毛骨悚然的记叙,令我不忍再看下去。

原来那位潜藏在我体内的冯自强Ⅱ,一直把一根根手指和一粒粒鼻子藏在卫生间的水箱里。作为侦探,我曾无数次搜索过调查对象家里的水箱,却从未想过看看自己的水箱里是否藏着什么东西。

在精神病疾控中心拜访过李林奇之后,我买了监控设备,安装在家里,然后我又调出了以前搜集的一些记录。

其中有自从易秀莲遭遇割鼻杀人狂之后,我所做的一些调查。我发现,城市里发生第一桩割鼻杀人事件的时间,正是冯自强Ⅱ手记里,醒来后与易秀莲温存过的当天。

时间对上了,但我还得从其他方面进行一些取证。

对了,手记里记叙,冯自强Ⅱ曾经以我的身份证在郊区租过一间房。租房肯定是要花钱的,他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呢?莫非用的也是我的钱?可是,我的银行存款并没减少啊。

难道他割鼻杀人的动机,就是为了不让我感觉到他的存在,不惜虐杀无辜的受害者,只为了从死者身上搜刮走为数不多的现金吗?

想一想,我都觉得可怕。

不过,如果我能找到他在郊区租到的那间房,或许我能从中搜集到更多的线索,证明冯自强Ⅱ的存在。

于是我给我的一位同行打了个电话。那位同行以搜索失踪人员而在业内闻名。我告诉他,我怀疑有人窃取了我的个人资料,在郊区租房欲行不轨之事,请他帮忙寻找那间房的具体位置。

事实上,那位同行很少外出工作,他精通电脑,堪称网络黑客,只要给冯自强Ⅱ租房的房东,曾经在相关单位申报过租房事宜,我的同行就能从浩淼的网络中搜索到有价值的情报。

其实,我本来就是准备把那张在易秀莲家找到的合影送到这位同行那儿,进行一番鉴定。但自从我看到那份冯自强Ⅱ的手记之后,鉴定合影的事就暂时放到了一边。

一个小时后,那位同行回给了我电话。他告诉我,我的运气很好,那位房东是通过房屋中介把一间位于郊区的小屋租给了一位手持冯自强身份证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一次性缴了两年的房租。

同行以黑客手段进入房屋中介的内部系统后,一检索我的身份证号码,仅用几分钟,就查到了那间小屋的地址。

听完他的电话,我不禁耸耸肩膀,在电话里问:“既然这么一会儿就查出来了,怎么过了一个小时才给我打电话?”

同行的声音顿时变得低沉,他说:“出于职业道德,查到那间小屋的地址后,我又顺便潜入房屋中介的内部系统,调出了那个手持冯自强身份证的人租房签约时,房屋中介门市内的监控录像。”

“哦?你调出了那个人租房时的监控录像?”我吃惊不小。如果录像真拍到了冯自强Ⅱ签约时的影像,那么影像里出现的人,应该是我。

果然,同行没好气地说:“你不是说,你怀疑有人窃取了你的身份证租房吗?可是,我从监控录像里清清楚楚地看到,屏幕里出现的人,正是你!冯自强,你是不是觉得糊弄人很好玩?告诉你,我的收费很高的!今天晚上我就把收费单传真给你!”

付给同行费用倒是小事,但从他的话里,我得到了证实,出现在房屋中介门市内签订合同的人,正是占据了我的躯壳的冯自强Ⅱ。

10

我乘坐一辆出租车,来到郊区那间小屋外的时候,已近黄昏时分,夕阳将半边天空映得仿佛鲜血一般红艳。

那片郊区位于城乡结合部,有地的房东筹集资金自建了一幢幢杂乱无章丑陋不堪的建筑物。钱多的,房子就建得高一点,钱少的,房子就建得矮一点。

冯自强Ⅱ所租的那间房,在一幢自建屋的顶层,只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有一扇很小的窗户。进门后,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大床,铺着柔软的席梦思,空调、液晶彩电应有尽有——这与简陋的出租房显然很不搭调,我猜,买这些东西的钱,都是冯自强Ⅱ从他手里那些受害人身上搜刮而走的。

