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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浅爱之翡珏有声-第4部分

小说: 浅爱之翡珏有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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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林珏身上淡淡的女人香水味还萦绕在鼻尖,魏白如虽然没怎么用过香水这种东西,但还是从那似有若无的淡雅香气里判别出那是女人用的高档香水。
魏白如气恼的扒拉几下自己蓬乱的头发,一头栽倒在床上。也没什么心情背台词了,直接随手拿个枕头往自己头上一闷,灯也不关的睡了。

第二天早上林珏醒来的时候,一看床头的闹钟已经八点一刻了。他立马起了身,换好了衣服就下楼去了。姑丈和魏白如都已经出门去了。姑姑林燕还围着一条围裙在厨房洗洗刷刷,听到林珏下楼的声音就转头笑道:“小珏,起来啦?快去刷牙,粥都快凉了。”
“哎。”林珏应了一声,就进了浴室刷牙洗脸。等他洗漱好出来的时候,林燕已经摆好了两副碗筷,林珏咦了一声,问道:“姑姑,你还没吃早饭吗/”
林燕笑笑:“嗯,姑姑这次啊又找到工作了。今天十点要去那里面试。”

林珏知道姑姑打从两年前工厂倒闭后就没有再工作,但时时惦念着再找份工。其实姑丈魏安是一个机关单位的文职,姑姑就算不用找工作也完全没问题的,只是姑姑以前勤惯了,这两年一直想着再出去找个工作,只是这年头,找工作也不容易,姑姑人老实又没什么学历背景,想找工作的事一直都没达成。

此刻林珏听姑姑这么说,也很替姑姑高兴:“那很好啊,是什么工作?”林燕不好意思的笑笑:“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就是一个大公司的保洁员。”
“哦,是哪个公司?离我们家远不远的?要是远的话,我给您去淘一辆电瓶车来,免得每天您上下班太辛苦。”林珏看着姑姑林燕道。
林燕忙摆了摆手“不远的,不用什么电瓶车,就是东区那边的一个大公司,叫,叫李,李氏国际的,我坐个公交半个多小时就能到,小珏,你不用操心。”
林珏笑笑,也不再说话,低头吃起早餐来。林燕吃了一会,又问道:“小珏啊,你白天还要去上摄影课吧?这白天晚上的,都得往外跑,姑姑看也太累了。”

林珏大学时学的是中文专业,毕业后又去补报了培训班的高级摄影课和小语种补习班。他并不想走一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的路。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遗传,在职业选择上林珏和他的父亲很像,他的理想职业是当一个周游世界的自由作家和摄影家。他父亲是用画笔去描绘这个世界,而林珏更喜欢用文字和图片去记录这个世界。

林珏现在就是在为之后的职业生涯积累资金。虽然相对于唱歌,林珏对专业的东西更加熟悉。但在大学期间就做过各种兼职的林珏发现,在高级酒吧当驻唱很显然是收入最高的,更何况林珏也的确喜欢唱歌,这也算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了。除了看书、看珠宝杂志、写作和摄影,还能让林珏全身心投入的就只有音乐了。

林珏放下筷子,用纸巾轻轻抹了一下嘴后,才笑着对姑姑回道:“不累的,姑姑,您放心。”
林燕见林珏这样坚决,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叹口气道:“你们这些年轻人,都不注意休息。小如也是,昨晚也不知道几点睡的,早上顶着两大黑眼圈就出来了。这孩子,有时候也真拿她没办法,我们说也不听。幸好她还很听你这个当哥的话。”
林珏笑笑“白如在家不也挺乖的么。我问过了,那丫头是要参加班级的话剧演出,熬夜背台词呢。姑姑你不用担心,白如一向懂事的。”
作者有话要说:嗯,伏笔已经埋好了。话说每次点开jj就伤心,忍不住又小小的吐槽一下。今天是个伤心日,我非常悲催的亲身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传说中只差一分就过的倒霉蛋’ToT~~~另外,2月只有28号,所以是日更。




、金风玉露一相逢(上)

秋日淡薄的阳光透过稀疏的云层,落在了李氏国际顶楼办公室的巨大落地窗前,映着微蓝的钢化玻璃,仿佛流动着星光的宝石,隔绝了窗外那片繁忙都市的车水马龙。

李翡坐在办公室里,手里迅速翻阅着秘书刚刚拿上来的报告文件。厚厚的一摞报告终于被翻到了最后,李翡专注的眼神也从报告上移开。她抬手按了下眉间,又抽出今天上午最后一份需要签署的文件。抽出笔筒里的钢笔唰唰的签了下去。

