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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别让情两难-第25部分

小说: 别让情两难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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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圣女寝宫,这位是酒神圣女,乌泽”黑衣女子为我介绍
“我叫阳光。”我傻傻的告诉他自己的名字。
那乌泽圣女面无表情的点点头,示意黑衣女子退下,“跟我来!”
那种气势容不得我反抗,乖乖的跟着她走到了里面,这里面好像是个佛堂,可供桌上面供奉的不是菩萨,而是一个跪在云彩上头顶我那个纹身图案的**女子,神态娇媚透着恬静。
接着按照乌泽的指示,给酒神行了跪拜之礼,在我最后起身的时候,我脖子一疼眼前一黑又人事不知了。
再次醒来已经身处外边的山洞了,爹和那个黑衣女子都坐在我身旁,我揉着还有些发疼的脖子“爹,里面那个人把我打昏了。”
黑衣女子一笑,“恭喜圣女完成使命,刚才酒神圣女已经将十年的功力,作为礼物传给了您”
“啊?功力?传给我?”看看一旁咪咪笑的爹,看来是好事“啊哈哈,那你带我谢谢她啊!”
“圣女前两天失血过度,把这颗酒花凝香丸吃了,可以帮您恢复体力,并且百毒不侵,一旦接触毒物,腿上的纹身就会发热,而且吃了这粒药丸以后,身上会永远留有一股极淡的清香,是普通香气无法比拟的。”
这样的好东西我可不会客气,拿过来一口吞下,果然瞬间齿颊留香,不知是得了功力的原因还是药丸的原因,总之现在神清气爽,精神百倍。
“圣女已经完成了使命,想来圣女是不愿留在这里的,墨依恭送圣女!”说完朝我行了个跪拜。
原来她叫墨依,直到我要离开才知道她的名字,很好听的名字。
告别了墨依,走出了山洞,一切恍如隔世,我就这样莫名其妙的成了什么酒族的圣女,又晕头转向完成了使命,然后又迷迷糊糊的多了十年的功力,并且成了百毒不侵的香香小月,哇,我有点不敢相信,“爹,快用针扎我一下,我不是在做梦吧?”
“丫头,看来我是看走眼了,如今你可是圣女了,不会嫌弃我这个糟老头吧。”老爹夸张地说。
“哈哈!我是圣女,您是神医,咱们这回可成了真正的一家人了!爹!”
“唉!女儿!”
“唉!爹!”
“唉,女儿!”
幸亏是在深山中,不然还以为那跑来一对神经病呢!
“丫头,先找个地方休息两天吧,你虽然得了十年功力,又吃了药丸,可毕竟失血不少,还要好好补一补,免得将来落了病。”
“好呀,正好可以吃点好吃的解解馋。”
到了山下找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客栈,好好休息了几天,这几天每天一剂补血汤。晚上跟着爹学习运气调息的方法,爹说如果不会运功,那这十年的功力就白费了,不然一不小心也可能会经脉逆行,走火入魔。
养好身体后,我们继续云游四方,闲暇无事爹又教了我一套飘零掌的功夫,这是一套很取巧的掌法,非常适合女孩子,打出来柔中带刚,四两拨千斤,适合我这种有了内功却用不好的人。哈哈,如今我也是武林高手了!忽略掉路边传来呕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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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亲的支持!





正文 六十七 落脚芙城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68 17:25:07 本章字数:1736