在大床边的床头柜上,摆着一个相框,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相框里镶嵌的,自然也是我与易秀莲的合影。不过,合影的背景又是市郊的另一处风景区。当然,在我的记忆里,绝对也没有与易秀莲去过那处风景区。

我以侦探的手法,对屋内进行了一番娴熟而又简练的搜索。

那一天,激情完毕之后,我本来累得很想合上眼睛睡上一会儿,但我知道,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因为我明白,再次醒过来时,占据这具躯壳的人,将是“那家伙”,而不是我。所以,我强打起精神,从冰箱里取了一瓶红牛出来,一饮而尽。我回到床边,细细端详着易秀莲那可爱而又美丽的脸庞,我多想一直陪着她啊,可一想到等我回到“那家伙”的家里,不得不躺在床上等待睡魔附身,再醒过来日夜陪着她的人,却是“那家伙”,我心里就堵得慌。

我无法像杀死其他人那样,杀死“那家伙”,因为他与我共用着同一具身体。如果他死了,我也没法再生存下去。

可是,我真的想与易秀莲永远在一起。

我痛苦地使劲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这时,易秀莲翻了个身,朦胧之中,她喃喃低语:“自强,我们结婚吧……”

结婚?

我的头开始疼了起来。

——冯自强Ⅱ手记摘录之四

我在满是灰尘的出租屋里翻箱倒柜的时候,忽然想到了冯自强Ⅱ手记的那一段叙述。

当易秀莲提出要结婚的时候,冯自强Ⅱ的心里产生了极大的波动。他希望自己能够永远与易秀莲在一起,但却无法容忍其中绝大多数时间却是由“那家伙”——我——陪伴在易秀莲身边。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冯自强Ⅱ竟然做出一个丧心病狂的决定,他要杀死易秀莲,把她的鼻子和小指割下来,放在身边,日夜与他相伴。只要能够看到易秀莲的鼻子和小指,他就会有“她永远都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满足心理。

冯自强Ⅱ甚至还买来了一个面具,他想,如果在面具上勾勒出易秀莲的相貌,再把她的鼻子粘贴在面具上,一看到面具,就仿佛见到了易秀莲再生,这是多么让他感觉幸福的一件事呀!

为了练习鼻子是否能够完美地粘贴在面具上,冯自强Ⅱ试着用强力胶把他以前的那些战利品逐一粘贴在面具上,长长短短地突兀其中,如缩小版的云南石林。干凝的鲜血渐渐浸润到面具上,发出阵阵恶臭,引来无数苍蝇,但冯自强Ⅱ却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手记写到这儿的时候,戛然而止。随后发生的,就是易秀莲与我争吵后离家出走,然后在街心花园里遭遇了割鼻杀人狂。现在我已经知道,易秀莲遭遇的杀人狂,就是占据了我身体的冯自强Ⅱ,或许冯自强Ⅱ也不愿意在易秀莲面前露出真实的面容,于是他戴上了那个密密麻麻粘贴着鼻子与小指的面具。

谢天谢地,幸好他戴着面具,否则易秀莲死里逃生后,立刻就会指认我就是穷凶极恶的割鼻杀人狂。至于警察,他们才不会相信什么第二人格的说法,冯自强Ⅱ与我,在他们心目中根本没有半点区别。

我有些不太理解为什么手记叙述到这儿的时候就戛然而止了,看着这满是灰尘的出租屋,我心里不由得产生了一个念头——难道冯自强Ⅱ自从谋杀易秀莲未遂之后,就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出现在我体内了吗?

为什么冯自强Ⅱ会突然停止占据我的身体?第二人格难道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会中止消失,这算是某种意义层面上的死亡吗?