办公桌上的内线电话恰到时刻的“滴”的响了起来“李总,今天和尚氏的王总的饭局已经改在了下午一点整的滨江酒楼。”秘书兼行政助理程之桦稳重的声音从话筒里传来。
“嗯,我知道了。”李翡淡淡的应了一声,刚要挂断电话,却听程之桦略带着关心的问道:“要不要先替您叫些点心,现在离饭局还有两个小时。”
“不用了,再替我上杯咖啡吧。”李翡声音有些疲惫的说道。电话那头的程之桦似乎还想说什么,最终也只是答道:“好的,李总。”

程之桦是她刚入主李氏国际Z市分公司时,家里的长辈特地配给她的助手。其工作能力自然是不用质疑。只是为人颇为严谨冷漠,使得底下一班子员工天天上班都战战兢兢的。但李翡认为这也算是工作时的优点。也就随他去处理一些工作和商务交际上的杂事。

突然,李翡放在桌上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李翡瞥了一眼,看到是一条Z市百事通的公共短信,上面还有一张色彩斑斓的图片。李翡眼睛一亮,拿过手机,解开锁,屏幕上是一条Z市植物园第九届菊花艺术节开幕的宣传短信。

李翡看着图片不禁轻轻的笑了,她可还是很清晰的记得第一次和林珏在植物园的春季百花展上相遇的场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十里春风惹人醉,那么个暖风微醺、百花盛开的季节,似乎真的带有某种魔力,即使人面桃花相映红,也抵不过那人回眸时的那一瞬间。眼神交错,仿佛穿过了层层的人群,撞击到了彼此的视线。那一刹那,繁华尽退,眼中心中只余下那么一个人,仿佛过尽了洪荒的永恒。

那是春寒刚刚过去的日子。烂漫的阳光懒懒的洒在地面上,微风中也似乎还带了点新生的花草的香气,连带空气里都染上了微醺的味道。

李翡那日也是机缘巧合,正赶上周末的人潮高峰,车被堵在了路上,半天都移不动几米。李翡坐在车里闲得无聊,就往车窗外看了看。却发现了一大堆的人流正排着队往路旁的Z市植物园里走。植物园门口就竖着巨大的横幅,周边摆了一圈的五彩缤纷的鲜花和装饰,李翡不禁抬头看了一眼,“第九届春季百花展欢迎您!”的花体字就映入眼帘。

其实说起来李翡来到这个城市也有将近大半年了,却还没有怎么逛过这个城市。反正现在车也走不了,李翡干脆来了兴致,将车头一拐,按导航仪的指示将车停在了最近的停车场,就随着大拨热闹的人群走进了植物园。

Z市是南方沿海的大城市,各种基础设施和人文设施的建设十分到位。Z市的植物园配备的设施也很高端齐全。区域划分明显。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植物园里的美丽风景和各色繁多、生机勃勃的花草树木。

拥挤的人流一进了植物园就四处分散了,各个区域的花展都各有特色,品种繁多的花卉袅袅生姿的盛放,将偌大的一个植物园拥成了春意盎然的锦绣的花团,不愧是春季的百花展。换了别人,可能还会迷失在这片绚烂的繁花园中而犹豫不决,不知该先去看哪种花好,真正的挑花了眼。而李翡却没有这种顾虑,她本来就是闲得来看热闹的,也就无所谓的随意逛着。

春风香醉,早生的蝴蝶也都扇着色彩斑斓的翅膀,翩翩跃然于花丛人间。林珏放轻脚步的慢慢靠近,他手上稳稳的端着索尼的单反摄像机,正小心翼翼的靠近一只停在花瓣尖上的蓝色蝴蝶。
“咔嚓”一声快门被按下,林珏直起身,看了看刚刚拍下的图片,露出一个微笑。画面中一只通体幽蓝的蝴蝶沐浴在橙色的阳光下,映着暖光,连羽翅、触角上的细小绒毛都清晰可见,它振翅欲飞的美丽形态被定格在那一瞬间,羽翅下遮住阳光的大片阴影,犹如它起飞时拖曳下来的裙尾,又似从黑暗中挣扎出来而将要扑向光明的优雅精灵。

林珏放下相机,抬眼寻找着下一个可以拍的目标。然而,林珏很快就发现自己想要安静的拍照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随着阳光的愈发灿烂,来植物园的人也正成倍增加。林珏是一大早就过来了,那时植物园里可没几个人。现在一眼望过去,几乎连植物的身影都被人潮遮盖过去了。