看来敬武彻底对我死心了,近几个月来我再没有听到,有人打听我的消息了,心里小小的失落了一把,阿Q的安慰自己,江湖儿女不该如此看重儿女私情,前面还有大把的帅哥等着我垂青呢。
为了躲避北方的寒冷,我们一路向南,可没想到还是没逃过几十年一遇的南方大雪。可能是玩累了,也可能是不想走了,我们来到了湛国最南方的边城——芙城,暂时在此安营扎寨。
芙城,湛国南方最大的边城,出了南城门,就是蜀南境内了,这里既是边关要塞,也是边贸集散地,虽然遇到了罕见的大雪,仍掩盖不住一派繁荣景象,反而让这座美丽的边城更添了一份纯净神秘的美。
就因为这里地处要塞,所以驻守边关的靖南王也在这里建造了他的王府和别院,据说这个靖南王,十六岁就领兵作战,凭借机敏的头脑和过人的胆识,一举歼灭了侵入边境的蜀南大军,两年后皇帝亲自来边关封王,成为流传一时的佳话。不过据说这小王爷喜好美色,却不能生养,封王十年,别院美眷二十名,却一名子嗣都没有,听说了这个我真想介绍他到某不孕不育医院看看。
说到医院,倒让我想到我们不能坐吃山空,所以和老爹在一处不太繁华的街道上租了一处小铺面,开起了医馆,只行医不卖药,这样可以省下不少成本,也不会很招摇。不过我们只是为了维持正常的生活开销,也并不想要赚大钱,所以基本上我们对穷人只收很少的诊金,有钱人就多收一点,也算是变相的劫富济贫吧。
由于爹的医术高明,而我们的诊金收得又不贵,很快我们成了这条街最受欢迎的人,而我这个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败的翩翩公子,也受到了不少美人的青睐。一时间暗示的,明示的,直接提亲的络绎不绝,迫于无奈我只好用我神秘的性取向来抵挡一波又一波的人浪,不知伤了多少颗脆弱的心啊。
南方的春天来的比北方早,过了春节天气已经暖和起来,窝了一冬的人们也开始活动起来。
开始我们就在医馆不远处租了一个小院子自己住,可是爹说实在忍受不了我做饭的手艺,必须要寻了一处管吃管喝的地方住,可是客栈花销太大,于是经过我二人商讨,终于决定在任谁也想不到的地方租了两间房子,住哪里?青楼呗!
还别说,那个老鸨开始死活不答应,可禁不住我软磨硬泡,威逼利诱,外加小小手段,老鸨不但满心欢喜地答应让我们在后院住下,竟然还包两餐。
为了方便我依然做男装打扮,只是有时心血来潮,好好装扮一番,出去溜达一圈,证明一下我的吸引力。
“今天天气不错,挺风和日丽的,我们下午没有课,这感觉挺好的,于是乎——”我正哼着歌走在大街上,突然听到前面传来很多孩子的喊声,“打,打,打他,妖怪!”
妖怪!斩妖除魔怎么能少得了我这个神奇女侠,加快脚步朝人群走去,用了点小技巧钻进人群,原来是一群孩子在打架,准确的说是一群孩子在打一个外国小男孩,旁边还有一个外国小女孩,哭着说“别打我哥哥!”
想来是孩子们没见过外国人,所以认为他们是妖怪,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住手!”我走过去拉开压在外国小男孩身上的小胖子,“你为什么欺负他们?”
“他们是妖怪!”那个穿着缎子棉袍的小胖子大声说。
“他们不是妖怪,只是来自遥远的地方,所以跟我们长的有点不一样而已。”我耐心的解释。
“你长的也和他们差不多,你也是妖怪!打她,打妖女!”说着几个小拳头朝我身上挥来。
我这惹祸的眼睛,又被误解了,难道我真长的那么有异域风情?
哎哟,臭小子手劲还不小,今天就让阿姨教训教训你们,从腰间拿出丝巾,朝他们挥着,“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好疼!”
阿嚏!阿嚏!几个孩子同时打着喷嚏,我抱起小妹妹,拉着小男孩及时的躲开了从那几个鼻腔里喷射出来的大鼻涕。“哇,你们都感冒了,快点回家休息去吧。”围观的人群看着几个孩子拼命的打喷嚏,一嘟嘟的鼻涕往外喷,都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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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三更完毕,谢谢各位捧场~~





正文 六十八  结识新朋友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68 17:25:07 本章字数:2379