人格死亡,大概就是一个人变成毫无认知能力的智障吧?幸好我的体内有两套独立人格,死了一套,还剩了一套。

可是,我又如何能够确认冯自强Ⅱ的那套人格已经死亡了呢?

我觉得,有必要再与精神病疾控中心的李林奇医生联络一下。

11

我在出租屋里使劲抽动着鼻翼,想要嗅出些许血腥的气息。但我在这儿除了见到与易秀莲的合影之外,几乎毫无所获。临走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在香山街二十九号七楼C座搜索得到的结果,于是如法炮制般拾起床头柜上的那个相框,狠狠摔落在地上。

在有机玻璃的碎片之中,我看到了一把钥匙。拾起钥匙,如我所料,上面也写着“罗马假日”与一个四位数号码。

罗马假日洗浴中心的广告语就是,“全年无休,二十四小时营业”。

离开出租屋后,我立刻招了一辆出租车,驶向了罗马假日洗浴中心。

进了洗浴中心,我拿着钥匙直奔更衣室的保管箱。找到钥匙上号码所对应的保管箱,我迫不及待地插入钥匙,轻轻扭动。然后,我看到保管箱里搁着一个似乎用塑料层层包裹着黑乎乎的玩意儿。我伸出手,试图把那玩意儿从保管箱里取出来,当手触到之后,才从质感上发现,那不是由塑料包裹的,而是保鲜膜。

在取出的过程中,我的手指捅破了一点保鲜膜,一股腐烂陈旧的气味随即涌了出来,还有一阵阵腥臭味。而保鲜膜内包裹着的东西,介于软和硬之间,有点像搁得太久的面团,又有点像泡在水里太久的木块。

当我取出那玩意儿之后,几乎将隔夜饭都吐了出来,立刻把它塞回了保管箱里,扣上门,加上锁,又用钥匙反锁了一圈。

保鲜膜里包裹着的,是一个面具,上面密密麻麻用强力胶粘贴着鼻子、小指的面具。

层层包裹着的保鲜膜,就是为了防止有异味传出。冯自强Ⅱ干得相当聪明,把面具放在洗浴中心的保管箱里,时间这么长了,居然之前一点异味也没有散发出来。

不过,刚才我不小心捅破了保鲜膜,想必过不了多久,这个保管箱里就会散发出异味。虽然罗马假日的保管箱一向以其私密性而着称,但如果真有异味渗出,或许他们会以为对方搞恶作剧,把死猫死狗丢尽了保管箱里,所以不得不打开保管箱进行检查清理。当他们看到里面竟然藏着一副粘贴着鼻子手指的面具,用脚后跟也能猜得出,他们一定会报警。

割鼻杀人狂的案件,在一年前掀起满城风雨,但公众所知,也只有杀人狂作案时,会割去鼻子和小指。至于受害者体内的氯胺酮成分和凶手曾经戴着粘满鼻子和小指的面具,却是警方刻意隐藏了的线索。当警方看到保管箱里的面具后,自然会与割鼻杀人狂这桩公案联系到一起。

对了,保管箱里还有我的指纹呢!

而易秀莲遭遇割鼻杀人狂时,我也曾经被当做嫌疑人,警察特意到我家里来套取过指模。

不行,我不能把这副面具留在保管箱里,绝对不能!否则,警察就有充分理由把我抓起来,保管箱内的指纹,已经足以把我送入监狱里。

我重新取出包裹在保鲜膜里的面具,朝衣物下胡乱一塞,便匆匆离开了洗浴中心。

我不敢乘坐出租车,更不敢搭乘公交车,因为我怕面具散发出来的气味会引来旁人的瞩目。

幸好离开洗浴中心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透了,街上没多少行人。我径直向附近一个公园走去,在路上,我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又买了一瓶烈酒、一盒火柴。在公园里,我摸黑用匕首削去了面具上的鼻子和小指,又在树林里挖了个坑,把鼻子和小指埋入地底。至于那个面具,我则换了个地方,在人工湖旁,我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