在经过了一个南方特有的湿冷的冬季后,Z市难得出现了这样一个好天气,还恰到时节的办了这场Z市人期待已久的百花展。今日是开园的第一日,又赶上周末,人不多才奇怪。

林珏无奈的叹了口气,抬头看了眼明媚的春阳,他微微眯起眼睛,顺着阳光照射下来的轨迹视线慢慢往下移动。
金色的阳光下是人们一张张洋溢着快乐的笑脸。刚换上春装的小孩子们互相追逐嬉戏,一旁的大人脸上带着宠溺的笑轻声呵斥着。一对对的情侣手牵手信步走在花丛中,偶尔极有默契的相视一笑。坐在轮椅里的老人张着有神的眼睛由一对中年夫妻推着慢慢往前走······人们各自在这样的春日下,在这片花海里,拥抱着他们各自的幸福。

林珏不觉弯起了嘴角,他调好焦距,将镜头对向春光里带着幸福笑容赏花的人们,刚要按下快门,却突然的,背后撞来一股大力,猝不及防,林珏被撞的往前一倾,手里的相机都差点掉下去。
“啊,对不起,对不起。”身后乱糟糟的不知发生什么事,刚刚被挤得撞到林珏的人对林珏不住道歉。林珏微蹙了下眉,被撞了不要紧,只是可惜了那么好的一个镜头。他转过身,看是一个穿着保安制服的中年人,正用力的往身后不远处的不知什么时候聚集起来的人群里挤,可能是刚刚被人群冲散出来才撞到了林珏身上。

那保安边挤边喊:“小吴啊,你先把他手铐起来,不要用电棍,不要用电棍听到没有啊?”林珏瞅了一眼那群乱哄哄的人群,那内圈被挡得严严实实的,根本看不到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林珏摇了摇头,没有兴趣的拿着相机走开了。

而此刻身处于群众包围中心的李翡可没有那么轻松了。刚刚自己可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发觉,是呀,她怎么能想到这么先进文明的Z市里竟然还有这么‘技巧卓绝’的小偷阁下呢。直到一个虎头虎脑、身高体壮的年轻保安一手提溜着挣扎不休的小贼先生,一手拿着电棍,边气势汹汹的往她这边走来边扯着大嗓子喊着“小姐!前面穿白色衣服的那位小姐!等一下!你东西刚刚被人偷了!诶,那位穿白色衣服露肩膀的小姐!”

李翡满头黑线的停住脚步,转过身去。之前她走得有点热,刚刚把外面的黑色小西装脱下来,现在是初春,满条街只有她一个人打着赤膊了。李翡深吸了口气,看着周边的人群已经被那保安的叫喊声和那样子吸引过来。李翡让自己保持镇静的看着自己周边的人群越聚越多。
那虎头虎脑的年轻保安扔下那位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小偷先生,从他身上搜出一个GUCCI女士钱包,递给了李翡。李翡看到本应该在自己身上的钱包,终于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的被人偷了东西。

就在这个瞬间,那位狡猾的小偷先生再次发挥他的聪明才智,瞧准这个机会就要撒脚开溜。幸好这个看起来傻兮兮的保安先生在抓贼方面还是颇有经验的,当场扭头伸手,将还试图鱼死网破的小偷先生利落的摁在了地上,拿起电棍就要往上招呼。围观的人群因这变故“哗”的哄乱起来。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一个气喘吁吁的中年人的声音着急的喊着:“小吴啊,你先把他手铐起来,不要用电棍,不要用电棍听到没有啊?”

那年轻保安看到好不容易挤进来的中年保安,下意识的“哦”了一声,放下电棍,伸手从腰间抽出一副手铐将地上的小偷扣了起来。那中年保安向周围围观的群众连连客气的道歉“不好意思啊,吓到大家了,现在没事了,大家都散开吧,别围着了,啊?”众人看一切即将搞定,没什么热闹看了,除了几个好事的还在咔嚓咔嚓的抓拍之外,其他人都慢慢散去了。

中年保安叫年轻保安押着小偷,自己转头对李翡笑道:“哎呦,不好意思了,这位小姐,以后到人多的地方都注意一点哈,我们就先走了。”说着和那个年轻保安押着小偷走了。李翡看见那中年保安想要从年轻保安手里拉过小偷,却被年轻保安喝了一声:“别动!你又抓不牢,待会让他跑了。我上哪儿抓去!”

这是个有抓贼癖的保安吧,李翡抽了抽眼角。
作者有话要说:是不是某一瞬间因为男女猪脚就要见面啦?哈哈,才不会这么简单呢。




、金风玉露一相逢(下)

李翡被这个小偷事件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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