我趁机带着两个外国小孩溜了出来,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停下来,给小女孩擦擦脸“好了,不要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又检查了一下小男孩,看看有没有受伤,还好只是一点皮外伤。
仔细看这两个小家伙,他们也在看我,可能来到这里以后,没有外人对他们这么好,一时竟没了反映。这个小男孩大概七八岁的年纪,一头浓密的金棕色头发,大大的蓝色眼睛,睫毛忽闪忽闪的,高高的鼻梁,唇红齿白。小女孩大概四五岁,披肩的金发,海水般的兰色蓝眼睛,还汪着泪水,楚楚可怜,鼻子上还有几粒可爱的小雀斑,粉嫩嫩的嘴唇被牙齿咬的泛白。
“你们住在哪里?我送你们回去!”揉揉女孩的小脸蛋,让她松开牙齿、
“我们住在流莺街。”男孩小声地说。
“好,我送你们回去,走吧”一手拉一个,往前走去。
“姐姐,你不讨厌我们么?”小女孩怯怯的问我。
“怎么会,你们这么可爱,我怎么会讨厌你们呢”
“那他们为什么那么讨厌我们,还总说我们是妖怪?”
“他们一帮小屁孩懂什么?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糖是甜的!”
小男孩不解的问“为什么有人不知道糖是甜的?”
“因为他们是笨蛋!”我夸张地说
两个小家伙肆无忌惮的大笑着,好像刚才不曾发生了那段不愉快,在我背后也有一个小小的微笑荡漾开来,只是我不知道而已。
“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姆沙,她是我妹妹曼娜。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逃跑,你们叫我桃子姐姐吧”
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后边有人跟着我,后头几次都没看见人,见鬼了!冰糖葫芦——一阵叫卖声打断我的思绪,看两个小家伙猛咽口水的可爱样子“想不想吃?”
“嗯”兄妹二人使劲点点头
“姐姐请你们吃!”我假装围着糖葫芦挑选,在众多糖葫芦缝隙间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的偷看我们,哼,一会再收拾你。
“姐姐前面拐弯就到了。”姆沙直至前面的胡同。
“哦,你们慢慢先往前走,姐姐这就过来。”两个小家伙自己朝前走,我藏在一个门洞里。
一个穿灰白袍子家丁打扮的男子追了过来“找我么?”我突然窜到他面前,手里银针朝他笑穴一扎,那男子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虽然表情想极力忍住,无奈身体不受控制。
看到这个哈哈大笑的男子,路人无不侧目,“什么事这么好笑?说给大家听听!”我拍拍这位仁兄的肩膀, “即然不愿分享,那我就走了!88”掸掸手得意的追姆沙和曼娜去了。
追上他们已经到了一个小酒馆门口,这个小酒馆外部和现代的一些酒吧几乎没什么不同,只是没有玻璃窗,此时玻璃还没有发明出来。
“爸爸,我们带来了一位客人!”姆沙抢先跑了进去,曼娜拉着我的手往里走。
走到里面感觉想到了现代的酒廊,两排酒架上,整齐的码放着很多就,应该是葡萄酒或者香槟一类的。
“你好,美丽的小姐!我是这里的老板,我叫阿塞尔”姆沙的爸爸是个很帅的小伙子,没想到这么年轻就做了两个孩子的爸爸。
“你好,阿塞尔,我叫逃跑”我隐瞒了我的名字。
“是不是我的两个孩子给你添麻烦了?”嘴里虽然这么说,可眼里都是甜蜜的宠爱。
“怎么会,他们很乖!”这时两个小家伙叽叽喳喳的给他讲述刚才的事情,我借机参观了他的酒屋。
“喜欢么?这里都是产自波斯的葡萄酒,这边一小部分还有其他国家的葡萄酒,这边是香槟酒。”他慢慢地给我介绍,孩子已经不知道跑到哪去了。“有兴趣品尝一下么?”
“可以么?”我心里一阵狂喜,这可是我对现代的回味呀。
“当然!这边请!”转身打开店门挂上休息的牌子。
“会不会影响你做生意!”
“不要紧,反正也没什么生意!”他有些落寞的说。
“生意不好么?”喝着他给我的红酒,味道真的很不错,比起现代的红酒有过之而无不及,果香醇厚,入口甘甜,咽下去后,嘴里的酒香缭绕在口腔里久久不散,“嗯,很棒!”
“你懂得品尝红酒!”阿塞尔惊喜的看着我。
“我只是喝过,谈不上懂。”我对红酒的欣赏只停留在好喝这一级别上。
“这里的人不懂得欣赏,好像喝花雕的比较多,所以再过一阵如果生意还不好,我就要走了。”
在我认为南方比起北方更开放,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你想过做做宣传么?”
“宣传?”阿塞尔摇摇头“这里的人对我们很抗拒,看见我们都躲着走,要不就用奇怪的眼神看我们,就像看怪物。你也看到他们怎么对姆沙和曼那了。”
“嗯,别着急,慢慢来!”
“亲爱的,这位是我们的贵客么?”一位金发碧眼的美女从里面走了出来。
“嗨!你好!我是逃跑!”我很自然得跟她打招呼。
“逃跑?好特别的名字!不过我喜欢,我叫莎娃”美女张开手臂,我也热情地和她拥抱。
不多时他们已经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热情的邀请我留下来和他们一起吃晚餐,我也爽快地答应了,席间我又品尝了他们的美酒,两个孩子围着我不停得说。临走阿塞尔送了一瓶酒给我,姆沙和曼娜拉着我的棉裙角依依不舍的跟我告别,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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